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信託貸款和信託集合資管計劃的區別
首先要理解這二個概念的意思以及業務范圍:
信託貸款也叫貸款信託是指受託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將委託人存入的資金,按其(或信託計劃中)指定的對象、用途、期限、利率與金額等發放貸款,並負責到期收回貸款本息的一項金融業務。委託人在發放貸款的對象、用途等方面有充分的自主權,同時又可利用信託公司在企業資信與資金管理方面的優勢,增加資金的安全性,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
集合信託計劃根據《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第五條規定「信託投資公司辦理資金信託業務可以依據信託文件的約定,按照委託人的意願,單獨或者集合管理、運用、處分信託資金。單獨管理、運用、處分信託資金是指信託投資公司接受單個委託人委託、依據委託人確定的管理方式單獨管理和運用信託資金的行為。集合管理、運用、處分信託資金指信託投資公司接受二個或二個以上委託人委託、依據委託人確定的管理方式或由信託投資公司代為確定的管理方式管理和運用信託資金的行為。
明白定義以後他們的主要區別就很明顯了:
1信託貸款可以接受單個委託人的委託。
2.信託集合是至少二個人的信託委託才能形成一個集合託管計劃。
3信託集合資管計劃當中也可以包括進行信託貸款業務。
4信託貸款只是信託眾多業務當中的其中一個。
2. 什麼是(開放式)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不開放的是普通的集合資金信託
開放式信託產品,顧名思義,就是能夠像開放式基金一樣,可以方便地實現加入和專變現的信託產屬品。傳統的信託產品在信託計劃結束之前,投資者想要變現是比較困難的,只能通過質押貸款或轉讓信託產品的方式變現。而相對於以往信託產品,開放式信託產品的高流動性就是它的最大特點
封閉式基金是指基金的發起人在設立基金時,限定了基金單位的發行總額,籌足總額後,基金即宣告成立,並進行封閉,在一定時期內不再接受新的投資。基金單位的流通採取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辦法,投資者日後買賣基金單位,都必須通過證券經紀商在二級市場上進行競價交易。
3. 單一資金信託計劃和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相比,有什麼區別
集合資金信託計劃,是由信託公司擔任受託人,按照委託人意願,為受益人的利益,將內兩個以容上(含兩個)委託人交付的資金進行集中管理、運用或處分的資金信託業務活動。
單一資金信託,是信託公司接受單個委託人的資金委託,依據委託人確定的管理方式,或由信託公司代為確定的管理方式,單獨管理和運用貨幣資金的信託。
單一資金信託計劃是相對於集合資金信託計劃而言的,其最容易覺察的區別在於委託人數量,但其區別也並非僅此一處。更大的差別在於,委託人性質和委託人的地位:單一資金信託計劃的委託人多為機構,比如銀行,而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的委託人則多為自然人;單一資金信託計劃的資金運用和投資方嚮往往由委託人主導,而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則由信託公司主導,產品由信託公司自主創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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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的發行主體是
集合資來金信託計劃簡稱就源是 信託計劃,發行主體當然是信託公司。
四川信託·大連生態科技創新城核心區基礎設施建設貸款集合資金信託計劃
資金用途 :大連生態科技創新城核心區基礎設施建設。
受 托 人 :四川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收 益 率 :10.5% 無限制信託
還款來源 :政府委託建設款項的支付、股東調劑資金等
質押億達旗下兩家子公司100% 股權,以及地皮。
5. 集合資金信託計劃訴訟,誰是原告
你是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出現兌付問題延期的問題的話:
投資人告信託公司。投資人就是原告,信託公司就是被告
如果你指的是信託公司為了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告融資方的話:
信託公司是原告,不還錢的融資方是被告。
不過站在投資人的角度來看,信託公司管理不好產品,是信託公司的錯。告信託公司是應該的。
站在信託公司的角度來看,我管理不好產品。倒置客戶虧損,現在我必須要和融資方打官司,通過法律手段讓融資方還錢給我,我好把錢還給客戶。畢竟資產處置也要走法律程序。
誰也不願意項目出問題。所以建議投資人在選項目的時候一定要慎重
6. 2019天安被保監會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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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人壽連年巨虧再遭重罰轉型遇梗引爆人事動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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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1407:01: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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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網編者按:2015年對天安人壽來說是極為不平坦的。繼6月份高管離職風波後,天安人壽又遭重創。8月10日,保監會公布一則對天安人壽的處罰信息,列明查出該公司近兩年5項違規行為:報送虛假備案材料、以虛假發票套取資金、違規投資高風險信託產品、投資信託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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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增信措施不符合監管規定、超比例投資。不僅如此,天安人壽成立15年未曾盈利,僅過去五年虧損已達15億。近期大量骨乾和中層幹部的離職更使得公司的情況「雪上加霜」。
5項違規遭保監會重罰60逾萬元
據《中國證券報》報道,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經查,天安人壽存在編制和提交虛假資料行為。一是向保監會報送虛假備案材料。2013年8月和2014年1月,天安人壽先後向保監會報送《關於報送股票投資管理能力備案申請材料的報告》和《申請不動產投資管理能力備案的報告》,報告均聲稱配備了相關專業投資人員。經查,其中多數人員從未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無薪資發放及考勤記錄,實際也未在公司工作。
二是以虛假發票套取資金。2013年12月、2014年4月相關會計憑證顯示報銷辦公用品費、食品費,但實際所附發票記錄的內容和事項虛假,交易事項未真實發生。時任天安人壽總經理郭自光對上述違法行為負有直接責任。
另外,天安人壽還存在違規運用保險資金行為。例如,投資高風險信託產品、增信措施不合規、超比例投資。具體而言,2013年11月,天安人壽投資平安財富利錦1號集合資金信託計劃,該產品存在結構復雜、非受託人自主管理等情況。此外,天安人壽投資中海常州城建信託貸款項目集合資金信託計劃沒有信用增級措施;投資的三款信託計劃投資金額或賬面余額,均高於相關產品發行規模的20%。
此次對天安人壽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保監會採取以現金處罰的形式對天安人壽及高管的違規違法行為處以總計62萬元的罰單,其中牽扯到天安人壽董事長韓德、前任總經理郭自光以及資產管理中心副總經理高建國。
業績連年虧損五年虧損15億
據《21世紀經濟報道》報道,天安人壽,原為恆康人壽,2000年即在上海成立,真正到2011年由原新華保險總裁孫兵帶領包括郭自光等在內的原新華高管班底一齊加盟後,才開始新的發展期。
但天安人壽始終面臨與其他中小壽險公司同樣的市場困境,僅有的5000餘個人營銷隊伍,能夠帶來的高內含價值業務積累緩慢;創規模仍主要靠高成本卻內含價值不高的銀保躉交;團險與政府資源則難以與大型壽險公司匹敵。2014年的100億收入中,原保險保費收入不足3成,投資業務收入超7成,且大都為一年期,綜合退保率超過20%,且居高不下,公司虧損最高時曾達7個億。
另據澎湃新聞網報道,公開資料顯示,天安人壽股東分別為領銳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佳偉業信息咨詢有限公司、陝西華秦土地復墾整理工程有限公司、杭州騰然實業有限公司和大連橋都實業有限公司,5家公司分別持股20%。
盡管已經走過15個年頭,公司在2014年的虧損仍達2.5億元,從近5年的趨勢觀察,2010年虧損1347萬元,2011年虧損1.78億元,2012年虧損3.8億元,2013年虧損7.1億元,可見短期內扭虧為盈似乎可能性不大。根據保監會發布的數據顯示,截至6月末,天安人壽保費總收入53.51億元,同比下降近38%。
人事地震目標與結果背道而馳
據《21世紀經濟報道》報道,兩年前,郭自光及其管理層團隊向股東遞交過一份改革方案,初衷有兩個,一是「去大企業病」,尤其是後來從國資大企業保險公司跳槽加入天安的團隊,一直不適應中小公司的市場競爭壓力,效率低下;二是不願再做股東的「現金奶牛」,壽險公司最核心的價值應該是圍繞不同人群的「生老病死」提供風險保障,而不是依靠高現價產品做股東的融資工具,要求將年業務規模固定在100億上下,爭取改善業務結構和效益,爭取五年盈利。
郭自光去年底定的目標是:2015年,一方面通過由員工自主發起項目,將削減下的成本轉化為產品優勢;另一方面,保持現有100億元的年保費收入規模的同時,進行結構調整,期繳比例要達到15%-17%。但現實情況是,2015上半年,天安人壽原保費收入29億元,規模保費收入53億元。與去年同期相比,前者增長26%,後者下滑38%。
然而從根本上,股東就不認可郭提出的壽險經營模式,股東規模需求的願望仍較強烈,而在財務和投資上的控制幾乎「寸步不讓」。而另一方面,改革方案本身也有待完善。在沒有取得股東方批準的情況下,從局部變革,成功率很低。從員工層面上講,徹底打破原有業務渠道概念,幾乎要求全員創業的改革計劃,讓員工的恐慌多於激情。
從去年底真正啟動郭自光一手推行的改革計劃至今,已有不少部門員工骨乾和中層幹部離職。據內部人士統計,近期有包括IT部原負責人杜鵬飛,創新業務部原負責人王曉梅,銀代部原負責人王晨,四川分公司原總經理崔志江等陸續離職。今年5月,郭自光也離開天安人壽,選擇創業。6月,保監會通過崔勇副總經理(主持工作)的任職資格。
(責任編輯:Newshoo)
7. 「中南建設貸款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三期)」多盈網的這個產品2年期投資房地產,據說現在房產信託風險小
我看了一下,兩年期的,100萬收益8.8%,在相同期限的房地產類型信託產品里收益確實低,現在房地產信託項目多不是說風險小不小的問題,信託說白了就是給人籌錢的行業,只不過受到銀監會和相關法律的監管,是合法集資,而具體需要籌錢的企業自然是對資金需求大的行業,比如房地產和礦產,這也就是為什麼這兩種類型的信託產品最多的原因,信託項目的風險把控除了信託公司自己內部機制以外還要通過銀監會的審核,批准了才能發,一般只要項目經理在談項目的時候不暗箱操作就沒啥太大的問題,項目公司一般和房地產公司做項目挑的也都是在當地名氣大實力強的企業,像我們公司做房地產項目的門檻是「432」,房地產信託一般都是兩年以上的期限,不過買信託的話建議你還是買一年的,資金流動性好,風險比較低,挑好實力強的公司和風控嚴的項目就沒問題
8. 什麼是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合格投資者
根據《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合格投資者是指符回合下列條件之一,能夠識別、答判斷和承擔信託計劃相應風險的人:
(一)投資一個信託計劃的最低金額不少於100萬元人民幣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
(二)個人或家庭金融資產總計在其認購時超過100萬元人民幣,且能提供相關財產證明的自然人;
(三)個人收入在最近3年內每年收入超過20萬元人民幣或者夫妻雙方合計收入在最近3年內每年收入超過30萬元人民幣,且能提供相關收入證明的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