❶ 什麼是區分民間合法融資與非法集資的關鍵所在
看融資對象是否是特定的,如果是特定的機構或者個人,就是合法融資,如果向不特定的廣大對象進行融資,就成了非法集資。
❷ 非法集資和民間借貸的法律解釋是什麼二者所涉及的法律條款或司法解釋具體有哪些
根據《關於取締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中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
民間借貸的司法解釋是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特徵(比如利率規定)就是合法的自治行為。
非法集資的司法解釋是若以借貸之名,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之實,擾亂金融秩序的,,則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論處。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一條 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
為依法懲治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非法集資犯罪活動,最高人民法院會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等有關單位,研究制定了《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該司法解釋自2011年1月4日起施行。
為正確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之規定,結合審判實踐,制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❸ 非法集資由哪些相關部門來執行判定必須有哪些部門的證件才能證明是民間借貸而不是非法集資
1、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之間的合法借貸,廣義也包括個人與非金融企業之間的借貸,是受法律保護的民事法律關系。
2、非法集資形式上於民間借貸無異,指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另外的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錢,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及另外的利益等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的行為。非法集資是國家法律要打擊的對象,不受法律保護。
3、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對非法集資行為作出了明確界定:
(一)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或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錢;
(二)經過媒體、推介會等方法向社會公開宣傳;
(三)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予以回報;
(四)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錢:個人向30人以上吸收存款;單位向150人以上吸收存款。
因此,借款人在辦理民間借貸之前,如果遇到具備以上四個條件的,那就是提高警惕、准確認識、防範風險,避免錢財損失。
❹ 怎麼界定民間借貸與非法集資
民間借貸是指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公民與其它組織之間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因借貸產生的抵押相應有效,但利率不得超過人民銀行規定的相關利率。
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
民間借貸分為民間個人借貸活動和公民與金融企業之間的借貸。民間個人借貸活動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遵循自願互助、誠實信用原則。狹義的民間借貸是指公民之間依照約定進行貨幣或其他有價證券借貸的一種民事法律行為。廣義的民間借貸除上述內容外,還包括公民與法人之間以及公民與其他組織之間的貨幣或有價證券的借貸。現實生活中通常指的是狹義上的民間借貸。
非法集資的特點:
一、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沒有批准許可權的部門批準的集資;有審批許可權的部門超越許可權批准集資,即集資者不具備集資的主體資格
二、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這里「不特定的對象」是指社會公眾,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
四、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為掩飾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與投資人(受害人)簽訂合同,偽裝成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最大限度地實現其騙取資金的最終目的。
❺ 如何界定非法集資和民間融資
是否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募集資金,是區分非法集資和民間借貸的重要界限。
❻ 請問如何界定非法集資
非法集資是指公司、企業、個人或其他組織未經批准。違反法律、法規,通過不正當的渠道,向社會公眾或者集體募集資金的行為,是構成本罪的行為實質所在。司法實踐中,行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認定其行為屬於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
1、集資後攜帶集資款潛逃的;
2、未將集資款按約定用途使用,而是擅自揮霍、濫用,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
3、使用集資款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
4、向集資者允諾到期支付超過銀行同期最高浮動利率50%以上的高回報率的。
非法集資(根據《關於取締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中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
(6)兩高一部明確非法集資與民間融資界定擴展閱讀:
企業的集資行為必須符合以下四個條件:
1、集資的主體應當是符合公司法規定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條件的公司或者其他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
2、公司、企業聚集資金的目的,是為了用於公司、企業的設立或者公司、企業的生產和經營,不得用於彌補公司、企業的虧損和其他非經營性開支。
3、公司、企業募集資金主要通過發行股票、債券或者融資租賃、聯營、合資等方式進行,其中發行股票和債券是一種主要的集資方式。
4、公司、企業在資金市場上募集資金的行為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就是說公司、企業在資金市場上募集資金的行為必須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有關募集資金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嚴格按照法定的方式、程序、條件、期限、募集的對象等『行,違反法律規定募集資金的行為是不允許的。
為依法懲治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非法集資犯罪活動,最高人民法院會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等有關單位,研究制定了《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該司法解釋自2011年1月4日起施行。
❼ 民間借貸與非法集資的界限是什麼,怎麼區別
非法集資不是一個罪名而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和集資詐騙的統稱,具體民間借貸與兩罪的界定主要看其行為是否符合二罪的構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