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信託受益權轉讓要不要經營場所
信託受益權轉讓,要辦登記。信託機構需要在變動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申請辦理信託產品及其受益權的變更登記,並提交信託變更登記申請書、轉讓協議等要求提交的文件。
【法律依據】
《信託登記管理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信託登記是指中國信託登記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信託登記公司)對信託機構的信託產品及其受益權信息、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信息及其變動情況予以記錄的行為。
第十二條
信託存續期間,信託登記信息發生重大變動的,信託機構應當在相關事項發生變動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就變動事項申請辦理信託產品及其受益權變更登記(簡稱信託變更登記)。
申請辦理信託變更登記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信託變更登記申請書;
(二)證明發生變更事實的文件;
(三)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要求的其他文件。
❷ 信託公司收政府部門監管嗎
信託牌照屬於稀缺牌照,目前全國只有68家信託公司,遠遠少於銀行、證券公司數量。
信託業監管不僅限於政府監管,在信託業領域,自律組織的監管也發揮著重要作用。信託業的監管分為三方面的內容。(一)信託法律監管。(二)信託行政監管。(三)信託業的自律。
信託行業的監管職能原歸屬銀監會非銀行金融機構監管部(以下簡稱「非銀部」),後隨著信託行業監管力度的不斷增強,銀監會於2015年1月新設立信託監管部,原屬非銀部的信託行業監管職能劃歸信託監管部。銀監會單獨為信託行業監管設定獨立部門,意味著信託公司在監管層面不再與金融資產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小額貸款公司、P2P個體借貸公司等金融業「非正規軍」相提並論,而是有了自己單獨的「班主任」。事實上,信託公司不論是注冊資本規模、資本充足率要求,還是行為監管方面的要求,雖然不如銀行,但均高於非銀部監管的前述非銀金融機構。銀監會信託部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具體對信託行業實施監管行為,是履行信託監管職能的政府機構。
中信登於2016年12月19日在上海設立,其定位為信託業的信託產品及其信託受益權登記與信息統計平台、信託產品發行與交易平台及信託業監管信息服務平台等三大平台,是「一體三翼」中最晚設立的機構,而與之配套的規范性文件是銀監會《信託登記管理辦法》(以下簡稱《信登辦法》)。根據《信登辦法》,信託公司於2017年11月30日即過渡期之後發行的信託計劃必須在中信登進行登記。盡管中信登的職責為管理和維護信託登記信息,確保有關信息的安全、完整和數據的依法、合規使用,並不直接對信託登記信息內容的合規性進行監管,但其提供了集中記錄信託登記信息的平台和資料庫,並保證其公開、公正、透明,為監管機關和自律組織提供最基礎的監管依據,也從另一方面督促信託公司真實、合法、安全地進行信託信息的登記。
「投資有風險,入市須謹慎」,這句話同樣適用於作為投資工具的信託。既然市場風險是任何一種投資工具都無法避免的風險,那麼建立相應的安全保障機制就顯得尤為必要。在諸多風險規避工具中,行業統一的保障基金是安全保障機制的物質基礎。在這樣的監管思路下,中信基應運而生。中信基於2015年1月16日在北京設立,與之配套的規范性文件是銀監會、財政部《信託業保障基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信保辦法》),其規定了信託公司須按凈資產余額的1%認購保障基金,資金信託計劃和財產信託計劃須另行認購,在規定的風險事件發生時可由中信保使用保障基金。上述保障基金以市場化的方式處置風險,保護了包括信託公司在內的信託當事人合法權益。
「一體三翼」各有分工而又相互配合,其搭建完畢標志著國內信託監管機構體系的初步完善,特別是中信登和中信基近兩三年的設立反映出國內信託監管思路的逐步清晰明確,在借鑒國外先進經驗的基礎上逐步摸索出一條適合中國國情的信託監管路徑。
❸ 銀監會發布信託登記管理辦法 要求對集合產品信息進行公示
「四三二」規定,具體是指地產商必須「項目四證齊全、企業資本金達到30%、開發商二級以上資質」。當時銀監會還要求進行總量控制,穩中有降,並且對房地產信託業務進行「摸底」,下發《房地產信託業務風險監測表》,重申「事前審批」制度。銀監會對房地產信託再次發力,下發《關於做好房地產信託業務風險監測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各地銀監局逐筆監測3個月以內到期信託項目的預期兌付情況,判斷兌付風險,並採取相應的措施,做到對房地產信託項目兌付風險「早發現、早預警、早處置」。
❹ 設立信託必須辦理「信託登記」嗎
是的。信託登記。第一,使得信託有法律效力,第二,使信託財產有獨立性,第三,信託登記有信託公示的效力。
❺ 信託登記有限公司和信託機構區別
信託登記有限公司比信託機構要靠譜一些。而且信託公司它是有一定監管結構的,可是信託結構就不一定,他們主要都是以盈利為主,但是在區別方面就是信託機構會方便一些,但是詐騙比較多。信託公司和銀行信託都是有監管機構的,銀行的上級監管機構有銀保監會和中國人民銀行、信託公司的上級監管機構過去是人民銀行,現在是中國銀保監會。
一、信託產品怎麼購買?
1、直接銷售,即信託公司在固定的營業場所,由自身的銷售人員直接向合格投資者推介信託計劃。委託人直接在信託公司營業場所認購信託單位,並辦理資金收付。
2、代理銷售,即信託公司委託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代為向合格投資者推介信託計劃,同時與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簽訂信託資金代理收付協議,委託商業銀行辦理信託計劃的資金收付。
3、第三方理財公司,業內知名的三方理財公司,都是通過信託產品的代銷起家的,雖然現在各自都有資產管理部門,但是依然有不少信託公司在做。
二、在正規的平台購買信託產品。
如果說想要購買信託產品的話,最好去那種比較正規的公司,不要去信託機構,雖然他也能夠幫助你們完成一定的需求,但是總體來說安全上面沒有辦法得到保證。當發現自己買信託被騙之後,一定要通過法律的途徑追回欠款,要有證據證明欠款的事實,借條,欠條,收條,銀行轉賬記錄都可以反映欠款匯款的書面材料其次要求還款並且支付利息。不過大多數中信信託是信託產業的翹楚,在信託產業有著一定的地位,而且正規的信託理財公司都是受到銀監會直接監管的,想要購買信託理財產品呢也是比較可靠的,前提是你要在正規的平台購買,否則的話肯定是會被騙,而且這個錢可能都拿不回來
❻ 英國人發明的信託從利息上看很高,但是信託真的靠譜嗎
一直有投資者在問:信託靠譜嗎?在這里告訴你,高凈值群體青睞信託的一個重要原因是:靠譜。但是值得強調的是,這里的靠譜不能和信託沒出現過風險和「保本保息」等劃為等號。
除了國債和銀行存款類產品之外,任何理財產品都不能宣傳保本保息或者完全沒有風險。在這一點上,必須達成共識。
下面從法律、監管、流程和現實這四個方面來分析,信託為什麼靠譜的真正原因。
法律層面上的靠譜
《信託業保障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九條 具備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障基金公司可以使用保障基金:
信託公司因資不抵債,在實施恢復與處置計劃後,仍需重組的;
信託公司依法進入破產程序,並進行重整的;
信託公司因違法違規經營,被責令關閉、撤銷的;
信託公司因臨時資金周轉困難,需要提供短期流動性支持的;
需要使用保障基金的其他情形。
萬一出現極端情況,信託公司面臨破產、撤銷等,信託業保障基金可以發揮作用,及時化解風險。此外,信託公司如果出現短期資金周轉困難,可以向保障基金公司提出申請,並提交流動性困難解決方案及保障基金償還計劃,由保障基金公司審核決定是否使用保障基金,申請通過後有償使用。
❼ 《信託登記管理辦法》正式施行,家族信託該如何兼顧
「家族信託」在中國還不是一個法律概念,就字面意思上看,」家族信託版」可能有以權下幾個方面的內涵:第一,它是一種以家族內部人為受益人的信託;第二,它是有一定規模的信託,一般適用在家族企業上。 我國在信託發展的現階段當然沒有《家族信託法》
❽ 信託登記制度是大陸法系還是英美法系規定的
在英美法系信託法中,因「雙重所有權」設計和出於保護當事人隱私的目的,英美法系並沒有完整的信託登記制度,但是信託登記制度卻是大陸法系信託法的重要內容。
❾ 關於製版權信託登記申請是怎樣的
製版權信託登記申請,信託登記是公告某項財產為信託財產而非受託人固有財產以對抗第三者的方法。是進行信託公告的方法。對於國家法規明確規定應登記或注冊的財產權,在信託時如不進行或不按要求進行登記或注冊,則無法對抗第三者。那麼製版權信託登記申請是怎樣的?製版權信託登記申請製版權信託登記申請:一、申請人應為委託人及受託人(共同申請)。二、應繳相關文件如下:(一)申請書一份。(二)信託契約書或其它信託證明文件。如前手之權利移轉未經登記者,應檢附原登記之製版權人至本案委託人間所有權利移轉過程之讓與契約或其它證明文件。(三)其它有關證明文件:如有下列情事者,應繳之各有關證明文件,列示如下:1、委任他人代理申請者,應繳委任書或代理許可權之證明文件,或在申請書內載明代理人之姓名、地址或通訊處與委任代理之意旨,以及授權的范圍,由申請人及代理人簽名或蓋章。2、由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及其它機構出具之文書,均應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3、持外國公文書申請登記者,該公文書應經中華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它經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或經中華民國法院或民間之公證人認證。(四)文件系外文者,應繳中文譯本。三、證明文件除委任書外,正本於核驗後發還;影本應記載「本影本與正本相符,如有不實,願負法律上之責任」字樣,並由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❿ 中國信託登記有限責任公司怎麼樣
簡介:中國信託登記有限責任公司地址位於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浦明迴路868弄1號樓答11-12層(一)集合信託計劃發行公示;(二)信託產品及其信託受益權登記,包括:預登記、初始登記、變更登記、終止登記、更正登記等;(三)信託產品發行、交易、轉讓、結算等服務;(四)信託受益權賬戶的設立和管理;(五)信託產品及其權益的估值、評價、查詢、咨詢等相關服務;(六)信託產品權屬糾紛的查詢和舉證;(七)提供其他不需要辦理法定權屬登記的信託財產的公示登記服務;(八)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經營狀態:存續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日期:2016-12-19法定代表人:文海興法人對外投資營業期限:2016-12-19--注冊資本:300000.000000萬人民幣發照日期:2016-12-19登記機關:上海市工商局
法定代表人:文海興
成立時間:2016-12-19
注冊資本:3000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310000000168308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國有控股)
公司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浦明路868弄1號樓11-12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