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中交哈爾濱地鐵投資建設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中交哈爾濱地鐵投資建設有限公司的管理覆蓋著項目全生命周期,負責統籌考慮建設期與運營期或回購期的銜接,確保在項目全周期內無管理盲區,對項目投資、建設、運營及移交進行全周期策劃並組織實施。
法定代表人:權縣民
成立時間:2014-11-26
注冊資本:332982.94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230100101002352
企業類型: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地址:哈爾濱市南崗區哈爾濱大街640號金爵萬象1棟1單元4層402號
❷ 哈爾濱地鐵的發展歷程
20世紀70年代,沈陽軍區決定在沈陽市、長春市、哈爾濱市三個城市修建戰備大隧道,在哈爾濱決定利用隧道修建地鐵,實現「平戰結合」。工程於1973年8月1日開始籌建,因此被命名為「7381」工程。
1973年,「7381」工程指揮部成立,負責工程的規劃、勘測、設計和組織施工等工作,1979年底並入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承擔施工任務的各局、中直、省直各單位分別設立分指揮部,共設立了68個分指揮部,並分別動員和組織群眾參加施工。當時採取按單位職工人數抽調戰備義務工的方案,按人數把任務分配到各單位,由單位負責組織完成,現場施工人員最多時高達15000人。經過全市人民的義務大獻工,至1979年共建成10.1公里隧道和5個車站。另外,在南崗中心區一帶還建成一些淺層隧道。7381」工程由各種不同結構形式的工程組成,幹道主體為凈跨7.3米,凈高6米的封閉式結構,深約22米,按北京一線地鐵標准建設,主要採用暗挖法施工。由於形勢的發展,該工程的線路規劃有過3次變化,其中大直街一線6.3公里,6個車站、通風機房、排水泵房等配套土建工程也已基本完成,初步具備了鋪軌條件。1979年因資金所限,該工程暫時停止建設。淺層隧道的地下一、二層現在用作商業街。
❸ 哈爾濱地鐵為什麼
為了市民出行方便 不堵車
❹ 哈爾濱的地鐵已經開始建設了么
哈爾濱地鐵項目納入綠色審批通道
[ 來源:新晚報 更新時間:2008-5-5] 【 】
4日上午,市委副書記、市長張效廉主持召開了市政府第25次常務會議,就哈爾濱市地鐵建設有關工作進行專題研究,重點研究解決制約地鐵建設的瓶頸問題。
張效廉說,哈爾濱市地鐵一期工程項目建設,打破了以往由政府投資、政府建設大項目的固有模式,在工作機制、建設模式、融資方式等方面進行了探索創新。在工作機制上,建立項目包保責任制、部門聯動工作制、審批服務優先制,將地鐵項目優先納入「大項目綠色審批通道」,採取現場辦公、聯合會審、並聯審批等方式進行專項審批,一事一議、「一站式」服務,確保地鐵工程整體協調、高效推進。在建設模式上,組建國有地鐵總公司,作為地鐵建設主體和項目法人,組織推進地鐵建設。同時,在國有地鐵總公司的框架下同步組建地鐵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地鐵建設有限公司和地鐵運營有限公司3個專項公司,分別作為地鐵建設籌融資實施主體、地鐵工程實施主體、地鐵運營實施主體。各專項公司相互聯系,互為補充,協調運作,圍繞地鐵工程的總體目標,專項落實推進和保障完成地鐵建設的各項任務。在籌融資方式上,多元化拓展籌融資渠道,構建保障地鐵工程建設的資金支撐體系。為確保哈爾濱市地鐵一期工程如期啟動,順利推進,持續建設,著力破解資金瓶頸問題,在資本融資、工程融資、政策融資、資源融資、經營融資等方面進行運行機制與方式方法的創新,實現地鐵項目籌資融資的有效突破。一是著眼本地的資金潛力,以股本結構的形式吸引多元化融資,籌措啟動建設資金;二是著眼金融信貸和招商引資,依託省市共建的投資合力,爭取落實銀行專項貸款,籌措接續發展資金;三是著眼資源整合與開發利用,加強資源與項目的結合,探索資源管控與開發的方法與途徑,籌措持續投入資金和償債保障資金;四是著眼資產運營和政策性籌資,採取加大資產經營和政策融資扶持力度的方法,探索和建立地鐵項目自主經營、自求平衡的管理運行機制,籌措運營平衡資金,形成以政府投入為引導、市場化運作為途徑、資源性籌資為保障的籌融資、償債支撐體系。在建設標准上,針對哈爾濱市地鐵特有的既有洞體利用維護,地下設施托換加固,冬季施工季節方法等技術難點,進行方案論證和技術攻關,深化細化地鐵項目設計、施工,確保地鐵一期工程建設的順利推進,堅持高標准設計、高質量建設,特別是站點建設,注重地上地下的整體協調,實現組團式開發,形成沿地鐵走向點線結合、錯落有致的新的城市景觀帶。
張效廉強調,地鐵工程是哈爾濱市有史以來投資規模最大的城市基礎設施項目,眼下已進入施工的黃金季節,各有關部門要圍繞地鐵建設的工作目標,認真履行職責,提高辦事效率,確保近期啟動拆遷,按計劃實施工程建設。
❺ 哈爾濱地鐵耗資多少
哈爾濱地鐵一期工程正式開工。一期工程自西向東,橫貫城市中心區,全長14.33公里,建設期4年。按照國家要求和城市總體規劃,哈爾濱市確定近期軌道交通建設期限為10年,規劃期內完成1號線城市中心段和3號環線工程,總里程45.53公里,預計投資163億元。 哈爾濱地鐵第一期工程(共五條線路)
哈爾濱市軌道交通網路規劃採取地上地下相結合、城區城郊相結合、平時戰時相結合方式。網路規劃為「四線一環」和兩條支線,總里程143公里,總投資384億元,建設期20年。
❻ 哈爾濱地鐵為什麼這么深
哈爾濱地鐵建的慢並且深是因為哈爾濱的冬天很冷,有時還下大雪,這就要求了哈爾濱地鐵必須全線地下線,再加上土地有凍脹層,必須深
❼ 哈爾濱地鐵集團有限公司 歸誰管
哈爾濱地鐵集團有限公司成立於2008年10月,是由哈爾濱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哈爾濱市軌道交通建設辦公室、黑龍江省投資總公司3家股東單位共同出資組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金貳拾億捌仟萬元人民幣。接受哈爾濱市人民政府授權,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資產所有權能,開展投融資和資本運營,從事地鐵建設、運營、管理活動,負責地鐵關聯用地整理、開發及經營,負責地鐵項目地上地下資源開發使用。
❽ 融資模式
項目融資是近些年興起的一種融資手段,是以項目的名義籌措一年期以上的資金,以項目營運收入承擔債務償還責任的融資形式。形式有很多,也比較靈活,至於趨勢,每一種模式都有適用的領域和趨勢:
產品支付
產品支付是針對項目貸款的還款方式而言的。借款方式在項目投產後直接用項目產品來還本付息,而不以項目產品的銷售收入來償還債務的一種融資租賃形式。在貸款得到償還以前,貸款方擁有項目的部分或全部產品,借款人在清償債務時把貸款方的貸款看作這些產品銷售收入折現後的凈值。產品支付這種形式在美國的石油、天然氣和采礦項目融資中應用得最為普遍,其特點是:用來清償債務本息的唯一來源是項目的產品:貸款的償還期應該短於項目有效生產期;貸款方對項目經營費用不承擔直接責任。
設備使用協議
是一種特殊的債務融資方式,即項目建設中如需要資金購買某設備,可以向某金融機構申請融資租賃。由該金融機構購入此設備,租借給項目建設單位,建設單位分期付給金融機構租借該設備的租金。融資租賃在資產抵押性融資中用得很普遍,特別是在購買飛機和輪船的融資中,以及在籌建大型電力項目中也可採用融資租賃。
BOT融資
BOT模式是指國內外投資人或財團作為項目發起人,從某個國家的地方政府獲得基礎設施項目的建設和運營特許權,然後組建項目公司,負責項目建設的融資、設計、建造和運營。BOT融資方式是私營企業參與基礎設施建設,向社會提供公共服務的一種方式。BOT方式在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稱謂,我國一般稱其為「特許權」。以 BOT方式融資的優越性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減少項目對政府財政預算的影響,使政府能在自有資金不足的情況下,仍能上馬一些基建項目。政府可以集中資源,對那些不被投資者看好但又對地方政府有重大戰略意義的項目進行投資。BOT融資不構成政府外債,可以提高政府的信用,政府也不必為償還債務而苦惱。其次,把私營企業中的效率引入公用項目,可以極大提高項目建設質量並加快項目建設進度。同時,政府也將全部項目風險轉移給了私營發起人。第三,吸引外國投資並引進國外的先進技術和管理方法,對地方的經濟發展會產生積極的影響。BOT投資方式主要用於建設收費公路、發電廠、鐵路、廢水處理設施和城市地鐵等基礎設施項目。
BOT很重要,除了上述的普通模式,BOT還有20多種演化模式,比較常見的有:BOO(建設-經營-擁有)、BT(建設-轉讓)、TOT(轉讓-經營-轉讓)、BOOT(建設-經營-擁有-轉讓)、BLT(建設-租賃-轉讓)、BTO(建設-轉讓-經營)等。
TOT融資
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是「移交——經營——移交」的簡稱,指政府與投資者簽訂特許經營協議後,把已經投產運行的可收益公共設施項目移交給民間投資者經營,憑借該設施在未來若干年內的收益,一次性地從投資者手中融得一筆資金,用於建設新的基礎設施項目;特許經營期滿後,投資者再把該設施無償移交給政府管理。
TOT方式與BOT方式是有明顯的區別的,它不需直接由投資者投資建設基礎設施,因此避開了基礎設施建設過程中產生的大量風險和矛盾,比較容易使政府與投資者達成一致。TOT 方式主要適用於交通基礎設施的建設。
最近國外出現一種將TOT與BOT項目融資模式結合起來但以BOT為主的融資模式,叫做TBT。在TBT模式中,TOT的實施是輔助性的,採用它主要是為了促成 BOT。TBT有兩種方式:一是公營機構通過TOT方式有償轉讓已建設施的經營權,融得資金後將這筆資金入股BOT項目公司,參與新建BOT項目的建設與經營,直至最後收回經營權。二是無償轉讓,即公營機構將已建設施的經營權以TOT方式無償轉讓給投資者,但條件是與 BOT項目公司按一個遞增的比例分享擬建項目建成後的經營收益。兩種模式中,前一種比較少見。
長期以來,我國交通基礎設施發展嚴重滯後於國民經濟的發展,資金短缺與投資需求的矛盾十分突出,TOT方式為緩解我國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資金供需矛盾找到一條現實出路,可以加快交通基礎設施的建設和發展。
PPP融資模式
PFI模式和PPP模式是最近幾年國外發展得很快的兩種民資介入公共投資領域的模式,雖然在我國尚處於起步階段,但是具有很好的借鑒的作用,也是我國公共投資領域投融資體制改革的一個發展方向。
PPP(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即公共部門與私人企業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礎設施的一種項目融資模式。在該模式下,鼓勵私人企業與政府進行合作,參與公共基礎設施的建設。
其中文意思是:公共、民營、夥伴,PPP模式的構架是:從公共事業的需求出發,利用民營資源的產業化優勢,通過政府與民營企業雙方合作,共同開發、投資建設,並維護運營公共事業的合作模式,即政府與民營經濟在公共領域的合作夥伴關系。通過這種合作形式,合作各方可以達到與預期單獨行動相比更為有利的結果。合作各方參與某個項目時,政府並不是把項目的責任全部轉移給私人企業,而是由參與合作的各方共同承擔責任和融資風險。這是一項世界性課題,已被國家計委、科技部、聯合國開發計劃署三方會議正式批准納入正在執行的我國地方21世紀議程能力建設項目。
PFI融資模式
PFI的根本在於政府從私人處購買服務,目前這種方式多用於社會福利性質的建設項目,不難看出這種方式多被那些硬體基礎設施相對已經較為完善的發達國家採用。比較而言,發展中國家由於經濟水平的限制,將更多的資源投入到了能直接或間接產生經濟效益的地方,而這些基礎設施在國民生產中的重要性很難使政府放棄其最終所有權。
PFI項目在發達國家的應用領域總是有一定的側重,以日本和英國為例,從數量上看,日本的側重領域由高到低為社會福利、環境保護和基礎設施,英國則為社會福利、基礎設施和環境保護。從資金投入上看,日本在基礎設施、社會福利、環境保護三個領域僅佔英國的7%、52%和1%,可見其規模與英國相比要小得多。當前在英國PFI項目非常多樣,最大型的項目來自國防部,例如空對空加油罐計劃、軍事飛行培訓計劃、機場服務支持等。更多的典型項目是相對小額的設施建設,例如教育或民用建築物、警察局、醫院能源管理或公路照明,較大一點的包括公路、監獄、和醫院用樓等。
ABS融資模式
即資產收益證券化融資(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它是以項目資產可以帶來的預期收益為保證,通過一套提高信用等級計劃在資本市場發行債券來募集資金的一種項目融資方式。具體運作過程是:(1)組建一個特別目標公司。(2)目標公司選擇能進行資產證券化融資的對象。(3)以合同、協議等方式將政府項目未來現金收入的權利轉讓給目標公司。(4)目標公司直接在資本市場發行債券募集資金或者由目標公司信用擔保,由其他機構組織發行,並將募集到的資金用於項目建設。(5)目標公司通過項目資產的現金流入清償債券本息。
很多國家和地區將ABS融資方式重點用於交通運輸部門的鐵路、公路、港口、機場、橋梁、隧道建設項目;能源部門的電力、煤氣、天然氣基本設施建設項目;公共事業部門的醫療衛生。供水、供電和電信網路等公共設施建設項目,並取得了很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