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邯鄲思達王宏濤違規售房非法融資2.5個億,三年了到現在也每個結果,退不了錢,請問我們要怎麼辦才會有人管
有人就好辦事,如果沒人就無法說了,這種情況一般抓到追回錢也會入國庫
『貳』 融資案件歸中紀委那個部門管
中紀委主要監管的是省部級幹部,融資案件屬於金融口(財政部、商務部、中國人民銀行、審計署、國家稅務總局、工商總局、海關總署、銀監會、保監會、證監會、中國工商銀行等26家機構),由中紀委第四紀檢監察室負責。
四室負責監督檢查聯系單位領導班子及中管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章以及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方面的情況;監督檢查聯系單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監督責任的情況;承辦聯系單位中管幹部的違紀違法案件和其他比較重要復雜案件的初核、審查;綜合、協調、指導聯系單位及其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等。
『叄』 上級來人對邯鄲市融資如何解決
沒什麼解決方案好像,好像是要拿房子給融資的做賠償吧,錢弄不回來就只有弄把開發商弄的房子給融資的了!
『肆』 融資合法嗎
融資過程應該是合法的,就是看你能不能找到願意的合作者了
說句老實話,像服裝這種傳統行業,技術和品牌(新品牌)似乎值不了多少錢,以20萬的小規模廠子要融資500萬,很難。而且,在股份配置問題上你的條件也比較苛刻,這事恐怕有點懸。
雖然你的預期未來收益很高,但是不確定性太大,在投入巨額資金又沒有取得控股權的條件下,別人的合作積極性可能不高哦。
假如你真的對自己的計劃那麼有信心,你可以來個折衷啊。比如:
一,將廠子以50萬折算入股,讓他們去控股。但是簽協議,規定在公司營利達到一定比例的情況下,將來你可以以自己的紅利向他們置換股權。就是說,公司總股本為500萬(你所說的情況好像是550萬)不變,一年後你預期可分紅24萬,你用這24萬去置換他們手中4.8%的股份,以此類推
二,將廠子以50萬折算入股,讓他們控制。但是簽協議,保證公司增長率達到一定比例。如果增長率達到這一數字,或更高,你的占股比例就相應地增長,如果增長率低於約定目標,你的占股比例就相應縮紙。
當然,這兩個法子都是把控股權交給他們。到時候的經營管理就由不得你做主了,你必須約定公司的經營管理中得有你的話語權才是。
而且,找十個五十萬的合作者很驗,不如去找個搞風險投資的投500萬哈
創業艱難,祝你成功!
PS:樓主所提的方案也有很高的可行性,不過樓主是否算過以後每年收購他們手中5%的股權需要多少資金?這個資金靠你所得的公司分紅似乎很不夠。而且,公司怎麼估值?公司成立後實物資產要折舊啥的不好算不說,到時候還有無形資產了,很不好算,容易與合作者形成大的分歧。至於你所說的他們聯合廢除條約,從法律上來講他們應該做不到。你與他們簽的條約不是他們單方面說廢就能廢的。
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伍』 邯鄲民間非法融資悲劇何時能謝幕
邯鄲百億民間融資帶來的社會危害巨大,使不少民眾的「血汗錢」、「養老錢」、甚至是「救命錢」都打了水漂,給當地民眾帶來了巨大財產損失和心靈傷痛,這起悲劇再次敲響了打擊和規范民間非法融資活動的警鍾。為避免類似悲劇重演或使已經正在上演的悲劇盡快落幕,筆者認為,各級政府應擺正位置,保持清醒和警覺,自覺消除對土地財政收入依賴和政績崇拜,主動承擔打擊非法集資重任,推動政府職能部門與相關監管部門完善監督、查處、反饋機制;切實加強監測預警體系建設,制定製度和辦法,調動廣大人民群眾的積極性,形成全方位監測預警體系。同時,通過各種途徑加強對民眾引導,增強民眾對非法集資危害性的認識,增強風險防範意識,保持理性投資行為。加大查處力度,對非法集資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涉事相關單位和人員決不心慈手軟,不給非法集資生存空間。此外,加快民間借貸立法,將一切民間活動納入法治化軌道,以法律利劍斬斷民間非法融資的任何企圖。
『陸』 邯鄲民間非法融資一年過去了 政府查辦結果如何
結果是個人行為。
『柒』 邯鄲市融資金立泰現狀老闆被抓拒不還錢
好多家投資擔保公司都這樣,金立泰老闆被抓了,還好點,最起碼讓他受點懲罰,有的老闆還在外面逍遙自在呢,也是不還錢,邯鄲的老百姓真倒霉,血汗錢都要不回來了。
『捌』 融資是違法的
融資不違法。但是禁止民間融資(國內禁止企業之間的互相拆借行為,但對民間借貸予以有條件的保護。所稱民間借貸是指以公民作為借款方或者貸款方而發生的借貸關系,包括公民之間的借貸、公民與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的借貸)
以下是正確的融資渠道:
第一種是基金組織,手段就是假股暗貸。所謂假股暗貸顧名思義就是投資方以入股的方式對項目進行投資但實際並不參與項目的管理。到了一定的時間就從項目中撤股。這種方式多為國外基金所採用。缺點是操作周期較長,而且要改變公司的股東結構甚至要改變公司的性質。國外基金比較多,所以以這種方式投資的話國內公司的性質就要改為中外合資。
第二種融資方式是銀行承兌。投資方將一定的金額比如一億打到項目方的公司帳戶上,然後當即要求銀行開出一億元的銀行承兌出來。投資方將銀行承兌拿走。這種融資的方式對投資方大大的有利,因為他實際上把一億元變做幾次來用。他可以拿那一億元的銀行承兌到其他的地方的銀行再貼一億元出來。起碼能夠貼現80%。但問題是公司帳戶上有一億元銀行能否開出一億元的承兌。很可能只有開出80%到90%的銀行承兌出來。就是開出100%的銀行承兌出來,那公司帳戶上的資金銀行允許你用多少還是問題。這就要看公司的級別和跟銀行的關系了。另外承兌的最大的一個缺點就是根據國家的規定,銀行承兌最多隻能開12個月的。現在大部分地方都只能開6個月的。也就是每6個月或1年你就必須續簽一次。用款時間長的話很麻煩。
第三種融資的方式是直存款。這個是最難操作的融資方式。因為做直存款本身是違反銀行的規定的,必須企業跟銀行的關系特別好才行。由投資方到項目方指定銀行開一個帳戶,將指定金額存進自己的帳戶。然後跟銀行簽定一個協議。承諾該筆錢在規定的時間內不挪用。銀行根據這個金額給項目方小於等於同等金額的貸款。註:這里的承諾不是對銀行進行質押。是不同意拿這筆錢進行質押的。同意質押的是另一種融資方式叫做大額質押存款。當然,那種融資方式也有其違反銀行規定的地方。就是需要銀行簽一個保證到期前30天收款平倉的承諾書。實際上他拿到這個東西之後可以拿到其他地方的銀行進行再貸款的。
第五種融資的方式(第四種是大額質押存款)是銀行信用證。國家有政策對於全球性的商業銀行如花旗等開出的同意給企業融資的銀行信用證視同於企業帳戶上已經有了同等金額的存款。過去很多企業用這個銀行信用證進行圈錢。所以現在國家的政策進行了稍許的變動,國內的企業現在很難再用這種辦法進行融資了。只有國外獨資和中外合資的企業才可以。所以國內企業想要用這種方法進行融資的話首先必須改變企業的性質。
第六種融資的方式是委託貸款。所謂委託貸款就是投資方在銀行為項目方設立一個專款帳戶,然後把錢打到專款帳戶裡面,委託銀行放款給項目方。這個是比較好操作的一種融資形式。通常對項目的審查不是很嚴格,要求銀行作出向項目方負責每年代收利息和追還本金的承諾書。當然,不還本的只需要承諾每年代收利息。
第七種融資方式是直通款。所謂直通款就是直接投資。這個對項目的審查很嚴格往往要求固定資產的抵押或銀行擔保。利息也相對較高。多為短期。個人所接觸的最低的是年息18。一般都在20以上。
第八種融資方式就是對沖資金。現在市面上有一種不還本不付息的委託貸款就是典型的對沖資金。
『玖』 融資是合法還是非法
如何區分非法集資和合法融資呢?從《解釋》的角度上說,非法集資主要具有四個顯著的特徵:
第一、非法性。非法集資是「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規的規定,向社會公眾吸收資金的行為」,區別於從前的「未經有關機關批准」,突出了非法集資行為的違法性。
第二、社會性。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要求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而未向社會公開宣傳,在親友或者單位內部針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的,不屬於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方面,由於對國家經濟、金融、政治的影響更為重大,因此監管更嚴格,不僅向社會不特定對象發行構成犯罪,同時,向特定對象發行累計超過200人的也構成犯罪。
第三、公開性。公開性是與社會性相輔相成的。應當強調的是這里所指的「公開性」是相對的,對於面向不特定的對象具有公開性,而不是指面向所有的社會公眾。
第四、利誘性。如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所規定,其在行為方式上具有誘惑受害人的特點,許諾回報、理財、投資等等。
掌握了這四個特徵基本上就可以區分非法集資和合法融資。此外,考慮到現行金融體制、經濟發展以及社會穩定等因素,同時為依法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解釋》規定,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主要用於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能夠及時清退所吸收資金,可以免予刑事處罰;情節顯著輕微的,不作為犯罪處理
『拾』 融資犯法嗎
從狹義上講,融資即是一個企業的資金籌集的行為與過程。也就是公司根據自身的生產經營狀況、資金擁有的狀況,以及公司未來經營發展的需要,通過科學的預測和決策,採用一定的方式,從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資者和債權人去籌集資金,組織資金的供應,以保證公司正常生產需要,經營管理活動需要的理財行為。
公 司籌集資金的動機應該遵循一定的原則,通過一定的渠道和一定的方式去進行。我們通常講,企業籌集資金無非有三大目的:企業要擴張、企業要還債以及混合動機(擴張與還債混合在一起的動機)。從廣義上講,融資也叫金融,就是貨幣資金的融通,當事人通過各種方式到金融市場上籌措或貸放資金的行為。
融資可以分為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
直接融資是不經金融機構的媒介,由政府、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直接以最後借款人的身份向最後貸款人進行的融資活動,其融通的資金直接用於生產、投資和消費。
間接融資是通過金融機構的媒介,由最後借款人向最後貸款人進行的融資活動,如企業向銀行、信託公司進行融資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