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現階段企業為什麼融資困難
國家實行貨幣從緊政策的根本原因在於前幾年通過對大企業發放貸款的形式加快基礎設施建設,造成國內投資增長過快,經濟過熱。同時貸款過多造成的流動性過多將產生通貨膨脹和資產泡沫,如去年的股市和房市就是此種情況。
目前企業融資困難有幾方面原因:
國外金融市場動盪如美元貶值造成的原材料價格大漲,以及美國次貸危機減小了美國的進口需求,這都將對國內以出口帶動經濟增長的模式產生影響,不少出口企業無法生存;
前幾年國內經濟發展環境較好,企業的利潤不斷增長,吸引了大量新企業的設立,但這種增長並非是由技術或管理提升帶來的競爭力產生的,不具有持續性,一旦經濟下滑,需求減少,大量企業就不得不面對成本壓力和市場競爭壓力。目前成本上漲,物價未同比上漲就是因為誰漲價,誰就現倒閉;
國家經濟結構改革的政策如節能減排,勞動合同法,人民幣升值等等都將對國內企業的經營產生壓力,這是國內經濟發展想獲得持續性的必然過程,市場經濟「優勝劣汰」的規則將發揮作用,國家還是支持大企業的發展,以增強國內企業在世界范圍內的影響力。
目前一般企業的經營方向並不明確,沒有發展思路和規劃,發展前景不樂觀,種種情況下銀行都沒有貸款給中小企業的願望,因為風險太大,況且這段時間國內一直實行貨幣緊縮政策,壓縮貸款規模,所當其沖的當然就是競爭力更弱的中小民營企業。
2. 民營企業融資難的原因及對策
民營企業融資難的原因及對策有:
我覺得原因是 :首先,從民營企業自身特點來看,中小企業作為民營企業的主體大多規模較小,存在受宏觀經濟和市場波動的影響較大、抵禦風險能力差、沒有抵押物或者抵押物價值等客觀問題;服務該類企業金融機構需要投入更多的固定成本,同時還面臨更高的壞賬風險。
其次,民營企業自身不規范也是造成其融資難的重要原因。例如財務不規范問題在中小民營企業中普遍存在。出於降低成本、避稅等原因,一些民營企業會採取財務報表造假等手段,面向銀行和稅務部門分別提供不同的財務報表,導致金融機構難以判斷企業的真實運營情況,也增加了金融機構的工作成本。
我覺得具體的對策是 :創新融資模式,完善多層次融資體系 。
一般來說,在企業發展初期和高速成長階段,企業營收增長較快,但現金流不穩定,不適合銀行信貸、債券等債權融資模式,風投、創投等股權融資更合適;在發展成熟階段,現金流相對穩定,適宜銀行信貸、債券等債權融資模式。然而,在我國融資結構中,以銀行信貸為代表的間接融資比例非常高,直接融資的比例相對較低。未來應進一步創新融資模式,完善多層次的融資體系,拓寬民營企業的直接融資渠道。
具體而言,在近期可以開展以下兩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快推進科創板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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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小企業融資難的現狀有哪些
根據有關資料,到目前為止,我國大約有中小企業4200多萬戶,占企業總數的99.8%,經工商注冊的中小企業數量460萬戶個體、私營企業達3800萬戶。中小企業所創造的最終產品和服務的價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60%左右,生產的商品占社會銷售總額的60%,上繳的稅收已經超過總額的一半,提供了全國80%左右的城鎮就業崗位。包括民營企業在內的中小企業成為擴大就業的主渠道。提供了大約75%的城鎮就業崗位,不僅安置了大量的城市下崗職工,還吸收了大批農村剩餘勞動力,有效解決了農村剩餘勞動力的轉移和就業問題,緩解勞動力供求矛盾,從而保證了社會的穩定和經濟的發展。中小企業正成為我國創新的主力軍。
中小企業,尤其是中小民營企業迅速發展的的同時,也遇到很多問題。其中,資金緊張,融資渠道狹窄已成為制約中小企業發展的重要因素。
目前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十分狹窄,除了少數大型知名企業,一般的中小企業企業融資能力都有限。目前,企業的融資渠道不外有三種:向銀行申請貸款、發行企業債券、發行股票上市直接融資。政府已將國有企業的股份制改造作為國有企業特別是關繫到國有經濟控制力的大中型國有企業改革的基本措施,中小企業發行企業債券和股票上市融資很困難。另一方面,由於涉及到金融風險問題,中小企業發行企業債券也難以得到批准。從目前的情況來看,中小企業的資金主要靠自有資金和銀行貸款。實際上中小企業業從銀行獲得貸款也是十分困難的。
從目前情況來看,中小企業尚未建立起外部市場融資體制,基本是內部融資,自我滾雪球式發展,致使企業很難形成規模生產。中小企業所面臨的資金矛盾非常突出,許多有項目有盈利的企業由於難以籌措到必需的資金而不能最大規模地發揮其能力,這已經成為制約民營企業的重要「瓶頸」。
要想促進中小企業、尤其是中小民營企業迅速發展,必須建立完善的融資體系,最根本的是建立起企業外部融資體制,即市場融資體制。
4. 中小企業融資難的主要原因是什麼
1、相關法律制度缺位,正常的市場秩序難以建立。
《中小企業促進法》雖然頒布實施了,但仍需要一系列配套法規政策條例來細化。目前我國既缺乏相關的信用法律制度,也未建立起全社會統一的企業與個人徵信系統,還缺乏統一權威管理部門,導致相關政策缺乏有效協調和銜接,信用擔保機構運行秩序混亂,支持中小金融機構發展的法律制度缺乏。
法律法規不適應新形勢需要,限制了中小企業的融資。如《借款合同條例》中排除了為數眾多的非公有制中小企業的借款主體資格;《擔保法》中缺乏對擔保機構法律地位的明確界定和相關利益的有效保護;風險投資的發展需要對《公司法》、《保險法》、《商業銀行法》等一系列法律進行修改。
政策對民營中小企業的歧視,削弱了其內源資本積累和外源資本籌措能力:
一是對民營資本准入的過多限制使中小企業難以進入基礎性、利潤穩定的行業,從而難以形成有效積累;
二是中小企業的負擔過重,以流轉稅為主的比例稅率制度對於小規模納稅人十分不利;
三是銀行的信用等級評定標准對中小企業貸款不利;
四是民間資本難以進入銀行體系。
2、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規模小,風險分散與補償制度缺乏。
目前面向中小企業的信用擔保業發展難以滿足廣大中小企業提升信用能力的需要;政府出資設立的信用擔保機構通常僅在籌建之初得到一次性資金支持,缺乏後續的補償機制;民營擔保機構受所有制限制,只能獨自承擔擔保貸款風險,而無法與協作銀行形成共擔機制。由於擔保的風險分散及損失分擔與補償制度尚未形成,使得擔保資金的放大功能和擔保機構的信用能力均受到較大制約。另外,與信用擔保業相關的法律法規建設滯後,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信用擔保機構的規范發展。
3、商業銀行的體系影響中小企業的貸款。
由於中國的商業銀行體系,尤其是作為主體的四大國有商業銀行正處於轉型之中,遠未真正實現市場化與商業化,為了防範金融風險,國有商業銀行近年來實際上轉向面向大企業、大城市的發展戰略,在貸款管理許可權上收的同時撤並了大量原有機構,客觀上導致了對分布在縣域的中小企業信貸服務的大量收縮。
另外,中小企業貸款的單位交易費用太高。銀行信貸具有比較明顯的規模經濟性,由於銀行發放每筆貸款所需的調查、監管費用大體相同,所以貸款規模越大,單位交易成本越小。中小企業一般信貸額度較小,所以貸款的單位費用較高。據測算,中小企業的貸款成本是大企業的5倍,銀行從節約成本和監督費用的經濟性出發,自然寧可做「批發」,而不願意做中小企業的「零售」業務。
同時,政府對銀行開展中小企業貸款的激勵機制有待創新,目前銀行自身在機構設置、產品設計、信用評級、貸款管理等方面都難以適應中小企業對金融服務的特殊需求。
4、中小企業規模小,效益不穩定,難以形成對信貸資金的吸引力。
中小企業的業績不理想,信用不高是企業貸款的最大障礙。大多數中小企業管理經驗不足,基礎薄弱,普遍缺乏規范的公司治理結構,財務制度不健全,透明度較低。另外,多數中小企業所處行業並不是壟斷行業,而是競爭性很強的行業,盈利水平總體不太高,這樣就使銀行對中小企業的信貸資產質量總體評估也不高。
而且中小企業逃廢銀行債務情況較為嚴重,造成中小企業的信用等級普遍較低。再加上我國缺乏權威的企業信用評估機構,而目前我國國有商業銀行的貸款信用評級標准不利於中小企業,且由於對中小企業存在信用歧視,所以在實際操作中,中小企業信用等級自然大打折扣。
5、中小企業管理中存在許多薄弱環節,抗風險能力弱。
不少企業缺乏精通現代企業經營理念的經營管理者,企業管理不夠規范,還存在著家族式管理的現象。這主要體現在:
一是大部分中小企業都是家族式企業,公司治理落後,經營管理水平不高,決策盲目,不能適應市場經濟要求。
二是企業貸款抵押擔保能力不足,相當多的企業固定資產不多,資產負債率高。
三是產權不明晰。很多中小企業都採取租賃、承包的經營方式,因產權不明晰,主體缺位而帶來的高風險使銀行望而生畏。
四是產業、產品結構不合理。企業自身誠信程度不夠高,財務管理不規范,財務報表不真實,資產負債率普遍較高,信用等級比較低,銀行與企業缺乏真實的信息溝通,銀行難以進行貸款的貸前調查、貸時審查,而且貸款發放後監控也十分困難,因此,銀行不敢輕易向其提供信貸支持
5. 如何看待民營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問題
我國民營中小企業融資進行研究是十分必要的,並且有實際意義,具體表現在:
第一,一個健康的民營中小企業融資體系有利於高效率的配置資金,有利於我國金融體系的改革和金融市場的完善與發展。第二,建立一個完善、有效運行的民營中小企業融資體系,最重要目的是促進實體經濟——民營中小企業發展,將對我國經濟建設和擴大就業起到戰略性的推動作用。第三,大部分高科技企業屬於民營中小企業,解決好民營中小企業融資問題會促進我國的科技進步和競爭力的提升。
我國民營中小企業融資現狀及特點分析
(一)我國民營中小企業融資現狀
1.融資渠道與方式
選擇適合的融資渠道和融資方式是企業融資的前提。企業融資渠道和融資方式的選擇受制於經濟體制和資金管理政策,並與企業的產權形式和組織形式密切相關。從現實來看,我國民營中小企業的資金來源主要有以下幾個。
1)企業自有資金。企業創辦人的自有資金、家族成員和親屬的資金,不僅是企業初創時期的主要資金來源,而且是企業實現發展的主要資金支撐。
2)金融機構資金。它指各種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向企業提供的資金,它包括銀行信貸資金和其他金融機構資金。非銀行金融機構是指各級政府和其他組織主辦的,如科技投資公司、租賃公司、保險公司等,雖其資金實力不及商業銀行,融資額有限,但其資金供給方式靈活方便,可作為企業補充資本的來源渠道。
3)資本市場融資。目前民營中小企業還無法直接進入資本市場融資,但是還有多種間接的方式可以選擇。首先,可以採取成為大企業的子公司或者控股公司的形式,利用大企業的力量進入資本市場獲取資金,但這種方式有一定的局限性;第二,設立由政府財政牽頭,聯合大企業、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共同出資,設立創業
投資基金或者風險投資基金;第三,設立科技開發公司或者組織行業控股公司,
通過它們進入資本市場。
4)商業信用融資。商業信用是隨商品交易而產生的信用,除了商業擔保以外,大部分商業信用都同具體的商品交易有直接的聯系。但是,商業信用以直接的商品交易為基礎,是企業獲得短期流動資金的一個重要來源,它只能解決企業的貨幣需求,而不可能解決民營中小企業創業資本來源,也不能解決服務業的融資為題。
5.民間資金。民間融資是民營中小企業融資最原始的方式,特點是缺乏最基本的法律保障,只能在關系密切互相了解和信用關系良好的個人之間進行。民間融資一直是個人投資創辦企業的主要融資方式,也是民營中小企業最基本的原始資本和創業資本來源,在大力發展民營經濟的條件下尤其是這樣。
(二)我國民營中小企業融資特點
1.我國民營中小企業國內融資特點
我國民營中小企業融資主要依靠內源融資,融資渠道狹窄,內源融資比重過高,外源融資比重過低,尤其是經營規模小、經營產品單一的小企業更是依靠自身積累來發展。我國民營中小企業內源融資的比例很高,但內部資金不能滿足企業的發展需要,即內源融資匱乏,自有資金不足,使得大量民營中小企業創立不久即消失。
2.我國民營中小企業的對外融資特點
1)民營中小企業間接融資規模偏低
目前我國民營中小企業的間接融資條件不利於其間接融資規模的提高,間接融資困難。目前我國民營中小企業的主要融資機構是城市商業銀行、城鄉信用社和民營銀
行,除了這三種金融機構外,近兩年各大中城市現已建立了地方民營中小企業擔保公司,擔保公司還沒有發揮主要作用。民營中小企業獲得信貸支持少。國有商業銀行對民營中小企業貸款在金融機構貸款中所佔比重偏低。盡管近年來國有商業銀行強化了對民營中小企業的融資服務,
但由於民營中小企業大多缺少貸款所必需的資產抵押或擔
保, 因而民營中小企業很難得到正規金融體系的信貸支持。
2)擔保貸款和抵押貸款成為民營中小企業貸款的主要方式
為減少銀行的不良資產,防範金融風險,1998年以來各商業銀行(含各類中小金融機構)普遍推行了抵押、擔保制度,純粹的信用貸款已經很少。近幾年來,我國的大部分地區,抵押、擔保貸款的方式己經全面推開,其中抵押貸款的比重還會進一步上升。
3)企業法人貸款比重相對降低,自然人貸款成為民營中小企業貸款的新方式
由於企業法人的進入門檻過低,缺乏一定的社會信用和社會經濟基礎,一些銀行在為資金尋找出路時開始調整貸款方向,決定進一步減少對企業法人尤其是對民營中小企業的貸款,而增加對基礎設施和自然人貸款。自然人貸款使用個人財產作抵押,其中多以城鎮居民住房為抵押,而個體、私營企業主的生產資金和生活資金是混用的,因此這部分貸款相當程度上可視為民營中小企業貸款。
4)民營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渠道不暢通
我國資本市場發展較晚,現行的證券管理原則和標准對企業已有規模和投資回報的要求把民營中小企業排除在資本市場之外。統計表明,截至2008年4月底,我國滬深上市公司共有1171家,民營中小企業大約佔9%;債券市場也基本上沒有向民營中小企業開放,債券發行辦法規定,發行企業債券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額不低於人民幣3000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額不低於人民幣6000萬元,且要有實力雄厚信譽良好的單位擔保,這些硬性規定使得民營中小企業直接融資困難。
5)直接融資范圍有限,金融機構仍是民營中小企業融資的主渠道
由於我國資本市場不成熟及容量有限,對進入資本市場的企業有嚴格的限制條件。債券的發行受到嚴格限制,需要較多信用評級、資產評估,有時還要抵押或擔保,民營中小企業發行債券可望而不可及。上市融資也比較困難,大多數民營中小企業由於規模小、資本金有限,難以達到主板上市的條件,方便中小型高科技企業上市的二板市場尚為建立,大量的民營中小企業被拒於證券市場之外。因此以債券和股票融資為主的直接融資十分有限。另~方面,民營中小企業資金的主要來源仍是金融機構信貸,但各地之間也存在差別。東部地區由於當地多為民營企業,民間資金較為充裕,因此企業自有資金比重較高,來自民間的資金也較多,對銀行信貸的依賴程度相對較小。近幾年中西部地區民營中小企業雖然改制面有所擴大,但由於企業基礎比較薄弱,自有資金的比重仍然較低,加上城鄉居民收入水平不高,社會閑散資金也比較少,因此對銀行的依賴程度較大。
6. 中國企業為什麼融資難
來企業要發展,就要自向社會募集資本,也就是我們平時講的融資。但是在當前,中國的企業卻存在著融資難的問題,這個問題進而影響了中國企業的發展和整個中國經濟的發展。中國企業的融資難題,主要就是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的融資難題。
7. 如何解決「民營企業融資難,融資貴,企業負擔重」問題
為促進中小民營企業的經濟發展就要「三創新」。創新融資方式,按照中小民回營企業納答稅額,由政府提供擔保,銀行向企業提供貸款。並且盡快設立由政府出資的政策性擔保公司,從而降低中小民營企業的融資成本。創新優惠政策,盡快啟動中小民營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降低准入門檻,全面放開經營領域。創新減負措施,按照能免則免、能減則減的原則,廢除不合理的稅費和行政事業性收費制度。不斷完善中小民營企業服務體系及力度。大力宣傳中小民營企業的先進典型,在社會中形成支持中小民營企業發展的良好氛圍。
8. 如何有效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
一、加大政府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為中小企業融資創造良好的環境
1、 建立扶持中小企業發展風險投資基金,不斷拓寬風險資本的來源,引導民間資本和境外投資基金進入,擴大風險投資規模,為中小企業提供新的資金來源。 推進擔保體系的建設。重點扶持一批經營業績好、制度健全、管理規范的擔保機構,加快組建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不斷完善中小企業的信貸擔保機制,出台擔保機構風險控制和信用擔保資金補償、獎勵機制等政策,引導和規范信用擔保行業的發展。
2、推進中小企業信用制度建設。建立和完善為中小企業融資的信用擔保體系。政府要引導中介機構經過科學評估和論證,建立企業經濟檔案和法定代表人的信用檔案,建立健全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企業信用體系。積極推進中小企業社會化信用體系試點,在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建立信用制度、發揮信用中介主體作用。建立健全中小企業信息庫和中小企業負責人信用檔案,在此基礎上再建立中小企業貸款信用評級制度、企業法人代表資信評級制度和企業總體資信評級制度,強化企業信用觀念,以信用等級確定是否貸款和擔保。
3、大力發展地方性金融機構和民間借貸市場,拓寬中小企業直接融資的渠道。強化監督、鼓勵競爭,形成規范的地方金融機構優勝劣汰的進入和退出機制。以聚集更多閑散資金,支持地方中小企業的發展。對於民間主體的融資活動要用地方性法規進行規范,明確融資雙方的權利和責任,將其納入正規的金融體系。
4、構建完善的中小企業融資法律保障體系。加快有關中小企業信貸制度的立法。要劃分中小企業的分類標准,明確中小企業的界定方法和各類金融機構在中小企業信貸制度中的作用和功能,制定中小企業貸款的具體管理方法和鼓勵措施。落實政府支持中小企業貸款的財政資金渠道、執行機構及管理辦法;健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法律體系。制定完善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信用擔保機構的准入、退出及內控制度,明確信用擔保機構的行業定位及職能,對專業信用擔保機構的市場准入與退出,擔保人員從業資格,信用擔保機構財務及內控制度等進行明確的政策規定,進一步促進全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規范化發展。
二、不斷完善中小企業融資服務體系
1、轉變銀行等金融機構惜貸怕貸的思想觀念,增強信貸投放的意識,在合理規避風險的前提下,加大放貸後的考核與監管,積極發揮信貸資金的最大效應。轉變工作方式,加強對中小企業的調查與了解,幫助有市場、有前途的企業快速成長。要充分考慮中小企業的特點,創新信貸產品,簡化貸款審批程序,縮短審批時間,實現貸款流程的標准化。降低服務門檻,降低企業資本金、資產總額、銷售收入等規模 項目對企業評級的影響,對信譽高、效益好的中小企業提供放大擔保比例、貸款利率優惠、簡化貸款手續等優質信貸服務,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另一方面,積極加強與擔保公司的協作,增強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扶持。
2、增強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創新。創新貸款審批機制,實現貸款產品和運作流程的標准化,簡化貸款手續,提高效率。適當弱化中小企業信用等級,注重現場調查核實,不單純依賴財務報表,通過信貸人員的盡職調查,盡量減少借貸雙方的信息不對稱。創新貸款擔保方式,建立靈活的貸款用信機制。逐步實行以借款人經營活動所形成的現金流和個人信用為基礎。創新服務品種,為企業量身定製個性化的融資產品,通過靈活的服務品種的組合來滿足不同客戶的需求。
3、建立向中小企業融資的激勵和約束機制。鼓勵和支持股份制銀行、城鄉合作金融機構等以中小企業為主要服務對象。鼓勵國有商業銀行在注意信貸安全的前提下,建立向中小企業發放貸款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在保證貸款質量的同時,切實提高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比例。
三、加強中小企業自身經營能力建設,提高信用水準
1、推進現代企業管理制度,不斷提高企業經營者的素質、決策水平和企業競爭力。堅持產權主體多元化道路,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實行公司制改造,解除家族制對其發展的束縛,進行所有權結構調整,實行真正的公司制治理結構,提高經營效率,降低經營風險。
2、 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照會計法規和商業銀行要求,依法建立健全的會計核算體系,定期向相關部門提供全面准確的會計信息,增加信息透明度。主動加強與銀行的溝通聯系,定期向銀行提供財務報表和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制定有效的應收賬款管理制度,加快資金回籠與周轉,提高企業資金管理利用水平和使用效率,提高銀行對企業的授信等級。提高企業的信用形象 ,增強銀行等資金供應者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