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融資性擔保公司的業務流程,謝謝
一般正規的擔保公司業務其實不盡顯融資擔保,像保函、委託放款、典當等都會涉及,不過大都是真么一個流程,希望對你有幫助
『貳』 北京市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的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三十六條 市監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融資性擔保公司信息資料收集、整理、統計分析制度和監管記分制度。區(縣)監管部門對轄區內融資性擔保公司經營及風險狀況進行持續監測,於每年5月底前完成所監管融資性擔保公司上一年度機構概覽報告,並報送市監管部門。市監管部門於每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融資性擔保公司上一年度機構概覽報告,並報送融資性擔保業務監管部際聯席會議。
第三十七條 融資性擔保公司應當主動接受市、區(縣)監管部門的監督管理,按照規定向市、區(縣)監管部門報送經營報告、財務會計報告、合法合規報告等文件和信息。
融資性擔保公司向監管部門提交的各類文件和信息,應當真實、准確、完整,並依法承擔責任。
第三十八條 融資性擔保公司應當按季度向市、區(縣)監管部門報告資本金運用情況。
市監管部門根據審慎監管的需要,經北京市融資性擔保業務監管部門聯席會議同意,可以要求融資性擔保公司提高資本質量和資本充足率。
第三十九條 融資性擔保公司應按照監管部門要求提供專項資料。
監管部門可根據監管需要與融資性擔保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進行監管談話,要求就有關情況進行說明或進行必要的整改。
區(縣)監管部門在監管談話後,應向市監管部門報送談話記錄。市監管部門認為必要時可向債權人通報有關融資性擔保公司的違規或風險情況。
第四十條 監管部門根據監管需要,可以對融資性擔保公司進行現場檢查。融資性擔保公司應當予以配合,並按照監管部門的要求提供有關文件、信息。
現場檢查時,檢查人員不得少於2人,並向融資性擔保公司出示現場檢查通知書和檢查證件。
第四十一條 融資性擔保公司發生擔保詐騙、擔保代償或投資損失金額可能達到其凈資產5%以上的,以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涉及嚴重違法、違規等重大事件時,應當立即採取應急措施並向市、區(縣)監管部門報告。
第四十二條 融資性擔保公司應當及時向監管部門報告股東大會或股東會、董事會等會議的重要決議。
第四十三條 融資性擔保公司應當聘請符合市監管部門規定的社會中介機構進行年度審計,並將審計報告及時報送區(縣)監管部門。
第四十四條 市監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建立融資性擔保行業突發事件的發現、報告和處置制度,制定融資性擔保行業突發事件處置預案,明確處置機構及其職責、處置措施和處置程序,及時、有效地處置融資性擔保行業突發事件。
第四十五條 市監管部門應當於每年年末全面分析評估本轄區融資性擔保行業年度發展和監管情況,經北京市融資性擔保業務監管部門聯席會議同意後,於每年2月底前向融資性擔保業務監管部際聯席會議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報告本轄區上一年度融資性擔保行業發展情況和監管情況。
市監管部門應當及時向融資性擔保業務監管部際聯席會議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報告本轄區融資性擔保行業的重大風險事件和處置情況。
第四十六條 融資性擔保行業應建立行業自律組織,履行自律、維權、服務等職責。
本市融資性擔保行業自律組織在市監管部門的指導下開展工作。
第四十七條 徵信管理部門將融資性擔保公司的有關信息納入徵信管理體系,並為融資性擔保公司查詢相關信息提供服務。
『叄』 融資擔保公司都能做什麼業務
融資就是資金使用權的暫時讓渡,俗稱借錢;擔保就是提供保證還款的保障。因此,融資擔保公司就是那借入方和貸出方的中間人。融資擔保公司就如「媒婆」,但這媒婆是要有火眼金晴的,是要承擔風險的,不僅要讓這錢貸出去,也要能收回來。否則收的「紅包」——手續費賠了還不算,連老本都可能賠光!沒幾把刷子,千萬別干這個!
『肆』 融資擔保公司業務流程是什麼
根據《融資擔保公司監督管理條例》規定,融資擔保公司業務流程如下:
一、項目申請;
二、項目評審;
三、項目決策審批;
四、擔保手續的完成;
五、保後跟蹤;
六、擔保終止已結束的擔保項目,及時辦理注銷抵押登記等項目終結手續,並將所抵押的資料原件退還被擔保企業。
『伍』 融資性擔保公司可以開展哪些業務
經監管部門批准,融資性擔保公司可以經營以下部分或全部融資性擔保業務:(一)貸款擔保;(二)票據承兌擔保;(三)貿易融資擔保;(四)項目融資擔保;(五)信用證擔保;(六)其他融資性擔保業務。 同時,經監管部門批准,融資性擔保公司可以兼營以下部分或全部業務:(一)訴訟保全擔保;(二)投標擔保、預付款擔保、工程履約擔保、尾付款如約償付擔保等其他履約擔保業務;(三)與擔保業務有關的融資咨詢、財務顧問等中介服務;(四)以自有資金進行投資;(五)監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 此外,融資性擔保公司可以為其他融資性擔保公司的擔保責任提供再擔保和辦理債券發行擔保業務,但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一)近兩年無違法、違規不良記錄;(二)監管部門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其中,從事再擔保業務的融資性擔保公司除需滿足上述規定的條件外,注冊資本應當不低於人民幣1億元,並連續營業兩年以上。
『陸』 融資擔保公司業務主要負責什麼
1.融資擔保公司的業務從它的字面上我們也可以略知一二。融資性擔保公司是指依法設立,經營融資性擔保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柒』 融資性擔保公司的業務范圍
經監管部門批准,融資性擔保公司可以經營以下部分或全部融資性擔保業務:(一)貸款擔保;(二)票據承兌擔保;(三)貿易融資擔保;(四)項目融資擔保;(五)信用證擔保;(六)其他融資性擔保業務。
同時,經監管部門批准,融資性擔保公司可以兼營以下部分或全部業務:(一)訴訟保全擔保;(二)投標擔保、預付款擔保、工程履約擔保、尾付款如約償付擔保等其他履約擔保業務;(三)與擔保業務有關的融資咨詢、財務顧問等中介服務;(四)以自有資金進行投資;(五)監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
此外,融資性擔保公司可以為其他融資性擔保公司的擔保責任提供再擔保和辦理債券發行擔保業務,但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一)近兩年無違法、違規不良記錄;(二)監管部門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其中,從事再擔保業務的融資性擔保公司除需滿足上述規定的條件外,注冊資本應當不低於人民幣1億元,並連續營業兩年以上。
融資性擔保公司不得從事下列活動:(一)吸收存款;(二)發放貸款;(三)受託發放貸款;(四)受託投資;(五)監管部門規定不得從事的其他活動。融資性擔保公司從事非法集資活動的,由有關部門依法予以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