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交易性金融資產中的相關稅費應該計入成本中嗎
交易性金融資產中的相關稅費不計入成本中,是計入投資收益科目中。
2016年12月5日購入股票100萬元,發生相關手續費、稅金0.2萬元,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100
投資收益0.2
貸:銀行存款100.2
(1)金融資產出售相關稅費擴展閱讀:
交易費用包括支付給代理機構、咨詢公司、券商等的手續費和傭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不包括債券溢價、折價、融資費用、內部管理成本及其他與交易不直接相關的費用。
而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初始計量是按公允價值計量,在題目中,交易費用一般會直接給是多少,這部分是計投資收益的借方。
交易費用指可以直接歸屬於購買,發行或處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費用,所謂新增的外部費用,是指企業不購買,發行或處置金融工具就不會發生的費用。
具體核算(股票投資)
(1)初始計量
①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初始確認時,應按公允價值計量,相關交易費用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的借方)。
②支付的價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應當單獨確認為應收項目。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公允價值)
應收股利(價款包含的股利)
投資收益(交易費用)(影響當期損益)
貸: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
(2)後續計量(股票投資)
收到購買價款中包含的現金股利
借: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
貸:應收股利
❷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交易費用包括稅費嗎
1、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交易費用可以包括稅費的。
2、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與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有類似之處,但也有不同。具體而言:⑴初始確認時,都應按公允價值計量,但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相關交易費用應計入初始入賬金額;⑵資產負債表日,都應按公允價值計量,但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不是計入當期損益,而通常應計入所有者權益。
❸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相關稅費應該是不計入成本的是嗎
交易性金融資產中的相關稅費不計入成本中,是計入投資收益科目中。
2016年12月5日購入股票100萬元,發生相關手續費、稅金0.2萬元,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100
投資收益0.2
貸:銀行存款100.2
❹ 取得金融資產發生的相關稅費屬於交易費用嗎
無論是取得金融資產還是銷售金融資產發生的相關稅費,除增值稅普通發票的進項屬於交易成本費用外,其他都不購成交易費用(價稅分離)。
❺ 購買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支付的相關稅費記在哪裡
購買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支付的相關稅費計入投資損益中去,即計入投資收益科目。
交易性金融資產是管理層為了在短期內獲利而進行的投資,可想而知趨向於投機行為,那麼當我們購入交易性金融資產時,發生的相關稅費就計入損益中去(也就是說短期的投機行為購入時發生的稅費就算你「虧損」了)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管理層為了價值投資長期持有的投資,因此購入時的相關稅費不能直接計入投資損益,應當計入可控出售金融資產的成本中去。
在諸多的金融資產分類中,只有交易性金融資產購入時的手續費直接計入投資收益,這樣核算的原因也就是交易性金融資產的短期投資行為。
❻ 請問交易性金融資產出售時稅如何計
購入時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120000
投資收益900
貸;銀行存款120900
銷售時
借;銀行存款134122.5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120000
投資收益14122.5
❼ 交易性金融資產買進和賣出時產生的稅費怎麼處理
買進時產生的稅費記入投資收益的借方;賣出時相關稅費直接從獲得的總價中扣除之後,再進行成本和公允價值變動的分攤。雖然我也不是很清楚是為什麼這樣處理
❽ 處置金融資產時另支付的相關稅費怎麼處理
您好!
金融資產主要包括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應收賬款、應收票據、其他應收款項、股權投資、債權投資和衍生金融工具形成的資產等。
企業在初始確認金融資產時,將其劃為四類:(1)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2)持有至到期投資;(3)貸款和應收款項;(4)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您問的是金融資產的處置分錄。如樓上所說,計入投資收益。
具體闡述如下: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借:銀行存款(價款扣除手續費)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公允價值變動
投資收益(或者借方)
由上面分錄可知,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處置時,交易費用沖減了銀行存款,也相應減少了投資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資
借:銀行存款
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准備
貸:持有至到期投資
投資收益
貸款和應收款項
這里應該不涉及交易費用的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借:銀行存款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公允價值變動
投資收益
❾ 交易性金融資產出售增值稅
一、分類
(一)會計規定
根據新的《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財會【2017】7號)第十六條規定,企業應當根據其管理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和金融資產的合同現金流量特徵,將金融資產劃分為以下三類: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新會計准則規定, 金融資產同時符合「管理該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為目標」且「該金融資產的合同條款規定,在特定日期產生的現金流量,僅為對本金和以未償付本金金額為基礎的利息的支付」兩個條件,應當劃分為「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金融資產同時符合「企業管理該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為目標又以出售該金融資產為目標」且「該金融資產的合同條款規定,在特定日期產生的現金流量,僅為對本金和以未償付本金金額為基礎的利息的支付」兩個條件,應當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對於不滿足合同現金流測試的, 或者其他業務模式,一律「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在初始確認時,如果能夠消除或顯著減少會計錯配,企業可以將金融資產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該指定一經做出,不得撤銷。與舊會計准則分類的區別列示如下:
綜上所述,可以看到交易性金融資產無論在分類、初始計量、持有期間和處置都存在稅會差異。
❿ 出售可供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增值稅怎麼算
金融商品轉讓按規定以盈虧相抵後的余額作為銷售額的賬務處理。金融商品實際轉讓月末,如產生轉讓收益,則按應納稅額借記「投資收益」等科目,貸記「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
如產生轉讓損失,則按可結轉下月抵扣稅額,借記「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等科目。交納增值稅時,應借記「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額,則借記「投資收益」等科目,貸記「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
(10)金融資產出售相關稅費擴展閱讀:
處理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注意事項
1、企業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按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借記本科目(成本),按發生的交易費用,借記「投資收益」科目,對於價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息,借記「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2、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債券利息,借記「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收到現金股利或利息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
3、資產負債表日,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高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借記本科目(公允價值變動),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公允價值低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