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投資於信託計劃的資金要求為自有資金嗎
只要不是黑錢,是合法的,不管你的錢是誰的,合同簽名跟打款名字都一致是本人的就可以。(比如朋友給你錢 你去買, 受益人也是簽字人的不是你朋友的)
Ⅱ 信託公司以自有資金購買自己的信託產品,是否構成關聯關系要求給出詳細的論述和依據。
集合信託再去投另一個信託沒見過,一款單一資金信託去投另一款集合或者單一信託也沒見過,唯獨TOT是這樣的,即信託中的信託。
1、這類信託為成立一個母信託,母信託的投資方向為自己的子信託;
2、管理人一般為信託自己;
3、一般門檻較其它集合信託略低,50萬左右起步,收益較其它集合信託也略低。
補充:這種做法還是比較有優勢的,降低門檻有助銷售,分散風險有助風險控制。比較考驗信託公司的主動管理水平。
Ⅲ 你好,我想問下,我公司是科技公司,用公司自有資金投資信託的話是否可行
可行的,公司自有資金做投資,當然是沒問題。和個人投資者一樣,簽署信託合同不過填的內容是機構頁面,個人投資者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公司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
需要注意的點就是選靠譜的信託公司和靠譜的信託產品,最好兼顧你公司的日常流動資金需求。
Ⅳ 請各位前輩指點一下,公司要成為一家信託公司股東,國家對此有什麼限制、規定。包括公司資質、業務約束等
第一,目前沒有明抄文規定特別的條件;
第二,貴公司是否能夠順利入股,關鍵在於銀監會是否批准.
第三,依據是<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2002年)>第十五條,信託投資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七)變更股東或者調整股權結構;但持有上市股份公司流通股份未達到公司總股份10%的除外.參見:http://www.trustlaws.net/law/List.asp?SelectID=9&ClassID=14&SpecialID=
第四,提示一下,原屬中國人民銀行的批准權已轉由銀監會行使.
第五,建議提醒你們老總,多注意研究和運用「潛規則」吧,畢竟行政機關自由裁量的靈活性極強.
第六,祝貴公司好運!
Ⅳ 為什麼非公開發行 信託基金只能以自有資金認購
你指的特定情況我不明白,一般來說不會的,非公開發行的話,主要和特定資金方條件談成就可以了,只要不是以媒體宣稱等方式公開信息即可。你說的問題可能是上市公司與投資基金之間的特定協議,是非公開發行主體對投資者的特定求,從發起方角度需要的是資金單一,這樣不會分化自己的股權結構,還有就是自然人數有一定的要求,基金再分銷給投資者這個問題就規避不掉了
Ⅵ 房地產信託貸款「四三二」原則是什麼意思
四三二」規定,具抄體是指地產商必須「項目四證齊全、企業資本金達到30%、開發商二級以上資質。
按照銀監會相關規定,若要將信託資金以貸款形式向房地產項目提供融資,則該房地產項目需滿足「432」標准。
即房地產開發項目四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以及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必須齊全、房地產開發項目資本金比例應達到國家最低要求30%,開發商或其控股股東具備房地產開發二級資質。
(6)信託公司用自有資金網下申購投資限制擴展閱讀:
房地產貸款原則是商業銀行向客戶發放房地產貸款應遵循的准則。主要有:
1,流動性原則。銀行要求借款的房地產企業有能力把銀行貸款盡快投入房地產開發建設,並使之加速周轉,保證資金的良性循環。
2,安全性原則。銀行要求房地產企業能夠嚴格履行合同,對貸款實行專款專用把貸款的風險降到最低點。
3,收益性原則。銀行應要求房地產企業合理使用信貸資金,提高信貸資金利潤率,確保信貸資金投放的收益性。
Ⅶ 商業銀行自有資金的投資范圍是什麼
對於協商銀行來說,通常都有自有資金的投資規范,對於這樣的一個概念來說,很多人表示不理解。其實就是對於這樣的一個法制環境下,對於銀行的自我投資進行一定的規范性,而且這樣的一個限制也是能夠保證銀行的資金流轉更加的安全的。對於這樣一個問題,我們也可以看出來,有一些人,他們總是喜歡在境內去從事一些投資或者證券經營的業務,但是這樣的是不被我們法律所允許的。
畢竟在投資的時候,這樣的一些商業銀行肯定也會對於自己的投資一定的規范性,在這樣的一些人進行投資的時候也會去約束他們的行為。因為在投資的時候,如果我們一旦出現把持不住這樣的情況,有可能會讓我們自己的資金受到流失,而且對於這樣的一些銀行的信用來說也是有一定的威脅的。
Ⅷ 信託法對公司投資去向有沒有明確規定或者有什麼限制
信託法肯定是規定投資方向的,在信託計劃合同中就訂好投資方向,投資標的的比例。總之所有的投資細節都定好。
Ⅸ 非公開發行時,信託公司作為發行對象,為何只能以自有資金認購
因為公司自有資金是公司自己的,而其它資金是客戶的,由於信託產品期限較短,難以應對股票非公開發行的限售期。
Ⅹ 為什麼有的信託認購額低於100萬集合信託管理辦法不是規定最低投資金額是100萬嗎
三個標准之一滿足就行,且滿足300萬以下的合格投資者不超過50人
合格的個人版投資者應當符合三項條件權之一:個人收入在最近3年內每年收入超過20萬元人民幣,或者夫妻雙方合計收入在最近3年內每年收入超過30萬元人民幣,且能提供收入證明;在認購信託計劃時,個人或家庭金融資產總計超過100萬元,且能提供財產證明;投資一個信託計劃的最低金額不少於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