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融資租賃的主要特徵都有哪些
1、租賃標的物由承租人決定,出租人出資購買並租賃給承租人使用,並且在租賃期間內只能租給一個企業使用。
2、承租人負責檢查驗收製造商所提供的設備,對該設備的質量與技術條件出租人不向承租人做出擔保。
3、出租人保留設備的所有權,承租人在租賃期間支付租金而享有使用權,並負責租賃期間設備的管理、維修和保養。
4、租賃合同一經簽訂,在租賃期間任何一方均無權單方面撤銷合同。只有設備毀壞或被證明為已喪失使用價值的情況下方能中止執行合同,無故毀約則要支付相當重的罰金。
5、租期結束後,承租人一般對設備有留購、續租和退租三種選擇,若要留購,購買價格可由租賃雙方協商確定。
⑵ 融資租賃有什麼樣的特徵
融資租賃是設備租賃的基本形式,以融通資金為主要目的。其特點是:不可撤消。這時一種不可解約的租賃,在基本租期內雙方均無權撤消合同。完全付清。在基本租期內,設備只租給一個用戶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累計總額為設備價款、利息及租賃公司的手續費之和。承租人付清全部租金後,設備的所有權即歸於承租人。租期較長。基本租期一般相當於設備的有效壽命。承租人負責設備的選擇、保養和維修等;出資人僅負責墊付貸款,購進承租人所需的設備,按期出租,以及享有設備的期末殘值。在融資租賃中,出租人實際上已將租賃所有權所引起的成本和風險全部轉讓給了承租人。擁有一項固定資產是要承擔一定風險和成本的。所有權所引起的成本主要有因租賃物的維修、保險所花費的成本。
⑶ 融資租賃的特點都是什麼
融資租賃特點:
1、融資租賃是一項至少涉及三方當事人(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貨商),至少由兩個合同(買賣合同和租賃合同)構成。
2、擬租賃的設備由承租人自行選定,出租人只負責按用戶的要求,給予融資便利,購買設備,不負擔設備缺陷、延遲交貨等責任和設備維護的義務;承租人也不得以此為由拖欠或拒付租金。
3、全額清償,即出租人在基本租期內只將設備出租給一個特定的用戶,出租人從該用戶收取的租金總額應等於該項租賃交易的全部投資及利潤,或根據出租人所在國關於融資租賃的標准,等於投資總額的一定比例,如80%。換而言之,出租人在一次交易中就能收回全部或大部分該項交易的投資。
4、 對於承租人來說,融資租賃屬於資產負債表內的科目,租賃設備應在承租人的資產負債表中反映,因此是由承租人對設備計提折舊的。設備的保險、保養、維護等費用及過時風險均由承租人負擔。
5.設備所有權與使用權長期分離。設備的所有權在法律上屬於出租人,設備的使用權在經濟上屬於承租人。
6.基本租期結束時,承租人一般對設備擁有留購、續租或退租三種選擇權。
7.不可解約性。對於承租人而言,租賃的設備是承租人根據其自身需要而自行選定的,因此承租人不能以退還設備為條件而提前中止合同。對於出租人而言,因設備為已購進產品,也不能以市場漲價為由提高租金。總之,在一般情況下,租期內租賃雙方無權中止合同。
⑷ 融資租賃的特徵有哪些
(1)融資租賃是一種貿易與信貸相結合、融資與融物為一體的綜合性租賃交易方式,其表現形式為融物,實質內容則是融資。融資租賃是資產的所有者(出租人)與資產的使用者(承租人)就資產的使用所簽訂的不可撤銷的合同約定。它定義了所有相關的條款,包括租金額、租期和付款周期等。其主要特徵是:由於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只是出租人為了控制承租人償還租金的風險而採取的一種形式所有權,在合同結束時最終有可能轉移給承租人,因此租賃物件的購買由承租人選擇,維修保養也由承租人負責,出租人只提供金融服務。
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第三章企業融資租賃(2)融資租賃至少涉及三方當事人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貨商,並且是至少由兩個合同買賣合同和租賃合同構成的三邊交易。這三方當事人相互關聯,兩個合同相互制約,這也是融資租賃不同於分期付款和舉債信用的一個重要區別。
(3)設備的所有權與使用權長期分離。設備的所有權在法律上屬於出租人,設備的使用權在經濟上屬於承租人。在租期結束時,承租人一般對設備擁有留購、續租或退租三種選擇權,而大多是承租人以一定名義支付較小數額的費用取得設備的所有權,作為固定資產投資。
(5)不可解約性。對於承租人而言,租賃的設備是承租人根據其自身需要而自行選定的,因此承租人不能以退還設備為條件而提前中止合同。對於出租人而言,因設備為已購進產品,也不能以市場漲價為由提高租金。總之,在一般情況下,租期內租賃雙方都無權中止合同。
⑸ 融資租賃有以下幾種類型:( )
1、直接融資租賃
由承租人指定設備及生產廠家,委託出租人融通資金購買並提供設備,由承租人使用並支付租金,租賃期滿由出租人向承租人轉移設備所有權。
它以出租人保留租賃物所有權和收取租金為條件,使承租人在租賃期內對租賃物取得佔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這是一種最典型的融資租賃方式。
2、經營性租賃
由出租人承擔與租賃物相關的風險與收益。使用這種方式的企業不以最終擁有租賃物為目的,在其財務報表中不反映為固定資產。企業為了規避設備風險或者需要表外融資,或需要利用一些稅收優惠政策,可以選擇經營租賃方式。
3、出售回租
出售回租,有時又稱售後回租、回租賃等,是指物件的所有權人首先與租賃公司簽定《買賣合同》,將物件賣給租賃公司,取得現金。然後,物件的原所有權人作為承租人,與該租賃公司簽訂《回租合同》,將該物件租回。承租人按《回租合同》還完全部租金,並付清物件的殘值以後,重新取得物件的所有權。
4、轉租賃
以同一物件為標的物的多次融資租賃業務。在轉租賃業務中,上一租賃合同的承租人同時又是下一租賃合同的出租人,稱為轉租人。轉租人向其他出租人租入租賃物件再轉租給第三人,轉租人以收取租金差為目的。租賃物品的所有權歸第一出租人。
5、委託租賃
出租人接受委託人的資金或租賃標的物,根據委託人的書面委託,向委託人指定的承租人辦理融資租賃業務。在租賃期內租賃標的物的所有權歸委託人,出租人只收取手續費,不承擔風險。
6、分成租賃
一種結合投資的某些特點的創新性租賃形式。租賃公司與承租人之間在確定租金水平時,是以租賃設備的生產量與租賃設備相關收益來確定租金,而不是以固定或者浮動的利率來確定租金,設備生產量大或與租賃設備相關的收益高,租金就高,反之則少
(5)融資租賃的特徵及分類擴展閱讀
融資租賃的特徵一般歸納為五個方面。
一、租賃物由承租人決定,出租人出資購買並租賃給承租人使用,並且在租賃期間內只能租給一個企業使用。
二、承租人負責檢查驗收製造商所提供的租賃物,對該租賃物的質量與技術條件出租人不向承租人做出擔保。
三、出租人保留租賃物的所有權,承租人在租賃期間支付租金而享有使用權,並負責租賃期間租賃物的管理、維修和保養。
四、租賃合同一經簽訂,在租賃期間任何一方均無權單方面撤銷合同。只有租賃物毀壞或被證明為已喪失使用價值的情況下方能中止執行合同,無故毀約則要支付相當重的罰金。
五、租期結束後,承租人一般對租賃物有留購和退租兩種選擇,若要留購,購買價格可由租賃雙方協商確定。
⑹ 融資租賃的最大特點都有哪些
融資租賃的主要特徵是:由於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只是出租人為了控制承租人償還租金的風險而採取的一種形式所有權,在合同結束時最終有可能轉移給承租人,因此租賃物件的購買由承租人選擇,維修保養也由承租人負責,出租人只提供金融服務。
門檻低;能延長資金融通期限,加大中小企業的現金流量;可以改善中小企業的財務狀況,提高中小企業的融資能力;有利於中小企業利用外資,引進國外先進技術;與銀行貸款相比,融資租賃是以物為載體的融資,可根據客戶的實際要求進行相應的變動,因此融資方式更為靈活。
⑺ 融資租賃的主要特徵有哪些
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對供貨人的選擇,出資向供貨人購買租賃物件,並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則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擁有租賃物件的使用權。融資租賃都有哪些特徵呢?
一,租賃標的物由承租人決定,出租人出資購買並租賃給承租人使用,並且在租賃期間內只能租給一個企業使用。
二,承租人負責檢查驗收製造商所提供的設備,對該設備的質量與技術條件出租人不向承租人做出擔保。
三,出租人保留設備的所有權,承租人在租賃期間支付租金而享有使用權,並負責租賃期間設備的管理、維修和保養。
四,租賃合同一經簽訂,在租賃期間任何一方均無權單方面撤銷合同。只有設備毀壞或被證明為已喪失使用價值的情況下方能中止執行合同,無故毀約則要支付相當重的罰金。
五,租期結束後,承租人一般對設備有留購、續租和退租三種選擇,若要留購,購買價格可由租賃雙方協商確定。
⑻ 融資租賃的特點有哪些
融資租賃是目前國際上最普遍、最基本的非銀行金融形式。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用戶)的請求,與第三方(供貨商)訂立供貨合同,根據此合同,出租人出資向供貨商購買承租人選定的設備。同時,出租人與承租人訂立一項租賃合同,將設備出租給承租人,並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租金。融資租賃除了融資方式靈活的特點外,還具備融資期限長,還款方式靈活、壓力小的特點。
溫馨提示:以上解釋僅供參考。
應答時間:2021-09-24,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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