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按信託標的物的不同,信託可以分為哪幾類
信託(Trust)是一種理財方式,是一種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為,同時又是一種金融制度。信託與銀行、保險、證券一起構成了現代金融體系。信託業務是一種以信用為基礎的法律行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當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託人,受信於人的受託人,以及受益於人的受益人。
以信託財產的性質為標准,信託業務分為金錢信託、動產信託、不動產信託、有價證券信託和金錢債權信託。
(一)金錢信託
金錢信託也叫資金信託,它是指在設立信託時委託人轉移給受託人的信託財產是金錢,即貨幣形態的資金,受託人給付受益人的也是貨幣資金,信託終了,受託人交還的信託財產仍是貨幣資金。在金錢信託期間,受託人為了實現信託目的,可以變換信託財產的形式,比如用貨幣現金購買有價證券獲利,或進行其它投資,但是受託人在給付受益人信託收益時要把其它形態的信託財產還原為貨幣資金。金錢信託是各國信託業務中運用比較普遍的一種信託形式。如日本的金錢信託佔全日本信託財產總額的90%,日本的金錢信託根據金錢運用的方式不同,又可以劃分為以下幾種:
1.特定金錢信託
特定金錢信託是指在該項信託中金錢的運用方式和用途由委託人特別具體指定,受託人只能根據委託人指定的用途運用信託財產。比如,委託人若指定金錢用於貸款時,同時必須詳細規定貸款對象、利率、期限、金額、擔保條件等;如用於投資有價證券,則要詳細規定有價證券的品種價格、數量等等。受託人完全按照委託人指定的用途運用信託財產,一旦出現財產運用損失,都由委託人和受益人負責。投資信託就是一種特定金錢信託。
2.指定金錢信託
在這種信託形式中,委託人只指定金錢運用的主要方向,其運用的具體方式則由受託人決定,比如委託人只說明金錢要用於貸款,但不規定貸款的具體對象、利率、期限,或要求進行有價證券投資,但不規定有價證券的種類、形式。指定金錢信託又分為共同運用指定金錢信託和單獨運用指定金錢信託。共同運用指定金錢信託是指受託人把運用形式、范圍相同的金錢匯總起來,共同進行投資,收益統一計算,最後按各項金錢所佔比例向受益人分配收益,單獨運用指定金錢信託,是指受託人將每個委託人的金錢單獨開立帳戶,各項金錢獨立運用,各項收益分別計算。
3.非指定金錢信託
非指定金錢信託是指委託人對金錢的運用方式、運用范圍不作任何限定,而是由受託人決定。為了保護受益
信託
人利益,日本從法律上對非指定金錢信託的資金運用范圍進行了嚴格的限制,主要是用於購買公債和用於以公債作擔保的貸款。
在日本還有一種有別於以上金錢信託的信託形式,即「金錢信託以外的金錢信託」,這種信託形式是指委託人在信託開始時轉移給受託人的信託財產是金錢,信託終了時,受託人交付給受益人的是其他形式的財產,比如受託人若把金錢投資了有價證券,信託終了,受託人把有價證券交付受益人,若用於其它投資,則以其它財產形式交付給受益人。
在我國信託機構從事的信託業務中,金錢信託佔有很大的比重,主要包括信託貸款、信託投資、委託貸款、委託投資等形式。
(二)有價證券信託
有價證券信託是指委託人將有價證券作為信託財產轉移給受託人,由受託人代為管理運用。比如委託受託人收取有價證券的股息、行使有關的權利,如股票的投票權,或將有價證券出租收取租金,或以有價證券作抵押從銀行獲取貸款,然後再轉貸出去,以獲取收益。
(三)不動產信託
不動產信託是指委託人把各種不動產,如房屋、土地等轉移給受託人,由其代為管理和運用,如對房產進行維護保護、出租房屋土地、出售房屋土地等等。
(四)動產信託
動產信託是指以各種動產作為信託財產而設定的信託。動產包括的范圍很廣,但在動產信託中受託人接受的動產主要是各種機器設備,受託人受委託人委託管理和處理機器設備,並在這個過程中為委託人融通資金,所以動產信託具有較強的融資功能。
(五)金錢債權信託
金錢債權信託是指以各種金錢債權作信託財產的信託業務。金錢債權是指要求他人在一定期限內支付一定金額的權力,具體表現為各種債權憑證,如銀行存款憑證、票據、保險單、借據等等。受託人接受委託人轉移的各種債權憑證後,可以為其收取款項,管理和處理其債權,並管理和運用由此而獲得的貨幣資金。例如西方國家信託機構辦理的人壽保險信託就屬於金錢債權信託,即委託人將其人壽保險單據轉移給受託人,受託人負責在委託人去世後向保險公司索取保險金,並向受益人支付收益。
❷ 信託資金用途和信託目的有什麼區別
信託目的就是為融資企業融資,信託資金用途就是具體把融到的資金運用到那些方面
❸ 信託目的的信託目的特點
(一)合法性
通過信託行為想要達到的目的必須符合國家的法律規定,不能有悖於現行的法律與法規,不能損害他人正當的合法利益,也不能有損於國家與集體的利益,不能妨害社會秩序與正常的風俗習慣。如果目的違法,不能確認其信託行為的成立。
我國《信託法》第十一條規定的信託無效情形中與信託目的不合法相關的有兩款:一是信託目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二是專以訴訟或者討債為目的設立信託。之所以規定「以訴訟或者討債為目的設立的信託無效」是考慮到在我國,委託人可以通過律師或者其他法律手段進行訴訟或討債。為了避免興訟或濫訟,許多國家(如日本、韓國、英國)都在這方面加以限制。當然,如果信託的目的是對財產進行管理或處置,而在管理過程中附帶訴訟或者討債,一般認為還是有效的。
我國《信託法》也明確信託目的不能損害他人的合法利益,在第十二條中規定:「委託人設立信託損害其債權人利益的,債權人有權申請人民法院撤銷該信託。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規定撤銷信託的,不影響善意受益人已經取得的信託利益。」
(二)可能達到或實現
開展信託業務最後就是要實現特定的目的,為了做到這一點,就要求最初設立的目的具有可行性,也就是說經過受託人的努力後有可能達到的。如果通過信託行為要達到的目的根本無法達到,這種信託便沒有成立的條件。
(三)為受益人所接受
受益人是信託活動中的利益真正享有者,信託業務最終是要實現受益人的利益,因此,受益人有權決定是不是同意信託目的。如果受益人不願意接受委託人事先設定的目的,那麼信託的執行便失去了意義。
❹ 信託產品主要分為哪幾個類型
金融狗今天簡單為大家介紹一下信託產品一般的分類:
其實從分類來講,信託產品依據不同的分類標准有很多種分類方法。金融狗在這里介紹的分類方法主要是按照信託資產的投向來分類。除了按照投向分類之外還有其他不同的分類方法。
比如
①按信託關系建立的方式可分為:任意信託和法定信託;
②按委託人或受託人的性質不同分為:法人信託和個人信託;
③按受益對象的目的不同分為:私益信託和公益信託;
④按受益對象是否是委託人分為:自益信託和他益信託;
⑤按信託事項的性質不同可分為:商事信託和民事信託;
⑥按信託目的不同可分為:擔保信託和管理信託、處理信託、管理與處理信託;
⑦按信託涉及的地域可分為:國內信託和國際信託;
⑧按信託財產的不同可分為:資金信託、動產信託、不動產信託、其他財產信託等;
⑨按委託人數量不同可分為:單一信託和集合信託。
金融狗要講的是按照信託資產投向不同可分為:工商企業信託、基礎設施信託、房地產信託、公益信託、證券投資信託、銀信理財合作、家族信託。
工商企業類信託
顧名思義,信託公司接受投資者委託,募集資金用於向從事產品生產和提供服務的企業提供流動資金、項目建設資金、並購資金需求。為委託人獲取收益。工商企業信託可採用股權投資、權益投資、證券投資、組合投資、信託貸款等多種投資方式。(一句話:工商企業類信託的錢最後流入企業,幫助企業發展壯大和度過難關)
基礎設施類信託
基礎設施信託是指信託公司以受託人的身份,通過信託形式,接受委託人的信託資金,以自己的名義,將信託資金運用於交通、通訊、能源、市政、環境保護等基礎設施項目,為受益人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經營行為。(一句話:基礎設施類信託的錢最後投向國家的基礎設施建設(修路、架橋、建公園),有我黨的信用背書)
房地產類信託
房地產類信託是指信託公司以委託人的身份,通過信託形式,接受委託人的信託財產,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以房地產項目或其經營企業為主要運用表弟,對信託財產進行管理、運用和處分的經營行為。(一句話:房地產信託信託的錢最後投向房地產企業建房、修房、賣房)
公益信託
公益信託也被稱為慈善信託。是指出於對公共利益的目的,為使全體社會公眾或者一定范圍內的社會公眾受益而設立的信託。公益信託通常由委託人提供一定的財產並將其作為信託拆產委託給受託人管理。將信託財產用於信託穩健規定的公益目的。(一句話:公益類信託的錢由信託公司打理投向需要關注和關愛的普羅大眾)
證券投資信託
證券投資信託是指將信託計劃或者單獨管理的信託產品項下的資金投資於依法公開發行並符合法律規定的交易場所公開交易的證券經營行為(一句話:證投資信託的錢最後投向股票、債券、期貨等證券市場)
銀信理財合作(現在被限制的厲害)
銀信理財合作是將銀行通過發行理財產品募集的資金與信託產品對接,具體方式是指銀行通過設立理財計劃向投資者募集資金。然後將理財資金交付信託公司或者投資購買信託產品。(一句話:銀行賣理財產品的錢最後拿來買信託產品(這也是信託民工們常常和投資人講的:買銀行理財不如買信託,因為你買銀行理財的錢有一大部分也是過來買信託的))
家族信託
家族信託是一種信託結構受個人或家族的委託,代為管理、處置家庭財產的財產管理方式,以實現客戶的理財規劃及傳承為目標。(一句話:把家產過戶給信託基金,由信託基金幫你打理,按照你和信託公司一起擬定的信託文件所設定的處置方式分配收益或者傳承家產)
以上就是信託產品分類的簡析。
❺ 按信託目的可將其分為什麼
自益信託和他益信託
❻ 信託的目的
何謂信託?簡言之信託就是信用委託,是一種法律行為。時至今日關於信託的准確定義依然莫衷一是,但人們關於信託的理解就是由委託人遵循合同或遺囑的約定,為自己或受益人的利益將財產上的權利轉給受託人,受託人按約定的條件和范圍,佔有、管理、使用信託財產,並處理其收益。筆者將通過系列文章與讀者分享信託基本知識及信託法律知識。
什麼是信託
信託是一種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為,又是一種金融制度,信託與銀行、保險、證券一起構成了現代金融體系。簡言之即受人之託,代人管理財物,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照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其它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處分的行為。所以,信託的本質是信用委託,是以信用為基礎的法律行為。
信託一般涉及到三方面當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託人,受信於人的受託人,受益於人的受益人。委託人依照契約或遺囑的約定佔有、管理、使用信託財產,並處理其收益。一般而言,我們熟知的證券市場基金可看成標准化和典型的信託產品。
信託業務因具有很大靈活性而具有極大彈性和普遍性,在我國金融業分業經營的環境下,信託公司可以綜合利用金融市場、連通產業和金融市場的機構,從基礎設施、大型工程建設投融資到企業的兼並重組、改制顧問到租賃、擔保,信託公司能夠提供全式的金融服務,幾乎涵蓋了儲蓄、證券經紀、保險等諸多金融業務。
信託行為的形成條件
第一、信託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確認信託行為的成立,必須由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通常有三種具體方式:信託合同;個人遺囑;法院依法裁定或判決信託行為成立的法律文書。
第二、特定的合法目的。
信託目的是信託行為成立的依據。如,以委託運用資產,謀取資產增值為目的等。這些行為的目的必須合法,並可能實現,否則不能確認信託行為的成立。
第三、以財產為中心。
確認信託行為的權利,要以財產為中心。沒有以財產為中心,沒有財產所有權的轉移,信託行為是不能成立的。
第四、以信任為基礎。
信託是一種代人理財的財產管理制度,其確立必須以當事人之間相互信任為基礎。即使發生信託行為,若存在不信任,甚至帶有欺騙性,在法律上仍不能確認其為有效。
信託的分類
一、以信託關系成立的方式為標准,信託業務基本可以分為任意信託和法定信託。
任意信託是根據事人之間的自由意思表示而成立的信託稱為任意信託,任意信託又稱為自由信託或明示信託,主要指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自由自願形成信託關系,而且這種自由自願意思在信託契約中明確地表示出來,大部分信託業務都屬於任意信託。法定信託是與任意信託相對應的一種信託形式,指由司法機關確定當事人之間的信託關系而成立的信託,信託的當事人之間原本並沒有成立信託的意思,司法機關為了當事人的利益,根據實際情況和法律規定,判定當事人之間的關系為信託關系,當事人無論自己的意思如何,都要服從司法機關的判定。設立法定信託的目的主要是保護當事人的合法利益, 防止當事人財產被不法使用。例如遺產,贍養費用等。
二、信託財產的性質為標准,信託業務分為金錢信託、 動產信託、不動產信託、有價證券信託。
金錢信託是在受託金錢期間,受託人為了實現信託目的,可以變換信託財產的形式,比如用貨幣現金購買有價證券獲利,或進行其它投資,但是受託人在給付受益人信託收益時要把其它形態的信託財產還原為貨幣資金。目前,金錢信託是各國信託業務中運用比較普遍的一種信託形式。有價證券信託是指委託人將有價證券作為信託財產轉移給受託人,由受託人代為管理運用,比如委託受託人收取有價證券的股息、行使有關的權利,如股票的投票權,或將有價證券出租收取租金,或以有價證券作抵押從銀行獲取貸款,然後再轉貸出去,以獲取收益。
不動產信託是指委託人把各種不動產,如房屋、土地等轉移給受託人,由其代為管理和運用,如對房產進行維護保護、出租房屋土地、出售房屋土地等等。動產信託是指以各種動產作為信託財產而設定的信託。動產包括的范圍很廣,但在動產信託中受託人接受的動產主要是各種機器設備,受託人受委託人委託管理和處理機器設備,並在這個過程中為委託人融通資金, 所以動產信託具有較強的融資功能。
三、以信託事項的法律立場為標准,信託可以分為民事信託和商事信託。
民事信託是指信託事項所涉及的法律依據在民事法律范圍之內的信託。民事法律范圍主要包括:民法、繼承法、婚姻法、勞動法等法律,信託事項涉及的法律依據在此范圍之內的為民事信託。例如涉及到個人財產的管理、抵押、變賣,遺產的繼承和管理等事項的信託即為民事信託。
商事信託是指信託事項所涉及的法律依據在商法規定的范圍之內的信託。商法主要包括;公司法、票據法、海商法、保險法等。信託事項涉及的法律依據在此范圍之內的為商事信託,例如涉及到公司的設立、改組、合並、兼並、解散、清算,有價證券的發行、還本付息等事項的信託為商事信託。
❼ 信託目的的信託目的的意義
信託目的的具體內容,應當說是非常豐富。它因不同的人,不同的團體,不專同的領域,不同的願望,屬不同的背景,不同的需求等會千差萬別,因此無論在任何國家的信託法中都沒有對信託目的的內容作出具體的規定,實際上也是不可能作出這種規定的。
所謂信託目的,系指構成信託行為的內容,是委託人通過信託想要實現的目的。也就是說,信託目的是委託人在設立信託時意欲達成的目的。它是信託存續過程中受託人賴以實施行為的座右銘,是衡量受託人是否忠實、謹慎、圓滿地盡到了受託人義務的量具。沒有信託目的的存在,或信託目的不明,就會令受託人在管理信託過程中不知所措,就會失去判斷受託人是否違反信託的標准,因此各國信託法均視信託目的為信託設立的必備要件之一。因此說,沒有明確的信託目的,信託就不會成立。總之,信託目的在信託設立中的意義及地位是不言而喻的。
關於信託目的,信託法盡管無法作出具體規定,但卻制定了強制性規定,即信託的目的不得違反法律的強制規定或社會的公序良俗。如果委託人設立的信託目的是無法實現的,或者信託目的違背禁止規定和法律以及行政法規的規定、違背公序良俗、違背國家利益和社會的公共利益,則應視該信託無效或者予以取消。
❽ 信託業務都有哪些分類啊!
按照不同的分類標准,信託產品可以分為不同的類容,我所知道的,信託產品分類可以如下:
①以信託關系成立的方式為標准劃分:任意信託、法定信託;
②以信託財產的性質為標准劃分:金錢信託、動產信託、不動產信託、有價證券信託、金錢債權信託;
③以信託目的為標准劃分:擔保信託、管理信託、處理信託、管理和處理信託;
④以信託事項的法律立場為標准劃分:民事信託、商事信託;
⑤從委託人的角度對信託進行劃分:個人信託(生前信託、身後信託)、法人信託;
⑥以受託人承辦信託業務的目的為標准劃分:營業信託、非營業信託;
⑦以受益人的角度對性拖的劃分:自益信託、他益信託、私益信託、公益信託;
⑧以信託涉及的地理區域為標准劃分:國際信託、國內信託;
⑨以業務范圍為標准劃分:廣義信託、狹義信託。
如果想對信託產品進行詳細了解,可以 Q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