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融資租賃會計分錄如何寫
第一步按租賃合同確認使用權資產:
借:使用權資產
貸:租賃負債
第二步預付租賃費:
借:租賃負債
借:應交稅費一待抵扣稅額
貸:銀行存款
⑵ 融資租賃會計處理怎麼做
個人觀點:
例1:甲公司從乙公司融資租入一設備A。租金分4年,每年年末支付600萬元。租賃期滿時,A設備的估計余值為400萬元,其中甲公司擔保的余值為300萬元,未擔保的余值為100萬元。租賃期開始日A設備的賬面價值和公允價值均為2500萬元。租賃期結束後甲公司將A設備歸還給乙公司。
出租人的會計分錄:
借:長期應收款——應收融資租賃款2700=600×4+300
未擔保余值100
貸:融資租賃資產2500
未實現融資收益300
例2、2007年12月1日,A公司與B租賃公司簽訂了一份融資租賃合同。合同主要條款及其他有關資料如下:
(1)租賃標的物:CF型數控車床。
(2)租賃期開始日:2007年12月31日。
(3)租賃期:2007年12月31日~2010年12月31日,共計36個月。
(4)租金支付方式:自起租日起每6個月月末支付租金225 000元。
(5)該設備的保險、維護等費用均由A公司負擔,估計每年約15 000元。
(6)該設備在租賃開始日的公允價值均為1 050 000元。
(7)租賃合同規定6個月利率為7%。
(8)該設備的估計使用年限為9年,已使用4年,期滿無殘值,承租人採用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
(9)租賃期滿時,A公司享有優惠購買選擇權,購買價150元,估計期滿時的公允價值500 000元。
承租人的會計處理:
由於A公司不知道出租人的租賃內含利率,因此應選擇租賃合同規定的利率,即6個月利率7%作為最低租賃付款額的折現率。
①最低租賃付款額=225 000×6+150=1 350 150(元)
②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1 072 562.45元>1 050 000元
根據孰低原則,租賃資產的入賬價值應為公允價值1 050 000元。
③計算未確認融資費用=最低租賃付款額1 350 150-租賃資產的入賬價值1 050 000=300 150(元)
會計分錄:
借: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1 050 000
未確認融資費用300 150
貸: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 1 350 150
借: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10 000
貸:銀行存款10 000
以上共同學習,希望對你有用!
⑶ 融資租賃的會計分錄
發生返還資復產時,制
1, 借:固定資產清理 (轉入清理的固定資產帳面價值)
累計折舊 (已計提的折舊)
固定資產減值准備 (已計提的減值准備)
貸: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的帳面原價)
2,發生返還資產時,
借:長期應付款--融資租賃固定資產
貸:固定資產清理(轉入清理的固定資產帳面價值)
續租資產,從新簽訂合同續租
留購資產 借:長期應付款--融資租賃固定資產
貸:現金(銀行存款)
⑷ 支付融資租賃的項目設計費款項會計分錄要怎麼做呢
①支付時分錄: 借:長期待攤費用
貸:銀行存款等科目
②以後各期分攤計入期間費用或製造費用,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或製造費用
貸:長期待攤費用
⑸ 融資租賃會計怎麼處理
一、具體會計處理
1、承租人對融資租賃的處理:租賃期開始日:
借: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租賃資產公允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孰低)
未確認融資費用
貸: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最低租賃付款額)
2、初始直接費用的處理——手續費、律師費、差旅費、印花稅等
計入租入資產價值:
借: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初始直接費用)
貸:銀行存款等
未確認融資費用
3、分攤的處理——按實際利率法分攤
未確認融資費用每一期的攤銷額=(每一期的長期應付款的期初余額-未確認融資費用的期初余額)×實際利率
二、融資租賃的特徵一般歸納為五個方面
1、租賃物由承租人決定,出租人出資購買並租賃給承租人使用,並且在租賃期間內只能租給一個企業使用。
2、承租人負責檢查驗收製造商所提供的租賃物,對該租賃物的質量與技術條件出租人不向承租人做出擔保。
3、出租人保留租賃物的所有權,承租人在租賃期間支付租金而享有使用權,並負責租賃期間租賃物的管理、維修和保養。
4、租賃合同一經簽訂,在租賃期間任何一方均無權單方面撤銷合同。只有租賃物毀壞或被證明為已喪失使用價值的情況下方能中止執行合同,無故毀約則要支付相當重的罰金。
5、租期結束後,承租人一般對租賃物有留購和退租兩種選擇,若要留購,購買價格可由租賃雙方協商確定。
(5)支付融資租賃費怎麼做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資租賃通常的做法是出租人出資購買承租人選定的技術設備或其他物資,作為租賃物出租給承租人,承租人按合同約定取得租賃物的長期使用權,在承租期間,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租賃期滿按合同約定的方式處置租賃物。
融資租賃合同對租賃物的處理有下列三種形式:
一、退租法
商租賃合同期滿,承租人按租賃合同約定的要求將租賃物退還給出租人,由出租人自行處理出租物,由於租賃物在出租期滿內一般均已達到使用期限,出租人收回後難以再租或轉讓,所以,對租賃物期限屆滿後的處理,一般不採用這種方式法。
二、續租法
商在租賃合同期間屆滿前的合理時間內,承租人應通知出租人,就租賃物的繼續租用進行協商,確定續租期限﹑租金等內容,在融資租賃合同期間屆滿時簽訂續租合同法。
三、留購法
商承租人支付名義貨價後獲得出租物的所有權,承租人獲得租賃物的所有權,進行固定資產投資,這種方法對出租人﹑承租人均有利,所以,融資租賃合同期間屆滿後,對租賃物的處理一般多採用這種方式法。
⑹ 融資租賃的手續費會計分錄怎麼填寫
⑺ 融資租賃的租賃費怎麼做賬
融資租賃會計處理的基本思路是將租賃資本化,即承租人應該將租賃資產使用權當作資產入賬,同時將所承擔的不可撤銷的償付租金義務列為負債。這與經營租賃不同,對此,融資租賃如何判斷。確認與計量以及因此引起的折舊。披露等相關問題,新准則都作出了相應規范,在此作一詮釋。
1.融資租賃的判斷標准。根據新准則規定,符合下列一項或數項標準的,應當認定為融資租賃:第一,在租賃期屆滿時,租賃資產的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第二,承租人有購買租賃資產的選擇權,所訂立的購買價款預計將遠低於行使選擇權時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因而在租賃開始日就可以合理確定承租人將會行使這種選擇權。第三,即使資產的所有權不轉移,但租賃期占租賃資產使用壽命的大部分。第四,承租人在租賃開始日的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幾乎相當於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出租人在租賃開始日的最低租賃收款額現值,幾乎相當於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第五,租賃資產性質特殊,如果不作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否則,為經營租賃。
2.租賃資產和負債的確認和計量。在融資租賃下,承租人將租賃視為一種籌資手段,一方面取得一項資產,另一方面又承擔了一筆債務。因此,承租人將租入的資產記錄為自己的資產。同時,將未來的付款義務作為自己的負債,體現了「實質重於形式」原則的要求,也符合資產和負債的定義,合理計算財務比率。
根據新准則規定,在租賃開始日,承租人應當將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兩者中較低的作為租入資產的入賬價值,將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長期應付款的入賬價值,其差額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