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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融資法律

發布時間:2021-11-02 14:57:39

A. 企業融資的法律風險有哪些

企業保證擔保

根據《商業銀行法》的規定,除經商業銀行審查、評估,確認借款人資信良好,確能償還貸款的,可以不提供擔保的情況之外,借款人在借款時應當提供擔保。

在實踐中,信用貸款的優惠一般不可能落到中小企業身上。中小企業在剛起步時,往往急需資金又無足夠的資產可供抵押,通過各種途徑獲得其他有擔保能力的保證人(一般是保證企業)的擔保成為唯一的可選路徑。同時,銀行是否認可此種擔保也成為企業能否獲得資金的關鍵。此處蘊涵著兩個法律風險:

1、互保法律風險

在商業擔保機構缺位的條件下,中小企業獲得其他企業提供擔保的條件基本上是同等地為對方企業的融資提供擔保。一旦擔保企業出現信用危機,就將不可避免地把借款企業捲入其中。中小企業在通過這種保證擔保獲得融資的同時,在承擔了自身的經營風險之外,還需要額外承擔擔保企業的經營和信用風險。

2、受迫保證法律風險

銀行面對中小企業處於優勢地位。因此,中小企業在申請貸款時,有時會被要求給銀行的某個經營狀況不良好的客戶企業提供擔保。而申請貸款企業為順利獲得貸款而不得不提供此類擔保。雖然受脅迫是合同可撤銷的事由之一,但是企業收集證據證明十分困難,此種風險較之互保法律風險危害更大。

企業抵押擔保

中小企業發展到一定規模後,有了可供抵押的擔保資產,就可以自主選擇放棄保證的擔保方式,以避免陷入互保的法律風險。但對中小企業來說,抵押擔保本身也蘊涵著相當的法律風險。

1、抵押所得貸款大幅低於實際價值

商業銀行提供貸款時,為確保債權的實現,總是盡可能地將更多的財產納入抵押財產的范圍,並對抵押物評估值進行打折。這樣企業獲得的貸款數額往往大幅低於抵押財產的實際價值。

2、不動產抵押物的利用問題

中小企業的一個重大特點是處於發展、積累的狀態,企業在其某個房地產(主要是廠房、辦公樓)或建設用地使用權設定抵押權後,又可能在該抵押物上新增建築物。

3、銀行債權的優先實現

在實踐中,銀行會利用其優勢地位,要求企業以出具承諾函的方式,承認銀行在全部價款中優先實現其債權。銀行單方面要求將其在企業抵押物之外的財產中的平等受償權變更為優先受償權,顯然使企業存有受損害之可能性。

企業質押擔保

中小企業採取質押擔保融資的主要類別是存單質押和出口退稅質押貸款,前者主要是中小企業在劣勢的融資地位下,以犧牲少量利息為代價,為銀行提供存款為目的貸款融資。

出口退稅質押貸款的法律風險則在於出口退稅能否如期退還,如果出口退稅遲延超過貸款期限,企業無周轉資金,銀行又不予貸款延期,企業易陷入債務糾紛。

企業票據貼現亦可視為廣義上的融資。中小企業在貿易中收到票據時,收到偽造票據、票據權利有瑕疵的票據的法律風險就已存在。

此外,一部分具備一定規模的企業為獲取資金,利用關聯企業虛構買賣合同,獲取銀行承兌匯票後再貼現。這種融資方式冒著被查處甚至是刑事犯罪的法律風險!

B. 信用融資的基本原理是什麼

融資融券的基本原理:
融資融券存在於大部分國家和地區的證券市場,是成熟證券市場的專基本功能。市場通常說的「屬融資融券」,是指券商為投資者提供融資和融券交易。簡單地說,融資就是由券商或者其他專門的信用機構為投資者購買證券提供融資,即「買空」。而融券就是做空機制,客戶可以從證券公司或者其他專門的信用機構借來證券賣出,在未來的某一時間再到市場上買回證券歸還,即「賣空」。
融資融券在世界范圍主要有兩種模式:
一是以歐美、中國香港為代表的分散信用模式,由券商等金融機構獨立向客戶提供;
二是日本、韓國、中國台灣的集中信用模式,成立專門的證券融資公司,向客戶提供融資融券。融資融券包括券商對投資者的融資、融券和金融機構對券商的融資、融券四種。

C. 請問在法律上國內信用證是不是不允許融資

所謂信用證一般是指跟單信用證,而跟單信用證的實質是開證行對受益人有條件的付款承諾的書面文件,也就是一種付款工具或方式。且只有當受益人滿足跟單信用證的要求,提交符合信用證規定的單據,開證行才會向受益人履行付款承諾。換句話說就是,如果受益人沒有滿足信用證的要求,沒有提交符合信用證規定的單據,則開證行不會對受益人付款。
由此可知,信用證本身不是融資工具。

D. 什麼叫融資法

融資即資金融通,是指在現代信用貨幣制度下資金的借貸和籌集活動,它包括存放款、商業借貸、金融信託、有價證券的發行與轉讓、外匯交易等等。對於商業銀行來說,解決好資金融通問題,是一個永恆的主題。在商業銀行所開展的國際業務中,國際融資業務構成了其中的主要內容;恰恰也是在迅速發展的國際融資領域,產生了越來越多、越來越復雜的法律問題。

一、 國際融資的發展
可以說,真正意義上的大規模國際融資開始於二戰以後,隨著戰後各國經濟的恢復和增長,國際經貿往來迅速發展,國際資金融通規模也隨之日益擴大。在日趨全球一體化的現代經濟中,各國間資金的流通也更加國際化、自由化。作為不同國籍經濟主體之間的融資活動,國際融資有其自身的特點,例如當事人應按照國際融資法、習慣法、國際慣例和慣行做法進行融資活動;國際融資要受到國內配套資金和本國外匯收支的制約等。較常見的國際融資方式有國際商業貸款、國際項目融資、出口信貸、證券發行、國際金融信託、金融期貨等。
80年代中後期以來,國際融資更是產生了質的變化,呈現出全新的特點:
首先,隨著技術手段的長足發展以及各國紛紛實行資本自由化,世界各國和地區的金融市場已經結為一體、同步運作。融資活動以電子速度在全球范圍內全天候進行。金融市場一體化使得各國在經濟上更加相互依賴,一國金融發生變化往往會影響其他國家,甚至波及全球金融市場。
其次,近年來國際金融創新發展極快,新的金融產品日出不窮,全球資本市場金融擴展超越經濟增長的趨勢日漸明顯,結果金融資產總量及其增長率與實際生產總量及其增長率之間的差距越來越大。有相當巨額的資金在金融市場上追逐投機利益,造成金融風險的加大。
第三,國際融資日趨證券化和多樣化,傳統的銀行貸款在國際資本市場籌資總額中所佔的比例下降,以國際股票和債券發行為主的證券化籌資作用不斷加強,各種新的融資工具應運而生。
第四,國際融資本質上是資本的無形交易,比實物交易具有更大的風險。最近,隨著網路技術和金融電子化的發展,這種擬制無形交易的高風險性更是日益凸現。進入90年代以來,國際金融領域動盪不寧,危機發生頻率之高、後果之嚴重,都是前所未有的。92年,英鎊受游資沖擊後被迫大幅貶值,退出了歐洲匯率機制。94年墨西哥爆發嚴重的金融危機;97年初,阿爾巴尼亞也陷入了金融危機;97年下半年,東南亞金融危機更是震動世界,隨後韓國、日本也被不同程度地捲入了這場危機。除了這些國家、地區性的金融危機以外,商業銀行在國際業務中遭遇重大風險的新聞也是接連不斷:95年,尼克·里森投機金融衍生交易失敗造成英國巴林銀行破產;同年,日本大和銀行也爆發了類似事件,損失數十億美元;93年,我國也發生了某銀行分支機構被騙開100億美元的不可撤銷的信用證的惡性事件。
以上說明,當今國際資金融通全球一體、規模巨大、方式多樣、風險較高,這就要求各國通過法律對國際融資進行相互協調的、有效充分的監督規制;也要求各商業銀行在開展國際融資業務時遵守相關的法律、習慣、慣例和慣行做法,提高法律意識,加強自律管理,以便更安全高效地發揮國際融資的作用。

二、 國際融資法的特點
國際融資法就是調整國際上各經濟主體之間的資金融通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和。從內容和性質上看,國際融資法應該屬於民商法的一個分支,但它又具有顯著不同於傳統民商法的特點,因此不少人主張應該把國際融資法看作是一個正在形成和發展中的獨立法律部門。必須指出的是,國際融資法之所以具有不同於其他法律部門的特點,是由其調整對象——國際融資關系的特性所決定的。
一般認為,國際融資法的特點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主體的廣泛性
國際融資法的主體范圍非常廣泛,國家、國際經濟組織、法人、非法人團體以及自然人都可以參與融資活動,成為融資法律關系的當事人,享有一定的權利並承擔一定的義務。
(二)調整對象的多樣性
融資法的調整對象是由於融資關系主體之間進行資金融通活動而發生的各種關系。由於融資關系的主體非常廣泛,融資法的調整對象也就顯現出復雜多樣的特點。既有國家與國家之間發生的融資關系,如政府貸款;也有國家與國際經濟組織之間發生的融資關系,如世界銀行的貸款。既有法人與法人之間發生的融資關系,如國際商業貸款;也有法人與自然人之間發生的融資關系,如外匯存放款。國際融資活動可以發生在各種主體之間,也不受國界的限制,因而融資關系是相當多樣化的。
此外,隨著金融創新的迅猛發展,融資方式也日益多樣化,不斷推陳出新。每一種新的融資方式的出現,往往就意味著形成了一類新的融資關系,也就相應地需要有一類法律規范來調整。現實中,融資關系日愈復雜多樣,新的金融工具不斷推出,使現有的融資法律制度經常落後於金融實踐的需要。
(三)淵源的復雜性
國際融資法具有復雜的法律淵源,這是國際融資法本身最為顯著的一個特點。所謂法律淵源,0一般是指法律規范的存在和表現形式,常見的有制定法、判例法、習慣和法理等等。國際融資法的淵源可以分為法律、習慣、慣例及慣行做法三個層次,包括國際法和國內法兩個方面。
1、調整國際融資關系的法律:
目前國際上尚沒有專門調整國際融資關系的統一制定法,但是各國關於建立國際金融組織的國際條約和協議中往往含有調整國際融資關系的法律規范,這是國際融資法律的重要構成部分。現代國際金融制度以1944年布雷頓森林會議所建立的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為基石,因此《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協定》和《國際復興開發銀行協定》是國際金融領域內非常重要的國際條約。另外,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等金融組織與其成員國之間或各國之間簽訂的正式協議(如各國相互之間簽訂的借貸協議),也是具有約束力的法律文件。在這些正式協議或者國際金融組織的協定(對所有成員國具有約束力)中一般都對融資的基本政策、原則以及融資對象作了規定,對法人或個人之間的國際融資活動具有直接的影響,所以說它們是國際上調整融資關系的法律。
在國內法上,各國制定的含有調整國際融資關系規定的成文法律、法規,如借貸法、證券法、信託法和投資基金法等等,都是國際融資法的國內法淵源。另外,進行融資活動一般也應遵守各國民商法中所確立的基本原則。目前,我國並未制定專門的「融資法」,而是採取針對某種融資方式制定單行法規或條例來調整,如97年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銀團貸款暫行辦法》。值得指出的是,西方主要發達國家的調整國際融資關系的國內法對國際融資具有類似示範法的明顯影響,這是由其金融實力和歷史因素所決定的。
2、調整國際融資關系的習慣(Custom)
習慣是國際融資法上一種重要的法律淵源。在一定意義上,國際習慣甚至可以說是最重要的國際法淵源,因為盡管有很多的國際條約,但在一般國際法的內容中,國際習慣還是占較大的部分,即便國際條約往往也要以國際習慣為背景來加以解釋和理解。
實踐中,「習慣」經常與「慣例」相混用。其實,國際慣例有廣義與狹義之分:狹義的國際慣例就是指國際習慣,即《國際法院規約》上所指的「作為通例之證明而經接受為法律者」。國際習慣必須是各國認為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慣例,因此具有習慣法的效力。廣義的國際慣例則既包括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習慣,也包括尚沒有法律約束力的一般「慣例」。
二戰後,對國際商務慣例的整理總結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果。這些經過整理歸納的慣例影響日漸擴大,作用日漸顯著,因而逐漸為各國普遍接受,認為具有類似習慣法的約束力,這種慣例就逐漸轉變為習慣。在國際金融領域,象國際商會的《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現行為1993年第500號出版物)和《托收統一規則》,對於調整商業銀行的國際結算具有重大作用,得到了世界范圍內的普遍承認,可以說,這種國際慣例已經上升為國際習慣。
3、調整國際融資關系的國際慣例(Usage)和慣行做法(General Practice)
在國際經貿領域,慣例和慣行做法也是重要的法律淵源。國際慣例和慣行做法並沒有作為習慣法而被各國普遍接受。因而它們不具有國際習慣那樣明確的效力,需要經當事人作出的約定方能確立其法律約束力。可以說,國際習慣和慣行做法的效力,來源於當事人的共同協議和自願選擇。沒有當事人的合意採用,它們的約束力就很難成立。
在國際融資活動中,當事人除了要遵守相關的國際融資法律和習慣以外,一般也都遵守有關融資的國際慣例。由於調整國際融資關系的國際慣例是對長期以來國際融資活動中形成的約定俗成的做法的總結概括,只要當事人認可,即對當事人有法律約束力。慣行做法是指在長期的普遍實踐中形成的習慣做法。與慣例相比,慣行做法往往還未經過歸納整理,上升為成文的慣例,因此其影響力較慣例為弱。但是,只要雙方當事人同意將慣行做法約定在合約中,也對雙方產生約束力,故慣行做法也可成為一種法律淵源。
在國際融資實踐活動中,國際慣例和慣行做法往往大量地被當事人所採用,其根本原因是它們能夠便利交易,減少和避免國際經濟交往中的誤會和紛爭,縮短締約過程,提高國際融資活動的效率,便於解決爭議。因此,各國當事人在國際融資中一般都願意選擇採用已有的慣例和慣行做法,特別是那些經過歸納整理、具有較大影響的國際慣例。

綜上,各國關於建立國際金融組織的條約和協議,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區域性開發銀行(如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金融組織的規則和決議,國際金融組織和國家間或各國之間關於融資活動而簽訂的協議,各國關於國際融資的法律規定,調整國際融資的國際習慣,國際融資實踐中形成的相關慣例和慣行做法等,所有這一切構成了一套對國家和當事人雙方具有約束力的國際融資法律制度。必須強調的是,在國際融資法上,制定法意義上的成文法律並不多,即便有也往往只作一些政策性、原則性規定。在國際融資實踐中,真正起到具體規范作用的是大量的國際習慣、慣例和慣行做法。在國際融資活動中,那些頗具影響的國際習慣、慣例、不成文的協議或慣行做法、甚至當事人之間通過磋商達成的「君子協議」式的默契往往具有重要的意義和很大的效力,這正如美國聯邦儲備銀行官員格林所指出的那樣,「為取得在經濟問題上的諒解可以不必訴諸嚴格的『游戲規則』」。

三、對國際融資的依法規制和依法自律
正如上文所強調指出的那樣,國際融資是一個發展很快、復雜多樣、風險較高但又缺乏明確、完善的法律規制的領域。不可否認,由於科技和金融創新的推動,國際融資也不斷推陳出新,帶來許多新的法律問題,制定法形式的國際融資法律往往跟不上實踐發展,也不可能對很具體的實際問題作出預見和規定。所以,國際習慣、慣例和慣行做法事實上成為國際融資法的主體部分,在很大程度上發揮規制國際融資實踐活動的重要作用。在國際融資活動中採用這些國際習慣、慣例和慣行做法,無疑有利於便利交易,提高安全,降低和避免風險。但是,這些國際習慣、慣例和慣行做法往往又非常復雜,專業性很強,必
須經過專門學習和訓練才能比較好地掌握。而且對於非發達國家的金融從業人員來說,由於歷史和現實的原因,對這些有關國際融資的習慣、慣例和慣行做法的了解更是基礎薄弱。因此,鑒於國際習慣、慣例和慣行做法在實務中的重要性、復雜性和專業性,我國商業銀行從業人員學習國際融資法和從事國際業務時必須對它們給予充分的重視和注意。
各國政府或國際組織通過制定法律,締結條約和編纂整理國際習慣、慣例不斷完善對國際融資活動的有效規制,這只是一方面。在另一方面,國際融資活動的當事人,尤其是各商業銀行,在開展國際融資時一定要提高法律意識,加強依法自律,這樣才能更加有效安全地發揮國際融資的作用,預防和避免金融風險的發生。因為,在國際融資法中,大量的規范是以國際慣例和慣行做法的形式存在的,需要當事人通過在合約中的約定才能確立其效力。「有約必守」(pacta sunt servanda),這是一條民商法的基本原則。各國法律一般都規定:依法訂立的契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當事人違反合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我國《民法通則》和《涉外經濟合同法》也有這樣的規定。因此,當事人在合同中對適用的慣例和慣行做法作出明確的約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畢竟,如果當事人自己沒有法律意識,毫不自律,那麼將很難防範風險的發生;即便有完善的法律制度,恐怕能做到的也只有事後補救了。

E. 企業融資合法嗎真正懂法律的高人解決問題

民間融資是為滿足企業、居民家庭的生產生活需要或其他合法的特定目的的融資活動,它是游離於國家正規金融機構、金融市場之外的以資金籌借為主的融資活動。

企業向民間融資對社會經濟發展具有積極作用:

一是優化資源配置。企業民間融資盤活了社會閑置資金,拓寬了居民投資渠道,緩解了中小企業貸款難的問題,實現了企業規模擴張和效益的提高,促進了民營經濟的發展。

二是補充正規金融的不足,緩解了銀行業貸款壓力。

三是促進中小金融機構服務水平的提高。民間融資的活躍和發展必然與中小金融機構爭奪信貸市場,加大其經營壓力,因此會促進其改善服務,加大信貸營銷力度,提高競爭力。

四是支持了生產、活躍了流通,促進了社會經濟發展。

企業向民間融資也存在不利影響:

一是不利於國家產業政策的全面落實。如一些國家限制發展的產業,正規金融部門不貸或少貸。在利益驅動下,這些企業往往通過民間融資擴大生產經營,邊緣化國家信貸結構和產業結構調整。

二是干擾金融秩序,影響中央銀行宏觀調控效果。

三是企業民間融資潛在風險。按規定,民間融資利率最高不得超過人民銀行發布的基準利率的4倍,但個別融資利率遠超此限。依靠高成本融資支撐的企業必須有高利潤回報才能維持正常的經營活動,否則長此將難以為繼。企業民間融資多採取信用無擔保方式,還要背負較高利息成本,一旦經營不善,將導致企業無力按時還本付息。

企業向民間融資處在法律的邊緣,可打擦邊球。

李總理說了,法不禁則可為。非金融機構的企業之間的借貸行為是禁止的,明顯是違法;公民與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公民與其他組織之間的借貸法是不禁的,則是合法的。同時有政策和法理可依。

「十二五」規劃和《國務院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中,都明確提出促進和鼓勵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的方針,為確立民間借貸的法律地位提供了政策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如何確認公民與企業之間借貸行為效力的批復》中規定:「公民與非金融企業(以下簡稱企業)之間的借貸屬於民間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同時,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款案件的若干意見》中還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用高於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4倍之內的利息,依法受法律保護,超出部分則不受法律保護。」

由此可見,企業的民間融資既有積極作用,也有消極作用。既不會一棒子「打死」不讓開展,也不能任其無序去發展,只要操作上掌握好尺度則不會違法。

F. 個人融資算犯法嗎

個人融資算犯法嗎?融資本身並不是違法的,但融資行為不當有可能造成違法和犯罪內,例如非法集資容、貸款詐騙等就屬於違法犯罪的行為。非法集資的特徵和危害:非法集資的主要特徵有以下四點;1.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沒有批准許可權的部門批準的集資以及有審批許可權的部門超越許可權批準的集資。2.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還包括以實物形式或其他形式。3.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即社會公眾籌集資金。4.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性質。

G. 信用合作涉及非法融資嗎

農九州客服回復您:首先,合作社「三位一體」包含了生產合作、供銷合作、信用合作。我國有合作社法的。非法融資是指未經有關部門批准,並以吸收公眾存款的名義,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但承諾履行的義務與吸收公眾存款性質相同的活動。很多業務運營上也需要看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您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就不涉及。希望可以幫助到您

H. 根據融資活動中當事人的法律關系和法律地位,信用形式可以分為

的 「信用」 含義不同。 「信用缺失」 中的 「信用」 指的是道德范疇,即誠信,是經濟主體通過誠實履行自己承諾而取得他人的信任。 「消費信用」 中的 「信用」 指的是經濟范疇,即一種借貸行為,表示的是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發生的債權債務關系。這兩個范疇的信用密切相關。誠信是交易、支付和借貸活動進行的基礎。如果沒有當事人之間的最基本的信任,就不會發生借貸活動。誠信是借貸活動的基礎。 2. 答案要點: 信用是怎樣產生和發展起來的? 信用是 指一種借貸行為,表示的是債權人(即貸者)和債務人 (即借者)之間發生的債權債務關系。償還性和支付利息是它的基本特徵。 信用是在私有制基礎上產生的。 社會分工的發展和商品交換的擴大,加速了私有制的產生,出現了貧富差別和分化。一部分家庭因貧窮被迫向富裕家庭告借,信用隨之而產生。最原始的信用是高利貸,它在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中佔主導地位。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高利貸逐漸喪失其統治地位,現代信用制度逐漸建立。在信用貨幣制度下,信用和貨幣不可分割地聯系在一起,整個貨幣制度是建立在信用制度基礎之上的。貨幣和信用相互滲透並由此形成新范疇 —— 金融。 3. 答案要點: 從不同的角度 , 現代信用活動可以劃分為不同的種類:根據信用活動涉及的地理區域可以分為國內信用和國際信用;根據融資活動中當事人的法律關系和法律地位可以劃分為債權融資和股權融資;按融資活動中參與主體的性質可以分為企業信用、個人信用、 銀行信用和政府信用;按法律規范性可以分為正規金融和非正規金融(即民間信用)等等。 4. 答案要點: 現代信用活動有哪些特徵 信用是一種借貸活動,是債權債務關系的表現,現代信用活動的基礎就在於現代經濟中廣泛存在著盈餘或赤字單位,它們的盈餘或赤字需要通過信用方式來調劑。 現代信用活動有以下特徵:首先,信用關系成為現代經濟中最普遍 . 最基本的經濟關系,對社會各個經濟主體來說,盈餘和赤字交替出現,債權和債務並存。其次,在現代經濟活動中,風險與收益是相互匹配的。要想獲得比較高的收益,就要承受比較大的風險,相反,風險小,收益就低。第三,現代信用活動中,信用工具呈現多樣化的趨勢,以適應不同融資需要,更大限度發揮信用的資金調劑作用。第四,現代信用活動越來越依賴於信用中介機構及其服務,以降低融資風險,提高融資效率。 5. 答案要點: 商業信用指工商企業之間在買賣商品時,以商品形式提供的信用。其典型形式是賒銷。在發達的商品經濟中,任何商品生產者都不可孤立生存,它們之間存在著種種經濟聯系--原材料工業與加工工業的聯系,批發商與零售商的聯系,國內工商業與進出口貿易商的聯系,等等。穩定順暢的聯系是商品生產正常進行的必然要求。若在經濟聯系過程中,購買方缺乏必要的資本,賣方如有能力提供商業信用,則能彌補缺乏資本給聯系帶來的阻礙。這種商業信用廣泛存在於商品推銷和國際貿易領域中,在商品經濟中發揮著潤滑生產和流通的作用。 6. 答案要點: 銀行信用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以貨幣形態提供的信用,屬於間接信用。它克服了商業信用的局限性,廣泛存在於各個經濟領域。( 1 )銀行通過存款活動,把社會上閑散的貨幣資金集中起來,匯集成大額貨幣資金,能夠滿足小額資金 、大額信用資金的需要,克服了商業信用在信用規模上的局限性。是一種能夠適應社會化大生產需要的現代信用形式;( 2 )銀行信用是用貨幣資金的形式而非商品形式提供的信用,克服了商業信用在方向上的局限性,使社會資金得到靈活使用;( 3 )銀行吸收的資金有長 期閑置,也有短期閑置的,在調劑資金期限上具有靈活性,可以滿足存貸款人各種不同的需求。克服了商業信用在期限上的局限性。 7. 答案要點: 由於風險不同,相同期限的金融資產因此而產生不同的利率,被稱為利率的風險結構。其中所指的風險是包括違約風險、 流動性風險和稅收風險。 8. 答案要點: 現實生活中,某些人為因素或非經濟因素限制利率作用的發揮,主要有: ( 1 )利率管制,即國家制定各種利率,規定各金融機構必須遵守和執行。它有可能因制定的利率水平不當或調整不及時,限制利率作用的發揮; ( 2 )授信限量,包括授信配給制和授信條件。它可能導致信貸資金的供求矛盾進一步激化,利率體系的結構和層次扭曲,阻礙利率機制正常發揮作用; ( 3 )經濟開放程度,取決於資金流動度與市場分割。經濟開放程度低會使整個利率體系失去有機聯系和彈性,利率作用的發揮就有很大局限性; ( 4 )利率彈性。某一經濟變數的彈性高,對利率變動的反應就靈敏,因此利率變動對經濟變數的影響就大,作用就能充分發揮出來。 9. 答案要點: 要使利率充分發揮作用,須具備以下條件: ( 1 )市場化的利率決定機制,即通過市場和價值規律機制,由市場供求關系決定的利率,以真實靈敏的反映社會資金供求狀況; ( 2 )靈活的利率聯動機制,即在利率體系中,一種利率發生變動,其他利率也會隨之上升或下降,進而引起整個利率體系的變動; ( 3 )適當的利率水平,即利率真實反映社會資金的供求狀況,並使資金借貸雙方都有利可圖; ( 4 )合理的利率結構,包括期限結構、行業結構以及地區結構等,以體現經濟發展的時期、 區域、 產業及風險差別。 10. 答案要點: 首先,商業信用可以克服在商品生產和流通過程中賣方商品積壓、買方又缺乏資金的矛盾;其次,廠家向商家提供商業信用有利於商家減少資本持有量,提高商品流通速度,促進經濟發展。因此,在現代市場經濟中,商業信用得以充分發展,成為現代商業信用制度的基礎。由於商業信用是廠商之間以商品形式提供的信用,因此,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一是商業信用的規模受到廠商資本數量的限制,二是商業信用受到商品流轉方向的限制。而銀行信用是由銀行、貨幣資本所有者和其他專門的信用機構以貸款的形式提供給借款人的信用。銀行信用克服了商業信用的局限性,大大擴充了信用的范圍、 數量和期限,更能滿足經濟發展的需要,因此,成為現代信用的主要形式。盡管銀行信用是現代信用的主要形式,但是,商業信用依然是現代信用的基礎,因為商業信用能夠直接服務於產業資本的周轉,是廠商首先使用的信用形式,並且銀行信用的大量業務仍以商業信用為基礎(如票據貼現)。 11. 答案要點: 所謂「流動性偏好」,是指人們寧可持有沒有收益但可靈活周轉的貨幣的心理傾向,其實質是人們的貨幣需求。 凱恩斯認為,利率是由人們的流動性偏好即貨幣需求與體貼幣供給決定的。由於中央銀行的貨幣供給是相對確定的,流動性偏好就成為決定利率的主要因素。凱恩斯認為,人們持有貨幣的動機主要有交易動機、預防動機與投機動機。交易動機是人們為進行日常交易而產生的貨幣需求,預防動機是人們為應付意料之外的支出而產生的貨幣需求,投機動機是人們進行債券而持有閑置貨幣。交易動機和預防動機的貨幣需求是收入的增函數,投機動機的貨幣需求是市場利率的減函數。凱恩斯的貨幣需求函數為: M=M1+M2=L1 (Y) +L2 (r)。 人們對貨幣需求動機的多樣化導致貨幣需求的不穩定。在貨幣供給相相對確定的情況下,利率在很在程度上受貨幣需求的影響。當利率低到一定程度進,整個經濟中所有的人都預期利率將上升,從而所有的人持有貨幣而不願意持有債券,投機動機的貨幣需求將趨於無窮大,若中面銀行繼續增加貨幣供給,將如數被人們無窮大的投機動機的貨幣需求所吸收,從而利率不再下降。這種極端情況即為所謂的「流動性陷阱」。

I. 中小企業融資法律風險有哪些

風險太多了,自己不是很懂的話,還是去找類似恩美路演這些FA顧問吧,不然有可能會吃虧

J. 企業融資法律法規有哪些

企業融資法律法規有:《貸款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貸款通則》第十一條,貸款期限:貸款期限根據借款人的生產經營周期、還款能力和貸款人的資金供給能力由借貸雙方共同商議後確定,並在借款合同中載明。

自營貸款期限最長一般不得超過10年,超過10年應當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票據貼現的貼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貼現期限為從貼現之日起到票據到期日止。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第二十四條 中國人民銀行可以代理國務院財政部門向各金融機構組織發行、兌付國債和其他政府債券。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第二十九條,中國人民銀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級政府部門提供貸款,不得向非銀行金融機構以及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貸款,但國務院決定中國人民銀行可以向特定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提供貸款的除外。中國人民銀行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擔保。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三條,商業銀行可以經營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業務:

(一)吸收公眾存款;

(二)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

(三)辦理國內外結算;

(四)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

(五)發行金融債券;

(六)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

(七)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

(八)從事同業拆借;

(九)買賣、代理買賣外匯;

(十)從事銀行卡業務;

(十一)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

(十二)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

(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務;

(十四)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

經營范圍由商業銀行章程規定,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商業銀行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可以經營結匯、售匯業務。

(10)信用融資法律擴展閱讀

融資的常見方式:

1、銀行貸款

銀行是企業最主要的融資渠道。按資金性質,分為流動資金貸款、固定資產貸款和專項貸款三類。專項貸款通常有特定的用途,其貸款利率一般比較優惠,貸款分為信用貸款、擔保貸款和票據貼現。

2、股票籌資

股票具有永久性,無到期日,不需歸還,沒有還本付息的壓力等特點,因而籌資風險較小。股票市場可促進企業轉換經營機制,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法人實體和市場競爭主體。同時,股票市場為資產重組提供了廣闊的舞台,優化企業組織結構,提高企業的整合能力。

3、債券融資

企業債券,也稱公司債券,是企業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表示發債企業和投資人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持有人不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但有權按期收回約定的本息。在企業破產清算時,債權人優先於股東享有對企業剩餘財產的索取權。企業債券與股票一樣,同屬有價證券,可以自由轉讓。

4、融資租賃

融資租賃是指出租方根據承租方對供貨商、租賃物的選擇,向供貨商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在契約或者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分期支付租金的融資方式。

融資租賃,是通過融資與融物的結合,兼具金融與貿易的雙重職能,對提高企業的籌資融資效益,推動與促進企業的技術進步,有著十分明顯的作用。融資租賃有直接購買租賃、售出後回租以及杠桿租賃。此外,還有租賃與補償貿易相結合、租賃與加工裝配相結合、租賃與包銷相結合等多種租賃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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