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信託貸款債權轉讓是怎麼規定的呢
可以的,按照來《信託源公司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信託公司可以開展貸款業務,債權轉讓後,信託公司成為債權人,可以理解為貸款業務。 而且,有時在剛性兌付過程中,信託公司先拿自己的錢墊付給投資者,就是一種債權轉讓。
B. 如何快速變現轉讓信託產品
目前的情況是,如果信託持有人要轉讓信託產品。目前只能通過一些三方公司來找相應的願意內接盤的人來容接盤。或者是去信託公司登記。等著想要買二手信託的人來對接。三方公司的話,轉讓速度快,但是中間費用收的也高,一般你還要讓利給接盤的那個人。
C. 信託產品不能贖回可以轉讓嗎
購買信託產品一般情況下是建議持有到期的,在中間是不能退出的,這個和封閉基金的動作模式是一樣的,但是期間你如果需要資金,可以把自己持有的信託份額轉讓給別人,別人用資金來換取你的份額,在轉讓時一般需要交納總金額千分之一的轉讓費用。如果受益人在信託產品存續期內確需轉讓信託受益權時,信託公司可以配合受益人進行產品轉讓(信託文件有限制性規定的除外)。受益人可以自行聯系受讓人,信託公司也會積極配合受益人尋找受讓人,積極撮合轉讓成交。當轉讓、受讓雙方達成轉讓協議時,需在信託公司業務人員的協助下,提交有效的信託受益權轉讓申請材料並辦理產品轉讓相關手續。
總結1、應該要交稅,繳納營業稅或個人所得稅,另外信託收益權轉讓建議委託律師辦理; 2、遇到法律文件建議咨詢律師辦理;
D. 單一信託受益權可以轉讓給個人嗎
不可以,信託合同一般都會這樣約定的
E. 單一資金信託計劃份額可以轉讓嗎
可以的。不過單一資金信託大部分委託人都是機構而非自然人,現在信託統一的轉讓系統還沒有,需要向受託方提出申請,在受託信託公司完成轉讓登記。信託收益可以實現分段轉讓或者整體受讓,都是很靈活的。
F. 信託轉讓流程有哪些呢
信託轉讓流程如下:
轉讓方或受讓方均可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發行信託公司提出轉讓或受讓申請,並根據信託公司發布的轉讓或受讓信息進行配對或自行配對;
轉讓雙方自行協商轉讓事宜,包括轉讓價格、收益分割、手續費承擔等;
轉讓雙方約定時間共同到信託公司轉讓登記手續。
受讓方須為合格投資者,即能夠識別、判斷和承擔信託計劃相應風險的人,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投資一個信託計劃的最低金額不少於100 萬元人民幣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
個人或家庭金融資產總計在其認購時超過100 萬元人民幣,且能提供相關財產證明的自然人;
個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內每年收入超過20 萬元人民幣或者夫妻雙方合計收入在最近三年內每年收入超過30 萬元人民幣,且能提供相關收入證明的自然人;
轉讓雙方須簽署《信託受益權轉讓合同》一式三份,轉讓雙方各持一份,信託公司留存一份;
轉讓雙方須共同填寫《信託受益權轉讓申請書》一式三份,信託公司加蓋"信託業務受理專用章",轉讓雙方各持一份,信託公司留存一份用於登記備案;
轉讓方轉讓全部受益權的,轉讓方持有的《信託合同》原件由信託公司加蓋"已轉讓"章後,交由受讓方持有;轉讓方轉讓部分受益權的,轉讓方持有的《信託合同》原件由信託公司加蓋"已轉讓"章,並註明轉讓時間、轉讓金額等轉讓信息後,仍由轉讓方持有,受讓方可持有復印件;
轉讓雙方均需按信託公司相關規定繳納轉讓手續費。
G. 想請問一公司購買一單一信託後,能否拆分轉讓給自然人
受益人是在信託中享有信託受益權的人。受益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
委託人可以是受益人,也可以是同一信託的唯一受益人。
受託人可以是受益人,但不得是同一信託的唯一受益人。
單一信託,可以拆分,但是拆分對象不得超過50人
另外,需要繳納信託公司千分之一的費用
《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是集合信託,跟單一信託是完全不同的東西
H. 信託產品可以轉讓嗎
如受益人因個人原抄因需襲退出信託計劃的,受益人可以委託信託公司依法辦理轉讓手續,從而實現受益權轉讓手續。受益人作為轉讓人可以自己尋找受讓人,也可以委託信託公司協助尋找。確定受讓人後,具體操作流程如下:
1、轉讓人與受讓人雙方確定轉讓意向及轉讓價格;
2、轉讓人填寫《資金信託合同轉讓申請書》並提交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受讓人填寫《受益賬戶確認書》,並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受益賬戶儲蓄存摺(銀行卡)復印件;
4、受益賬戶所在代理行出具對受益賬戶的核對確認意見並簽章;
5、轉讓人與受讓人共同簽署《資金信託合同轉讓協議》;
6、受讓人向轉讓人支付信託合同受讓金;
7、受益權轉讓成功,轉讓人與受讓人分別向信託公司支付1‰的手續費。
I. 信託轉讓有什麼要求嗎
如受益人因個人原因需退出信託計劃的,受益人可以委託信託公司依法辦理轉讓手續,從而實現受益權轉讓手續。受益人作為轉讓人可以自己尋找受讓人,也可以委託信託公司協助尋找。確定受讓人後,具體操作流程如下:
1、轉讓人與受讓人雙方確定轉讓意向及轉讓價格;
2、轉讓人填寫《資金信託合同轉讓申請書》並提交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受讓人填寫《受益賬戶確認書》,並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受益賬戶儲蓄存摺(銀行卡)復印件;
4、受益賬戶所在代理行出具對受益賬戶的核對確認意見並簽章;
5、轉讓人與受讓人共同簽署《資金信託合同轉讓協議》;
6、受讓人向轉讓人支付信託合同受讓金;
7、受益權轉讓成功,轉讓人與受讓人分別向信託公司支付1‰的手續費。
J. 為什麼信託受益權拆分轉讓的受讓人不得為自然人的解釋
我國《信託法》對於抄信託收益權拆分有嚴格的內容規定:
《信託法》第47條:受益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其信託受益權可以用於清償債務 ,但法律、行政法規以及信託文件有限制性規定的除外。
《信託法》第48條:受益人的信託受益權可以依法轉讓和繼承 ,但是信託文件有限制性規定的除外。
《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第2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以下簡稱信託計劃),由信託公司擔任受託人,按照委託人的意願,為受益人的利益,將兩個以上(含兩個)委託人交付的資金進行集中管理、運用或處分的資金信託業務活動,適用本辦法。
辦法第29條:信託計劃存續期間,受益人可以向合格投資者轉讓其持有的信託單位。...信託受益權進行拆分轉讓的,受讓人不得為自然人。機構所持有的信託受益權,不得向自然人轉讓或拆分轉讓。
辦法第52條:兩個以上(含兩個)單一資金信託用於同一項目 的,委託人應當為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合格投資者,並使用本辦法規定
辦法第53條:動產信託、不動產信託以及其他財產和財產權信託 進行受益權拆分轉讓的,應當遵守本辦法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