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信託與基金的區別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第2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公開或者非公開募集資版金設立權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託管人託管,為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進行證券投資活動,適用本法;本法未規定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從上述法條講,證券投資基金和信託產品均屬於廣義信託的特殊形式。證券投資基金在國外也被稱為單位信託基金。
區別:
投資領域:證券投資基金集中於證券投資,信託產品投資領域更為廣泛,如地產投資、證券投資、企業股權投資等;
監管機構:證券投資基金由證監會監管,信託由銀監會監管;
管理主體:證券投資基金由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資金由基金託管人(商業銀行)託管;信託直接由信託公司管理。
B. 公司型基金,合夥型基金與信託型基金到底有何區別
證券投資基金依據法律形式的不同,基金可分為契約型基金與公司型基金。目前,我國的基金均為契約型基金;公司型基金則以美國的投資公司為代表。
信託型投資基金:即契約型投資基金,是指基金發起人依據其與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訂立的基金契約,發行基金單位而組建的投資基金。
1、契約型基金是依據基金合同設立的—類基金
在我國,契約型基金依據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之間所簽署的基金合同設立;基金投資者自取得基金份額後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當事人,依法享受權利並承擔義務。
2、公司型基金在法律上是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股份投資公司
公司型基金依據基金公司章程設立,基金投資者是基金公司的股東,享有股東權,按所持有的股份承擔有限責任』分享投資收益。
契約型基金與公司型基金主要區別:
(1)法律主體資格不同
(2)投資者的地位不同
(3)基金組織方式和營運依據不同
合夥型基金的設立,就是注冊一家新的合夥企業,一般是有限合夥企業。
根據《合夥企業法》規定,有限合夥企業的股東人數,其實這個時候應該不能叫股東了,准確講應該叫合夥人,合夥人的人數是兩個到五十個。而且,有限合夥企業至少要有一個普通合夥人,也就是 GP。
有限合夥企業的名稱中,應當標明「有限合夥」的字樣。
C. 契約型基金和信託的區別是什麼
契約型基金和信託的區別:
共同點:其都是資產管理行業下不可缺少的工具,其本質上都是「受人之託,代人理財」。
不同點:
信託具有的優勢及劣勢:
1、優勢
(1)可直接放委貸
(2)可設立信貸資產證券化
2、劣勢
(1)人數限制:信託的人數不得超過50人
(2)投資范圍有限
契約基金的優勢及劣勢:
1、優勢
(1)人數優勢:投資者人數可以為1-200人。
(2)投資范圍廣
(3)無雙重稅負
(4)設立、變更程序簡單
(5)可以作為股東進行登記
(6)退出方式多樣化
2、劣勢
(1)投資不可以直接放委貸
(2)不可以直接設立ABS
(3)不具備法人資格
D. 信託和基金是一回事嗎
基金和信託雖然類似,但是是不同的。
可從以下五方面區分:
1、在安全性方面
信託產品的安全性高於基金,風險較低。
2、投資渠道方面
信託產品的投資范圍相當廣,既可以投資證券等金融產品,也可以投資實業,而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范圍目前數股票和債券居多,但也包含其他投資渠道範圍。
3、監管方面
證券投資基金的募集,必須經過證監會的批准,運行中受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的監管。而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的募集無需銀監會的批准,但需要依法履行報告義務,並在運行中接受銀監部門的監管。
(4)單位信託型基金擴展閱讀
信託的主要劃分類型
(一)任意信託
根據當事人之間的自由意思表示而成立的信託稱為任意信託,任意信託又稱為自由信託或明示信託,主要指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自由自願形成信託關系,而且這種自由自願意思在信託契約中明確地表示出來,大部分信託業務都屬於任意信託。
(二)法定信託
法定信託是與任意信託相對應的一種信託形式。主要指由司法機關確定當事人之間的信託關系而成立的信託。也即信託的當事人之間原本並沒有成立信託的意思,司法機關為了當事人的利益,根據實際情況和法律規定,判定當事人之間的關系為信託關系,當事人無論自己的意思如何,都要服從司法機關的判定。
設立法定信託的目的主要是保護當事人的合法利益,防止當事人財產被不法使用。比如,某人去世後,留下一筆遺產,但他並未對遺產的處置留下任何遺言,這時只能通過法庭來判定遺產的分配。即由法庭依照法律對遺產的分配進行裁決。
法庭為此要做一系列的准備工作,比如進行法庭調查等等。在法庭調查期間,遺產不能無人照管,這時,司法機關就可委託一個受託人在此期間管理遺產,妥善保護遺產。
參考資料
網路_信託
網路_基金
E. 信託和基金的區別是什麼
是一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投資方式。指通過契約或公司的形回式,藉助發行基金券答的方式,將社會上不確定的多數投資者不等額的資金集中起來,形成一定規模的信託資產,交由專門的投資機構按資產組合原理進行分散投資,獲得的收益由投資者按出資比例分享,並承擔相應風險的一種集合投資信託制度
F. 信託型基金和契約型基金有什麼不同
目前我國是契約型基金, 美國大多是公司型基金。契約型基金是基於一定的信託契約而成立的基金,一般由基金管理公司(委託人)、基金保管機構(受託人,例如銀行)和投資者(受益人)三方通過信託投資契約而建立。而公司型基金是具有共同投資目標的投資者依據公司法組成以盈利為目的、投資於特定對象(如有價證券,貨幣)的股份制投資公司。
G. 信託基金是什麼
信託基金:基金在美國稱為互惠基金(Mutual Funds),而英國則稱單位信託基金(Unit Trusts)。在國內通常把基金和信託分開,用來形容兩種不同的投資工具。在國內,通常把基金分為公募和私募基金兩類。公募基金監管及審批 較為嚴格,通常大家在銀行能夠買到的證券基金或貨幣基金都屬於公募基金。私募基金投資范圍比較廣,沒有金融機構監管,投資風險很大。信託通常是指信託項目,信託項目是由信託公司發行,銀監會監管,07年至今所發行的信託項目均足額兌付,風險相對可控。
H. 什麼叫單位信託基金
基金在美國稱為互惠基金(Mutual Funds),而英國則稱單位信託基金(Unit Trusts),是一種投資工具。
基金是由投資公司的基金經理負責管理的,而基金的投資項目可以是債券、外幣、股票、期貨、期權、黃金及其它投資項目。購買基金的其中一個原因,是因為基金的投資方式可以分散投資風險。例如,恆生指數是香港股市的指標,一般人如果想根據恆生指數成分股占恆生指數的比重去購買成分股,從而組成一個恆生指數成分股的投資組合,相信沒有二、三百萬以上是不行的。不過,如果不想投資那麼多金錢去分散風險,其實亦可購買恆生指數的基金,以達致分散風險的目的。
通常基金的價格,是以每一單位計算,而每個單位的幣值,以美元結算為多。購買基金,是有最小認購額;基金公司的最小認購額,既有一萬元港幣的,也有一千元美金的。投資者只需付出小量金錢,就可以達到分散風險的目的。購買基金需要付出的買賣費用,由零至百分之六不等。另外,每年基金公司亦會抽取一個百分比,作為管理基金的費用。因此,基金的買賣費用較股票為高,是一種適合長線投資的工具,而不適宜作短線炒賣。
投資者把資金交託基金投資,有以下好處:
(1) 分散投資 ── 透過基金集腋成裘,投資者作小額投資,就可以間接參與全球金融及股票市場的買賣,投資途徑得以擴大,令投資更加靈活。
(2) 可獲專業協助 ── 借著基金的人力資源,以及基金經理的投資經驗,投資者無須因顧慮自己經驗不足而避免多方面投資。
(3) 減少風險 ── 透過分散投資、擴大投資途徑,持倉風險可以大為減少,因為基金的投資組合很少會出現「全軍盡墨」的情況。
(4) 減省手續費和時間 ── 由於基金投資組合龐大,投資者間接減輕分散投資應繳的手續費。同時,基金經理亦可代辦轉名過戶、收息等繁復手續。
(5) 套現能力強 ── 透過基金經理維持第二市場的活躍性,投資者可按個人需要,隨時按報價出售全部或部分單位投資,套取現金。
目前,香港的投資基金,大部分以單位信託形式經營。其運作情況是:單位(units)持有人(即買入單位基金的投資者)透過信託人(trustee)監管基金的投資工作;而專業投資方面,則全權由基金經理人(manager)負責。不過,需注意,全盤投資雖由基金經理代為投資,由信託人代為監管,但一切風險最終仍由受益人(即單位基金持有者)自負。
I. 信託和基金的區別是什麼
1、投資渠道不同。信託相對於基金來說,它的投資范圍會更廣。因為信託不僅可以投資專於各種金融產品屬,而且還能夠投資於實體經濟。而基金的投資范圍無非局限於股票和債券居多。
2、門檻不同。對於這兩種產品,它們存在的門檻並不一樣。通常的情況下,信託的投資門檻在100萬元起步,而基金就相對較少了,甚至可以說沒有門檻限制。所以,信託一般針對的是高凈值人群,基金針對的是普通人群。
3、流動性不同。無論是開放式基金,還是封閉式基金。都沒有太多的限制,轉讓和贖回也是較為方便。但是,信託則會有一定的期限,只有期限到期之後,投資者才可以進行相關的贖回操作,所以,從這一方面來看的話,基金的流動性要比信託強。
4、監管方面不同。通常的情況下,證券投資基金受到證監會的監管,但是,信託的監管機構並非是證監會,而是銀監會的相關部門。所以說,這兩者的監管機構是存在很大差別的。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典:應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