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的如何進行會計賬務處理
股票質押式回購的股票質押成功後,將從公司的股票賬戶轉入證券公司專用質押賬戶,進行質押登記。但是所有權仍歸你公司所有,若將股票從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下轉出也不合適。因此,賬務處理建議為:
1.交易性金融資產不變,僅將質押股票進行表外登記,應計入受限金融資產;
2.融入資金100萬,借:銀行存款;貸:股票質押式回購款
3.計提利息,借:財務費用;貸:應付股票質押式回購利息
❷ 售後回購的會計處理遵循什麼原則
銷售商品的售後回購,如果沒有滿足收入確認的條件,企業在會計核算上不應將其確認為收入。這一做法所遵循的會計核算的一般原則是實質重於形式原則。
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14號一一收入》的規定,企業銷售商品確認收入應同時滿足五個條件。在售後回購交易方式下,對於銷售方而言,其交易行為屬於融資性質。由於銷售與回購是以一攬子方式通過簽訂回購協議進行的,因此可以將銷售與回購看做是一筆交易。回購價與銷售價的差額本質上屬於融資費用,支村的回購價格應視同償還借款,因此銷售方銷售商品的售價與賬面價值的差額不確認為當期損益,而應將其作為回購價的調整計入其他應付款,並在回購期限內平均攤銷融資費用計入財務費用和其他應付款,在回購商品最終對外銷售時確認一次收入。
❸ 銷售回購怎麼做分錄
發出商品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
應交稅費一一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同時結轉成本:
借:發出商品
貸:庫存商品
由於回購價大於原售價,因而應在銷售與回購期間內按期計提利息費用,並直接計入當期財務費用。本例中由於回購期間為5個月,貨幣時間價值影響不大,採用直線法計提利息費用。
但下列項目不包括在內:
1、受託加工應征消費稅的消費品所代收代繳的消費稅。
2、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代墊運輸費用:
(1)承運部門的運輸費用發票開具給購買方的;
(2)納稅人將該項發票轉交給購買方的。
❹ 固定資產售後回購融資交易怎麼做賬務處理
售後回購,是指銷售商品的同時,銷售方同意日後再將同樣或類似的商品購回的銷售方式。在這種方式下,銷售方應根據合同或協議條款判斷銷售商品是否滿足收入確認條件。
1、通常情況下,以固定價格回購的售後回購交易屬於融資交易,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沒有轉移,企業不應確認收入。
2、回購價格大於原售價的差額,企業應在回購期間按期計提利息費用,計入財務費用。 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應繳稅費-增值稅(銷項)
3、其他應付款回收價格大於出售價的按差額在回購期間計提利息份費用,計入財務費用,會計分錄:
借:財務費用
貸:其他應付款
4、回購時,會計分錄:
借:應繳稅費-增值稅(銷項) 其他應付款 財務費用-倒減差額
貸:銀行存款
(4)融資購回會計處理擴展閱讀
售後租回交易與售後回購交易資產所有權的最終歸屬不同
售後租回交易在出售方和購買方進行談判時,就可認定為是一項融資租賃或者是一項經營租賃,如果是一項融資租賃,那麼這種交易實際上轉移了買主(即出租人)所保留的與該項租賃資產的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所有權最終很有可能轉移,資產將歸出售方所有。
而如果該交易被認定為經營租賃,那麼資產的所有權就不會發生轉移,仍歸買主(即出租人)。售後回購交易在銷售商品的同時,銷售方即同意日後重新買回這批商品,因此商品的最終所有權不會轉移,仍歸出售方。
❺ 售後回購怎麼做會計處理
你好,會計老鄭·一點通網校 回答這個問題:
以例進行闡述
2009年1月1日,一般納稅人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協議,向乙公司銷售一批商品,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銷售價格為100萬元,增值稅額為17萬元。該商品成本為80萬,商品已發出,款項已收到。協議規定,甲公司應在2009年5月31日將所售商品購回,回購價為110萬元(不含增值稅額)。不考慮其他相關稅費。
【分析】由於售後回購交易屬於融資交易,原則上,收到的款項應確認為負債,回購價格大於原售價的差額,企業應在回購期間接期計提利息,計入財務費用。賬務處理如下:
(1)1月1日發出商品時:
借:銀行存款 1170000
貸:其他應付款 1000000
應交稅費一一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70000
同時結轉成本:
借:發出商品 800000
貸:庫存商品 800000
由於回購價大於原售價,因而應在銷售與回購期間內按期計提利息費用,並直接計入當期財務費用。本例中由於回購期間為5個月,貨幣時間價值影響不大,採用直線法計提利息費用。
1月至5月,每月應計提的利息費用為20000(100000÷5=20000)元。
借:財務費用 20000
貸:其他應付款 20000
(2)5月31日,甲公司購回商品時,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商品價款110萬元,增值稅額18.7萬元。
借:財務費用 20000
貸:其他應付款 20000
借:庫存商品 800000
貸:發出商品 800000
借:其他應付款 11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87000
貸:銀行存款 1287000
❻ 融資租賃回購價款會計處理
借: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
貸:銀行賬款
借:固定資產
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
❼ 售後回購有融資性質的會計核算
售後回購有融資性質,不確認銷售收入,回購價大於原售價的差額,在回購期間按期計提利息費用,計入財務費用,走其他應付款。
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
應交稅費-應交增稅(銷項稅額)
回購期間每月分攤回購價與原價差額
借:財務費用
貸:其他應付款
回購時:
借:其他應付款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❽ 質押式回購的會計處理怎麼做
日記賬那邊的加上增加的做一份銀行調節表就行了,不用做會計分錄。一邊是銀行對賬單,兩邊就可以對上賬了,一邊是企業的日記賬,減去未付的數(原理跟對賬單相同),如果賬沒記錯的話,銀行的對賬單加上企業已收,銀行未收的數,減去企業已付,銀行未付的數
❾ 銷售回購買方的會計處理
看下這個例題就一目瞭然了`
20×7年5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銷售一批商品,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銷售價款為100萬元,增值稅稅額為17萬元。該批商品成本為80萬元;商品已經發出,款項已經收到。協議約定,甲公司應於9月30日將所售商品購回,回購價為110萬元(不含增值稅額)。甲公司的賬務處理如下:
(1)5月1日發出商品時:
借:銀行存款 1 170 000
貸:其他應付款 1 00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70 000
借:發出商品 800 000
貸:庫存商品 800 000
(2)回購價大於原售價的差額,應在回購期間按期計提利息費用,計入當期財務費用。由於回購期間為5個月,貨幣時間價值影響不大,採用直線法計提利息費用,每月計提利息費用為2(10÷5)萬元。
借:財務費用 20 000
貸:其他應付款 20 000
(3)9月30日回購商品時,收到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商品價格為110萬元,增值稅稅額為18.7萬元。假定商品已驗收入庫,款項已經支付。
借:財務費用 20 000
貸:其他應付款 20 000
借:庫存商品 800 000
貸:發出商品 800 000
借:其他應付款 1 10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87 000
貸:銀行存款 1 287 000
❿ 售後回購業務的會計和稅務處理
[分析]會計上對售後回購業務的核算,根據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企業應將售後回購業務視同融資業務進行會計處理,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長期)應付款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按視同銷售計算)、未確認融資費用( 未確認融資費用為現在收到的價款和回購款的差額) 計算企業在附有購回協議的銷售方式下,發出商品時的實際成本計入「發出商品」(還是作為甲企業的存貨核算)。在稅務上,發出商品時確認銷項稅,購回商品時確認進項稅,在計算繳納所得稅時加計發出商品時稅法上應確認的視同銷售收入。現做會計分錄如下:
(1)1月1日發出商品時:
借: 銀行存款 1170000
貸:其他應付款 100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70000
同時,記錄
借:發出商品 800000
貸:庫存商品800000
借:未確認融資費用 100000
貸:其他應付款 100000
(未確認融資費用應按實際利率與其他應付款金額分攤;未確認融資費用時限較短的也可以用直線平均法在相應期間攤銷)
每月
借:財務費用 20000
貸:未確認融資費用 20000
(2)5月31日,甲公司購回1月1日銷售的商品,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商品價款1100000元,增值稅額187000元。
借:庫存商品 800000
貸:發出商品 800000
借:其他應付款110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87000
貸:銀行存款(或應付賬款) 1287000
稅費的計算和正常業務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