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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租賃資金池

發布時間:2021-11-15 12:18:05

❶ 上海自貿區迎融資租賃「新政」,都有哪些解讀

為更好地發揮融資租賃服務實體經濟功能,近日,上海發布《關於加快本市融資租賃業發展的實施意見》(簡稱《實施意見》),爭取到2020年,實現融資租賃業務領域覆蓋面不斷擴大,融資租賃市場滲透率顯著提高,融資租賃資產規模佔全國比重達到30%以上。據悉,《實施意見》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支持在自貿區設專業子公司

《實施意見》指出,支持自貿區先行先試,促進融資租賃業集聚發展。在做好各項服務配套方面,繼續加大對融資租賃產業的扶持力度,設立專項資金;推進建設融資租賃服務創新基地;支持搭建融資租賃資產交易服務平台等。

「探索設立融資租賃產業發展基金」、「搭建融資租賃資產交易平台」等條款,在去年浦東出台的《關於促進浦東新區融資租賃行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中也有所涉及。
同時,《實施意見》支持符合條件的融資租賃公司設立專業子公司和特殊項目公司,開展飛機、船舶和重大裝備等租賃業務。允許融資租賃公司以絕對控股方式設立單機單船等特殊項目公司。允許隸屬於同一母公司的單機單船等特殊項目公司實行住所集中登記,且與母公司住所相同。允許融資租賃公司設立飛機、船舶等專業子公司並可持續經營多個飛機、船舶等項目。
交銀租賃和招銀租賃等租賃公司已在上海自貿區設立專業子公司。交銀租賃相關負責人日前在參加「上海自貿區三周年總結評估企業座談會」時表示,上海自貿區掛牌後,交銀租賃首家獲批在區內設立航空航運專業子公司,目前注冊資本已增至15億元,「按照監管要求既可在境內設立項目公司,也可在境外設立項目公司,但資產的管理均由自貿區專業子公司負責,自貿區成立三年以來新增業務已超過了之前業務總和。」

允許開展本外幣資金池

利用上海自貿區的政策優勢,《實施意見》還支持內資融資租賃試點企業利用外債,舉債的外債可調入境內存放在外債專戶,實行支付結匯或意願結匯使用。同時,鼓勵融資租賃公司開展人民幣跨境融資業務。

《實施意見》還允許融資租賃公司開展本外幣資金池業務,通過開立國內外匯資金主賬戶和國際外匯資金主賬戶,集中境內成員公司的外債和對外放款額度,實現境內外資金的統一調配。在現行規定允許境內外幣劃轉的范圍之外,積極探索境內外匯資金劃轉管理的新模式,在交易真實、合理的前提下,融資租賃母公司與境內特殊項目公司之間的外幣資金劃轉可向外匯管理局上海市分局提出申請。

為加快通關速度,為融資租賃公司發展租賃進出口業務提供便利,《實施意見》明確指出,對注冊在自貿區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的融資租賃公司進出口飛機、船舶和海洋工程結構物等大型設備涉及跨關區的,在確保有效監管和執行現行相關稅收政策前提下,按照物流實際需要,努力協調異地監管,便利通關手續。

鼓勵融資租賃業兼並重組
在培育市場方面,《實施意見》還提出應不斷拓寬融資租賃服務領域,鼓勵引導境內外資本來滬設立融資租賃公司,支持具有優勢產業背景的融資租賃公司設立專業子公司;鼓勵融資租賃公司通過兼並重組、增資擴股等擴大規模、拓展業務,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行業龍頭企業;支持有實力的融資租賃公司開展跨境租賃和跨境兼並,培育跨國融資租賃集團;支持設立融資租賃中介服務機構,加快發展為融資租賃企業配套服務的專業咨詢、技術服務、評估鑒定、資產管理、資產處置等相關行業。

截至今年6月底,浦東新區集聚的融資租賃企業達1772家,較去年年末增加239家。

《實施意見》指出,將建立市級層面融資租賃管理部門溝通協調機制,由市商務委、市金融辦牽頭協調各相關部門加快落實本實施意見。各相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分工合作,落實分管領導和專人負責,細化政策措施,並搞好與國家相關部門的銜接,積極爭取國家相關部門的支持。

詳情可網路自貿家zimaojia了解

❷ 經營租賃公司進項稅抵扣

根據營改增的相關政策,購進貸款服務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通俗易懂地說,就是企業所支付的利息費用在營改增之後需要繳納6%的增值稅,但這部分的進項稅金企業無法作進項稅額抵扣。
對利息徵收的增值稅未必由債務人負擔
利息是企業財務費用的重要組成部分,尤其在資本密集型的行業,企業每年支付給銀行或相關金融機構的利息費用通常是巨額的,因此,利息的增值稅進項稅額無法抵扣顯然會對企業的融資方式產生一定影響。
根據增值稅的基本原理,對貸款服務(如利息)所徵收的增值稅假設由債務人來負擔,但債務人卻無法抵扣進項稅額,則會造成對利息徵收的增值稅金直接進入融資方的資金成本。舉個例子,假設利息需要支付1000萬元,對利息徵收的增值稅為60萬元(1000萬元×6%=60萬元),則由於利息的進項稅金無法抵扣,所以融資方的資金成本為1060萬元。
但是,在此對利息徵收的60萬元增值稅卻未必會由融資方來負擔,因為假設銀行並未對原有的利息定價進行調整,則在利息價稅合計為1000萬元的前提下,銀行的不含稅利息收入減少,其實際負擔了對利息徵收的增值稅。目前,我國的情況大致如此。但據筆者了解,金融機構已經進行了相關系統的更新,實行價稅分離,因此,在未來也不排除金融機構的定價機制會作相應調整,即在不含稅利息報價的基礎上,增加相應的增值稅。
價稅分離或含稅報價是困擾企業的問題
價稅分離或含稅報價,是營改增過程中常常困擾企業的問題,其中增值稅的原理非常清晰,稅基便是不含稅的價格,但在我國已習慣於含稅報價,所以在此次調整中,假設原有的定價為不含稅報價,則賣方會根據新的稅法在不含稅報價的基礎上調整相應稅額,稅金通常由買方負擔。
但假設原有的定價為含稅報價,此次營改增後總價不變,稅率調增了,則稅金通常由賣方來負擔。金融業營改增中無論是貸款服務還是其他的中間業務收入,金融機構在定價中均面臨著以上問題的決策。筆者相信,經過了相關調整,未來各行業的定價會逐漸接受以不含稅的價格為稅基,再加上按照相關增值稅率計算的增值稅稅額的定價模式。
因此,可以判斷,未來進項稅金由買方負擔,並由買方抵扣的方式是合理的,事實上,在國際上有些國家已在稅法中明確規定進項稅金由買方負擔,如韓國。
融資租賃可以解決利息進項稅金不可抵扣的問題
那麼,假設貸款利息所產生的增值稅由債務人來負擔,但債務人卻無法抵扣,則會促使企業尋求其他融資方式來降低資金的使用成本,從某種意義上說,會推動企業融資方式的改革。
顯然,傳統的融資方式會增加企業的融資成本,企業需要另謀出路。其中,融資租賃將會成為企業青睞的一種方式。根據財稅[2016]36號文的相關規定,經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或商務部批准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試點納稅人,提供融資租賃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匯借款和人民幣借款利息)、發行債券利息和車輛購置稅後的余額為銷售額。
也就是說,假設企業要購買設備,其自有資金不夠,則需要貸款去購買設備,但貸款必然要支付給銀行利息,而營改增之後銀行利息需要繳納6%的增值稅。假設這部分稅金由企業負擔但無法作進項稅額抵扣,則會增加其融資成本。如果企業不從銀行貸款購買設備,而通過融資租賃的方式取得設備,則內含有利息的融資租賃費,企業可以作進項稅額抵扣,其稅率為17%。因此,企業自然會用融資租賃的方式去替代從金融機構直接借款。融資租賃公司本身也會借款並產生利息,但稅法允許其在計稅時通過差額計稅的方式直接扣除利息,因此融資租賃方式無論對於企業(承租方)還是融資租賃公司都是有利的。
當然,在此的利息扣除,融資租賃公司在處理過程中也會遇到一些困難。通常,融資租賃公司會建立資金池,融資後資金進入資金池再轉到各個融資租賃項目,所以並非每一筆貸款均可以對應相關的融資租賃項目,難以扣除。其實,解決這個問題的主要途徑還是要加強核算,使每一個融資租賃項目的貸款利息有明確的歸集。

❸ 2017廈門融資租賃

融資租賃公司的黃金時代就從未斷過,上海的金融都市,天津港口優勢,有返稅的政策,深圳是鼓勵大量發展的城市。

融資租賃近年來發展勢頭迅猛,在拉動社會投資、促進產業升級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融資租賃企業也是前海涉外企業佔比最高的一種新興金融業態。今年8月底,首份融資租賃行業實務系列白皮書顯示,前海注冊融資租賃企業達1200餘家,佔全國的1/3。

前海自貿區成為「金融聚集新聖地」
前海被定義為「金融業對外開放試驗示範窗口」和「跨境人民幣業務創新試驗區」,成立6年多來,形成了深港合作區與自貿區疊加的72條創新金融政策體系,金融創新成果不斷涌現,在推進人民幣跨境使用、資本項目擴大開放、金融機構創新、創新型金融業務方面實現了多個全國首次和第一,為我國金融業擴大開放探索了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前海率先開展跨境人民幣貸款業務。截至2016年6月底,備案余額超千億元,提款金額356.2億元,有效降低了區內企業融資成本。此外,在跨境人民幣貸款成功發放、企業赴港發債、「熊貓債」、人民幣資金池門檻進一步降低等領域不斷發揮出示範效應, 創造了諸多全國領先的創新案例。

前海自貿區政策優勢明顯
在先行先試探索人民幣資本項目開放方面,前海率先啟動外債宏觀審慎管理試點。截至2016年6月末,共有18家前海企業辦理了22筆外債試點業務的登記手續,簽約金額10.55億美元。已有41家前海企業獲得了QDIE試點資格,累計備案35家境外投資主體,獲批額度高達9.6億美元。此外,QFLP試點管理企業已達106家,基金20家,累計注冊資本超過267億元。在碳排放領域,境外投資者如今也可參與深圳(前海)碳排放權交易,鼓勵境外資本以市場化手段參與我國經濟的綠色轉型。與此同時,保險交易的「深港通」獲得突破,試點為內地人士購買的香港保單續費提供跨境支付渠道。

❹ 干貨,融資租賃+P2P模式實現合規化的途徑有哪些

01 融資租賃與P2P平台合作的模式

實踐中,融資租賃公司在P2P平台融資多通過債權轉讓模式,債權轉讓模式即網貸平台的資產端對接融資租賃公司的債權和權益,平台轉讓的債權和權益包括融資租賃公司相應債權和權益等。 P2P平台和融資租賃公司合作的模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1、資產包轉讓模式

打包資產的債權轉讓行為,典型模式是融資租賃公司做為發起人,將自身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應收賬款進行組合/批量打包成一個資產包整體,然後通過P2P平台進行這批債權/收益權轉讓,發布標的募資。發起人往往通過承諾到期回購、引入第三方擔保公司等方式進行增信;(或者平台通過這些合作機構獲得打包資產,再在平台上發布募資),投資者購買的是產品份額。其特點為:多個債權(或應收賬款)、批量打包、一個資產包整體;

在推薦合作模式中同時開展網貸和融資租賃業務,關鍵問題是線下的如何做好風控措施。以汽車融資租賃與網貸平台業務結合為例,在網貸平台上發生的借貸行為,借款人的用途為購車。其購車通過一系列的合同設計,完全可以在線下與融資租賃公司的融資租賃業務結合,從而實現融資租賃公司合法地通過網貸平台開展業務。如通過線下簽訂《車輛轉讓合同》,使融資租賃公司成為車輛的所有權人,並有權將車輛租賃給承租人(借款人);其中涉及的付款安排為分期支付購車款,該設置使融資租賃公司可以安排在收到《融資租賃合同》中的租金後,再將購車款支付到出賣人(借款人、承租人)指定的銀行賬戶,因該銀行賬戶同時為借款人(承租人)的還款賬戶,因此實現償還線上投資者的投資款之目的。而線下的《融資租賃合同》獨立於線上的《借款合同》,即使在客戶(借款人)到期不清償借款的情況下,融資租賃公司仍能依據《融資租賃合同》行使其收取租金的權利。

❺ 互聯網金融關於融資租賃的主要法律風險有哪些

(1)就筆者經驗而言,目前市面上的互聯網金融公司與融資租賃公司合作的資產端大多屬於關聯關系或間接控制關系,變相自融或變相佔有資金池,難免有「為自身或變相為自身融資」或「直接或間接接受、歸集出借人的資金」之嫌疑。但就基於互聯網金融公司的業務角度,與有關聯關系的融資租賃公司合作,可以加強對底層資產端的風控以及降低合作成本(即使真的毫無關聯關系,個別互聯網金融公司也要創造條件進行間接控制)。當然,就法律關系的認定上,公司法、網貸新規的穿透性審查以及刑法對犯罪行為的實質判斷之間存在一定的差異,這里的邊緣空間應審慎監管。
(2)部分融資租賃公司以「虛構租賃物、以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標的為租賃物、未實際取得租賃物或租賃物合同價值與實際明顯不符,以融資租賃名義實際從事資金融通業務行為」,與互聯網金融公司合作,從事違規放貸行為。
(3)部分融資租賃公司通過互聯網金融平台,對債權或租賃物收益權拆分並轉讓給投資人以及承擔回購或擔保義務,或通過保理通道、資管通道,涉嫌「開展類資產證券化業務」。部分融資租賃公司利用通過轉讓所得的資金再次投入新的租賃項目,然後再次利用網上投資人的資金置換租金債權而循環運作,則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刑事法律風險。
(4)租賃物的租賃期限較長,融資租賃期限一般是一年到三年,而為了配合互聯網金融平台募集資金,部分標的涉嫌期限拆分問題。個別標的物的租賃金額較高,與網貸新規的限額問題有一定的沖突。債權與抵押權的分離也是常態。
(5)稅務問題。融資租賃公司對客戶應收債權的利息收入要繳納增值稅,但融資租賃公司與互聯網金融平台合作融資時,投資者無法開具發票,這樣就無法進行稅收抵扣,會推高融資租賃融資成本。我國網貸投資人的主體概念模糊,在司法層面是出借人,在金融層面是投資人,在監管層面是金融消費者,網貸投資人的投資所得收益如何繳稅也是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

❻ 在自貿區內開展融資租賃有什麼好處

1、享受企業擔保便利政策
自貿試驗區內融資租賃企業對外提供擔保的便利政策。「央行30條」規定:取消區內機構向境外支付擔保費的核准,區內機構直接到銀行辦理擔保費購付匯手續。《外匯管理支持試驗區建設實施細則》規定:區內企業提供對外擔保,可自行辦理擔保合同簽約,無需到外匯局申請辦理事前行政審批手續。區內企業提供對外擔保時,不受擔保人和被擔保人凈資產比例、被擔保人盈利狀況及擔保人和被擔保人之間股權關聯條件的限制。
2、 支持開展跨境人民幣雙向資金業務
支持開展跨境人民幣雙向資金池、國內、國際外匯主賬戶等本、外幣資金池業務。「央行關於上海自貿區擴大人民幣跨境使用的通知」規定:區內企業可根據自身經營和管理需要,開展集團內跨境雙向人民幣資金池業務。《外匯管理支持試驗區建設實施細則》規定:區內企業已開立的境內外幣資金池賬戶、國際貿易結算中心專用賬戶名稱統一改為國內外匯資金主賬戶,功能並入國內外匯資金主賬戶;符合條件的區內企業可根據經營需要,開立國際外匯資金主賬戶。
3、實行外匯結匯優惠政策
自貿試驗區內的外商融資租賃企業的外匯資本金實行意願結匯。《外匯管理支持試驗區建設實施細則》規定:區內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匯資本金實行意願結匯。結匯之後的資金要放到對應的人民幣專用賬戶,這個賬戶是受監管的,資金使用必須有真實、合理的用途。
4、享受貨款支付便利政策
自貿試驗區內融資租賃項目貨款支付的便利政策。《試驗區境內外租賃服務外匯管理操作規程》規定:允許試驗區內融資租賃項目公司從境外購入飛機、船舶和大型設備並租賃給承租人時,憑合同、商業單證等材料辦理付匯手續。租賃給境外承租人的,外匯局可按照無關單外匯支付方式進行核查。
5、享受放寬境外放款額度限制政策
《試驗區境內外租賃服務外匯管理操作規程》規定:融資租賃類公司開展對外融資租賃業務時,不受現行境內企業境外放款額度限制。融資租賃類公司可直接到所在地銀行開立境外放款專用賬戶,用於保留對外融資租賃租金收入。該賬戶內的外匯收入需結匯時,融資租賃類公司可直接向銀行申請辦理。

❼ 企業什麼時候需要融資租賃

一、資金短缺,又達不到銀行信貸的條件
企業發展過程中資金短缺幾乎是不可避免的問題。企業需要融資,首先想到的是找銀行,但往往在下述幾方面就那麼差一點才能達到銀行信貸的要求,此時正是以租賃實現融資的良機。
1、資產負債比高。銀行要求貸款企業的資產負債比一般低於60%-75%,超過即不貸。租賃由於租期內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權與使用權兩權分離的特徵,對資產負債比的要求更寬松。
2、前三年財務狀況差。銀行對貸款人負債能力及償債能力的評估側重於對過去三年財務狀況的分析,即以過去三年推測未來,前三年虧損的企業難以獲得貸款;租賃則更看重企業及新上項目未來的現金流,不全受虧損企業不做的限制。
3、對額小分散、風險大、管理成本高的中小企業資金需求。銀行一般不願借款,優質的租賃公司可將中小企業的資金需求集中,實現統貸分租。在這里租賃公司成了銀行信貸平台的延伸,是銀行信貸的「分銷商」。
4、企業自籌資金量小。銀行發放設備類固定資產貸款一般要求企業自籌30%-50%的資金,很多企業達不到這個條件。租賃只需企業准備設備價款的20%左右作為保證金,即可100%使用設備。對於效益好、信用優、風險低的企業,比如銀行、保險公司因受固定資產占資本金比例之限而租賃電子機具、交通工具等,甚至可以無保證金租入設備,達到100%融資。
5、融資比例高。以設備作抵押,銀行放貸比例為30%-50%,而以售後回租方式融資金可達70%-80%,高的可達90%,對特別的承租人還可溢價融資達100%以上。相同的設備,租賃融資比信貸融資量大。

二、銀行不宜介入的融資業務
銀行不宜介入的融資業務有如下幾項。
1、股權租賃。在國有企業改革、企業股權重組中,無論管路層收購(MBO),還是企業兼並,都有資金缺口,這種資金缺口銀行本可提供並購貸款或過橋貸款,但操作難度大,爭議多;優質企業可發行專項信託計劃,但要求高,程序多而嚴。由租賃公司先收購目標或目標公司控股股東的股權,控制目標公司,再將公司租賃給收購方,由收購方經營,分期付租金,達到最終收購目標公司的目的。
2、融資渠道多元化。不可否認,在當前和今後較長時期內銀行信貸是第一大融資管道,但單一融資渠道使企業在銀行信貸政策(包括政府、央行宏觀調控政策)調整和金融風波面前顯得十分被動,尋求融資渠道多元化已是眾多企業的明智選擇,租賃正是一種新興的、方便的融資工具。
3、更大發揮資本金的財務杠桿比率。一個企業的負債根本地決定於資本金,也就是說當企業資本金一定的前期下,融資的規模也可確定,許多企業由此而獲得銀行評定的信用等級,並授予相應的信用額度。為更好地利用資本金的財務杠桿功能,企業在獲得銀行授信後,先以租賃進行表外融資,把銀行的授信留在最緊急時使用,則比缺少租賃融資工具的企業更多地調動了社會資源,在資金匱乏時更容易渡過難關。
此外,政府機關、社團的融資需求,銀行按現行信貸政策不便介入,但確有可靠的還款來源的融資需求,比如列入財政預算安排的政府電子化建設,租賃則可用明天的錢辦今天的事。

三、優化企業財務結構,合理避稅
企業缺錢找租賃,但有錢也要運用租賃獨特的理財功能來優化財務結構,達到融資之外的財務目的。
1、節省現金的即期付出。經濟發達國家的企業家認識到企業最關鍵的是能使用設備創造價值,而不以佔有設備為目的;同時,資金只有不斷流動,才能最大先限度地發揮其增值功能,因而不應該把有限的現金物化在設備中。因此,有現金的企業仍租設備,把現金用於流動資產,可更大限度地發揮設備的產能,也可防資金意外的短缺。這種資金安排可避免我國企業過去常犯的錯誤,把有限的資金全佔用到設備等固定資產上,以之抵押貸流動資金,既難操作,量也受限;流動資金不足,設備利用不充分,預測收益與實際效益相距甚遠。
2、降低資產負債表。企業擬上市募股,已上市公司要增發、配售新股,或發行債券,爭取產業基金、風險基金的投資等,資產負債比率處於達標的臨界點,略有超標(比如要求負債比為75%,但實際達78%),企業不可能壓縮流動資金還債,以收縮經營規模降低負債比,但可以通過經營性售後回租,固定資產與負債同額下降,降低負債比。
相似的情形是,企業以經營性租賃實現表外融資,既融資擴大生產經營規模,又不提高負債比,一舉兩得。
3、提高資產的流動性。有的企業固定資產佔用總資產的絕大部分,資產的流動性差。流動資金不足,設備的生產能力得不到充分發揮,其他融資方式難以充分提供融資服務。以設備類固定資產經營性售後回租方式,降低表內固定資產數量,增加貨幣資金,提高資產的流動性,使之適於其他融資工具的要求
4、延遲納稅。租賃可實現設備加速折舊,降低賬面盈利,延遲所得稅的繳納,為企業帶來稅源融資。在經濟起伏波動的環境中,盈利多的時期租賃設備,加速折舊,盈利少的時間段「免費」使用設備,客觀上還可合理避稅。
5、均衡年度間盈利。通過設備的售後回租、產品非關聯的租賃方式銷售或者租金的非均衡支付安排,可使承租企業盈虧水平在一定幅度范圍內達到年際均衡,保持其財務指標的穩定性。這對於上市公司連續保持一個較穩定的凈資產盈利率,以爭取增發、配售新股融資具有十分現實的作用。

四、產品促銷
對於成套設備的製造商,有市場需求,但需方缺錢只能分期付款購買,製造商賒銷的墊資能力有限,又不能獲得大量的賣方信貸或買方信貸支持,這類銷售將很可能流產。引入租賃,由租賃公司(融資)向製造商購買(製造商承擔回購擔保責任),出租給最終用戶,則建立起供需雙方見面的橋梁。對最終用戶而言,租賃與按揭、分期付款購買無異——解決了提前使用與滯後付款的矛盾;對製造商而言,把未來的銷售提前實現,單位銷售利潤率可能有所下降,但產銷量大幅上升,總利潤增加。在中國經濟進入買方市場,產易銷難的總體格局下,租賃不失為促銷的有力工具。
五、融資租賃可解決利息進項稅金不可抵扣問題
(註:此條為本「融資租賃創新基地」補充)
如果貸款利息所產生的增值稅由債務人來負擔,但債務人卻無法抵扣,則會促使企業尋求其他融資方式來降低資金的使用成本革。
顯然,傳統的貸款方式會增加企業的融資成本,企業需要另謀出路。那麼,融資租賃將會成為企業青睞的一種方式。 根據財稅[2016]36號文的相關規定,經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或商務部批准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試點納稅人,提供融資租賃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匯借款和人民幣借款利息)、發行債券利息和車輛購置稅後的余額為銷售額。

也就是說,假設企業要購買設備,其自有資金不夠,則需要貸款去購買設備,但貸款必然要支付給銀行利息,而營改增之後銀行利息需要繳納6%的增值稅。假設這部分稅金由企業負擔但無法作進項稅額抵扣,則會增加其融資成本。如果企業不從銀行貸款購買設備,而通過融資租賃的方式取得設備,則內含有利息的融資租賃費,企業可以作進項稅額抵扣,其稅率為17%。因此,企業自然會用融資租賃的方式去替代從金融機構直接借款。融資租賃公司本身也會借款並產生利息,但稅法允許其在計稅時通過差額計稅的方式直接扣除利息,因此融資租賃方式無論對於企業(承租方)還是融資租賃公司都是有利的。
當然,在此的利息扣除,融資租賃公司在處理過程中也會遇到一些困難。通常,融資租賃公司會建立資金池,融資後資金進入資金池再轉到各個融資租賃項目,所以並非每一筆貸款均可以對應相關的融資租賃項目,難以扣除。其實,解決這個問題的主要途徑還是要加強核算,使每一個融資租賃項目的貸款利息有明確的歸集。

❽ 2017年融資租賃有什麼新政策

融資租賃公司的黃金時代就從未斷過,上海的金融都市,天津港口優勢,有返稅的政策,深圳是鼓勵大量發展的城市。

融資租賃近年來發展勢頭迅猛,在拉動社會投資、促進產業升級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融資租賃企業也是前海涉外企業佔比最高的一種新興金融業態。今年8月底,首份融資租賃行業實務系列白皮書顯示,前海注冊融資租賃企業達1200餘家,佔全國的1/3。

前海自貿區成為「金融聚集新聖地」
前海被定義為「金融業對外開放試驗示範窗口」和「跨境人民幣業務創新試驗區」,成立6年多來,形成了深港合作區與自貿區疊加的72條創新金融政策體系,金融創新成果不斷涌現,在推進人民幣跨境使用、資本項目擴大開放、金融機構創新、創新型金融業務方面實現了多個全國首次和第一,為我國金融業擴大開放探索了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前海率先開展跨境人民幣貸款業務。截至2016年6月底,備案余額超千億元,提款金額356.2億元,有效降低了區內企業融資成本。此外,在跨境人民幣貸款成功發放、企業赴港發債、「熊貓債」、人民幣資金池門檻進一步降低等領域不斷發揮出示範效應, 創造了諸多全國領先的創新案例。

前海自貿區政策優勢明顯
在先行先試探索人民幣資本項目開放方面,前海率先啟動外債宏觀審慎管理試點。截至2016年6月末,共有18家前海企業辦理了22筆外債試點業務的登記手續,簽約金額10.55億美元。已有41家前海企業獲得了QDIE試點資格,累計備案35家境外投資主體,獲批額度高達9.6億美元。此外,QFLP試點管理企業已達106家,基金20家,累計注冊資本超過267億元。在碳排放領域,境外投資者如今也可參與深圳(前海)碳排放權交易,鼓勵境外資本以市場化手段參與我國經濟的綠色轉型。與此同時,保險交易的「深港通」獲得突破,試點為內地人士購買的香港保單續費提供跨境支付渠道。

❾ 融資租賃「牽手」互聯網金融有何法律風險

融資公司藉助互聯網金融融資的法律風險
藉助互聯網金融融資的主要方式是:融資租賃公司直接融資、股東融資或者吸收p2p網貸平台為公司股東,其中隱含的法律風險主要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的問題。
對此,2010年,最高法院頒布的《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犯罪的四個構成要件:
(一)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
(二)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簡訊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
(三)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
(四)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
2014年4月銀監會處置非法集資辦公室也認為,在P2P網路集資中,有三種情況可能涉嫌非法集資:第一種是資金池。一些P2P網路借貸平台將借款需求設計成理財產品出售給放貸人,或者先歸集資金再尋找借款人和項目,使放貸人的資金進入平台的賬戶,由此產生資金池。第二種是一些P2P網路借貸平台的經營者沒有盡到借款人身份真實性的核查義務,未能及時發現甚至默許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個虛假借款人的名義發布大量虛假借款的信息,向不特定的人群募集資金,用於投資房地產、股票、債券、期貨等,有的直接將非法募集的資金用於高利貸。第三種是個別P2P網路借貸平台發布虛假的高利借款標的募集資金,採取借新還舊的「龐氏騙局」模式,短期募集大量資金。
對照最高法院司法解釋和監管部門的認定標准,融資租賃公司或者其股東藉助p2p平台,成為資金需求一方,性質上屬於以投資為目的藉助網路平台匯集資金,而平台直接成為股東則更是屬於自融業務,這些情形具有很大的違法犯罪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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