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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信託基金和投資信託的區別

發布時間:2021-11-14 05:55:15

信託和基金是一回事嗎

基金和信託雖然類似,但是是不同的。

可從以下五方面區分:

1、在安全性方面

信託產品的安全性高於基金,風險較低。

2、投資渠道方面

信託產品的投資范圍相當廣,既可以投資證券等金融產品,也可以投資實業,而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范圍目前數股票和債券居多,但也包含其他投資渠道範圍。

3、監管方面

證券投資基金的募集,必須經過證監會的批准,運行中受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的監管。而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的募集無需銀監會的批准,但需要依法履行報告義務,並在運行中接受銀監部門的監管。

(1)單位信託基金和投資信託的區別擴展閱讀

信託的主要劃分類型

(一)任意信託

根據當事人之間的自由意思表示而成立的信託稱為任意信託,任意信託又稱為自由信託或明示信託,主要指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自由自願形成信託關系,而且這種自由自願意思在信託契約中明確地表示出來,大部分信託業務都屬於任意信託。

(二)法定信託

法定信託是與任意信託相對應的一種信託形式。主要指由司法機關確定當事人之間的信託關系而成立的信託。也即信託的當事人之間原本並沒有成立信託的意思,司法機關為了當事人的利益,根據實際情況和法律規定,判定當事人之間的關系為信託關系,當事人無論自己的意思如何,都要服從司法機關的判定。

設立法定信託的目的主要是保護當事人的合法利益,防止當事人財產被不法使用。比如,某人去世後,留下一筆遺產,但他並未對遺產的處置留下任何遺言,這時只能通過法庭來判定遺產的分配。即由法庭依照法律對遺產的分配進行裁決。

法庭為此要做一系列的准備工作,比如進行法庭調查等等。在法庭調查期間,遺產不能無人照管,這時,司法機關就可委託一個受託人在此期間管理遺產,妥善保護遺產。

參考資料

網路_信託

網路_基金

Ⅱ 單位信託公司和投資信託公司的區別

「單位信託公司」實際上是基金公司。

「投資信託公司」實際上是投資公司。

Ⅲ 什麼叫單位信託基金

基金在美國稱為互惠基金(Mutual Funds),而英國則稱單位信託基金(Unit Trusts),是一種投資工具。

基金是由投資公司的基金經理負責管理的,而基金的投資項目可以是債券、外幣、股票、期貨、期權、黃金及其它投資項目。購買基金的其中一個原因,是因為基金的投資方式可以分散投資風險。例如,恆生指數是香港股市的指標,一般人如果想根據恆生指數成分股占恆生指數的比重去購買成分股,從而組成一個恆生指數成分股的投資組合,相信沒有二、三百萬以上是不行的。不過,如果不想投資那麼多金錢去分散風險,其實亦可購買恆生指數的基金,以達致分散風險的目的。

通常基金的價格,是以每一單位計算,而每個單位的幣值,以美元結算為多。購買基金,是有最小認購額;基金公司的最小認購額,既有一萬元港幣的,也有一千元美金的。投資者只需付出小量金錢,就可以達到分散風險的目的。購買基金需要付出的買賣費用,由零至百分之六不等。另外,每年基金公司亦會抽取一個百分比,作為管理基金的費用。因此,基金的買賣費用較股票為高,是一種適合長線投資的工具,而不適宜作短線炒賣。

投資者把資金交託基金投資,有以下好處:
(1) 分散投資 ── 透過基金集腋成裘,投資者作小額投資,就可以間接參與全球金融及股票市場的買賣,投資途徑得以擴大,令投資更加靈活。
(2) 可獲專業協助 ── 借著基金的人力資源,以及基金經理的投資經驗,投資者無須因顧慮自己經驗不足而避免多方面投資。
(3) 減少風險 ── 透過分散投資、擴大投資途徑,持倉風險可以大為減少,因為基金的投資組合很少會出現「全軍盡墨」的情況。
(4) 減省手續費和時間 ── 由於基金投資組合龐大,投資者間接減輕分散投資應繳的手續費。同時,基金經理亦可代辦轉名過戶、收息等繁復手續。
(5) 套現能力強 ── 透過基金經理維持第二市場的活躍性,投資者可按個人需要,隨時按報價出售全部或部分單位投資,套取現金。

目前,香港的投資基金,大部分以單位信託形式經營。其運作情況是:單位(units)持有人(即買入單位基金的投資者)透過信託人(trustee)監管基金的投資工作;而專業投資方面,則全權由基金經理人(manager)負責。不過,需注意,全盤投資雖由基金經理代為投資,由信託人代為監管,但一切風險最終仍由受益人(即單位基金持有者)自負。

Ⅳ 信託與基金有哪些區別 信託和基金的區別詳解

從這兩個概念的本源上來說,信託和基金是獨立但有交集的兩個概念。
信託是一種法律安排,在這種法律安排下,你(委託人)把財產所有權交給別人(受託人),他運營這個財產,並把運營收益交給你指定的人(受益人)。至於受託人如何運營,取決於信託所依據的法律,以及信託法律文件里的約定。而基金是一種投資安排,也就是說一群人(可以是少數幾個人,也可以是不特定公眾)把錢以一定形式放在一起,按照一定方式去投資並享受收益。這里的「一定形式」有多種選擇,可能是公司,可能是合夥企業,也有可能是信託。由上述分析可見,信託和基金的交集就是,投資者(信託的委託人)把錢集中起來,通過信託法律安排交給信託公司(信託的受託人)投資運營,投資收益根據比例分配回投資者本人(信託的受益人)。這種為了投資的信託安排通常稱為「單位信託」。在上述交集之外,信託(傳統上,在國外而言)還可以起到投資之外的其他目的,比如家族財產傳承、晚輩生活資金提供(著名例子之一是希特勒在奧地利學習美術期間,生活費用來自家族某位長輩設立的信託)、某些情況下的避稅等。而基金除了信託模式,國際上常見的還包括公司形式(即錢全部投到xxx投資公司里,投資者是xxx投資公司股東,根據所持股權的等級與份額享受投資回報)、合夥形式(私募基金和對沖基金用的比較多)等。
具體來看,可從以下六方面區分:
1、在安全性方面
信託產品的安全性高於基金,風險較低。
2、投資渠道方面
信託產品的投資范圍相當廣,既可以投資證券等金融產品,也可以投資實業,而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范圍目前數股票和債券居多,但也包含其他投資渠道範圍。
3、法律方面
兩者適用的法律有差別。
4、監管方面
證券投資基金的募集,必須經過證監會的批准,運行中受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的監管。而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的募集無需銀監會的批准,但需要依法履行報告義務,並在運行中接受銀監部門的監管;
5、資金募集方面
就信託而言,信託公司接受委託人的資金信託合同不得超過200份,每份合同金額不得低於5萬元,異地推介集合信託計劃的,每份合同金額不得低於100萬元。
6、投資流動性方面
開放型的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的回贖和轉讓都沒有大的限制,封閉式基金,通常都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流動性也較強(但轉讓時通常折價較高)。而對於信託計劃,在信託期限屆滿之前,不得回贖,但可以依法轉讓,流動性較差。

Ⅳ 基金和信託都是投資,那兩者之間有什麼區別

基金和信託都是投資,但是兩者還是有區別的。主要區別是:
1、監管機構不一內樣。信託是由銀監會監容管,基金是由證監會監管。雖然都同為監管機構,但是管理風格是有所差異的。但是都是對市場有嚴格的監管。這一點不可否認。
2、產品投資范圍不一樣。信託產品很大的優勢就在於能橫跨幾個市場,股市、債市、匯市、資本市場等都能夠操作投資。但是基金產品投資范圍要比信託要窄一些。
3、投資要求不一樣。信託的話,每一個產品最多200個投資者,300萬以下的額度只有50個。基金就沒有這個限制,基金200個投資者。300萬以下的沒有人數限制。
4、管理資質不一樣。信託公司全國只有68家信託公司。股東都是國企、央企、地方政府、銀行等大型企業。風險管理流程規范、專業。在中國的發展歷史最早。基金公司目前17000多家,魚龍混雜。

Ⅵ 信託與基金的區別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第2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公開或者非公開募集資版金設立權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託管人託管,為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進行證券投資活動,適用本法;本法未規定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從上述法條講,證券投資基金和信託產品均屬於廣義信託的特殊形式。證券投資基金在國外也被稱為單位信託基金。
區別:

投資領域:證券投資基金集中於證券投資,信託產品投資領域更為廣泛,如地產投資、證券投資、企業股權投資等;
監管機構:證券投資基金由證監會監管,信託由銀監會監管;
管理主體:證券投資基金由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資金由基金託管人(商業銀行)託管;信託直接由信託公司管理。

Ⅶ 信託 基金有什麼區別

1、在安全性方面不同

信託產品的安全性高於基金,風險較低。

2、投資渠道方面不同

信託產品的投資范圍相當廣,既可以投資證券等金融產品,也可以投資實業,而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范圍目前數股票和債券居多,但也包含其他投資渠道範圍。

3、法律方面不同

兩者適用的法律有差別。

4、監管方面不同

證券投資基金的募集,必須經過證監會的批准,運行中受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的監管。而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的募集無需銀監會的批准,但需要依法履行報告義務,並在運行中接受銀監部門的監管,

(7)單位信託基金和投資信託的區別擴展閱讀:

根據不同標准,可以將證券投資基金劃分為不同的種類:

(1)根據基金單位是否可增加或贖回,可分為開放式基金和封閉式基金。開放式基金不上市交易(這要看情況),通過銀行、券商、基金公司申購和贖回,基金規模不固定;封閉式基金有固定的存續期,一般在證券交易場所上市交易,投資者通過二級市場買賣基金單位。

(2)根據組織形態的不同,可分為公司型基金和契約型基金。基金通過發行基金股份成立投資基金公司的形式設立,通常稱為公司型基金;由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和投資人三方通過基金契約設立,通常稱為契約型基金。我國的證券投資基金均為契約型基金。

(3)根據投資風險與收益的不同,可分為成長型、收入型和平衡型基金。

(4)根據投資對象的不同,可分為股票基金、債券基金、貨幣市場基金、期貨基金等。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信託

網路-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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