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和持有至到期投資有什麼區別_
一、持有期限不同
持有至到期投資: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持有期限是長期。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持有期限一般大於1年。
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持有期限是短期。
二、目的不同
持有至到期投資:持有至到期投資的目的是長期投資。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目的不明確。
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資產的目的是短期差價。
三、股票債券類型
持有至到期投資:持有至到期投資的股票債券類型是債券。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股票債券類型是股票或債券。
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股票債券類型是股票或債券。
四、風險不同
持有至到期投資:持有至到期投資的風險低。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風險不明確。
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資產的風險高。
五、初始計量不同
持有至到期投資:持有至到期投資的初始計量是賬面價值。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初始計量是歷史成本(實際成本)。
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初始計量是完全公允價值。
Ⅱ 金融資產中持有至到期投資
其實就是成本高於或者低於面值的一種實際利息的反映。
比如,花1100萬的成本買了一個面值1000萬的債券,多花了100萬,因此期初攤余成本是高於面值的,所以要逐步像1000萬的面值靠攏。
更具體點說,比如年利率10%,因為多花了100萬,所以在得到每年100萬利息的時候,其中有一小部分不是純的利息,而是去彌補期初多花的100萬(就是還本的意思),因此,就會出現攤余成本減少。
相反,少花了100萬,用900萬買個面值1000萬的債券,那麼實際收入就更多了,因為,比如票面利率10%,5年期,最後會得到1500的現金流入,因此,每年的利息是純的利息,並且對方還會就少花的100萬逐步進行補償,所以攤余成本就增加,向面值靠攏。
Ⅲ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和持有至到期投資的區別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和持有至到期投資的區別:
(1)初始計量時相同,應當按照公允價值計量,所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債券利息,單獨確認為應收項目處理。賬務處理如下: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面值金額)
應收利息
貸:銀行存款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或借記,倒擠)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為債券投資的,處理同上,將持有至到期投資換成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即可。
(2)後續計量,持有至到期投資採用攤余成本後續計量,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採用公允價值後續計量。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為債券投資時,後續核算和持有至到期投資類似,根據期初攤余成本乘以實際利率計算投資收益,不同的是最後需要將賬面價值調整為期末公允價值,而持有至到期投資由於採用攤余成本計量,不確認公允價值變動,只有計提減值時,才會用到當時的公允價值。
賬務處理(假定為分期付息債券)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或者貸記)
應收利息
貸:投資收益
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除了要做上述分錄外還需要做一筆確認公允價值變動的分錄。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或者做相反的分錄。
源自:中華會計網校,僅供參考
Ⅳ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和持有至到期之間的轉換問題
不矛盾,
」企業不能將...「 這條准則說的是持有至到期投資的初始分類,」初始確認時被指定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資產」不能在初始確認時被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其實是廢話),後續計量是可以有條件的重分類的。
之所以你會覺得沖突了,是因為這條准則是與國際准則趨同的時候,翻譯的不大好,看國際准則原文更好理解點吧:
(IAS 39, para 9)
Held-to-maturity investments are non-derivative financial assets with fixed or determinable payments and fixed maturity that an entity has the positive intention and ability to hold to maturity (see Appendix A paragraphs AG16-AG25) other than:
(a) those that the entity upon initial recognition designates as at fair value through profit or loss;
(b) those that the entity designates as available for sale; and
(c) those that meet the definition of loans and receivables.
看明白了吧,其實只是句排除法而已:滿足條件的時候,並且不指定為其他三類的金融資產,才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而且這里只是說初始確認,重分類另有篇幅討論。
Ⅳ 會計上如何區分長期股權投資和持有至到期的金融資產
會計上區分長期股權投資與持有至到期的金融資產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
一、定義
長期股權投資是指通過投資取得被投資單位的股份。企業對其他單位的股權投資,通常視為長期持有,以及通過股權投資達到控制被投資單位,或對被投資單位施加重大影響,或為了與被投資單位建立密切關系,以分散經營風險。
六投資的工具
長期股權投資的投資工具可以是股票、債券,也可以是現金、銀行存款,還可以是其他資產為對價進行投資的;而持有至到期投資只能是債券。
七、投資的金額
長期股權投資的金額較大,而持有至到期的金額較小。
Ⅵ 交易性金融資產和持有至到期投資的區別
交易性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計量,將發生的相關手續費直接計入投資收益,但是持有至到期投資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投資再初始計量時將發生的手續費計入其初始計量成本。
交易性金融資產採取公允價值模式進行後續計量,持有至到期投資按照成本計量模式計量,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權益性資產按照公允價值模式計量,債權性資產按照成本模式計量,類似於持有至到期投資。
交易性金融資產目的是短期獲益,隨時轉手,其中包括股票、債券等短期投資行為。
持有至到期投資目的是長期持有,而且有能力持有,中途不會轉手什麼的,但只針對債券類投資,不包括股票。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目的是長期持有,但中途隨時也可能賣掉,包括股票、債券等短期投資行為。
Ⅶ 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
經求得實際利率大概等於11.79%,在2008年末可能會造成末位小數點不對。
取得債券時候:
借 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 1200
貸 銀行存款 1062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 138
2007年末 利息調整=1062*11.79%-1200*5%=65.21元
攤余成本=1062+65.21=1127.21元
借 應收利息 60 (1200*5%)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 65.21
貸 投資收益 125.21
2008年末 利息調整=1127.21*11.79%-1200*5% =138-65.21=72.79(調整小數點末位)
攤余成本=11271.21+72.79=1200
借 應收利息 60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 72.79
貸 投資收益 132.79
投資收收益=125.21+132.79=258
最簡單就是
借 應收利息 120 (1200*5%*2年)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 138 (取得時候的在貸方轉過來)
貸 投資收益 258 (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