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四川省財政廳川財建-2015(237)號文件
四川省財政廳、省經信委、省交通運輸廳2015年12月4日聯合印發的《關於完善我省城市公交車成品油價格補助政策 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有關事項的通知》(川財建〔2015〕237號),在四川省財政廳網站上可以找到,輸入「川財建」站內搜索一下。
⑵ 四川省四大投融資平台是哪些
「戰勝自己、征服數學,人因為可愛而美,數學因為美而可愛」,是第一個將美學與數學巧妙諧結合研究的數學專家鄧壽才老師的名言,痴迷數學20年,出版專著3本,論文字數總達200多萬字,現任優優數學學校教研主任,數學指導金牌教練。
⑶ 四川省財政廳川財行(2008)23號
四川省財政廳
文件
四川省國土資源廳
中國人民銀行成都分行
川財投〔2008〕23號
關於調整民族地區和擴權試點縣(市)國土資源行政事業性收費及專項收入分成比例的通知
各市州及各擴權試點縣(市)財政局、國土資源局、人民銀行成都分行營業管理部、四川各市州中心支行、各擴權試點縣(市)支行:
為進一步加大對民族地區的支持力度,推動擴權強縣試點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民族地區礦產資源開發有關問題的意見》(川府發〔2007〕36號)、《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擴權強縣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川府發〔2007〕58號)和《省財政廳人民銀行成都分行省國家稅務局省地方稅務局關於印發〈四川擴權試點縣(市)財政管理體制改革實施辦法〉的通知》(川財預〔2007〕68號)文件精神,現決定對我省國土資源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專項收入各級政府的分成比例作如下調整:
一、國土資源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
(一)征(土)地管理費。將《四川省財政廳、省國土局關於國土系統行政性收費納入預算管理的補充規定》(川財預〔1996〕9號)中規定的依法報省審批的土地徵收的征(土)地管理費,省、市(州)、縣(市、區)國土資源局分別按征地管理費標準的20%、30%、50%收取,調整為省、擴權試點縣(市)國土資源局分別按征地管理費標準的20%、80%收取,非擴權試點縣收取的征(土)地管理費分成比例不變。
各級收取的征(土)地管理費全額繳入同級國庫。
(二)礦產資源補償費。按照《四川省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52號)規定和2003年省政府第17次常委會議精神,一般地區中央50%、省10%、市縣40%,民族地區及享受民族地區政策待遇縣的分成比例為中央50%、市(州)縣50%。現在調整為一般地區中央50%、省10%、擴權試點縣(市)40%,民族地區及享受民族地區政策待遇縣的分成比例為中央50%、市(州)縣50%,享受民族地區政策待遇的擴權試點縣分成比例為中央50%、擴權試點縣(市)50%。非擴權試點縣收取的征(土)地管理費分成比例不變。
各地徵收的礦產資源補償費仍按中央級預算收入就地全額繳入同級國庫後逐級上劃省分庫,由省分庫匯總後統一辦理分成。各地按上述分成比例及時應分享的礦產資源補償費,由省財政通過年終結算辦理。
二、國土資源部門專項收入
(一)探礦權采礦權價款。將《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人民銀行成都分行關於轉發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探礦權采礦權價款收入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的通知》(川財投〔2006〕154號)規定的一般地區國家出資形成的探礦權采礦權價款,分成比例由中央20%、省40%、市(州)8%、縣(市、區)32%,調整為中央20%、省40%、擴權試點縣(市)40%。一般地區非國家出資形成的探礦權采礦權價款,分成比例由省50%、市(州)10%、縣(市、區)40%,調整為省50%、擴權試點縣(市)50%。
民族地區及享受民族地區政策待遇的縣(區),國家出資形成的探礦權采礦權價款,分成比例由中央20%、省32%、市(州)8%、縣(市、區)40%(即地方收入部分省40%、市〔州〕10%、縣〔市、區〕50%)調整為中央20%、省16%、市(州)16%、縣(市、區)48%(即地方收入部分省20%、市〔州〕20%、縣〔市、區〕60%)。非國家出資形成的探礦權采礦權價款,分成比例由省40%、市(州)10%、縣(市、區)50%,調整為省20%、市(州)20%、縣(市、區)60%。
享受民族地區政策待遇的擴權試點縣,國家出資形成的探礦權采礦權價款,由中央20%、省32%、市(州)8%、縣(市、區)40%(即地方收入部分省40%、市〔州〕10%、縣〔市、區〕50%)調整為中央20%、省16%、試點縣(市)64%。非國家出資形成的探礦權采礦權價款,由省40%、市(州)10%、縣(市、區)50%,調整為省20%、擴權試點縣(市)80%。
探礦權采礦權價款的繳款管理方式為就地按比例分別繳入各級國庫。
(二)探礦權采礦權使用費。各級收取的探礦權采礦權使用費全額繳入本級國庫,列作本級收入。省級收取的探礦權采礦權使用費中,對阿壩州、甘孜州、涼山州所在地企業單位繳納的部分,省、州、縣的分享比例為2:2:6,州、縣應的部分,由省財政通過年終結算返還給州財政,州財政在按確定的比例返還給有關縣財政。
探礦權采礦權使用費原有繳款方式不變。
省級分成所得的探礦權采礦權使用費及價款收入依照有關規定,以項目方式全部用於民族地區礦產資源勘查、保護、管理以及生態恢復和環境治理。
以上規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執行,以前凡與此文件相抵觸的,一律以此文件為准。擴權試點縣(市)分成比例調整後,原由市級承擔的事權相應調整為擴權試點縣(市)承擔。
2008年1月1日以後至文到之日,已按原比例繳入當地國庫的征(土)管理費、探礦權采礦權價款及使用費,由民族地區及擴權試點縣(市)財政部門與國土資源部門、同級國庫部門核實後,開具 「更正通知書」到同級國庫部門辦理調庫,此項工作務必於2008年6月30日前完成。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三日
⑷ 四川省財政廳 川財投【2006】48號文件 的內容
市國土資源局、各區(縣)物價局、財政局
現將《四川省物價局、四川省財政廳關於土地估價師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川價發〔2007〕56號)轉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川價發〔2007〕56號
二○○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四川省物價局、四川省財政廳關於土地估價師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
省國土資源廳,各市、州物價局、財政局: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土地估價師考試收費標准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5〕147號)和四川省物價局、四川省財政廳《關於調整人事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川價費〔2003〕237號)的規定,現將我省土地估價師考試收費標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土地估價師考試費由省土地估價師協會向參加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收取。
二、土地估價師考試費標准為每人每科65元(其中上繳國家土地估價師協會每人每科15元,省土地估價師協會50元)。
三、省土地估價協會對土地估價師進行注冊,屬於協會職責范圍內的事務,不宜收取注冊費、證書費和執業證章費等費用。
四、收費單位應到省物價局申領收費許可證,並使用省級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票據。
五、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關於深化收支兩條線改革進一步加強財政管理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1〕93號)以及我省非稅收入銀行代收的有關規定,省土地估價師協會收取的考試費納入「非稅收入銀行代收」范圍,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應繳中央的15元由省財政廳通過財政專戶撥付省土地估價師協會後,再由省土地估價協會向中國土地估價師協會繳納。應綿繳地方的50元由省財政廳使用「一般繳款書」全額繳入省級金庫。支出由省財政廳按規定核撥。
六、收費單位應嚴格按照批準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准執行,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和提高收費標准,並自覺接受物價、財政部門的監督檢查。
七、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文件附件:/zfwj/2007/3/20070322100351.doc
⑸ 四川省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的四川省人民政府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四川省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川府發[2010]30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四川省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已經省政府第67次常務會審議同意,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四日
四川省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
⑹ 財政投融資有哪些項目
1、所謂財政投資是政府的各級財政部門,根據財政預算投資計劃無版償撥給企業用的專項資金。權這種投資形式多半用於國有企業,其特點是專款專用;二是要接受財政部門的監督;三是用財政投資形成的固定資產等的所有權屬於國家;四是無償性,不需要企業償還,如果有結余要上繳財政的。
2、企業會計制度為此設立了專項應付款科目進行核算:
企業按照財政計劃收到投資撥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專項應付款-財政投資撥款
如果全部撥款用於某項技術改造,新購進或建造某一固定資產完工交付使用時:
借:固定資產
貸:有關科目
同時結轉:
借:專項應付款-財政投資撥款
貸:資本公積-財政投資撥款轉入。
特此回答!
⑺ 怎麼快速融到資項目急需資金
共享大學
做一個市政項目,最重要的是什麼?當然是資金,如果資金不能到位,你所有的工作都將歸零。特別在這幾年,市場資金嚴重缺乏,如果你不會分析一個項目的融資可行性,那你投入的很多前期工作和資源都可能沒有價值。
當然我們會常常看各類關於融資的網路文章、專家觀點,也常去問你認為的行業人士,看完問完後好象自己已拿到了資金處理的鑰匙,但在操作時發現新問題太多太多太多,不斷的冒出來。因為一個項目的融資條件涉及到方方面面,比如如何評估政府?如何甄別社會資本?如何分析項目自身?如何分析全流程各環節的風險點?如何判斷合規性?這是一個面的工作,是一個系統,而你了解的只是其中一個點,你問的人基本是各說各話。特別是PPP項目,許多專家呼欲金融機構助力PPP的發展,銀行應進行相應的改革,實行項目公司有限追索,但你看看那麼多PPP項目暴出問題,真當銀行兄弟錢多人傻是來幫你背鍋的嗎?
所以當你准備開展項目工作時,首先應了解項目的投資資金是不是能落實,當然這個需要你自已去分析,因為對方告訴你的事情你務實分析一下也許不具備可行性(這種事我每周都會碰上)。
那麼你該如何去分析一個項目的融資可行性?
首先你應該有個分析標准,這個標准不是你從行業專家那聽來的,也不是從碎片化的網文上找到的,因為那些知識雖然能給你增加一點概念性認識,但對解決問題,處理工理基本沒任何作用。所以這時候你應該要有一個有效的分析准標,那麼誰的標準是有效的,某個專家?某個基金公司?
誰是提供PPP融資的主力,誰就是話事人。他的標准就是你分析項目的標准,那麼這個最終出資人是誰呢?
根據央行發布的2017年上半年金融統計數據報告,2017年6月份社會融資規模增量累計為11.17萬億元,比上年同期多1.36萬億元。而以企業債券和股票為代表的直接融資同比減少了2.27萬億元,占同期社會融資規模增量的0.9%,間接融資仍然是社會融資的主力軍。
2017年8月份《四川省財政廳PPP項目融資成本信息發布》一文提到,在融資落地的42個項目中,由銀行提供融資的項目共計37個,佔比88.1%。其中:國有大型商業銀行提供融資的項目合計23個;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提供融資的項目合計4個;城市商業銀行提供融資的項目合計10個。由非銀行業金融機構提供融資的項目共計5個。
⑻ 《關於進一步規范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的通知》什麼時間發的
近日,國務院公廳發布《關於印發〈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的通知》(國函〔2016〕88號)。同時,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印發《關於印發〈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分類處置指南〉的通知》(財預〔2016〕152號)。就此,財政部有關負責人回答了記者提出的問題。一、問:出台《預案》和《指南》的背景是什麼?答:實施地方政府債務風險防控,有利於提高地方政府動態監測、實時預警的能力,提前妥善做好政府債務風險事件應急政策儲備,推進風險防控工作科學化、精細化,確保債權人和債務人合法權益,牢牢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的底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規定,「國務院建立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評估和預警機制、應急處置機制以及責任追究制度」。《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14〕43號)要求,「建立債務風險應急處置機制。各級政府要制定應急處置預案,建立責任追究機制」。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建立風險識別和預警機制,以可控方式和節奏主動釋放風險,重點提高財政、金融等方面風險防控能力。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財政部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及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積極構建規范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嚴格實施限額管理,要求地方政府舉債不得突破全國人大或其常委會批準的限額,依法設置地方政府債務的「天花板」;將政府債務全部分類納入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改變了以往政府債務游離於預算之外的局面,主動接受人大監督;開展風險評估和預警,督促高風險地區切實化解風險;發行政府債券置換存量債務,有效緩解地方政府到期債務償還壓力,減輕地方政府利息負擔;加大專項檢查力度,堅決制止違法違規擔保融資行為等,既發揮了政府規范舉債對經濟社會發展的積極作用,又有利於防範財政金融風險,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取得了積極成效,風險總體可控。但當前地方政府債務領域也出現了一些新的問題,主要是局部地區償債能力有所弱化,個別地區債務率超出警戒標准,違法違規融資擔保現象時有發生,一些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存在不規范現象等,需要引起重視。圖之於未萌,慮之於未有。建立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機制,是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以及預演算法相關規定,提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全面依法治國,深化財稅體制改革,防範和化解財政金融風險的重要舉措。《預案》的出台將有力推動此項工作開展。二、問:出台《預案》的目的以及工作原則是什麼?答:建立健全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工作機制,堅持快速響應、分類施策、各司其職、協同聯動、穩妥處置,牢牢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的底線,切實防範和化解財政金融風險,維護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預案》明確,建立健全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工作機制主要遵循以下原則:一是分級負責。省級政府對本地區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負總責,省以下地方各級政府按照屬地原則各負其責。國務院有關部門在國務院統一領導下加強對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的指導。跨省(區、市)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由相關地區協商。二是及時應對。地方各級政府應當堅持預防為主、預防和應急處置相結合,加強對政府性債務風險的監控,及時排查風險隱患,妥善處置風險事件。三是依法處置。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事件應急處置應當依法合規,尊重市場化原則,充分考慮並維護好各方合法權益。三、問:《預案》主要包括哪些內容?答:《預案》和《指南》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五大發展理念,適應和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在准確研判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我國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狀況的基礎上,堅持問題導向,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遵循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對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做出系統性安排,充分考慮各方合法權益,明確風險防控底線,建立預警和分級響應機制,嚴格風險事件責任追究,牢牢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的底線。一是依法明確適用范圍。依據預演算法等法律和政策規定界定《預案》和《指南》的適用范圍:納入限額管理的地方政府債務,包括地方政府債券以及尚未置換為政府債券的存量政府債務;清理甄別認定的存量或有債務,包括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和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債務。二是建立分級響應機制。按照風險事件性質、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等,將政府性債務風險事件劃分為Ⅳ級(一般)、Ⅲ級(較大)、Ⅱ級(重大)、Ⅰ級(特大)四個等級。對Ⅳ級、Ⅲ級債務風險,主要由市縣政府立足自身化解;對Ⅱ級、Ⅰ級債務風險,除上述措施外,省級政府可依據市縣政府申請予以適當救助。另外,當地方政府出現極大風險時,中央政府可適當指導。三是實施分類應急處置。堅持法治化、市場化原則,嚴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釋等法律規定,區分不同債務類型,分類提出債務違約處置措施,明確地方政府償債責任,實現債權人、債務人依法分擔債務風險。四是嚴格落實責任追究。風險事件發生後,適時啟動責任追究機制,對地方政府有關責任人進行行政問責和追究法律責任,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相關負責人嚴格依法追責,增強地方政府和銀行業金融機構領導幹部的風險意識、責任意識,防範財政金融風險。四、問:《預案》中提出的地方政府財政重整包括哪些內容?答:財政重整是指高風險地區通過實施一系列增收、節支、資產處置等短期和中長期措施安排,使債務規模和償債能力相一致,恢復財政收支平衡狀態。實施債務高風險地區財政重整,是地方政府債務應急處置的重要內容,也是世界各國普遍採用的做法。地方政府財政重整計劃必須依法履行相關程序,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運轉支出,要注重與金融政策協調,加強與金融機構的溝通,不得因為償還債務本息影響政府基本公共服務的提供。《預案》規定了財政重整的主要措施。包括:一是拓寬財源渠道。依法加強稅收征管,加大清繳欠稅欠費力度,確保應收盡收。落實國有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增加政府性資源收益。除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規定的財稅優惠政策之外,可以暫停其他財稅優惠政策,待危機解除後再行恢復。二是優化支出結構。財政重整期內,除必要的基本民生政策支出和政府有效運轉支出外,視債務風險等級,本級政府其他財政支出應當保持「零增長」或者大力壓減。三是處置政府資產。指定機構統一接管政府及其部門擁有的各類經營性資產、行政事業資產、國有股權等,結合市場情況予以變現,多渠道籌集資金償還債務。四是申請省級救助。採取上述措施後,風險地區財政收支仍難以平衡的,可以向省級政府申請臨時救助,包括但不限於:代償部分政府債務,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力度,減免部分專項轉移支付配套資金等。待財政重整計劃實施結束後,由省級政府自行決定是否收回相關資金。五是加強預算審查。實施財政重整計劃以後,相關市縣政府涉及財政總預算、部門預算、重點支出和重大投資項目、政府債務等事項,在依法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委會審查批準的同時,必須報上級政府備案。確有不適當之處,需要撤銷批准預算的決議的,上級政府應當依法按程序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決定。六是改進財政管理。相關市縣政府應當實施中期財政規劃管理,妥善安排財政收支預算,嚴格做好與化解政府債務風險政策措施的銜接。五、問:《預案》中提出將對地方政府性債務進行分類處置,請問如何處置?答:《預案》依據預演算法、擔保法、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釋等法律規定,區分不同債務類型提出處置原則,實現債權人、債務人依法合理分擔債務風險。一是地方政府債券。地方政府依法承擔全部償還責任。二是非政府債券形式的存量政府債務。新預演算法實施後,地方政府舉債只能採取發行政府債券方式,為此《預案》對非政府債券形式的存量政府債務處置進行了明確。債務人為地方政府及其部門的,必須在國務院規定的期限內置換成政府債券,地方政府承擔全部償還責任。債務人為企事業單位等的,經地方政府、債權人、企事業單位等債務人協商一致,可以按照合同法有關規定分類處理。即,債權人同意在規定期限內置換為政府債券的,地方政府不得拒絕相關償還義務轉移,並承擔全部償還責任;債權人不同意在國務院規定的期限內將償債義務轉移給地方政府的,仍由原債務人依法承擔償債責任,對應的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由中央統一收回,地方政府作為出資人在出資范圍內承擔有限責任,依法實現債權人的風險和收益相匹配。三是存量或有債務。具體包括:——存量擔保債務。存量擔保債務不屬於政府債務。按照擔保法及其司法解釋規定,除外國政府和國際經濟組織貸款外,地方政府及其部門出具的擔保合同無效,地方政府及其部門對其不承擔償債責任,僅依法承擔適當民事賠償責任,但最多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二分之一;擔保額小於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二分之一的,以擔保額為限。具體金額由地方政府、債權人、債務人參照政府承諾擔保金額、財政承受能力等協商確定。——存量救助債務。存量救助債務不屬於政府債務。對政府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存量或有債務,地方政府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實施救助,但保留對債務人的追償權。四是新發生的違法違規擔保債務。對新預演算法實施以後地方政府違法違規提供擔保承諾的債務,參照上述第三類情況中的存量擔保債務依法處理。另外,經國務院同意,財政部專門制定了《指南》,進一步區分存量債務中的銀行貸款、企業債券、信託、BT等不同類型,分門別類明確具體處置措施,作為《預案》配套文件印發實施。六、問:《預案》中為什麼要提出責任追究?責任追究的范圍、響應機制和程序是什麼?答:防範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事關全局。按照《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14〕43號)關於建立考核問責機制的規定,《預案》中專門對違法違規責任范圍、追究響應機制、責任追究程序進行了明確。一是違法違規責任范圍。包括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等法律規定的行為;違反國發〔2014〕43號文件等有關政策規定的行為;其他違反財政部等部門制度規定的行為。二是追究機制響應。發生Ⅳ級以上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事件,應當適時啟動債務風險責任追究機制,地方政府應當依法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行政問責;在地方政府統一領導下,當地銀監部門應當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相關責任人員依法追責。三是責任追究程序。有關任免機關、監察機關、銀監部門根據省級政府審定的有關責任認定情況,依紀依法對相關責任單位和人員進行責任追究;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進行處理。省級政府應當將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處置納入政績考核范圍。對實施財政重整的市縣政府,視債務風險形成原因和時間等情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屬於在本屆政府任期內舉借債務形成風險事件的,在終止應急措施之前,政府主要領導同志不得重用或提拔;屬於已經離任的政府領導責任的,應當依紀依法追究其責任。七、問:貫徹落實《預案》應當把握的主線是什麼?答:一是堅持法治意識。地方政府債務風險應急處置涉及債權和債務關系。要充分認識地方政府債務管理與一般管理事務的差異性,全面貫徹依法治國的精神,堅持嚴格依據法律法規規定,妥善應對和處理各種可能出現的風險事件,保護好債權人和債務人合法權益。二是樹立風險意識。要主動適應和引領新常態,把防風險擺在各項工作突出位置。要按照《預案》要求,加強動態監測和實時預警,准確研判可能出現的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及其原因,對症下葯,綜合施策,力爭把各類風險化解在源頭,防止風險加劇或轉化,並依法加強對金融機構的風險警示和提醒。三是增強責任意識。地方政府債務風險防控事關總體國家安全。要堅持守土有責,妥善處理好促進經濟發展和防範債務風險的關系,處理好金融創新和國家安全的關系,把職責范圍內可能引發的風險防控好,不能把防風險的責任推給上面、留給後面或轉嫁他人。四是強化大局意識。地方政府債務風險防控涉及中央與地方、財政與金融、政府部門與社會主體、當前地方經濟增長和國家可持續發展等之間的關系,錯綜復雜。加強地方政府債務風險防控,要站位更高一層,堅持從全局視角、整體思路出發研究制定各項政策,維護國家持久安全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