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醫院的房產不能抵押,那麼如何融資呢
這是不能的,國家規定醫院、學校等房產是受保護的,不能作為抵押物。
『貳』 物權法規定民營非營利性醫院可以抵押嗎
你好,可以的;不過,只能為自身債務而為,否則無效;
『叄』 民營醫院(營利性)可以用自己名下的醫院大樓到銀行辦理抵押貸款么拜求權威解答,也歡迎探討。
可以走小貸公司。我是做小貸的。
『肆』 大中型公立醫院的醫療經營貸可以用什麼擔保方式,可以股權質押嗎
就東莞農商行而言,醫院經營貸的擔保方式有大中型公立醫院可信用,其他類醫院可以收費權質押、或股東保證等多種方式。
『伍』 公立醫院的設備可以作為融資租賃的抵押物嗎
是可以的。實際上,醫療設備也是融資租賃的一個偏好產品。
不過你的問題有歧義,我這樣回答你你看是不是你想要的答案。
融資租賃實際上是沒有抵押物的,因為是租賃的形式,在合同履行完畢之前設備所有權歸出租方,所謂的抵押物也就是租賃物本身。所以融資租賃是不需要用醫院現有的資產來做抵押的。
『陸』 公立醫院的土地連帶地上建築物可以作融資抵押擔保嗎
建築物有房產證可以抵押。土地應該是劃撥的,不能抵押
『柒』 私營醫院,土地類型是:醫療衛生用地,類型是:出讓。可以作為貸款抵押嗎
私立的學校、醫院等單位用地能否抵押?
答:不可以。私立的學校、醫院等單位欲以其取得的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融資並申請抵押登記。這些土地能否抵押,能否辦理抵押登記,土地登記機構存在疑問。
我國《擔保法》第三十七條第三項和《物權法》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三項都明確禁止「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抵押。對此規定,實踐中,對於公立的學校、醫院等單位用地不得抵押沒有什麼異議,但是對私立的學校、醫院等單位用地不得抵押,有的人持有不同的觀點。他們認為私立的學校、醫院等單位的土地一般是通過出讓取得,而不是劃撥取得,因此抵押不應當受到限制;除此之外,他們認為私立的學校、醫院一般是依法設立並在工商登記部門登記注冊的企業法人,執行企業稅收政策和財務會計制度,是營利性企業法人,不是以公益性為經營目的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因此不屬於《擔保法》第三十七條第三項和《物權法》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三項調整的對象。
筆者認為私立的學校、醫院等單位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等公益設施用地不管是劃撥取得,還是出讓取得,不論這些單位注冊的是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還是公司,都不得抵押。根據我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民辦教育事業屬於公益性事業」,私立的學校也屬於公益性事業單位。根據我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三條規定,醫療機構應當以救死扶傷、防病治病、為公民的健康服務為宗旨。因此,醫院無論是公立還是私立,也都應當以社會公益為目的。根據全國人大法工委編寫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釋義》可知,《物權法》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三項之所以禁止這些土地抵押,主要目的是在於保障學校、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財產的安全、穩定,從而保障公眾的利益,維護社會的穩定與和諧。
但是對私立的學校、醫院以其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等社會公益設施用地以外的土地進行抵押的,土地登記機構可以辦理抵押登記。因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十三條規定:"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其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以外的財產為自身債務設定抵押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抵押有效"。根據這一司法解釋,土地登記機構在辦理抵押登記時,應當注意抵押的土地范圍只能限定在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等社會公益設施佔地以外的土地,而且學校、醫院只能利用這些土地為自身債務設定抵押,而不能為其他人提供擔保。
『捌』 民營公益性資產能否抵押
是不能的醫院無論是公立或私立,其醫療衛生設施(房屋)不能申請抵押權設定登記一、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七條「下列財產不得抵押」的第(三)項規定為:「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二)《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八十四條「下列財產不得抵押」的第(三)項規定為:「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三)《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49號)規定:「醫療機構應當以救死扶傷、防病治病為公民的健康服務為宗旨」。(四)《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98號)第八條「下列房地產不得設定抵押」的第(二)項規定為:「用於教育、醫療、市政等公共福利事業的房地產」。醫院無論是公立或私立都是為了保障公眾健康而設立的,是一種公益事業,而設定抵押權的目的是為了擔保特定債權人的債權實現,醫療機構的醫療衛生設施使用的房地產是醫療機構的運營所必需的,一旦允許實現抵押權就會影響公眾看病、治病,不利於保障人民健康,背離了醫療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