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提問:REITS與信託IPO的異同點
IPO是公募,一級證券化的最主要方式。企業的資產、規模等達到一定條件才有資格,且必須是整體資產上市。相比於IPO,REITS既可以公募又可以私募,可局部上市,無門檻限制,自由交易。通過稅收進行調節,收益的90%必須分紅給投資者。但是,REITS的自有資本高,必然導致了最優質的企業到海外發展。
信託,屬於私募,通常一次是發行,發行規模有限,不多於200份,融資少,其二級市場尚不發達。投資者收入的唯一渠道是本息償還。通過信託獲得的資金,一般用於給開發商提供貸款,用於待開發的項目。REITS相比於信託,可多次發行。
REITS是一種類似共同基金,但投資標的物為不動產的投資工具
Ⅱ 商業地產與REITs的關系是什麼樣的
進入白銀時代,房地產金融化的趨勢愈發凸顯,地產資產證券化應運而生。
以REITs為代表的資產證券化模式成為地產金融創新的主流之一。對於開發商來說,這不僅是一種融資渠道,讓企業做強做大,也是化解目前商業地產高庫存的催化劑。
而且,與幾年前金融機構主動發行地產金融創新產品相比,目前開發商主動的金融創新占據了主流。開發商爭相走上輕資產之路,通過地產資產證券化來優化資本結構,降低資金成本,並且盤活存量。
從宏觀層面看,通過吸引成熟機構資金流入商業地產行業,改變商業地產業主要依靠銀行貸款和傳統債市融資的現狀,有利於去庫存、去杠桿、降成本,有助於化解房地產金融風險,推動房地產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類REITs節奏加快
2017新年伊始,華遠地產聯手恆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恆泰證券」),在機構間私募產品報價與服務系統成功發行規模為7.36億元的類REITs(房地產信託投資基金)資產支持證券(恆泰弘澤-華遠盈都商業資產支持專項計劃)。
作為首都國企探索REITs之路的先行者,華遠地產本次發行的類REITS產品通過資產支持專項計劃和契約型私募基金兩層交易結構的設立,實現了華遠盈都資產股權的轉讓。
而且,華遠有關負責人表示,此舉是為了挖掘公司沉澱資產的市場價值,通過打通商業地產從開發建設到管理運營,再到資產證券化的全產業鏈,推動企業由「重資產」向「輕資產」過渡。
在深圳地產市場,也有了第一個資產證券化的商業項目。2月9日,益田金融宣布,深圳益田假日廣場資產支持專項計劃(ABS)成立。
該資產支持專項計劃由信達證券代理,由信達證券擔當管理人和銷售機構,由建設銀行擔任託管人。標的物深圳益田假日廣場總估值為84.15億元,發行的優先A級資產支持證券的目標規模25億元,優先B級資產支持證券規模為25.36億元,次級資產支持證券的目標發行規模為2.65億元,總規模達到53億元。
除了華遠、益田,萬科、萬達、碧桂園等大型房企在地產金融上也早有嘗試。
2015年6月,萬科聯手鵬華基金發起國內首隻公募REITs。同月,萬達金融聯手快錢公司公布一款眾籌理財產品「穩賺1號」,這是一款類REITs產品,以萬達廣場作為基礎資產,募集資金全部投資於只租不售的萬達城市商業廣場項目。
進入2016年,房企資產證券化速度加快。雅居樂物業服務債權資產支持專項計劃、Amare-綠地酒店業房地產投資信託、博時資本-世茂酒店資產證券化項目等均在試水。
其中,碧桂園去年發行了三次購房尾款資產支持證券,開創了首單以客戶自付合同收款權為支持的資產支持證券,在國內房地產行業產生較大影響。
房企主動金融創新
相比於一些發達國家資產證券化的成熟,中國的資產證券化仍然處於初級階段。
盡管在2006年,證監會與深交所已經啟動國內交易所REITs產品的工作,但截至目前REITs在中國還未真正落地,政策方面仍有諸多限制。
2016年,我國一線及熱點二線城市房地產市場過熱,多地紛紛出台房地產調控新規,房地產市場和金融風險防範加深。在此背景下,房企融資渠道收緊。
同時,進入白銀時代的房地產行業,轉型和多元化發展成為企業的重要關注點,各大房企主動積極推進與金融機構的合作,加大實業與資本結合規模和創新融資力度。
地產商除了通過參股或並購銀行、保險機構進行金融布局,也逐步向互聯網金融、信託、證券和股權投資基金等不斷滲透。而作為一種地產金融的創新,地產資產證券化備受關注。
中國指數研究院新發布的《2016年中國房地產金融發展趨勢報告》分析,當前我國房地產證券化形成了以國內酒店和寫字樓為主的准REITs產品。
隨著政策支持和房地產資產證券化的推進,其投資范圍在日益擴展,覆蓋了多種物業類型,如住宅、商業中心、寫字樓、零售中心、工業物業等涉及收益權和債權等基礎資產為支持的專項計劃。
萬得數據顯示,截至去年6月,與房地產直接相關的資產證券化產品已有471億元,品種涵蓋私募REITs、准REITs、資金收益權證券化、物業費證券化、購房尾款證券化等。
中國指數研究院指出,以REITs為代表的金融創新融資方式未來具有較大發展空間。
真正意義上的REITs也有望在國內落地。在2月22日的中國REITs聯盟上海研討會上,中國REITs聯盟秘書長王剛表示,今年或將成為REITs元年。REITs相關政策已加速制定,有望今年出台。
Ⅲ 抵押型REITs什麼意思
一、什麼是REITs
房地產信託投資基金(REITs)是房地產證券化的重要手段。房地產證券化就是把流動性較低的、非證券形態的房地產投資,直接轉化為資本市場上的證券資產的金融交易過程。房地產證券化包括房地產項目融資證券化和房地產抵押貸款證券化兩種基本形式。
二、REITs的分類
REITs因為是一種信託型基金,所以其有著以基金方式劃分的類別,即權益型和抵押型
權益型REITs,直接投資房地產,藉租金和買賣收入賺取利潤,當前全球大部分REITs都屬這一類。
抵押型REITs,將募集資金以金融中介的角色,透過貸款給房地產開發商、經營者賺取利息收入,有時也會向其他銀行購買不動產貸款或不動產貸款抵押受益證券,放在投資組合貸給房地開發經營者。
三、我國現有的REITs
1、准私募房地產信託基金:先有資金池 後投項目
在REITs呼之欲出之際,信託公司聯合房地產商推出了一些基金化運作的房地產信託產品。先有資金池,再投具體項目是近年信託公司創新的類REITs產品。
平安信託最近推出一款「平安財富·睿石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其投資范圍將涵蓋房地產市場以及房地產相關領域金融市場。
結構分析:某股份制銀行私人銀行部產品經理對記者表示,目前已經存在的房地產信託投資基金與真正意義上的REITs還有相當大的區別,如果一定要跟REITs比較,那隻能是部分相似。這種信託基金實質上類似於主要投向房地產行業的私募基金。
風險:普益財富研究員魏可向記者表示,此類產品一般採用分級設計,採用分級設計的信託產品,對於優先受益人來說,產品採用的結構化設計相當於受託人可以更大的折扣率處置標的公司股權,這就降低了處置股權的難度。但是,處置股權將使受益人無法按時獲取信託收益。另外若回購方違約,僅可通過處置股權一種方式保障受益人利益,途徑單一,也增大了產品投資風險。
收益:信託公司人士透露,這類與私募基金類似的房地產信託產品多數屬於承諾型產品。信託公司承諾投資者尋找合適項目進行投資。投資者的錢並不用馬上打到信託公司賬上,而是先付一部分定金,等到具體項目確定後,投資者所投的錢才會全部到賬。如果信託公司採用的是這種方式,那麼投資者在等待項目期內還可以運用這筆資金進行其他短期靈活投資,降低資金的流動風險。目前房地產信託產品的年收益率在7%-10%之間。
適合人群:房地產信託產品收益較高,投資標的區商業業態發展、經營態勢和商業收入的穩定性變動都可能影響信託計劃的資金和收益償付,適合風險承受能力強的投資者。
2、銀監會抵押型REITs:非上市流通 或面向機構投資者
去年8月,由銀監會聯合央行草擬完畢並負責解釋的《房地產集合投資信託業務試點管理辦法》已經基本勾勒出這一款式REITs的雛形。從公開資料看,銀監會版本的REITs類型屬於抵押型。
以浦東新區上報的REITs方案為例。發起公司為陸家嘴(600663)集團、張江集團、外高橋(600648)集團、金橋集團等浦東4家國有企業,這4家企業將提供年租金收入可達4.7億元的工業地產,把這些物業未來10年的租金收益權打包設立信託,然後由發行人委託主承銷商,在銀行間市場向符合條件的機構投資者發行該信託的租金收益憑證,募集資金總額將達35億元。
結構分析:用益信託工作室首席分析師李暘表示,這四家地產公司作為信託發起人,將這些商用物業的租金收益、按揭利息等作為標的委託主承銷商募集基金。投入基金的投資者獲得該信託的每年租金收益、按揭利息等收益憑證,每年按份額分得租金和貸款利息收入。地產公司則可繼續持有物業的所有權。期滿後地產公司再將物業回購。
風險:北大縱橫管理咨詢集團合夥人、房地產專家張健表示,從目前公開出來的REITs方案來看,這些產品幾乎沒有風險。原因是這些地產很早就被地產商買下來,租金早以比買入時上漲多倍。
收益:由於國內REITs還沒出來,在國內沒有先例可參考。由於收入一部分是貸款利息,因此利率變化對其影響極大。而投資項目的租金收入情況則要看經濟環境以及個體項目素質。投資者可以調查公司的房地產目前租金與市場水平的差距,項目的素質(如地段和租戶的背景等)是否良好等。
投資者群體:業內分析,銀監會版本的REITs可能會屏蔽風險承受能力過低的個人投資者,主要面向國內金融機構,保險資金也可能列入其中。
3、上交所權益型REITs:上市交易 關注資產評估價值
上交所正在研究的權益型REITs是可上市的品種。相關人士預計初步方案將在今年下半年成型,且權益型REITs的交易地點已基本確定為上海證券交易所。
這種版本的REITs可以參考國內企業在海外發行上市的產品。如長江實業發起、在新加坡上市的置富REITs,是亞洲第一隻跨國REITs(第一個持有香港資產的新加坡房地產投資信託),共集資19.9億港元。
結構分析:權益型R EIT s發行人向投資者募集資金,隨後用於收購寫字樓、購物中心等,這些經營性物業所產生的租金收益等現金流會按投資比重分配給投資人。REITs可直接持有物業,也可透過特殊目的公司(SPV )持有物業。
風險:張健表示,投資REITs之時,投資者要關注宏觀經濟的指標。當失業率增長了,GDP增長下滑了,租金收入下滑了的時候就要警惕了。如果長期的經濟循環是出現下滑的情況,對於REITS的投資就有潛在的風險了。
由於可以上市,REITs在二級市場的買賣價格可能會與評估價值有所偏離。當買賣價格高於或低於評估價值很多時,投資者就需謹防市場風險。
收益:REITs紅利回報率一般在7%-8%。回報主要是租金和資產升值。但在二級市場上,REITs價格的波動受買賣供求關系影響會偏離評估價值。這跟買賣股票並無差異。從國內房地產到海外發行上市的REITs最近三年的回報來看,股息回報率基本維持在6.5%~7.5%之間浮動。按照相關規定,REITs必須每年將至少90%的應納稅收入分配給股東。
適合人群:海外案例看,REITs面向大眾發行,主要是對REITs有所了解的穩健型投資者。
Ⅳ 信託和reits有什麼區別,中國reits有沒有相對應的法律規定是參照信託法么
信託這一金融工具進入中國時,已經改變了味道。有受人之託、為人理財,變為受人之託、為人融資了。
Ⅳ reits和商業信託的區別包括
第一,REITs是標准化可流通的金融產品,一般從上市或非上市公司收購地產資產包,且嚴格限制資產出售,較大部分收益來源於房地產租金收入、房地產抵押利息或來自出售房地產的收益,能夠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目前國內的房地產信託計劃是有200份合同限制的集合非標准化金融產品,一般不涉及收購房地產資產包的行為,其收益視信託計劃的方案設置而定,目前尚無二級市場,不能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第二,REITs對投資者的回報需要把收入的大部分分配給投資者,比如美國要求把所得利潤的95%分配給投資者;國內的房地產信託計劃對投資者的回報為信託計劃方案中的協議回報,目前一般在3%-9%左右。
第三,REITs的運作方式是:負責提供資金並組建資產管理公司或經營團隊進行投資運營;國內的房地產信託計劃的運作方式是:提供資金,監管資金使用安全,或部分或局部參與項目公司運作獲取回報。
第四,REITs的產品周期一般在8-10年,更注重房地產開發後,已完工的房地產項目的經營;國內的房地產信託計劃產品周期較短,一般為1-3年。
第五,REITs的稅制優惠:如信託收益分配給受益人的,REITS免交公司所得稅和資本利得稅,分紅後利潤按適用稅率交納所得稅。而國內的房地產信託計劃目前沒有相關的稅制安排。
第六,國內的房地產信託概念較為寬泛,可以是REITs模式,也可以是貸款信託、優先購買權信託、財產權信託、受益權轉讓信託等等。
總之,簡單地講,REITs就是將投資大眾的資金,由專業投資機構投資在商務辦公大樓、購物中心、飯店、公共建設等商用建築物,投資人不是直接拿錢投資不動產,而是取得受益憑證,報酬以配息方式進行,且REITs可以掛牌公開交易,因此投資人還可以在公開市場買賣,賺取資本利得.
REITs就是房地產投資信託,是英文「Real Estate InvestmentTrust」的縮寫(復數為REITs)。這種信託設計發源於20世紀60年代的美國。後來,亞洲部分國家(或地區)效仿了美國的這一信託設計,但在稱謂上略有差異。例如,日本和我國台灣地區稱其為「不動產投資信託」,我國香港地區稱其為「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而我國大陸稱其為「房地產投資信託」或「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
「不動產投資信託」的稱謂更加准確和貼切,理由是:第一,「RealEstate」在法律上就是「不動產」的意思,「房地產」的外延明顯小於「不動產」;第二,「Investment Trust」就是「投資信託」的意思,應該屬於商業信託的一種模式;第三,目前使用的「投資信託基金」實際上有同義反復之嫌,畢竟我國的契約型基金(也稱為信託型基金)應屬於信託之一種;第四,在房地產領域,我國大陸效仿我國香港地區的「專業話語」由來已久,「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這一稱謂與此同出一轍。雖然從用語准確貼切的角度講,使用「不動產投資信託」為最佳;但是,從尊重既成慣例的角度講,使用「房地產投資信託」或「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也未嘗不可。
美國的REITs是一種採取公司或者信託的組織形式,集合多個投資者的資金,收購並持有收益類房地產(例如公寓、購物中心、寫字樓、旅館和倉儲中心等)或者為房地產進行融資,並享受稅收優惠的投資機構。大部分REITs採取公司形式,其股票一般都在證券交易所或市場(紐約證券交易所、美國證券交易所和納斯達克證券交易市場)進行自由交易。根據REITs資金投資的對象不同,REITs可以分為抵押型REITs、權益型REITs和混合型REITs。REITs實際上是房地產證券化產品。其中抵押型REITs屬於房地產債權的證券化產品;權益型REITs屬於房地產權益的證券化產品。
Ⅵ 房地產私募股權基金和REITS區別
1、性質不同
REITS一般指房地產信託投資基金,是房地產證券化的重要手段。
房地產投資基金是從事房地產的收購、開發、管理、經營和營銷獲取收入的集合投資制度。
2、要求不同
房地產私募股權基金是不公開的,對投資人有嚴格限制,比如資產要求很高,百萬級起投,投資期限幾年。
REITs門坎相應低得多,面向公眾開放,有些幾千元起。
3、關系不同
房地產私募股權基金是股權關系。
房地產信託投資基金是信託關系。
Ⅶ 請問資產證券化ABS與REITs的不同點是什麼呢感謝!
ARS和REITs不同點:
1、兩者定義不同,ABS是資產抵押債券,REITs是房地產信託投資基金。
2、ABS 是你有房產,然後拿去做抵押,發型債券。REITs 是公募來錢之後去做房地產投資。
(7)公司型reits信託關系擴展閱讀:
一、資產證券化的種類范圍
⒈根據基礎資產分類。
根據證券化的基礎資產不同,可以將資產證券化分為不動產證券化、應收賬款證券化、信貸資產證券化、未來收益證券化(如高速公路收費)、債券組合證券化等類別。
⒉根據資產證券化的地域分類。
根據資產證券化發起人、發行人和投資者所屬地域不同,可將資產證券化分為境內資產證券化和離岸資產證券化。
⒊根據證券化產品的屬性分類。
根據證券化產品的金融屬性不同,可以分為股權型證券化、債券型證券化和混合型證券化。
二、REITs 分類方法
1、根據組織形式,REITs 可分為公司型以及契約型兩種。
公司型 REITs 以《公司法》為依據,通過發行 REITs 股份所籌集起來的資金用於投資房地產資產,REITs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自主進行基金的運作,面向不特定的廣大投資者籌集基金份額,REITs 股份的持有人最終成為公司的股東。
契約型 REITs 則以信託契約成立為依據,通過發行受益憑證籌集資金而投資於房地產資產。契約型 REITs 本身並非獨立法人,僅僅屬於一種資產,由基金管理公司發起設立,其中基金管理人作為受託人接受委託對房地產進行投資。
二者的主要區別在於設立的法律依據與運營的方式不同,因此契約型 REITs 比公司型 REITs 更具靈活性。公司型 REITs 在美國佔主導地位,而在英國、日本、新加坡等地契約型 REITs 則較為普遍。
2、根據投資形式的不同,REITs 通常可被分三類:權益型、抵押型與混合型。
權益型 REITs 投資於房地產並擁有所有權,權益型 REITs 越來越多的開始從事房地產經營活動,如租賃和客戶服務等,但是 REITs 與傳統房地產公司的主要區別在於,REITs 主要目的是作為投資組合的一部分對房地產進行運營,而不是開發後進行轉售。
抵押型 REITs 是投資房地產抵押貸款或房地產抵押支持證券,其收益主要來源是房地產貸款的利息。
混合型 REITs 顧名思義是介於權益型與抵押型REITs 之間的,其自身擁有部分物業產權的同時也在從事抵押貸款的服務。市場上流通的 REITs 中絕大多數為權益型,而另外兩種類型的 REITs 所佔比例不到 10%,並且權益型 REITs 能夠提供更好的長期投資回報與更大的流動性,市場價格也更具有穩定性
3、根據運作方式的不同,有封閉與和開放型兩種 REITs。
封閉型 REITs 的發行量在發行之初就被限制,不得任意追加發行新增的股份;而開放型 REITs 可以隨時為了增加資金投資於新的不動產而追加發行新的股份,投資者也可以隨時買入,不願持有時也可隨時贖回。封閉型 REITs 一般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流通,投資者不想持有時可在二級市場市場上轉讓賣出。
4、根據基金募集方式的不同,REITs又被分為公募與私募型。
私募型 REITs以非公開方式向特定投資者募集資金,募集對象是特定的,且不允許公開宣傳,一般不上市交易。
公募型REITs以公開發行的方式向社會公眾投資者募集信託資金,發行時需要經過監管機構嚴格的審批,可以進行大量宣傳。
網路-資產證券化
網路-房地產信託投資基金
Ⅷ 你知道房地產信託基金(REITs)是什麼嗎
REITs就是房地產投資信託,是英文「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的縮寫(復數為REITs)。這種信託設計發源於20世紀年代的美國。後來,亞洲部分國家(或地區)效仿了美國的這一信託設計,但在稱謂上略有差異。例如,日本和我國台灣地區稱其為「不動產投資信託」,我國香港地區稱其為「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而我國大陸稱其為「房地產投資信託」或「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
「不動產投資信託」的稱謂更加准確和貼切,理由是:第一,「Real Estate」在法律上就是「不動產」的意思,「房地產」的外延明顯小於「不動產」;第二,「Investment Trust」就是「投資信託」的意思,應該屬於商業信託的一種模式;第三,目前使用的「投資信託基金」實際上有同義反復之嫌,畢竟我國的契約型基金(也稱為信託型基金)應屬於信託之一種;第四,在房地產領域,我國大陸效仿我國香港地區的「專業話語」由來已久,「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這一稱謂與此同出一轍。雖然從用語准確貼切的角度講,使用「不動產投資信託」為最佳;但是,從尊重既成慣例的角度講,使用「房地產投資信託」或「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也未嘗不可。
美國的REITs是一種採取公司或者信託的組織形式,集合多個投資者的資金,收購並持有收益類房地產(例如公寓、購物中心、寫字樓、旅館和倉儲中心等)或者為房地產進行融資,並享受稅收優惠的投資機構。大部分REITs採取公司形式,其股票一般都在證券交易所或市場(紐約證券交易所、美國證券交易所和納斯達克證券交易市場)進行自由交易。根據REITs資金投資的對象不同,REITs可以分為抵押型REITs、權益型REITs和混合型REITs。REITs實際上是房地產證券化產品。其中抵押型REITs屬於房地產債權的證券化產品;權益型REITs屬於房地產權益的證券化產品。(來自c-reits.com)
不動產投資信託(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REITs)於1960年產生於美國,它依照商業信託原理設計,是指信託機構面向公眾公開發行或定向私募發行房地產投資信託受益憑證籌集資金,將其投向房地產項目、房地產相關權利或房地產證券等,投資所得利潤按比例分配給投資者。(詳見站內論文:不動產投資信託的全球化趨勢)
Ⅸ 為什麼國外reits用信託形式
不只是國外,現在國內的也是採用信託形式。
REITs就是房地產投資信託,是英文「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的縮寫(復數為REITs)。這種信託設計發源於20世紀60年代的美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