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國內信用證賣方押匯與信用證項下賣方融資有什麼區別
區別就是白貓和貓的區別
Ⅱ 請問 信用證中的議付是什麼意思
議付,有兩種含義:
(1)在信用證結算方式下,出口商所在地銀行審核受益人交來的貨運單據後,購進匯票與單據而付款給受益人的行為;
(2)在托收結算方式下,出口商所在地銀行買入托收項下跟單匯票的行為。
信用證中的議付的英文原文是"negotiation",意思是信用證受益人把單據交給他當地的銀行(多數是通知行),由該行進行議付(negotiate),「議付」是針對信用證結算而言的——在UCP-500的第十條b,II 是這樣定義的:
議付意指被授權議付的銀行對匯票及/或單據付出對價。僅審核單據而不付出對價並不構成議付。
(3)信用證議付是國際貿易中的一種主要付款方式,由銀行替買家(進口方)在單證相符情況下向賣家(出口方)支付的一種結算方式。
期議付信用證和 by payment的信用證區別:
1.議付 ( negotiation )在41A或41D 規定的是 BY negotiation BY XXX BANK ,這樣XXX BANK就是議付 行 就承擔第一付款責任,你交單到這家議付 並單證相符的情況下就應該得到償付或者付款承諾,這種償付或者付款承諾是最終付款,開證行即使拒付也不能影響這種付款的效力。議付是議付行最終付款。
2.即期付款信用證(Sight Payment Credit),則在41A或41D規定的是BY Payment BY YYY BANK ,這樣YYY BANK就是付款行(一般是開征行或者保兌行),你交單到你的銀行也不能得到償付,只有轉寄單據到YYY BANK去索償。,即期付款信用證付款行是最終付款。
3.by deferred payment無需匯票,承兌信用證下,開證行承兌了匯票,受益人就可以拿匯票去貼現。
4.by acceptance需要匯票。作為善意持票人受票據法的保護,即便認定是信用證欺詐,開證行也必須付款給買入匯票的銀行或二級包買商。
5.承兌:是指匯票付款人承諾在匯票到期日支付匯票金額的票據行為。承兌是匯票特有的一種制度。因為匯票的出票人在出票時,是委託他人(付款人)代替其支付票據金額,而該付款人在出票時並未在票據上簽章,並非票據債務人,無當然的支付義務。
6.保證履行付款責任:按照約定的內容履行責任。
7.緩期付款保證:托收承付結算的付款單位,在承付期滿時,無款支付或支付能力不足而發生的遲延付款。發生延付情況時,付款單位開付銀行通知付款單位,促其盡快籌措資金,早日償付款項的責任。
拓展資料:
操作辦法:信用證議付的具體操作方法是,受益人開具匯票,連同單據一起向信用證允許的銀行進行議付,議付銀行則在審單後扣除墊付資金的利息,將餘款付給受益人。然後議付行將匯票與單據按信用證規定的方法交與開證行索償。
Ⅲ 信用證方式下,承付與議付的區別
在L/C下,被指定銀行(Nominated bank)或保兌行既可以稱為「承付」,也可以稱為「議付」。
對指定銀行來說,承付是「終局」的,而議付有追索權。
一、承付、兌付實為同一含義,根據UCP600,承付(兌付)意為:
a.
對於即期付款信用證即期付款。
b. 對於延期付款信用證發出延期付款承諾並到期付款。
c.
對於承兌信用證承兌由受益人出具的匯票並到期付款。
在這一定義中,UCP600將三種付款行為統一到了一個概念下,對即期付款信用證、延期付款信用證和承兌信用證下銀行的責任進行了統一的界定,即「承付(兌付)責任」。
二、議付
議付」,即UCP中的「Negotiation」,在信用證業務中一直是一個富有爭議的詞。ICC銀行技術與慣例委員(the
ICC』s Commission of Banking Technique and
Practice)在UCP500及後續解釋中給出的「支付對價」、「承擔付款責任」等說明模糊的用詞令各種充滿歧義的解釋。
UCP600修改了UCP500關於「議付」的定義。根據UCP600第二條關於議付(Negotiation)的表述,議付包括以下內容:
1.「議付」是開證行授權的被指定銀行(nominated
bank)採取的一項有效行為。「議付是經開證行授權的,可以是保兌行,也可以是其他被指定銀行。議付有自由議付和限定議付之分。在自由議付的情況下,被授權的指定銀行可以是任何一家銀行。
2.「議付」是一種購買行為,而購買的對象有兩種,一種是匯票,一種是單據。議付項下銀行的行為也有兩種,一種是預付(advancing
funds),一種是同意預付(agreeing to advance
funds)(即做出預付承諾)。
由指定銀行在審單無誤後,按票面金額扣減議付日到開證行償付日這段時間的議付行的墊款利息及議付費、單證郵寄費等後,將凈款付給受益人。對受益人而言,在信用證項下辦理議付,意味著付款到期日前,只要提交與信用證條款相符的單據,就能通過貼現得到貨款。
Ⅳ 信用證貼現和議付的區別
信用證貼現和議付有3點不同:
一、兩者的實質不同:
1、信用證貼現的實質:指出口地銀行從信用證受益人(出口商)處購入已經國外開證行或保兌行承兌(或承付)的未到期遠期匯票。
2、議付的實質:指信用證指定的議付行在單證相符條件下,扣除議付利息後向受益人給付對價的行為。
二、兩者的特點不同:
1、信用證貼現的特點:承兌後融資;資金用途沒有限制;屬於短期融資,期限一般不超過一年;貼現銀行一般與信用證通知行、議付行為同一銀行;出口企業不能正常從國外收回貨款時,貼現銀行有追索權。
2、議付的特點:公開議付信用證或稱自由議付的信用證,是指開證行對願意辦理議付的任何銀行作公開議付邀請和普通付款承諾的信用證,即任何銀行均可按信用證的條款自由議付的信用證。 議付信用證大多數是自由議付的,這對受益人有利。
受益人要議付,不一定非要到通知行,而可自由選定一間對自己有利的銀行。而限制議付信用證的開立,往往是開證行出於對自身利益的考慮,例如規定受益人必須到開證行的一海外姐妹行/關系行辦理議付。
三、兩者的性質不同:
1、信用證貼現的性質:出口信用證項下短期融資,銀行對融資申請人有追索權,融資時間在出口信用證被執行後。
2、議付的性質:議付僅限於延期付款信用證。受益人可以在交單期或信用證有效期內向議付行提示單據、信用證正本及信用證通知書,並填制信用證議付/委託收款申請書和議付憑證,請求議付。
Ⅳ 國內信用證賣方議付到底是什麼意思
所謂「議付」,是指議付行在受益人提交符合信用證規定的單據之後,先行用議付行自己的資金墊付給受益人,但要扣除自議付墊款之日起,到預計開證行對議付行付款之日止的利息和手續費。
也就是說,「議付」是議付行向受益人提供的一種融資業務,且這種融資是有追索權的,即當議付行拒絕向議付行付款時,議付行有權向受益人追討之前自己墊付的價款。
Ⅵ 付款信用證和議付信用證的區別
議付信用證一般都有匯票和議付條款,而付款信用證則沒有。
Ⅶ 信用證中 付款和議付的區別
你要問的問題應該是
即期信用證和議付信用證
這兩者在理論上有區別,實際中區別不是很大:
1.
即期付款
(1)
受益人將單據送交付款行。
(2)
銀行審核單據與信用證條款,相符後付款給受益人。
(3)
該銀行如不是開證行的話,以事先議定的方式將單據寄交開證行索賠。
也就是說如果,單據相符後銀行必須立即付款或作出付款的承諾;
4.
議付
(1)
受益人按信用證規定,將單據連同向信用證規定的付款人開出的即期或延期匯票送交議付銀行。
(2)
議付銀行審核單據與信用證規定相符後,可買入單據和匯票。
(3)
該議付銀行如非開證行,則以事先議定的形式將單據和匯票交開證行索賠。
也就是說,單據相符後不一定立即付款,可以議定一個付款的時間。
Ⅷ 什麼是信用證議付
信用證議付是國際貿易中的一種主要付款方式,由銀行替買家(進口方)在單證相符情況下向賣家(出口方)支付的一種結算方式。
其最大的優點是用銀行信用做擔保支付。出口商只需要按照信用證的要求提交符合信用證規定的各種單證,做到「單單一致,單證一致」,就可得到銀行的付款。由於貨款的支付以取得符合信用證規定的貨運單單證為條件,避免了預付貨款的風險,因此信用證支付方式在很大程度上解決了進、出口雙方在付款和交貨問題上的矛盾。
信用證是指由銀行(開證行)依照(申請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動,在符合信用證條款的條件下,憑規定單據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方進行付款的書面文件。即信用證是一種銀行開立的有條件的承諾付款的書面文件。
在國際貿易活動,買賣雙方可能互不信任,買方擔心預付款後,賣方不按合同要求發貨;賣方也擔心在發貨或提交貨運單據後買方不付款。因此需要兩家銀行作為買賣雙方的保證人,代為收款交單,以銀行信用代替商業信用。銀行在這一活動中所使用的工具就是信用證。
Ⅸ 國內信用證項下打包貸款和國內信用證賣方議付有什麼區別
國內信用證項下打包貸款和國內信用證賣方議付的區別在於——
前者通常是在信用證被利用之前,換句話說就是受益人收到信用證後,把信用證的正本押在銀行,並承諾日後交單時在該銀行議付(交單),從而在該銀行獲得部分貸款用於購買原材料或者采購信用證項下的商品。後者則是在受益人交貨和交單之後,並在單證相符的情況下,通過將該信用證項下的應收賬款轉讓給議付行,從銀行得到與信用證金額等額的價款(扣除議付費和自交單之日起到預計收到開證行付款時的利息)。
概括起來如下:
1、時間段不同——前者在信用證被利用之前;後者在信用證被利用之後。
2、性質不同——前者屬於信用貸款,後者屬於收益權的轉讓。
3、金額不同——前者最多隻能貸出信用證金額的70-80%,後者這是得到信用證的全額。
Ⅹ 國內信用證賣方押匯和議付之間的區別,要區別不要定義。
目前國內的信用證議付並非實際議付,議付行僅僅是接收單據,然後寄給開證行,議付行只是轉遞了單據,並沒有做其他的事情。議付行必須等待開證行付款到賬後,再轉賬至受益人賬戶。
而信用證押匯是議付行以信用證的單據和匯票所能收到的外匯貨款作為質押,給予受益人的短期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