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可轉換債券是一種成本較低的企業融資方式嗎
可轉換公司債券是按照約定的條款,可以轉換為公司股票的債券。作為兼具債券、股票和期權多重投資特性的派生金融產品,可轉換公司債券已經成為西方企業十分重要的直接融資工具,目前全球可轉換公司債券市場的發行規模已突破了1500億美元,在國際資本市場中占據了重要地位。
在我國,可轉換公司債券作為我國資本市場上的新興金融品種,從90年代初的試點,到1997年《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的出台,乃至2001年《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辦法》的正式頒布,可轉換公司債券作為新興的融資、投資方式日益受到監管局、上市公司以及廣大投資者的關注。上市公司通過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融資即將成為我國證券市場的一個新熱點,2001年,已有多家上市公司提出了可轉債的發行方案。可轉換公司債券同時具有債券股票和期權的特徵。
② 可轉債融資的可轉債融資(可轉債是誰發行的):
縱觀各國立法,對轉券的發行主體各國規定基本一致,均采嚴格核准主義。在日本,對於發行轉券的公司應具備的條件,其訂有《轉換公司債發行公司之基準》,條件規定得非常嚴格,目的是為防止不良公司發行轉券。《日本商法》第三百四十一條規定,公司得發行轉券。至於該「公司」屬於何類公司,該法並無明文規定。但由於該法將轉券作為公司債的一類設於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節內,因此可推斷出該「公司」應特指股份有限公司,而不應包括無限公司、兩合公司等其他公司類型。法國《公司法》第二百八十五條明確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為發行轉券的主體。同時又限制規定,能夠發行轉券的股份有限公司須設立經過兩年以上,且製作「經股東會合法程序承認後資產負債表」一次以上,並禁止「國有化企業」及依特別法由「國家參與出資並保有資本額半數以上的混合經濟公司」發行轉券。
在我國,有關轉券發行主體的規定與其他各國不同。我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明確規定,轉券的發行主體是上市公司。該法所稱上市公司是指所發行的股票經國務院或者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除上市公司外,我國曾經在1997年發布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轉券辦法》)第二條規定,重點國有企業也可發行轉券,但該《辦法》已於2006年被廢止。因此,我國目前發行可轉債主體只能為上市公司。
③ 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融資的利弊分析
(1)低成本融資。企業發行可轉債的 動機之一就是利用可轉債票面利率的, 能夠減少利息支出的特點,實現低成本 融資。在我國,可轉換債券的的票面利率 通常都在1%一2%,有的甚至小於1%。就 平均值來看,可轉債的票面利率在同期 銀行存款利率的1/5左右。 (2)利用可轉債的可轉換性推遲股權 融資。企業發行可轉債的另—個主要動 機是利用可轉債的可轉換陛進行推遲的 集團經濟研究2007·10月 E旬刊(總第 244期) 股權融資。也就是說,可轉債發行者發行 可轉債的真正 目的並不是發行公司債 券,而是要發行公司股票,於是發行可轉 債在某種程度E便成了股票的臨時替代 品。這樣可轉換債券一方面可以發揮股 票的優勢— —長期使用投資者的資金, 而不必到期償還本金, 氐企業財務風 險,另一方面還可以避免發行股票對每 股收益的迅速稀釋作用,又不會引起股 票價格的劇烈波動。 2、非正常融資動機分析 長期以來,我國上市公司普遍患上 了「資金飢渴症」,在首次成功發行股票 後,濫用資本證券市場的籌資功能,只要 符合再融資條件都積極提出再融資要 求,造成股票市場擴容速度加快,市場失 血現象嚴重。惡意的再融資動機是出於 融資成本低,「圈錢」非常容易,「不圈白 不圈」,將融資市場視為「提款機」等心理 而產生的。「惡意再融資」的界定標准有: (1)不符合融資條件,通過造假手段獲取 再融資資格;c2)無需再融資,卻有意「圈 錢」;(3)再融資成功後,不按原先預定用 途使用,擅自或想方設法變更募資用途。 可轉換債券對於發行公司而言,主 要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優點: 1、低成本融資,可以減輕公司的財 務負擔。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可轉 換債券的票面利率會比純粹債券低。從 中國已經推出的若干可轉換債券發行方 案來看,中國可轉換債券設計的票面利 率很低,基本都設在 批以內。如此低廉 的利率水平,再加上債務利息特有的「稅 盾」作用,可以極大地減輕公司財務上的 負擔,降低其遭受財務危機的可能性,進 而在一定意 義E緩解處於財務困境的公 司所容易發生的「投資不足」現象。 2、能夠控制股本攤薄速度,有利於 穩定發行公司的股票市價。無論是配股 還是增發,都直接涉及公司股本規模的 即期擴張,而在當前不盡規范的市場中, 由於多種因素的影響,股本規模的擴張 幾乎是股價下跌的代名詞。與配股和增 發等融資手段相比,可轉換債券融資在 相同股本擴張下融資額更大,而且它轉 , 不會像配 股和增發那洋一步到位,對公司股票價 格的沖擊也比較舒緩。正如斯坦因所指 出的,「轉券發行比直接股票發行能夠傳 遞更好的信號給投資者,股票發行公告 會激起市場對股價高估的擔心,通常使 股價下跌,而轉券是債券與股票的混合 物,傳遞較少的不利信號」。 3、有利於調節權益資本和債務資 本的比例關系,優化資本結構。由於可 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期權的特性, 它對公司的資本結構也會產生特殊的 影響。當公司經營良好、公司股票價值 增值、市場價格超過轉換價格時,債券 持有人將執行其股票期權,將所持可轉 換債券轉為普通股。這樣,公司的資本 結構將在投資者的決策過程中得到自 然優化。債務資本在公司資本結構中的 比例下降,而股權資本的比例將逐漸提 高,從而降低了公司的財務風險。同時 償債壓力的減輕,可使公司把更多的資 金投放到高效益的項目上,以提高公司 的經營業績。 當然,世界上沒有免費的午餐。發行 可轉換債券對上市公司來說,也並非萬 無一失的「保險箱」。
發行可轉換債券的 不利之處在於: 1、在轉股前,增加負債及利息支出。 由於可轉換債券在轉股之前是以債券性 質的形式存在,公司在轉股之前需支付 利息。 2、轉股失敗清償本金的風險。一旦 轉股失敗,公司就面臨著巨大的「還本付 息」的壓力,財務風險增大,輕則資信與 形象受損,股價與債務資信下降,導致今 後股權或債務籌資成本的增加,重則會 被迫出售資產以償還債務。 3、公司債轉股後,由於股本的擴大, 公司面l臨擴大股本後的利潤攤簿,股價 下跌風險。 4、增加公司經營壓力,由於公司承 諾到期要麼進行轉股,要麼還本付息,因 此對公司的經營水平要求較高,公司經 營壓力較大。
④ 從融資角度看,可分離債券與可轉換債券有什麼區別
一、性質不同
1、可分離債券:可分離債券,又稱附認股權證公司債,它是指上市公司在發行公司債券的同時附有認股權證,是公司債券加上認股權證的組合產品。
2、可轉換債券: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
二、優點不同
1、可分離債券:
(1)單筆分離轉債的發行規模較大,屬於證監會鼓勵方式,因此容易得到發審會通過;
(2)通過附帶贈送股本權證後,分離轉債債券部位的債權融資成本較低,因此可以看到分離債的年限超過一半都是6年;
(3)權證行權價格的溢價幅度相比傳統轉債普遍較高,唐鋼和武鋼溢價高達20%,股權融資成本降低,而且公司通過行權比例的控制可以使得最終的股本攤薄比例並不與發行規模直接相關,公司可控制的餘地上升;
(4)如果股本權證最後行權,公司相當於實現了兩次融資.
2、可轉換債券:可轉換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的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4)早期融資可轉債擴展閱讀
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的特徵,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1、債權性
與其他債券一樣,可轉換債券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息。
2、股權性
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但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權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公司的股本結構。
3、可轉換性
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志,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的選擇權。
可轉換債券在發行時就明確約定,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
⑤ 為什麼要選擇可轉債
那就是可轉債(convertible debt),它是一種能轉換成所有權(股權)的貸款(承擔債務),如果將來公司發生融資行為,可轉債通常會轉換成股權。 一個簡單的事實是:由於精明的創業投資人都偏愛可轉債的投資方式,那創業者就應該選擇它。畢竟這是獲取投資的絕好辦法,而且不需要對公司進行估值。因為針對初創階段公司或尚未產生收入的公司估值,很難預測也往往存在很大分歧,而選擇可轉債也能夠防止早期投資人的權益在接下來一輪融資中不被稀釋。 模擬案例 看看這個例子。你創辦了自己的公司,我們不妨叫它快速成長有限公司(Rapid Growth Inc.)或簡稱為RGI,你還相信令公司成功的最好方法就是從一個機構風險投資人那裡獲得大筆股權資本投資。你知道吸引這種投資並沒有那麼快,但你現在急需資金讓RGI得以運營,以贏得一些客戶來證明公司商業模式的可行性。於是,你想通過朋友、親戚或者其他人提到的天使投資人籌集資金。那麼你應該以何種融資方式與這些初期投資人洽談呢? 假如你確信RGI需要風險投資,那麼相較於直接負債或股權融資,可轉債可能是更好的選擇。這樣做的主要原因是在機構投資人進入前,你不需要對自己的公司進行估值。大家都知道,判斷一家創業公司的價值是十分武斷的,而創業者通過親戚朋友籌集資金又很容易對自己公司估價過高。可轉債則能消除貶值風險(即公司的股權估值比之前要低)。在RGI的案例中,如果選擇使用股權融資方案,你可能在融資前會將公司估值為250萬美元(這是很多第一次創業者選定的一個約數)。假如你向親戚、朋友和商業天使投資機構籌集50萬美元資金,那麼投資人進入後企業價值就變成300萬美元。假如一家機構投資人願意向RGI投資200萬美元,而他覺得你的公司只值200萬美元,那你就得說服你的親戚朋友接受這項新投資,但他們會很失望,因為機構投資人進入的價格更低。(在這個例子中,會比第一輪融資低33%。如果交易達成 ,後進入的機構投資人會以200萬美元佔有50%股權,而之前的50萬美元投資被稀釋到8.33%。) 但假如最初你為RGI籌集到的50萬美元是以可轉債形式而非股權融資形式進行,那後來你的親戚和朋友就能獲益更多。他們的風險會更低,因為即使你需要很長時間獲取第二輪投資,他們的借貸也能相應累計利息。這樣當新的投資人進入後,他們不會因為新的融資稀釋自己的利益。(在上面的例子中,如果之前他們投入的50萬美元在新一輪融資中按最新公司估值轉換成股份,可以佔有12.5%股份,而不僅僅只是8.33%。) 此外,可轉債融資協議中通常還包含這樣的條款,即承諾當債務轉為股權時公司會給借貸方折扣或支付紅利。換句話說,通過和機構投資人談判,你的朋友和親戚可能以一個較低的價格將其債權轉換成股權,具體優惠程度則通過協商確定,按經驗最好以每年20%~25%的比率。所以,假如你需要六個月時間完成下一輪融資,並以每年24%折扣率計算,那麼不管公司的估值如何,你的親戚和朋友所享有的轉股價格仍比新一輪投資人要低12%。雖然傳統風險投資家會認為投資中的每個問題都可以進行協商,以盡可能為自己爭取利益,但這些條款可以起到杠桿作用(leverage)。 三個重點 如果可轉債融資方式真的像我們上面所說的那麼好,為什麼沒有被廣泛採納呢?一個重要原因是,操作可轉債要請律師起草相關條款,這對一個還處在初創期的創業者來說成本太高。更重要的原因可能在於創業者們害怕負債:光想到要背負50萬美元債務就足以讓任何企業主有些畏縮,何況是一個剛起步的創業者。具有諷刺意味的是,這種對負債的恐懼心理卻妨礙了公司順利進行融資。 在使用可轉債方式進行融資的過程中,你需要做出以下三項重要決策: ■轉換可轉債是否有優惠?給早期投資人提供優惠條件是一個復雜的決定。但假如你不提供優惠或者提供的優惠太低,都可能會因投資人意見分歧而妨礙公司下一輪融資的順利進行。但假如你給投資人過度優惠的條件(或者如果你需要很長時間進行下一輪融資,又沒有限制優惠程度),下一輪投資人在給你的公司估值時可能會考慮到這一因素。這很可能意味著,身為創業者的你,將因為最初制定的過度慷慨的優惠條件而出讓自己的股權。請警惕這個問題。 簡而言之,當你使用可轉債方式向家人、朋友和天使投資進行融資時,你可以這樣跟他們說:我需要資金,而你正好有些錢。但現在我不知道我的公司究竟值多少錢,我只能給出一個與風險一致的上限,讓我們看看專業投資人是否會做出判斷,或者讓時間來決定。 (譯/黃潔)
⑥ 上市公司為何要發行可轉債它和股票融資有什麼區別
因為可轉換債券可轉換成股票,它可彌補利率低的不足。如果股票的市價在轉券的可轉換期內超過其轉換價格,債券的持有者可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而獲得較大的收益。
區別:
1、基本含義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
股票融資:是指資金不通過金融中介機構,藉助股票這一載體直接從資金盈餘部門流向資金短缺部門,資金供給者作為所有者(股東)享有對企業控制權的融資方式。
2、優勢
可轉換債券:
可轉換債券具有債權和股權的雙重特性。可轉換債券具有雙重選擇權的特徵。
一方面,投資者可自行選擇是否轉股,並為此承擔轉債利率較低的成本;
另一方面,轉債發行人擁有是否實施贖回條款的選擇權,並為此要支付比沒有贖回條款的轉債更高的利率。
雙重選擇權是可轉換公司債券最主要的金融特徵,它的存在使投資者和發行人的風險、收益限定在一定的范圍以內,並可以利用這一特點對股票進行套期保值,獲得更加確定的收益。
股票融資:
(1)籌資風險小。由於普通股票沒有固定的到期日,不用支付固定的利息,不存在不能還本付息的風險。
(2)股票融資可以提高企業知名度,為企業帶來良好的聲譽。發行股票籌集的是主權資金。普通股本和留存收益構成公司借入一切債務的基礎。有了較多的主權資金,就可為債權人提供較大的損失保障。因而,發行股票籌資既可以提高公司的信用程度,又可為使用更多的債務資金提供有力的支持。
(3)股票融資所籌資金具有永久性,無到期日,不需歸還。在公司持續經營期間可長期使用,能充分保證公司生產經營的資金需求。
(4)沒有固定的利息負擔。公司有盈餘,並且認為適合分配股利,就可以分給股東;公司盈餘少,或雖有盈餘但資金短缺或者有有利的投資機會,就可以少支付或不支付股利。
3、特點
可轉換債券:可轉換債券有若干要素,這些要素基本上決定了可轉換債券的轉換條件、轉換價格、市場價格等總體特徵。
(1)有效期限和轉換期限。就可轉換債券而言,其有效期限與一般債券相同,指債券從發行之日起至償清本息之日止的存續期間。轉換期限是指可轉換債券轉換為普通股票的起始日至結束日的期間。
(2)股票利率或股息率。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票面利率(或可轉換優先股票的股息率)是指可轉換債券作為一種債券時的票面利率(或優先股股息率),發行人根據當前市場利率水平、公司債券資信等級和發行條款確定,一般低於相同條件的不可轉換債券(或不可轉換優先股票)。
(3)轉換比例或轉換價格。轉換比例是指一定面額可轉換債券可轉換成普通股票的股數。
股票融資:控制權是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表決,參與公司重大決策,收取股息,分享紅利等。它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1)長期性。股權融資籌措的資金具有永久性,無到期日,不需歸還。
(2)不可逆性。企業採用股權融資勿須還本,投資人慾收回本金,需藉助於流通市場。
(3)無負擔性。股權融資沒有固定的股利負擔,股利的支付與否和支付多少視公司的經營需要而定。
⑦ 可轉換債券融資的優缺點
優點:
1.低息成本。公司賦予普通股期望值越高,轉債利息越低。
2.發行價格高(通常溢價發行)
3.減少股本擴張對公司權益的稀釋程度(相對於增發新股而言)
4.不需進行信用評級
5.可在條件有利時強制轉換
6.為商業銀行和不能購買股票的金融機構提供了一個分享股票增值的機會(通過轉債獲取股票升值的利益,而不必轉換成股票)
7.屬於次等信用債券。在清償順序上,同普通公司債券、長期負債(銀行貸款)等具有同等追索權利,但於公司債券之後。限於可轉換優先股、優先股、普通股
8.期限靈活性較強
缺點:
牛市時,發行股票進行融資比發行轉債更為直接
熊市時,若轉債不能強迫轉股,公司的還債壓力會很大
⑧ 可轉債融資的介紹
可轉債全稱為可轉換公司債券。在目前國內市場,就是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被轉換成公司股票的債券。可轉債具有債權和期權的雙重屬性,其持有人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獲取公司還本付息;也可以選擇在約定的時間內轉換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資本增值。所以投資界一般戲稱,可轉債對投資者而言是保證本金的股票。
⑨ 什麼是可轉債,為什麼最近這么流行
對於想要通過股市來為自己增加額外收益的朋友來說,炒股雖然能夠獲得可觀的收益,但背後的風險也是不可忽視的,但存銀行雖然安全,利息卻太低。那有沒有什麼投資標的風險相對較低,有高收益的呢?真的有,建議你來研究一下可轉債。學姐今天就講一講關於可轉債的內容,以及應該用哪種手段來操作。開始之前,不妨先領一波福利--機構精選的牛股榜單新鮮出爐,走過路過可別錯過:【絕密】機構推薦的牛股名單泄露,限時速領!!!
一、可轉債是什麼?
如果上市公司資金緊張,急需向投資者借錢的話,可通過發行可轉債的方式籌集資金。可轉債的全稱為--可轉換公司債券,意味著它既是債券,滿足了一定的條件就能轉換成股票,這也讓出錢方變成了股東,增加了盈利。
例如,某家上市公司當下發行了可轉債,面值為100元,如果5塊錢是轉股價格的話,就表示在後期可以換成20股的股票。如果後期這只股票上漲至10塊錢這個水平,則當初100元面值的可以可轉債,現在,就直接可以換到了10×20=200元的股票,整體收益直接翻了一倍。但是,當股價下跌我們也可以選擇不轉股,在持有期間公司仍會支付利息,另外,一些可轉債是可以支持回收,比如說在最後兩個計息年度內不間斷的三十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低於當期轉股價格的70%時,我們也可以提議公司以債券面值加上當期的利息的價格回售我們的債券。所以我們可以看到,可轉債既能夠讓投資者感受到債券的穩健性,並且也能讓你感受到股票價格波動帶來的刺激興奮感,作為資產配置的工具同樣也是可以的,去追求更高的收益的同時,也可用來抵禦市場整體下跌的風險。跟之前的英科轉債在一年時間里,它就已經從原本的100元漲至最高3618元,這也太好了吧。然而不管你們投資哪一個品種,信息也是非常關鍵的,為了讓大家不錯過最新資訊,特地掏出了壓箱底的寶貝--投資日歷,能及時掌握打新、分紅、解禁等重要日期:專屬滬深兩市的投資日歷,掌握最新一手資訊
二、可轉債怎麼買賣?如何轉股?
(一)如何買賣
1、發行時參與
如果你在持有該債券所對應的股票的時候,即可獲得優先配售的資格;假如沒有擁有股份就只能依靠申購打新,買入的資格是中簽。要想賣出優先配售和申購打新,則需要等到債券上市之後才可以。
2、上市後參與
與股票買賣操作沒啥區別,和股價一樣,而且轉債的價格同樣都是時刻變化的,有差別的地方是可轉債的1手規定為10張,而且根據的是T+0交易制度運作,也就是說投資者是可以隨時賣或買。
(二)如何轉股
轉股要在轉股期。現在市場上交易的可轉債轉股期普遍而言是一般是在發行結束之日起六個月後至可轉債到期日為止,然後在這期間裡面的任何一個交易日都可進行免費轉股的。
三、可轉債價格與股票價格有哪些關系?
可轉債的價格與股價是有很強的關聯性的,如果在股市牛市的時候,可轉債的價格其實是跟著股票一起漲的,若是在熊市的話那就一起跌。與股票相比,可轉債的風險已經屬於小的了,畢竟債券和回售能夠為可轉債來保底。但是奉勸大家在投資可轉債之前,必須也要知道個股的趨勢,如果因為時間的原因,沒有辦法去研究某隻個股的話,不妨點擊這個鏈接試一下,輸入自己想要了解的股票代碼,進行深度分析:【免費】測一測你的股票當前估值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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⑩ 可轉債是不是股權融資
可轉債是股權融資嗎
不是,可轉債是可轉換債券的簡稱,所以只能和債券有關,並不是股權融資。
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雙重特點,對企業和投資者都具有吸引力。1996年我國政府決定選擇有條件的公司進行可轉換債券的試點,1997年頒布了《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2001年4月中國證監會發布了《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實施辦法》,極大地規范、促進了可轉換債券的發展。
可轉換債券具有雙重選擇權的特徵。一方面,投資者可自行選擇是否轉股,並為此承擔轉債利率較低的成本;另一方面,轉債發行人擁有是否實施贖回條款的選擇權,並為此要支付比沒有贖回條款的轉債更高的利率。雙重選擇權是可轉換公司債券最主要的金融特徵,它的存在使投資者和發行人的風險、收益限定在一定的范圍以內,並可以利用這一特點對股票進行套期保值,獲得更加確定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