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地方政府性債務與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債務的關系
地方政府性債務范圍很廣,債務形成的直接主體很多,比如地方政府(含政府部門和機構)、經費補助事業單位、公用事業單位、政府融資平台公司和其他相關單位,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債務只是其中一部分。地方政府與債務的關系也分為以下幾種:
(一)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是指地方政府(含政府部門和機構)、經費補助事業單位、公用事業單位、政府融資平台公司和其他相關單位舉借,確定由財政資金償還的債務。一是地方政府債券、國債轉貸、外債轉貸、農業綜合開發借款、其他財政轉貸債務中確定由財政資金償還的債務。二是政府融資平台公司、政府部門和機構、經費補助事業單位、公用事業單位及其他單位舉借、拖欠或以回購(BT)等方式形成的債務中,確定由財政資金(不含車輛通行費、學費等收入)償還的債務。三是地方政府糧食企業和供銷企業政策性掛賬。
(二)地方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是指因地方政府提供直接或間接擔保,當債務人無法償還債務時,政府負有連帶償債責任的債務。一是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經費補助事業單位、公用事業單位和其他單位舉借,確定以債務單位事業收入(含學費、住宿費等教育收費收入)、經營收入(含車輛通行費收入)等非財政資金償還,且地方政府提供直接或間接擔保的債務。二是地方政府舉借,以非財政資金償還的債務,視同政府擔保債務。
(三)地方政府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其他相關債務。是指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經費補助事業單位和公用事業單位為公益性項目舉借,由非財政資金償還,且地方政府未提供擔保的債務(不含拖欠其他單位和個人的債務)。政府在法律上對該類債務不承擔償債責任,但當債務人出現債務危機時,政府可能需要承擔救助責任。
(四)通過新的舉債主體和舉債方式形成的地方政府性債務。即在2011年國務院《關於做好地方政府性債務審計工作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11〕6號)規定的上述三類債務范圍之外,通過新的舉債主體和舉債方式形成的地方政府性債務。一是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為其他單位提供直接或間接擔保,且由非財政資金償還的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二是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經費補助事業單位和公用事業單位通過融資租賃、集資、回購(BT)、墊資施工、延期付款或拖欠等新的方式形成,用於非市場化方式運營的公益性項目,由非財政資金償還,且地方政府及其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未提供擔保的其他相關債務。三是國有獨資或控股企業(不含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等新的舉債主體,通過舉借、融資租賃、集資、回購(BT)、墊資施工、延期付款或拖欠等方式形成的,用於公益性項目,由非財政資金償還,且地方政府及其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未提供擔保的其他相關債務。
『貳』 債權債務的產生的原因是什麼
一、債權債務的定義
債權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作為或不作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作為或不作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系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系,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
和物權不同的是,債權是一種典型的相對權,只在債權人和債務人間發生效力,原則上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的債之關系不能對抗第三人。
二、債權債務的產生原因
債發生的原因在民法債編中主要可分為契約、無因管理、不當得利和侵權行為;債的消滅原因則有清償、提存、抵銷、免除等。
(1)合同。合同是債權產生最主要的原因。
(2)侵權行為。侵權行為可分為一般侵權行為和特殊侵權行為。在一般侵權行為中,當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過錯而給他人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失時,才負賠償的責任,如果沒有過錯,就不需負賠償責任。而在特殊侵權行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損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過錯,你仍要負賠償責任。
(3)不當得利。不當得利是指既沒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沒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當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損失的行為。在不當得利的情況下,受到損失的當事人有權要求另一方返還不當利益。
(4)無因管理。無因管理的含義是指,沒有法定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損失而進行管理和服務的,提供管理和服務的一方有權要求他方支付必要的費用。
貨款;加工款;租金;交貨;貨物運輸;技術服務。
對於前三種:貸款、加工款、租金,我們可歸之為金錢債權,因為它們都是直接以貨幣為內容的。對於後三種,我們可稱之為非金錢債權,它們不直接以金錢為內容,而是直接表現為一種行為、一種物或者智力成果。
金錢債權,是我們最常見的債權,也是最重要的債權。
從會計意義看,債權是指單位未來收取款項的權利,包括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和應收補貼款告等。
債務從會計意義看,債務是指由過去交易、事項形成的,由單位承擔並預期會計導致經濟利益流出單位的現時義務,包括各種借款、應付及預收款項等。
『叄』 企業債務融資風險有哪些形成原因
債務融資風險主要是指由於多種不確定因素的影響,使得企業在融資過程中所遇到的風 險,以及企業在日後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償付風險。債務融資風險產生於企業債務融資行為, 其成因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管理者對債務融資風險認識不充分。
債務融資風險一般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融資過程中所造成的風險;二是日後的償 付風險。從目前來看,企業管理層十分注重融資過程中所造成的風險,關注能否籌集到資金 、籌集到多少資金、籌集資金的條件是什麼,但對於籌集到的債務資金如何利用、日後如何 償還、怎樣償還缺乏較為詳細和成熟的考慮。投資項目一開始和中途變更的情況在我國上市 公司中經常出現,投資決策失誤的案例也屢見不鮮。
2.銀行對企業的債務監督不充分。
我國企業的高負債已是不爭的事實,但這種高負債並沒有發揮債權的治理作用, 它不但沒有能有效地激勵和約束企業經營者的行為,反而扭曲了銀行與企業之間的關系。我 國對銀企關系的制度設計以防範金融風險為主,由此導致了認識的偏差,認為銀行對企業經 營行為的監督只能以外部監督為主,銀行參與公司內部會引起更大的金融風險。在這種情 況下,銀行僅僅是一種消極的心態參與公司治理。所以說我國銀行債務對企業的約束是軟性的。
3.市場利率和匯率的變動。
企業在籌措資金時,可能面臨利率或匯率變動帶來的風險。 利率和匯率水平的高低直接 決定企業資金成本的大小。近幾年,由於國家實行「雙緊」政策,即緊縮的財政政策和貨幣 政策時,貨幣的供給量萎縮,貸款的利息率不斷提高,這也使得企業所負擔的經營成本提高 。同樣,國際貨幣市場匯率的變動也給企業帶來了外幣的收付風險。
4.企業投資決策失誤。
投資項目需要投入大量的資金,如果決策失誤項目失敗或由於種種原因不能很快建成並 形成生產能力,無法盡快地收回資金來償還本息,就會使企業承受巨大的財務危機。但是,由於決策失誤而導致財務危機的案例卻經常發生。「秦池」、「飛龍」等企業失敗幾乎都由於「投資失敗」。
『肆』 投融資平台為什麼要轉型,是因為政府債務太多的原因嗎
14、春日 朱熹
『伍』 政府融資平台的由來
1994年分稅制度的改革,一方面,客觀上加強了中央政府的財力,削弱了地方政府的財力,而轉移、支付制度又不完善,這也直接影響了地方政府的財力;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又要承擔大量的公共事務支出。
在這種情況下,導致了地方政府負債機制轉換和體制改革的相對滯後,再加上地方可用財力不足產生的壓力,使預演算法禁止地方財政負債的「明規則」,被事實上的普遍負債這一「潛規則」強制替代,也催生了許多地方領導幹部扭曲的負債觀,即借債不怕還錢、自己借別人還、不還錢還能借到錢的錯誤邏輯,進一步助長了地方政府的盲目舉債,從而在地方上催生了「前人借錢、後人還債」的奇怪現象,對於地方政府官員而言,「誰借的越多,誰在任期內的政績就越大」,這種機制也讓地方政府官員存在強烈的借債動力。
『陸』 地方政府債務形成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地方政府債務形成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一、國有土地產權不明晰和土地收益分配體系不合理的雙重製度性缺陷是地方政府有底氣憑借土地財政主動舉債的首要因素。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國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明確了國有土地所有權只能由中央政府即國務院代錶行使,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不是國有土地所有權代表,無權擅自處置國有土地,只能依法根據國務院的授權處置國有土地。
事實上,中央代表的規定僅僅停留在產權宣示階段,國有土地地方化似乎成為常規,地方政府在沒有明確的法律授權情況下一直代理行使著土地所有權,而中央政府在土地所有權上的地位被相對弱化。與此對應,土地收益分配體系也就呈不合理狀態,土地收益分配主體嚴重錯位,與土地相關的大量事權與財權被瓜分,地方政府享有大量土地所有權收益。
產權制度的模糊,勢必使地方政府從實現自身利益最大化出發用夠用足土地政策。金融機構也正是看重了地方政府背後的國有土地收入才爭相為政府融資平台公司慷慨解囊的。
此外,各地在劃撥土地使用權的使用上也是做足了文章,未辦理出讓手續的劃撥用地既保持著劃撥性質的權利和義務,卻又享有出讓性質的土地價格水平,或在補交出讓金後也可以進入土地市場,混淆了有償土地使用權與劃撥土地使用權的界限。「兩權」模糊不清,也為地方政府的土地財政提供了有利的外部條件。
『柒』 為什麼要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債務信息披露
是的。《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穿紶扁咳壯糾憋穴鉑膜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捌』 融資平台公司債務的風險有哪些
企業債務融資的類型方式包括:商業信用、銀行信貸、企業債券、租賃等,銀行信貸,銀行信貸是企業最重要的一項債務資金來源,在大多數情況下,銀行也是債權人參與公司治理的主要代表,有能力對企業進行干涉和對債權資產進行保護。但銀行信貸在控制代理成本方面同樣存在缺陷:流動性低,一旦投入企業則被「套牢」;信貸資產缺乏由充分競爭產生的市場價格,不能及時對企業實際價值的變動做出反應;面臨較大的道德風險,尤其是必須經常面對借款人發生將銀行借款挪作他用或改變投資方向,以及其他轉移、隱匿企業資產的行為。債務人的道德風險由於銀行不能對其債權資產及時准確地做出價值評估而難以得到有效的控制;企業債券,債券融資在約束債務代理成本方而具有銀行信貸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首先,企業債券通常存在一個廣泛交易的市場,投資者可以隨時予以出售轉讓。這就為債權投資人提供了充分的流動性可以降低投資的「套牢」效應,也即是降低了投資的專用性。在這種條件下,債權人對權利的保護不再是必須通過積極的參與治理或監督,還可以通過」一走了之」的方式。顯然在這種情況下,債權人與股東之間的沖突被分散化了(至少從特定債權投資者的角度來說是如此),債權的代理成本相應降低。這與股票的流通能帶來股權資金的相對低成本使用是類似的道理。其次,債券對債權融資代理成本的約束還通過「信號顯示」得以實現。由於債券存在一個廣泛交易的市場。其價格能對債券價值的變化做出及時的反應,並且,債券的價格變動還將反映出企業整體債權價值和企業價值的變化。企業債券實際上起到了一個」顯示器」的作用。可以使債權人及時發現債權價值的變動。尤其是在發生不利變動時迅速採取行動來降低損失。顯然。債券的這種作用有利於控制債權人與股東之間的沖突——在沖突剛開始時就及時發出信號,引起債權人的重視並採取適當行動,從而防止沖突擴大或升級。銀行對貸款的質量評估也可以起到類似作用,但由市場來對企業債務定價,不僅成本要低得多,而且准確性和及時性要高得多。債券的這種信號顯示作用是其他債權融資方式所沒有的。當然,與銀行信貸相比,債券融資亦有不足之處,主要表現為債權人比較分散,集體行動的成本較高,而且債券投資者較大眾化,未必是專業機構。這些特點顯然不利於債券投資者約束債權的代理成本。商業信用,商業信用是期限較短的一類負債,而且一般是與特定的交易行為相聯系,風險在事前基本上就能被「鎖定」所以它的代理成本較低。但是,由於商業信用比較分散,單筆交易的額度一般較小,債權人對企業的影響很弱,大多處於消極被動的地位,即使企業出現濫用商業信用資金的行為,債權人也很難干涉。租賃融資,租賃融資作為一種債務融資方式,最大的特點是不會產生資產替代問題,因為租賃品的選擇必須經過債權人(租賃公司)審查,而且是由債權人實施具體的購買行為,再交付到企業手中。而且,在債務清償之前,債權人始終擁有租賃品在法律上的所有權,對企業可能的資產轉移或隱匿行為都能產生較強的約束。從這個角度來看,租賃融資的代理成本較之其他方式的債權融資顯然要低得多。參考資料:網路詞條「債務融資」,網站:「/item/債務融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