Ⅱ 倉單質押融資的基本流程
以借款人使用自身在庫動產倉單質押融資為例,基本流程如下:
(1)借款人與物流企業簽訂《倉儲協議》,明確貨物的入庫驗收和保護要求,並據此向物流企業倉庫交付貨物,經物流企業審核確認接收後,物流企業向借款人開具專用倉單。借款人同時向指定保險公司申請辦理倉儲貨物保險,並指定第一受益人為銀行。
(2)借款人持物流企業開出的倉單向銀行申請貸款,銀行接到申請後向物流企業核實倉單內容(主要包括貨物的品種、規格、數量、質量等)。
(3)銀行審核通過後,借款人、銀行、物流企業三方簽訂《倉單質押貸款三方合作協議書》。倉單出質背書交銀行。
(4)物流企業與銀行簽訂《不可撤消的協助銀行行使質押權保證書》,確定雙方在合作中各自應履行的責任。
(5)借款人與銀行簽訂《銀企合作協議》、《賬戶監管協議》,規定雙方在合同中應履行的責任。借款人根據協議要求在銀行開立監管賬戶。
(6)倉單審核通過,在協議、手續齊備的基礎上,銀行按約定的比例發放貸款到監管賬戶上。
(7)貨物質押期間,物流企業按合同規定對質押品進行監管,嚴格按三方協議約定的流程和認定的進出庫手續控制貨物,物流企業只接收銀行的出庫指令。
(8)借款人履行約定的義務,將銷售回收款存入監管賬戶。
(9)銀行收到還款後開出分提單,物流企業按銀行開出的分提單放貨。直至借款人歸還所有貸款,業務結束。
(10)若借款人違約或質押品價格下跌,借款人又不及時追加保證金的,銀行有權處置質押物,並將處置命令下達給物流企業。
(11)物流企業接收到處置命令後,根據貨物的性質對其進行拍賣或回購,來回籠資金。
Ⅲ 倉單質押融資的基本概念
倉單,在學理解釋上是指倉儲方簽發給存儲人或貨物所有人的記載倉儲貨物的惟一合法的物權憑證,倉單持有人可以憑倉單直接向倉儲方提取倉儲貨物。我國現行合同法以及物權法還沒有對倉單給予明確的法律定義,但《合同法》第386條規定了倉單的內容要件。因此,現實中倉單格式與內容多自行設計,且容易與傳統的入庫單、提貨單混淆。
倉單質押的法律依據是我國物權法第223條以及擔保法的相關規定內容,是以倉單為標的物而成立的一種質權,多為債權實現的一種擔保手段。當前,銀行的倉單質押融資業務就建立在倉單的質押擔保權能之上,其核心在於擔保人以在庫動產(包括原材料、產成品等)作為質押物擔保借款人向銀行的借款,倉儲物流企業經銀行審核授權後,以第三方的身份對擔保人倉單項下的在庫動產承擔監管責任,受銀行委託代理監管服務,對質押物進行庫存監管。比如中信銀行東莞分行將與大易有塑合作推出一種新型產業鏈金融理財產品——倉單質押貸款,也是屬於這種類型。
Ⅳ 倉單融資的倉單融資的模式
倉單融資在實踐中有多種做法,為了滿足企業的需求,便利企業融資和經營,銀行也在不斷創新,不斷在倉單融資模式的基礎上拓展新的融資模式。目前國內外金融機構的倉單融資模式主要有以下四種: 倉單質押貸款,是製造企業或流通企業把商品存儲在倉儲公司倉庫中,倉儲公司向銀行開具倉單,銀行根據倉單向申請人提供一定比例的貸款,倉儲公司代為監管商品。開展倉單質押業務,既解決了借款人流動資金不足的困難,同時通過倉單質押可以降低銀行發放貸款的風險,保證貸款安全,還能增加倉儲公司的倉庫服務功能,增加貨源,提高倉儲公司的經濟效益。
流程:(1)企業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按照銀行要求把貨物存放在銀行指定的倉儲公司;(2)倉儲公司向銀行提交企業交存貨物的倉單,進行質押,承諾將保證貨物的完好,並嚴格按照銀行的指令行事;(3)銀行向企業發放貸款;(4)企業實現貨物的銷售,購買方(客戶)將貨款匯入銀行的企業賬戶;(5)倉儲公司根據銀行的指令,向購買方移交貨物;(6)企業歸還銀行的貸款本息。
倉單質押貸款實質是存貨抵押貸款,由於銀行難以有效地監管抵押物,就需要藉助第三方倉儲公司形成的倉單,以及倉儲公司提供的保管、監督、評估作用實現對企業的融資。在實踐中,以倉單質押模式為基礎,通過拓展倉儲倉單的范圍、強化倉儲公司擔保職能、以未來倉單作質押等,又可以形成異地倉庫倉單質押貸款、統一授信擔保貸款和保兌倉融資模式。
2、異地倉庫倉單質押貸款:異地倉庫倉單質押貸款是在倉單質押貸款融資基本模式的基礎上,對地理位置的一種拓展。倉儲公司根據客戶需要,或利用全國的倉儲網路,或利用其他倉儲公司倉庫,甚至是客戶自身的倉庫,就近進行質押監管,提供倉單,企業根據倉儲公司的倉單向銀行申請借款。
異地倉庫倉單質押貸款充分考慮客戶的需要,可以把需要質押的存貨等保管在方便企業生產或銷售的倉庫中,極大地降低了企業的質押成本。 保兌倉或稱買方信貸,相對於企業倉單質押業務的特點是先票後貨,即銀行在買方(客戶)交納一定的保證金後開出承兌匯票,收票人為生產企業,生產企業在收到銀行承兌匯票後向銀行指定的倉庫發貨,貨到倉庫後轉為倉單質押。在這一模式中,需要生產企業、經銷商、倉儲公司、銀行四方簽署「保兌倉」合作協議,經銷商根據與生產企業簽訂的《購銷合同》向銀行交納一定比率的保證金,申請開立銀行承兌匯票,專項用於向生產企業支付貨款,由第三方倉儲公司提供承兌擔保,經銷商以貨物對第三方倉儲公司提供反擔保。銀行向生產企業開出承兌匯票後,生產企業向保兌倉交貨,此時轉為倉單質押。
流程:(1)經銷商向銀行提出借款申請,並支付一定保證金;(2)倉儲公司向銀行提供承兌擔保;(3)經銷商向倉儲公司提供反擔保;(4)銀行向生產企業開出銀行承兌匯票;(5)生產企業按照匯票要求,向倉儲公司交貨;(6)倉儲公司提貨、存倉,並向銀行簽發倉單;(7)在倉單融資期限內,經銷商向購貨方銷售貨物;(8)購貨方將貨款匯入銀行的企業賬戶,歸還經銷商的質押貸款;(9)根據銀行指令,倉儲公司向購貨方移交貨物。 統一授信的擔保模式是指銀行根據倉儲公司的規模、經營業績、運營現狀、資產負債比例以及信用程度等,把一定的貸款額度直接授權給倉儲公司,再由倉儲公司根據客戶的條件、需求等進行質押貸款和最終清算。倉儲公司向銀行提供信用擔保,並直接利用信貸額度向相關企業提供靈活的質押貸款業務。銀行則基本上不參與質押貸款項目的具體運作。
統一授信的擔保模式有利於企業更加便捷地獲得融資,減少原先向銀行申請質押貸款時的多個申請環節;同時也有利於銀行充分利用倉儲公司監管貨物的管理經驗,通過倉儲公司的擔保,強化銀行對質押貸款全過程監控的能力,更加靈活地開展質押貸款服務,降低貸款風險。
Ⅳ 如何提高倉單質押融資的出庫流程
倉單質押一般銀行和投資公司或者大型國有企業會開展此類業務,特點是保證保持貨物的噸位體量和價值。這里有幾種方法可以提高出庫量。1,大量的購買原材料。2,大量的建造半成品。3,大量的還款。這是正常的操作。有的如福建等地操作方法是以次充好保證庫存量。(正規的比如5000。買次貨3000。這樣可以多買許多的庫存),還有一單多貸方法。不知道樓主要什麼目的
Ⅵ 倉單質押融資的流程是怎樣的
以借款人使用自身在庫動產倉單質押融資為例,基本流程如下:
(1)借款人與物流企業簽訂《倉儲協議》,明確貨物的入庫驗收和保護要求,並據此向物流企業倉庫交付貨物,經物流企業審核確認接收後,物流企業向借款人開具專用倉單。借款人同時向指定保險公司申請辦理倉儲貨物保險,並指定第一受益人為銀行。
(2)借款人持物流企業開出的倉單向銀行申請貸款,銀行接到申請後向物流企業核實倉單內容(主要包括貨物的品種、規格、數量、質量等)。
(3)銀行審核通過後,借款人、銀行、物流企業三方簽訂《倉單質押貸款三方合作協議書》。倉單出質背書交銀行。
(4)物流企業與銀行簽訂《不可撤消的協助銀行行使質押權保證書》,確定雙方在合作中各自應履行的責任。
(5)借款人與銀行簽訂《銀企合作協議》、《賬戶監管協議》,規定雙方在合同中應履行的責任。借款人根據協議要求在銀行開立監管賬戶。
(6)倉單審核通過,在協議、手續齊備的基礎上,銀行按約定的比例發放貸款到監管賬戶上。
(7)貨物質押期間,物流企業按合同規定對質押品進行監管,嚴格按三方協議約定的流程和認定的進出庫手續控制貨物,物流企業只接收銀行的出庫指令。
(8)借款人履行約定的義務,將銷售回收款存入監管賬戶。
(9)銀行收到還款後開出分提單,物流企業按銀行開出的分提單放貨。直至借款人歸還所有貸款,業務結束。
(10)若借款人違約或質押品價格下跌,借款人又不及時追加保證金的,銀行有權處置質押物,並將處置命令下達給物流企業。
(11)物流企業接收到處置命令後,根據貨物的性質對其進行拍賣或回購,來回籠資金。
Ⅶ 統一授信融資業務模式相比倉單質押融資業務模式有哪些優點
這個的話相當於你的信息更加全面,也就是說更加省時間,或者說是你這個手續的時間比較短,或者也就是說快捷。
Ⅷ 倉單質押融資的風險
倉單質押作為第三方物流企業向金融領域延伸的一種創新服務方式,能夠很好地解決我國目前企業融資難、銀行放貸難的市場現狀。但由於是創新產品,故在開展倉單質押融資業務時就不可避免地存在著各種各樣的風險。因此必須採用目前較為先進的無線射頻識別技術監管質押物,並通過期貨市場的功能來轉移風險等,這些都可以用來減少倉單質押融資業務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