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業單位融資租入固定資產賬務處理
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應按照確定的成本,
借:固定資產
貸:長期應付款(按照合同或協議確定的租賃價款)
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差額)
同時,按實際支付的相關稅費等。
在總價法下,「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應付款」應以未來支付的租賃款總額(即租賃的最低付款總額)入賬,同時要對「未付利息費用」(即租賃資產的最低付款總額與其起租日公允市價的差額)另設賬戶核算逐期登記其已付利息及結記未付利息費用,並在資產負債表中作為「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應付款」的備抵項目列示。總價法的優點是能較清晰地反映承租企業的財務狀況。
租入時的入賬流程
實例分析
2004年1月1日,A事業單位與B公司簽訂一項采購合同,A事業單位從B公司購入一台需要安裝的用於科研的特大型設備,合同約定,A事業單位以融資租入方式支付價款,該設備價款共900萬元(不考慮增值稅),在2004年至2008年的5年內每半年支付90萬元租金,每年的付款日期分別為當年的6月30日和12月31日,安裝期為1年,2004年12月31日設備達到預計可使用狀態,發生安裝費為40萬元,所有款項均用銀行存款支付,該固定資產採用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折舊年限為10年,為簡化核算,假設每半年計提折舊一次,則會計分錄如下(單位:萬元):
2004年1月1日融資租入時:
借:在建工程900
貸:長期應付款900
2004年6月30日支付租金時:
借:事業支出 90
貸:銀行存款90同時:
借:長期應付款90
貸:非流動資產基金——在建工程 90
2004年12月31日支付租金時:
借:事業支出 90
貸:銀行存款90
同時:
借:長期應付款90
貸:非流動資產基金——在建工程 90
支付安裝費時:
借:事業支出 40
貸:銀行存款40
同時:
借:在建工程 40
貸:非流動資產基金——在建工程 40
2004年12月31日安裝完畢交付使用時:
借:固定資產940
貸:在建工程940
同時:
借:非流動資產基金——在建工程 220
貸: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 220
2005年6月30日支付租金時:
借:事業支出 90
貸:銀行存款90
同時:
借:長期應付款90
貸: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 90
2005年6月30日計提半年固定資產折舊時:
借: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 47
貸:累計折舊47
2005年12月3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每期賬務處理與2005年6月30日相同。
通過以上處理,到2008年12月31日支付最後一期租金時,「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科目累計貸方余額為:5640000[2200000+(900000-470000)×8]元,固定資產賬面價值為5640000(9400000-470000×8)元。
2. 事業單位以經營經營租賃租入的固定資產應該計入什麼科目核算
事業單位以經營經營租賃租入的固定資產不入賬,應該在備查賬上進行登記。在支付租金時,按照支付的租金金額,借記事業支出、經營支出等科目,貸記財政補助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
經營租賃,又稱為業務租賃,是融資租賃的對稱。是為了滿足經營使用上的臨時或季節性需要而發生的資產租賃。經營租賃是一種短期租賃形式,它是指出租人不僅要向承租人提供設備的使用權,還要向承租人提供設備的保養、保險、維修和其他專門性技術服務的一種租賃形式。
3. 2011年4月1日,甲事業單位採用融資租賃方式租入一台管理用設備並投入使用。租賃合同規定,該設備租賃期為5
D。
融資租賃是事業單位購置固定資產的一種方式。首先可以確定租賃期滿後甲事業單位肯定會按1萬元的優惠價格購買該設備。根據《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規定,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按租賃協議確定的設備價款、運雜費、安裝費等登記「固定資產」,貸記「其他應付款」,支付租金時,借記「事業支出支出」,貸記「固定基金」;同時借記「其他應付款」,貸記「銀行存款」。也就是現行增加「固定資產」,分期增加「固定基金」。
4. 公立醫院的設備可以作為融資租賃的抵押物嗎
是可以的。實際上,醫療設備也是融資租賃的一個偏好產品。
不過你的問題有歧義,我這樣回答你你看是不是你想要的答案。
融資租賃實際上是沒有抵押物的,因為是租賃的形式,在合同履行完畢之前設備所有權歸出租方,所謂的抵押物也就是租賃物本身。所以融資租賃是不需要用醫院現有的資產來做抵押的。
5. 關於事業單位融資租賃的會計分錄
缺一個利率來算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
購買公允價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加稅費加資產余值)的小者就是初始入賬價值。
6. 某事業單位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應付的租金列入什麼賬戶
分情況。
1、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應當在租賃開始日,按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原賬面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兩者中較低者作為入賬價值,借記「在建工程」或「固定資產」科目,按最低租賃付款額,貸記「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未確認融資費用」科目。
2、在租賃開始日,按最低租賃付款額入賬的企業,應按最低租賃付款額,借記「固定資產」等科目,貸記「長期應付款」科目。
3、按期支付融資租賃費時,借記「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4、租賃期滿,如合同規定將設備所有權轉歸承租企業,應當進行轉賬,將固定資產從「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明細科目轉入有關明細科目。
(6)事業單位能融資租賃擴展閱讀:
在融資租賃下,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的租金中,包含了本金和利息兩部分。承租人支付租金時,一方面應減少長期應付款。
另一方面應同時將未確認的融資租賃費用按一定的方法確認為當期融資費用,在先付租金(即每期起初等額支付租金)的情況下,租賃期第一期支付的租金不含利息,只需減少長期應付款,不必確認當期融資費用。
在分攤未確認融資費用時,承租人應採用一定的方法加以計算。按照準則的規定,承租人可以採用實際利率法,也可以採用直線法和年數總和法等。
7. 在事業單位會計中有關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會計分錄怎麼做,題目如下
以下回答來自於北京誠力財務代理
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時:
借: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160000
貸:其他應付款 160000
支付租金時:
借:其他應付款 60000
貸:銀行存款 60000
借:事業支出——基本支出——交通工具購置 60000
貸:固定基金60000
以後每年支付時:
借:其他應付款 25000
貸:銀行存款 25000
借:事業支出——基本支出——交通工具購置 25000
貸:固定基金 25000
租賃期滿後:
借:固定資產——自有固定資產160000 貸: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160000
8. 事業單位融資租賃設備一台,協議價6萬元,運費500元,支付保險費3500元,設備已交付使用。分錄怎麼做
借:固定資產—融資租賃設備 64000元,貸:長期應付款 60000元 貸:銀行存款4000元
9. 可以將融資租賃公司分類為哪幾種麻煩簡要的說一下是根據什麼分的!
中國中小企業融資二十八種模式一、 國中小企業融資28種模式分為四大類2第一類:債權融資模式2第二類:股權融資模式2第三類:內部融資和貿易融資模式2第四類:項目融資和政策融資模式2二、 第一類——債權融資模式3(一) 第一種模式:國內銀行貸款3(二) 第二種模式:國外銀行貸款3(三) 第三種模式:發行債券融資3(四) 第四種模式:民間借貸融資3(五) 第五種模式:信用擔保融資4(六) 第六種模式:金融租賃融資4三、 第二類——股權融資模式4(一)第七種模式:股權出讓融資4(二)第八種模式:增資擴股融資5(三)第九種模式:產權交易融資5(四)第十種模式:杠桿收購融資5(五)第十一種模式:引進風險投資5(六)第十二種模式:投資銀行投資6(七)第十三種模式:國內上市融資6(八)第十四種模式:境外上市融資7(九)第十五種模式:買殼上市融資7四、第三類——內部融資與貿易融資模式8(一)第十六種模式:留存結余融資8 (二)第十七種模式:資產管理融資8(三) 第十八種模式:票據貼現融資8(四)第十九種模式:資產典當融資9(五) 第二十種模式:商業信用融資9(六)第二十一種模式:國際貿易融資9(七) 第二十二種模式:補償貿易融資9五、 第四類——項目融資和政策融資模式10(一) 第二十三種模式:項目包裝融資10(二) 第二十四種模式:高新技術融資10(三) 第二十五種模式:BOT項目融資10(四)第二十六種模式:IFC國際投資10(五)第二十七種模式:專項資金投資11(六)第二十八種模式:產業政策投資11六、 結束語111、中小企業融資模式的選擇運用112、 中小企業融資模式的組合運用113、中小企業融資模式的創新運用11一、國中小企業融資28種模式分為四大類第一類:債權融資模式 第一種模式:國內銀行貸款 第二種模式:國外銀行貸款 第三種模式:發行債券融資 第四種模式:民間借貸融資 第五種模式:信用擔保融資 第六種模式:金融租賃融資 第二類:股權融資模式 第七種模式:股權出讓融資 第八種模式:增資擴股融資 第九種模式:產權交易融資 第十種模式:杠桿收購融資 第十一種模式:風險投資融資 第十二種模式:投資銀行融資 第十三種模式:國內上市融資 第十四種模式:境外上市融資 第十五種模式:買殼上市融資 第三類:內部融資和貿易融資模式 第十六種模式:留存盈餘融資 第十七種模式:資產管理融資 第十八種模式:票據貼現融資 第十九種模式:資產典當融資 第二十種模式:商業信用融資 第二十一種模式:國際貿易融資 第二十二種模式:補償貿易融資 第四類:項目融資和政策融資模式 第二十三種模式:項目包裝融資 第二十四種模式:高新技術融資 第二十五種模式:BOT項目融資 第二十六種模式:I FC國際融資 第二十七種模式:專項資金融資 第二十八種模式:產業政策融資二、第一類——債權融資模式(一)第一種模式:國內銀行貸款1、定義:國內銀行貸款是指銀行將一定額度的資金及以一定的利率貸放給資金需求者,並約定期限付利還本的一種經濟行為。2、特點1)手續較為簡單2)融資速度較快3)融資成本較底4)貸款利息進入企業成本5)按期付利、到期還本(二)第二種模式:國外銀行貸款1、定義:國外銀行貸款,是指為進行某一項目籌集資金,借款人在國際金融市場上向外國銀行貸款的一種融資模式。2、特點1)國外商業銀行是非限制性貸款 不限貸款用途 不限貸款金額 不限貸款幣種2)國外商業銀行貸款利率較高 按國際金融市場平均利率計算 硬通貨幣利率低 軟通貨幣利率高3)國外商業銀行貸款看重貸款人的信譽 (三)第三種模式:發行債券融資1、定義:發行債券融資企業發行債券融資,是企業按照法定的程序,直接向社會發行債券融資的一種融資模式。 2、種類及特點1)短期企業債券(期限1年以內)2)中期企業債券(期限1至5年)3)長期企業債券(期限5年以上)4)企業債券具有流通性、收益性、償還性、安全性的特點(四)第四種模式:民間借貸融資1、定義:民間借貸融資是不通過金融機構而私下進行的資金借貸活動,是一種原始的直接信貸形式。2、民間借貸模式創新—個人委託貸款業務所謂個人委託貸款業務,是由個人委託人提供資金,銀行作為受委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貸款。3、個人委託銀行貸款的規定1999年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貸款通則》規定:委託貸款是由政府部門、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個人委託人提供資金,由貸款人(委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貸款。商業業銀行和信託投資公司都可以開辦委託貸款業務。 2002年1月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中國民生銀行正式開辦個人委託貸款業務。(五)第五種模式:信用擔保融資1、定義:信用擔保融資是介於商業銀行與企業之間以信譽證明和資產責任保證結合在一起的融資模式。2、特點 1)使原借、貸兩者關系變為借、貸、保三者關系2)信用擔保分散銀行貸款風險3)信用擔保分解企業融資困難4)信用擔保收取一定比例的擔保費用5)成功的信用擔保將實現企業、銀行、擔保機構「三贏」(六)第六種模式:金融租賃融資1、定義:金融租賃融資是以商品形式表現借貸資本運動的一種融資模式。2、特點1)由承租人指定承租物件,使用、維修、保養由承租人負責,出租人只提供金融服務。2)金融租賃以承租人佔用出租人融資金額的時間計算租金。3)租賃物件所有權只是出租人為了控制承租人償還租金的風險而採取的一種形式所有權,到合同結束時,根據合同協定可以轉移給承租人。4)金融租賃最少需要承租方、出租方、供物方三方當事人。
10. 財政部門對融資租賃是否批復
國務院又多個部門組成(28個) %D%A外交部 國防部 發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國防科工委 國家民委 公安部 安全部 監察部 民政部 司法部 財政部 人事部 勞動保障部 國土資源部 建設部 鐵道部 交通部 信息產業部 水利部 農業部 商務部 文化部 衛生部 人口計生委 人民銀行 審計署 %D%A可以見看,財政部屬於其中之一%D%A其主要職能如下%D%A(一)擬訂和執行財政、稅收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及其他有關政策;參與制定各項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和執行中央與地方、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D%A(二)擬訂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法律法規草案;制定和執行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規章制度;組織涉外財政、債務的國際談判並草簽有關協議、協定。%D%A(三)編制年度中央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國務院委託,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報告中央、地方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管理中央各項財政收入,管理中央預算外資金和財政專戶;管理有關政府性基金。%D%A(四)提出稅收立法計劃,與國家稅務總局共同審議上報稅法和稅收條例草案;根據國家預算安排,確定財政稅收收入計劃;提出稅種增減、科目稅率調整、減免稅和對中央財政影響較大的臨時特案減免稅的建議;參加涉外稅收和國際關稅談判,簽訂涉外稅收協議、協定草案;制定國際稅收協議和協定範本;承辦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的日常工作。%D%A(五)管理中央公共財政支出;擬訂和執行政府並購政策;管理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和財政預算內的國際收支;制定需要全國統一規定的開支標准和支出政策;擬訂和執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行政單位財務規則》;制定基本建設財務制度。%D%A(六)擬訂和執行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管理中央財政支持企業的支出;擬訂並組織實施《企業財務通則》;負責監管中央直管企業財務,管理國有資本收益;匯總分析全國企業年度財務決算;負責資產評估行業的行政管理。%D%A(七)辦理和監督中央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中央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中央財政投入的挖潛改造資金和新產品試制費;負責農業綜合開發;擬訂並監督執行《企業財務通則》。%D%A(八)管理中央財政社會保障支出;擬訂社會保障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D%A(九)擬訂和執行政府國內債務管理的方針政策、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編制國債發行計劃;擬訂政府外債管理的方針政策、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承擔外國政府貸款、世界銀行貸款、亞洲開發銀行貸款和日本輸出入銀行貸款的對外談判與磋商業務;代表中國政府參加國際財政組織。%D%A(十)擬訂和監督執行會計規章制度、《企業會計准則》,制定和監督執行政府總預算、行政和事業單位及分行業的會計制度;指導和監督注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審批外國會計公司駐華代表機構的設置。%D%A(十一)監督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管理財政監察專員辦事機構。%D%A(十二)制定財政科學研究和教育規劃;組織財政人才培訓;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D%A(十三)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