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融資租賃的差額征稅政策是什麼意思
租賃公司的成本包括租賃物直接相關的成本,融資租賃的差額征稅政策,扣除融資租賃公司版自身承擔的成本之權後的金額為銷售額來征稅。是指融資租賃公司以收到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如租賃物購入價、關稅、增值稅、消費稅、運雜費、安裝費和保險費等費用,也包括融資租賃公司的融資成本。
在全面營改增之前,銀行等金融機構適用營業稅,普通企業不可以抵扣融資成本;全面營改增之後,因為貸款服務進項稅不可以抵扣,普通企業也不能從銷售額中抵扣融資成本。但融資租賃公司因為能享受差額征稅政策,融資成本可以抵扣。融資租賃業務的差額征稅政策不同於一般企業的憑票抵扣法,即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進行認證之後抵扣的方法,而是直接扣減銷售額,以抵扣銷售額之後的金額作為計稅基礎。
Ⅱ 融資租賃的會計和稅務處理
1.融資租賃的固定資產,將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費用全部資本化,進入該固定資產帳面價值,進入後就與企業自有固定資產折舊是一樣的,稅法只規定了折舊的最低年限,以及加速折舊的條件,並沒有其他與會計不一樣的地方
2.你的基本建設項目,你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後,也是與你購入固定資產的折舊是一樣的,該進在建工程,進在建工程,該入其他的入其他的,跟什麼竣工決算的沒關系
3.售後回租的方式,雖然你進行了售後回租,但你租賃固定資產的實質還是融資租賃,因此是否租出與你使用什麼方法折舊無關,因為你在售後回租的時候,那部分收益如果在融資租賃前有合同的話,就應該已經入過帳;如果未入帳,那應該算做當期的收益,也與該期間折舊無關
4.我覺得你進入一個誤區,因為這只是簡單的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處理,與什麼在建工程,竣工決算什麼的沒關系,售後回租也是融資租賃的一種方式而已,不需要想得那麼復雜,該怎麼折舊怎麼折舊.
最好看一下中級財務會計固定資產那一章,上面有很詳細的介紹以及例題
附註:稅法規定的固定資產折舊最低年限,可以看一下網路
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Ⅲ 融資租賃固定資產的稅務,會計處理之間有哪些差異
對於
融資租入
固定資產,會計准則規定承租企業應單設「
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明細科目進行核算。企業應在
租賃期開始日
,將
租賃開始日
租賃資產的
公允價值
與
最低租賃付款額
現值兩者中較低者,加上在租賃談判和簽訂
租賃合同
過程中發生的可直接歸屬於租賃項目的手續費、
律師費
、
差旅費
、
印花稅
等
初始直接費用
,作為租入固定資產的
入賬價值
。
稅法規定,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以租賃合同約定的付款總額和
承租人
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為
計稅基礎
,租賃合同
未約定
付款總額的,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基礎。可見,稅法並未規定計算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而是採用相對簡化的處理方式,按照合同約定的付款總額作為計稅基礎,比會計准則的規定更直觀、更簡單。
上述差異導致融資租人固定資產的計稅基礎大於初始
會計成本
。另外會計與稅法計提固定資產的方法與折舊年限不一致、
預計凈殘值
的差異等,都會造成會計與稅法每年計提的折舊數額可能不一致。
企業會計准則
規定,在租賃開始日,承租人應當將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中較低者作為租入資產的入賬價值,將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
長期應付款
的入賬價值,其差額作為
未確認融資費用
。每期採用
實際利率法
分攤未確認融資費用,按當期應分攤的未確認融資費用金額,借記「
財務費用
」科目,
貸記
「未確認融資費用」科目。而稅法對
融資租賃
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的計價不考慮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不承認
會計確認
的未確認融資費用,也不存在未確認融資費用的
攤銷
。
Ⅳ 融資租賃的賬務處理
一、承租人對融資租賃的處理
1.租賃期開始日
借: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租賃資產公允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孰低)
未確認融資費用
貸: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最低租賃付款額)
★折現率的確定(計算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時,其折現率可按下列順序確定)
①出租人的租賃內含利率;
②租賃合同規定的利率;
③同期銀行貸款利率。
2.初始直接費用的處理——手續費、律師費、差旅費、印花稅等,計入租入資產價值:
借: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初始直接費用)
貸:銀行存款等
3.未確認融資費用分攤的處理——按實際利率法分攤
★未確認融資費用每一期的攤銷額=(每一期的長期應付款的期初余額-未確認融資費用的期初余額)×實際利率
★分攤率的確定:
(1)以出租人的租賃內含利率為折現率將最低租賃付款額折現、且以該現值作為租賃資產入賬價值的,應當將租賃內含利率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的分攤率。
(2)以合同規定利率為折現率將最低租賃付款額折現,且以該現值作為租賃資產入賬價值的,應當將合同規定利率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的分攤率。
(3)以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為折現率將最低租賃付款額折現,且以該現值作為租賃資產入賬價值的,應當將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的分攤率。
(4)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為入賬價值,應當重新計算分攤率。該分攤率是使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等於租賃資產公允價值的折現率。
★會計處理:
借: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
貸:銀行存款
借:財務費用
貸:未確認融資費用
4.租賃資產折舊的計提
★應提折舊總額的確定:
存在擔保余值的:應提折舊總額=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入賬價值-擔保余值
不存在擔保余值的:應提折舊總額=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入賬價值
★折舊期間:
①如果能夠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時承租人將會取得租賃資產所有權,即可認為承租人擁有該項資產的全部使用壽命,因此應以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壽命作為折舊期間;
②如果無法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後承租人是否能夠取得租賃資產的所有權,則應以租賃期與租賃資產壽命兩者中較短者作為折舊期間。
★履約成本的會計處理——履約成本發生時通常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借:管理費用等
貸:銀行存款
★或有租金的會計處理——在實際發生時確認為當期損益
①或有租金以銷售百分比、使用量等為依據計算的:
借:銷售費用
貸:銀行存款
②或有租金以物價指數為依據計算的:
借:財務費用
貸:銀行存款
5.租賃期滿時的會計處理
(1)返還租賃資產
①存在承租人擔保余值:
借:累計折舊
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
貸: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②不存在承租人擔保余值:
借: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2)優惠續租租賃資產
①如果承租人行使優惠續租選擇權:視同該項租賃一直存在而作出相應的賬務處理。
②如果租賃期屆滿時承租人沒有續租支付的違約金
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3)留購租賃資產
①支付購買價款時:
借: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
貸:銀行存款
②結轉固定資產所有權:
借:固定資產——生產用固定資產
貸: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二、出租人對融資租賃的處理
1.租賃期開始日
(1)應收融資租賃款的入賬價值=最低租賃收款額+初始直接費用
(2)未實現融資收益的計算
未實現融資收益=(最低租賃收款額+初始直接費用+未擔保余值)-(最低租賃收款額的現值+初始直接費用的現值+未擔保余值的現值)
(3)會計處理
借:長期應收款(最低租賃收款額+初始直接費用)
未擔保余值
營業外支出(融資租賃資產公允價值小於賬面價值的差額)
貸:融資租賃資產(原賬面價值)
銀行存款(初始直接費用)
營業外收入(融資租賃資產公允價值大於賬面價值的差額)
未實現融資收益
2.未實現融資收益分配的會計處理
(1)分配方法——按實際利率法分配
未實現融資收益每一期的攤銷額=(每一期的長期應收款的期初余額-未實現融資收益的期初余額)×租賃內含利率
(2)會計處理
①按收到的租金: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應收款
②按當期應確認的融資收入金額:
借:未實現融資收益
貸:租賃收入
3.應收融資租賃款壞賬准備的計提
出租人只需對應收融資租賃款減去未實現融資收益的差額部分(在金額上等於本金的部分)合理計提壞賬准備,而不是對應收融資租賃款全額計提壞賬准備。
對應收融資租賃款計提壞賬准備的會計處理與應收賬款計提壞賬准備的會計處理相同。
4.未擔保余值發生變動的會計處理
(1)期末
①未擔保余值的預計可收回金額低於其賬面價值的差額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未擔保余值減值准備
②將減值金額與由此產生的租賃投資凈額的減少額的差額
借:未實現融資收益
貸:資產減值損失
(2)已確認損失的未擔保余值得以恢復的
①按未擔保余值恢復的金額
借:未擔保余值減值准備
貸:資產減值損失
②原減值額與由此產生的租賃投資凈額的增加額的差額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未實現融資收益
5.或有租金的會計處理
出租人對或有租金應在實際發生時確認為當期收入
借:應收賬款
貸:租賃收入
6.租賃期滿時的會計處理
(1)收回租賃資產
①存在擔保余值(長期應收款有餘額),不存在未擔保余值(未擔保余值無余額)
借:融資租賃資產
貸:長期應收款
應向承租人收取的價值損失補償金:
借:其他應收款
貸:營業外收入
②存在擔保余值,也存在未擔保余值
借:融資租賃資產
貸:長期應收款
未擔保余值
應向承租人收取的價值損失補償金:
借:其他應收款
貸:營業外收入
③不存在擔保余值,但存在未擔保余值
借:融資租賃資產
貸:未擔保余值
④不存在擔保余值,也不存在未擔保余值——不做會計處理,只需做備查登記
(2)優惠續租租賃資產
①如果承租人行使優惠續租選擇權——則視同該項租賃一直存在而做出相應的會計處理
②如果租賃期屆滿時承租人沒有續租——承租人返還資產的會計處理同上述(1)收回租賃資產的會計處理。
(3)留購租賃資產
①收到購買價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應收款
②如存在未擔保余值
借:營業外支出
貸:未擔保余值
Ⅳ 從事融資租賃納稅人如何正確進行財稅處理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
(一)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並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
收訖銷售款項,是指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過程中或者完成後收到款項。
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是指書面合同確定的付款日期;未簽訂書面合同或者書面合同未確定付款日期的,為應稅服務完成的當天。
(二)納稅人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採取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
財稅〔2013〕106號文件附件2《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9條規定:
(四)銷售額。
1.融資租賃企業。
(1)經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或者商務部批准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試點納稅人,提供有形動產融資性售後回租服務,以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動產價款本金,以及對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匯借款和人民幣借款利息)、發行債券利息後的余額為銷售額。
融資性售後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資為目的,將資產出售給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企業後,又將該資產租回的業務活動。
試點納稅人提供融資性售後回租服務,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動產價款本金,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普通發票。
7.試點納稅人從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中扣除價款,應當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有效憑證。否則,不得扣除。
上述憑證是指:
(1)支付給境內單位或者個人的款項,以發票為合法有效憑證。
(2)支付給境外單位或者個人的款項,以該單位或者個人的簽收單據為合法有效憑證,稅務機關對簽收單據有疑義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證機構的確認證明。
(3)繳納的稅款,以完稅憑證為合法有效憑證。
(4)融資性售後回租服務中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動產價款本金,以承租方開具的發票為合法有效憑證。
(5)扣除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以省級以上財政部門印製的財政票據為合法有效憑證。
(6)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憑證。
根據上述規定,該售後回租合同約定,承租人在每年年末支付租賃費並在最後一年償還本金,該租賃公司提供售後回租服務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每年年末,在取得扣除合法有效憑證條件下,其各年銷售額為470.09萬元。
《財政部關於印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企業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財會〔2012〕13號)規定:
一、試點納稅人差額征稅的會計處理
(一)一般納稅人的會計處理
一般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試點期間按照營業稅改徵增值稅有關規定允許從銷售額中扣除其支付給非試點納稅人價款的,應在「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下增設「營改增抵減的銷項稅額」專欄,用於記錄該企業因按規定扣減銷售額而減少的銷項稅額;同時,「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等相關科目應按經營業務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接受應稅服務時,按規定允許扣減銷售額而減少的銷項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營改增抵減的銷項稅額)」科目,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與上述增值稅額的差額,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等科目,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
對於期末一次性進行賬務處理的企業,期末,按規定當期允許扣減銷售額而減少的銷項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營改增抵減的銷項稅額)」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成本」等科目。
租賃公司賬務處理如下(單位:萬元):
購入設備
借:融資租賃資產
10000
貸:銀行存款
10000
租出設備:
借:長期應收款
13000
貸:融資租賃資產
10000
未實現融資收益
3000
各年收到租金:
借:銀行存款
600
貸:長期應收款
600
各年確認租金收入:
借:未實現融資收益
600
貸:租賃收入
512.82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87.18
各年支付銀行利息:
借:財務費用
42.74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營改增抵減的銷項稅額)7.26
貸:銀行存款
50
期滿時收到承租方本金,向承租方開具普通發票:
借:銀行存款
10000
貸:長期應收款
10000
確認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租賃
1452.99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452.99
取得承租方開具的發票的: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營改增抵減的銷項稅額)1452.99
貸:主營業務成本——租賃
1452.99。中博教育
Ⅵ 融資租賃差額征稅,金額較大如何分期
問:我公司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現咨詢以下問題: (1)根據文件規定,以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動產價款本金,以及對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匯借款和人民幣借款利息)、發行債券利息後的余額為銷售額。若差額部分金額較大,請問應該如何操作是結轉下期扣除還是分期扣除? (2)根據文件規定,2015年12月31日之前,經人民銀行、銀監會、商務部及其授權部門批准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試點納稅人中的一般納稅人,提供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請問計算稅負超過3%部分時,分母“提供應稅服務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是否包含本金? (3)企業涉及到無法劃分不能抵扣的進項稅額,請問根據公式計算時,“當期全部銷售額”是否包含本金? 1、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附件2《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第一條第(四)款規定,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試點納稅人可以適用差額徵收。具體操作方式為:本金部分按照合同約定付款期分期扣除;利息部分按照取得結算憑證金額在當期扣除。 2、計算增值稅稅負時,分母包含本金部分。 3、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的規定:“第二十六條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納稅人,兼營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非增值稅應稅勞務、免徵增值稅項目而無法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期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期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銷售額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營業額 免徵增值稅項目銷售額)÷(當期全部銷售額當期全部營業額)……” 在計算不能抵扣進項稅額時,當期全部銷售額僅指計稅銷售額,不包括本金。 財稅〔2013〕106文中有關融資租賃業法規條款的理解 財稅〔2013〕106號文與財稅〔2013〕37號相比,關於融資租賃業務的表述、計稅依據、扣除憑證等規定趨於合理。筆者對其逐條理解如下:
1.增加融資性售後回租的定義
融資性售後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資為目的,將資產出售給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企業後,又將該資產租回的業務活動。 上述定義與《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行為有關稅收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13號)(以下簡稱13號公告)的定義一致。 2. 改變了融資性售後回租服務的計稅依據
經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或者商務部批准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試點納稅人,提供有形動產融資性售後回租服務,以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動產價款本金,以及對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匯借款和人民幣借款利息)、發行債券利息後的余額為銷售額。
根據37號文規定,經中國人民銀行、商務部、銀監會批准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試點納稅人提供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包括殘值)扣除由出租方承擔的有形動產的貸款利息(包括外匯借款和人民幣借款利息)、關稅、進口環節消費稅、安裝費、保險費的余額為銷售額。即銷售額中不得扣除有形動產價款本金。
同時根據13號公告,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時,資產所有權以及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報酬和風險並未完全轉移。根據現行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規定,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的行為,不屬於增值稅和營業稅徵收范圍,不徵收增值稅和營業稅。
也就是說,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不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這導致融資租賃公司拿不到進項發票,增值稅抵扣鏈條發生斷裂。同時,“營改增”後,融資租賃公司的銷售額又包括本金,也就是存在重復征稅,從而導致融資租賃公司稅負大幅增加,該業務會出現全面虧損,企業將難以為繼。
針對上述問題,106號文對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做出多帶帶規定,即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銷售額為: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動產價款本金,以及對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匯借款和人民幣借款利息)、發行債券利息後的余額。
由於售後回租業務,不存在安裝費、保險費的扣除問題,因此在扣除范圍中刪除了安裝費、保險費。
同時由於債券利息與借款利息性質一致,因此增加了出租人發行債券的利息可以扣除的規定。 3. 明確融資性售後回租服務本金部分只能開具普票
試點納稅人提供融資性售後回租服務,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動產價款本金,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普通發票。 由於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動產價款本金可以差額扣除,出租方未繳納與本金有關的增值稅,則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即承租方不得重復抵扣本金部分進項稅。因此出租方在收取價款開具發票時,應分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 4.直租業務可扣除范圍作出調整
經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或者商務部批准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納稅人,提供除融資性售後回租以外的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以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匯借款和人民幣借款利息)、發行債券利息、保險費、安裝費和車輛購置稅後的余額為銷售額。
由於直租業務由出租方購買有形動產,可以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在確定銷售額的時候,應該按包含本金部分交稅。
與財稅〔2013〕37號相比,對於直租業務可扣除范圍減少了關稅、進口環節消費稅,筆者認為原因主要是關稅、進口環節消費稅已經計入資產成本,並可以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無需扣除。 5.明確法規執行時間
上述規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執行。商務部授權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和國家經濟技術開發區批準的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試點納稅人,2013年12月31日前注冊資本達到1.7億元的,自2013年8月1日起,按照上述規定執行;2014年1月1日以後注冊資本達到1.7億元的,從達到該標準的次月起,按照上述規定執行。
有關融資租賃及融資性售後回租銷售額的規定追溯至2013年8月1日起執行。但商務部授權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和國家經濟技術開發區批准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試點納稅就注冊資本有特殊規定。 6.差額征稅可扣除的有效憑證范圍
試點納稅人從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中扣除價款,應當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有效憑證。否則,不得扣除。 上述憑證是指:
(1)支付給境內單位或者個人的款項,以發票為合法有效憑證。
(2)支付給境外單位或者個人的款項,以該單位或者個人的簽收單據為合法有效憑證,稅務機關對簽收單據有疑義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證機構的確認證明。
(3)繳納的稅款,以完稅憑證為合法有效憑證。
(4)融資性售後回租服務中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動產價款本金,以承租方開具的發票為合法有效憑證。
(5)扣除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以省級以上財政部門印製的財政票據為合法有效憑證。
(6)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憑證。 與財稅〔2013〕37號相比,增加融資性售後回租有形動產價款本金、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業性收費可差額扣除的有效憑證規定,有形動產價款本金為承租方開具的普通發票,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業性收費為省級以上財政部門印製的財政票據。 但問題是按照13號公告規定融資性售後回租行為,承租方銷售行為不屬於增值稅、營業稅徵收范圍,同時也不屬於企業所得稅收入范圍。那麼承租方如何開具發票? 針對此問題,筆者建議在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人開出的發票應定為零稅率,同時,出租人在收取本金時向承租人開出的本金部分的發票也定為零稅率。希望此問題能盡快得到總局的明確,方便稅企雙方操作,規范整個開票流程。
Ⅶ 融資租賃業務的會計處理方法
下面用一個事例來說明融資租賃會計處理應該注意的地方。
企業租賃業務主要包括經營租賃與融資租賃,對經營租賃與融資租賃業務的判別及租賃期現金流量核算方法的准確掌握是租賃核算的核心問題。本文通過對兩類租賃實質的分析,提出租賃業務處理三部曲,即:經營租賃與融資租賃業務實質判別——租賃期間現金流量核算——會計處理入賬。
一、分析經營租賃與融資租賃時應注意的問題
1.期初現金流:對於承租人來說,通過租賃業務可以使其避免一次性購買資產而支付較多現金引起企業資金不足問題,避免的資金支出相對於承租人而言是一部分資金流入,所以將其視為資金節約流入。
2.租賃期現金流:在此環節要仔細分析租賃業務實質,區別對待經營租賃與融資租賃現金流核算方法。因為經營租賃相對於承租人而言,由於其沒有購買資產而失去了資產折舊抵稅收益並付出了租金,所以將這兩部分均視為企業現金流出。融資租賃相對於承租人而言,也存在失去折舊抵稅與租金支付情況,但是企業會計准則與財務准則明確規定,這兩部分不能夠直接抵稅,只能夠通過利息費用進行抵稅,所以企業在有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的情況下,應通過利息費用抵稅進行現金流量的調整。
3.租賃期屆滿現金流量:在租賃期屆滿時,企業應根據經營租賃與融資租賃資產的變現價值與資產會計賬面價值不一致進行應納稅額調整處理,變現價值大於會計賬面價值時增加的應納稅額直接從變現價值中抵扣,變現價值小於會計賬面價值時兩者差額與所得稅稅率乘積視為喪失的現金流流出。此環節的分析也可以單純地從數學思維來理解,即不區分租賃期屆滿時變現價值與會計賬面價值是否一致,此時的現金流量均可以按照「期末現金流量=變現價值-(變現價值-會計賬面價值)×所得稅稅率」公式來理解。
4.折現率選擇:在租賃期內,因為承租企業或出租企業的現金流量穩定可靠且風險較低,所以折現率採用的是等風險的有擔保的債務稅後資本成本。在租賃期屆滿,因為此時的資產變現價值具有較大的不確定性且風險較高,所以折現率採用的是投資項目加權平均資本成本。
5.利息抵稅額:在融資情況下,每期利息額是根據期初未歸還的本金攤余成本與租賃內涵報酬率乘積計算的。
二、經營租賃與融資租賃業務處理三部曲
第一步:經營租賃與融資租賃業務實質判別。此步驟是核算現金流量數據的前提依據,目的在於說明在租賃期間現金流量怎麼核算,喪失折舊與付現成本能否進行抵稅。根據規定,經營租賃業務情況下失去的設備或資產的折舊額與付現租金均可直接抵稅,然而在融資租賃業務情況下,失去的設備或資產的折舊額與付現金額是絕對不可以抵稅的,只能以租賃資金的利息進行抵稅,所以此環節的理解掌握是後續第二環節租賃期間現金流量核算的基礎與前提。在判別具體能否進行抵稅時,判別內容核心為租賃業務是經營租賃還是融資租賃,具體依據為會計准則的規定。
第二步:租賃期間現金流量核算。該步驟是根據第一步判別結果來進行現金流量的分析。在租賃開始日與租賃期屆滿終結點,經營租賃與融資租賃的現金流量核算完全相同,唯一不同的是租賃期的現金流量核算,此部分也是現金流量核算的重中之重,核心之核心。在經營租賃情況下:對承租人而言,此步驟的現金流量主要包括三部分:①初始現金流量(避免設備購買支出,視為現金流入)②租賃期現金流量,稅後租金支付[租金×(1-所得稅稅率)]與喪失的折舊抵稅(折舊×t)兩部分,均視為現金流出。③租賃期屆滿現金流量,依據「期末現金流量=變現價值-(變現價值-會計賬面價值)×所得稅稅率」計算,注意該公式的本質意義在於收益納稅損失抵稅的理解。在融資租賃情況下:對承租人而言,第①環節與第③環節相同,不相同的是第②環節即租賃期現金流量,稅前支付租金視為現金流出且不可抵稅與利息抵稅視為現金流入兩部分。
第三步:會計處理入賬。在經營租賃情況下,因為企業並不把租賃資產確認為資產,所以不需要進行資產的入賬確認,只需要在合理的租賃期間內,將支付的總額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計入當期損益。例如,在租賃期內,將實際支付的租金計入企業的當期損益,而初始避免設備購買支出部分現金流量並不是企業真實的現金支出,此部分僅僅作為評價租賃業務是否具有可行性給予的考慮。在融資租賃情況下,因為企業會計准則明確規定該項租賃資產應該確認為企業自身資產且在租賃期間內應該合理地進行折舊計提,所以在租賃開始日就需要將其進行入賬處理。按照企業將要支付租金總額現值確認為資產(固定資產),而將支付的租金總額確認為企業的負債(長期應付款),二者差額確認為未確認融資費用,並且在租賃期間內將其按照內涵報酬率進行攤銷。
三、案例分析
例:甲公司欲購置某設備,預計購置成本為8 000萬元,折舊年限為20年,法定殘值率為購置成本的5%,預計5年後變現價值為400萬元。現如果以租賃方式取得該設備,乙公司需每年支付租金1 989.88萬元,租期5年,租金於每年年末支付。甲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40%,乙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同期有擔保貸款的稅前利息率為8.5%,項目要求的報酬率為14%.合同同時約定,在租賃期屆滿該資產歸承租人所有,但承租人必須支付400萬元價款。
第一步:經營租賃與融資租賃業務實質判別。根據企業會計准則對租賃業務實質判斷「租賃期間屆滿時,租賃資產所有權歸承租人情況下為融資租賃」依據可知,該項業務屬於融資租賃,故在租賃期間該項租賃業務的喪失設備折舊與租金付現成本均不可以直接抵稅,只能以利息進行抵稅。
第二步:租賃期間現金流量核算。首先,根據該項目購置成本、租金支付及期末補價支付數額計算該項業務內涵報酬率為9%(8 000-1 989.88×(P/A,I,5)-400(P/F,I,5)=0,i=9%)然後,依據因租賃而避免設備購買支出、租賃期付現成本與利息抵稅、租賃期屆滿時現金流出,計算租賃期租金償還與利息金額以及編制現金流量表,目的在於分析該項目的經濟可行性,為會計核算提供依據,數據如下表所示。
第三步:會計處理入賬。根據融資租賃支付租金額按照內涵報酬率折現的現值8 000萬元確認為「固定資產」,將要支付的租賃資金及租賃期屆滿的補價10 349.4萬元確認為「長期應付款」。二者差額2 349.4萬元記入「未確認融資費用」並且在以後租賃期間逐步攤銷,在攤銷時計入當期損益——財務費用,金額按照用資費用支付利息計算。
四、結論
由上述分析可以得出:
1.租賃業務理論實質在於企業能否把租賃資產確認為自有資產,能否在租賃期間內將喪失的折舊與支付租金進行抵稅:若為經營租賃,則可以進行抵稅;若為融資租賃,則不可以進行抵稅。
2.無論是經營租賃還是融資租賃,二者都在租賃期間有四部分現金流量:避免設備購買而引起的現金流入,期末購買支付補價或不購買引起的喪失變現價值與納稅調整,租賃期間考慮所得稅的付現成本與折舊或不考慮所得稅但考慮利息抵稅的付現成本與折舊。
3.經營租賃與融資租賃均需要三階段流程分析:經營租賃與融資租賃業務實質判別——租賃期間現金流量核算——會計處理入賬。
Ⅷ 融資租賃會計怎麼處理
一、具體會計處理
1、承租人對融資租賃的處理:租賃期開始日:
借: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租賃資產公允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孰低)
未確認融資費用
貸: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最低租賃付款額)
2、初始直接費用的處理——手續費、律師費、差旅費、印花稅等
計入租入資產價值:
借: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初始直接費用)
貸:銀行存款等
未確認融資費用
3、分攤的處理——按實際利率法分攤
未確認融資費用每一期的攤銷額=(每一期的長期應付款的期初余額-未確認融資費用的期初余額)×實際利率
二、融資租賃的特徵一般歸納為五個方面
1、租賃物由承租人決定,出租人出資購買並租賃給承租人使用,並且在租賃期間內只能租給一個企業使用。
2、承租人負責檢查驗收製造商所提供的租賃物,對該租賃物的質量與技術條件出租人不向承租人做出擔保。
3、出租人保留租賃物的所有權,承租人在租賃期間支付租金而享有使用權,並負責租賃期間租賃物的管理、維修和保養。
4、租賃合同一經簽訂,在租賃期間任何一方均無權單方面撤銷合同。只有租賃物毀壞或被證明為已喪失使用價值的情況下方能中止執行合同,無故毀約則要支付相當重的罰金。
5、租期結束後,承租人一般對租賃物有留購和退租兩種選擇,若要留購,購買價格可由租賃雙方協商確定。
(8)融資租賃的差額納稅的賬務處理擴展閱讀: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資租賃通常的做法是出租人出資購買承租人選定的技術設備或其他物資,作為租賃物出租給承租人,承租人按合同約定取得租賃物的長期使用權,在承租期間,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租賃期滿按合同約定的方式處置租賃物。
融資租賃合同對租賃物的處理有下列三種形式:
一、退租法
商租賃合同期滿,承租人按租賃合同約定的要求將租賃物退還給出租人,由出租人自行處理出租物,由於租賃物在出租期滿內一般均已達到使用期限,出租人收回後難以再租或轉讓,所以,對租賃物期限屆滿後的處理,一般不採用這種方式法。
二、續租法
商在租賃合同期間屆滿前的合理時間內,承租人應通知出租人,就租賃物的繼續租用進行協商,確定續租期限﹑租金等內容,在融資租賃合同期間屆滿時簽訂續租合同法。
三、留購法
商承租人支付名義貨價後獲得出租物的所有權,承租人獲得租賃物的所有權,進行固定資產投資,這種方法對出租人﹑承租人均有利,所以,融資租賃合同期間屆滿後,對租賃物的處理一般多採用這種方式法。
Ⅸ 融資租賃會計處理怎麼做
個人觀點:
例1:甲公司從乙公司融資租入一設備A。租金分4年,每年年末支付600萬元。租賃期滿時,A設備的估計余值為400萬元,其中甲公司擔保的余值為300萬元,未擔保的余值為100萬元。租賃期開始日A設備的賬面價值和公允價值均為2500萬元。租賃期結束後甲公司將A設備歸還給乙公司。
出租人的會計分錄:
借:長期應收款——應收融資租賃款2700=600×4+300
未擔保余值100
貸:融資租賃資產2500
未實現融資收益300
例2、2007年12月1日,A公司與B租賃公司簽訂了一份融資租賃合同。合同主要條款及其他有關資料如下:
(1)租賃標的物:CF型數控車床。
(2)租賃期開始日:2007年12月31日。
(3)租賃期:2007年12月31日~2010年12月31日,共計36個月。
(4)租金支付方式:自起租日起每6個月月末支付租金225 000元。
(5)該設備的保險、維護等費用均由A公司負擔,估計每年約15 000元。
(6)該設備在租賃開始日的公允價值均為1 050 000元。
(7)租賃合同規定6個月利率為7%。
(8)該設備的估計使用年限為9年,已使用4年,期滿無殘值,承租人採用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
(9)租賃期滿時,A公司享有優惠購買選擇權,購買價150元,估計期滿時的公允價值500 000元。
承租人的會計處理:
由於A公司不知道出租人的租賃內含利率,因此應選擇租賃合同規定的利率,即6個月利率7%作為最低租賃付款額的折現率。
①最低租賃付款額=225 000×6+150=1 350 150(元)
②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1 072 562.45元>1 050 000元
根據孰低原則,租賃資產的入賬價值應為公允價值1 050 000元。
③計算未確認融資費用=最低租賃付款額1 350 150-租賃資產的入賬價值1 050 000=300 150(元)
會計分錄:
借: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1 050 000
未確認融資費用300 150
貸: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 1 350 150
借: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10 000
貸:銀行存款10 000
以上共同學習,希望對你有用!
Ⅹ 融資租賃會計分錄怎麼做
一、承租人對融資租賃的處理:
租賃期開始日:
借: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租賃資產公允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孰低)
未確認融資費用
貸: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最低租賃付款額)
折現率的確定(計算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時,其折現率可按下列順序確定)。
1、出租人的租賃內含利率;
2、租賃合同規定的利率;
3、同期銀行貸款利率。
2、初始直接費用的處理——手續費、律師費、差旅費、印花稅等,計入租入資產價值:
借: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初始直接費用)
貸:銀行存款等
未確認融資費用分攤的處理——按實際利率法分攤。
未確認融資費用每一期的攤銷額=(每一期的長期應付款的期初余額-未確認融資費用的期初余額)×實際利率
分攤率的確定:
以出租人的租賃內含利率為折現率將最低租賃付款額折現、且以該現值作為租賃資產入賬價值的,應當將租賃內含利率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的分攤率。
以合同規定利率為折現率將最低租賃付款額折現,且以該現值作為租賃資產入賬價值的,應當將合同規定利率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的分攤率。
以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為折現率將最低租賃付款額折現,且以該現值作為租賃資產入賬價值的,應當將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的分攤率。
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為入賬價值,應當重新計算分攤率。該分攤率是使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等於租賃資產公允價值的折現率。
會計處理:
借: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
貸:銀行存款
借:財務費用
貸:未確認融資費用
租賃資產折舊的計提。
應提折舊總額的確定:
存在擔保余值的:應提折舊總額=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入賬價值-擔保余值
不存在擔保余值的:應提折舊總額=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入賬價值
折舊期間:
1、如果能夠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時承租人將會取得租賃資產所有權,即可認為承租人擁有該項資產的全部使用壽命,因此應以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壽命作為折舊期間;
2、如果無法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後承租人是否能夠取得租賃資產的所有權,則應以租賃期與租賃資產壽命兩者中較短者作為折舊期間。
履約成本的會計處理——履約成本發生時通常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借:管理費用等
貸:銀行存款
或有租金的會計處理——在實際發生時確認為當期損益。
或有租金以銷售百分比、使用量等為依據計算的。
借:銷售費用
貸:銀行存款
或有租金以物價指數為依據計算的:
借:財務費用
貸:銀行存款
租賃期滿時的會計處理:
返還租賃資產
1、存在承租人擔保余值:
借:累計折舊
借: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
貸: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2、不存在承租人擔保余值:
借: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優惠續租租賃資產:
如果承租人行使優惠續租選擇權:視同該項租賃一直存在而作出相應的賬務處理。
如果租賃期屆滿時承租人沒有續租支付的違約金。
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留購租賃資產
支付購買價款時:
借: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
貸:銀行存款
結轉固定資產所有權:
借:固定資產——生產用固定資產
貸: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二、出租人對融資租賃的處理:
租賃期開始日
應收融資租賃款的入賬價值=最低租賃收款額+初始直接費用
未實現融資收益的計算
未實現融資收益=(最低租賃收款額+初始直接費用+未擔保余值)-(最低租賃收款額的現值+初始直接費用的現值+未擔保余值的現值)
會計處理:
借:長期應收款(最低租賃收款額+初始直接費用)
未擔保余值
營業外支出(融資租賃資產公允價值小於賬面價值的差額)
貸:融資租賃資產(原賬面價值)
銀行存款(初始直接費用)
營業外收入(融資租賃資產公允價值大於賬面價值的差額)
未實現融資收益
未實現融資收益分配的會計處理:
分配方法——按實際利率法分配。
未實現融資收益每一期的攤銷額=(每一期的長期應收款的期初余額-未實現融資收益的期初余額)×租賃內含利率
會計處理:
按收到的租金: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應收款
按當期應確認的融資收入金額:
借:未實現融資收益
貸:租賃收入
應收融資租賃款壞賬准備的計提:
出租人只需對應收融資租賃款減去未實現融資收益的差額部分(在金額上等於本金的部分)合理計提壞賬准備,而不是對應收融資租賃款全額計提壞賬准備。
對應收融資租賃款計提壞賬准備的會計處理與應收賬款計提壞賬准備的會計處理相同。
未擔保余值發生變動的會計處理:
期末
未擔保余值的預計可收回金額低於其賬面價值的差額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未擔保余值減值准備
將減值金額與由此產生的租賃投資凈額的減少額的差額
借:未實現融資收益
貸:資產減值損失
已確認損失的未擔保余值得以恢復的:
按未擔保余值恢復的金額
借:未擔保余值減值准備
貸:資產減值損失
原減值額與由此產生的租賃投資凈額的增加額的差額: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未實現融資收益
或有租金的會計處理:
出租人對或有租金應在實際發生時確認為當期收入
借:應收賬款
貸:租賃收入
租賃期滿時的會計處理:
收回租賃資產:
存在擔保余值(長期應收款有餘額),不存在未擔保余值(未擔保余值無余額)
借:融資租賃資產
貸:長期應收款
應向承租人收取的價值損失補償金:
借:其他應收款
貸:營業外收入
存在擔保余值,也存在未擔保余值:
借:融資租賃資產
貸:長期應收款
未擔保余值
應向承租人收取的價值損失補償金:
借:其他應收款
貸:營業外收入
不存在擔保余值,但存在未擔保余值:
借:融資租賃資產
貸:未擔保余值
不存在擔保余值,也不存在未擔保余值——不做會計處理,只需做備查登記。
優惠續租租賃資產:
如果承租人行使優惠續租選擇權——則視同該項租賃一直存在而做出相應的會計處理
如果租賃期屆滿時承租人沒有續租——承租人返還資產的會計處理同上述收回租賃資產的會計處理。
留購租賃資產:
收到購買價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應收款
如存在未擔保余值
借:營業外支出
貸:未擔保余值
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對供貨人的選擇,出資向供貨人購買租賃物件,並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則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擁有租賃物件的使用權。
租期屆滿,租金支付完畢並且承租人根據融資租賃合同的規定履行完全部義務後,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的或者約定不明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然不能確定的,租賃物件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
融資租賃是集融資與融物、貿易與技術更新於一體的新型金融產業。由於其融資與融物相結合的特點,出現問題時租賃公司可以回收、處理租賃物,因而在辦理融資時對企業資信和擔保的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適合中小企業融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