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應屆生去上海信託工作好不好
信託競爭也很大,不過提點少,但是也不錯就看你們公司提供的客戶資源和自己的努力程度了
② 您好,我是今年的畢業生,年後打算去一家信託公司面試實習生,我的專業是法學,對信託不太了解,
這個問題不大,因為你是學法學的,進入信託企業後一般應該是從事公司的法務工作,因此我覺得你首先要抓緊好好學習《信託法》,從中找出相關的知識點,重點在風險控制體系和交易結構方面的內容。同時搜索一些信託企業的官網,好好看看其中內容,做好這方面的功課。應付面試應該不會有什麼問題了。
祝你蛇年好運!
③ 信託公司是做什麼的
信託公司干什麼:
信託公司可以通過設立一些信託計劃募集資金,然後把募集到的資金投資於一些工業、農業建設項目(如鐵路建設項目、房地產建設項目等)。投資者可以和信託公司簽訂信託計劃合同,把一些錢(比如100萬元)交給信託公司,投資於某個房產信託計劃項目,信託公司承諾給多少利息,多長時間歸還本金。到時信託公司會把利息和歸還的本金直接打到投資者的銀行帳戶上。
信託公司管理信託財產應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信託公司依據信託合同約定管理信託財產所產生的風險,由信託財產承擔;信託公司違背信託合同、處理信託事務不當使信託財產受到損失,由信託公司以固有財產賠償。不足賠償時,由投資者自擔。
信託公司基本特徵:
信託是以信任為基礎,受託人應具有良好的信譽。
信託成立的前提是委託人要將自有財產委託給受託人。
信託財產具有獨立性,信託依法成立後,信託財產即從委託人、受託人以及受益人的自有財產中分離出來,成為獨立運作的財產。
受託人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管理信託事務。
信託業務范疇含商事信託、民事信託、公益信託等領域。經央行批準的金融信託投資公司可以經營資金信託、動產信託、不動產信託和其他財產信託等四大類信託業務。
(3)應屆生去信託公司干什麼活擴展閱讀:信託公司的權益
委託人有權了解其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並有權要求受託人作出說明。委託人有權查閱、抄錄或者復制與其信託財產有關的信託賬目以及處理信託事務的其他文件。
因設立信託時未能預見的特別事由,致使信託財產的管理方法不利於實現信託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的利益時,委託人有權要求受託人調整該信託財產的管理方法。
受託人違反信託目的處分信託財產或者因違背管理職責、處理信託事務不當致使信託財產受到損失的,委託人有權申請人民法院撤銷該處分行為,並有權要求受託人恢復信託財產的原狀或者予以賠償;該信託財產的受讓人明知是違反信託目的而接受該財產的,應當予以返還或者予以賠償。
受託人違反信託目的處分信託財產或者管理運用、處分信託財產有重大過失的,委託人有權依照信託文件的規定解任受託人,或者申請人民法院解任受託人。
④ 信託公司是干什麼的
信託公司委託和代理兩個方面的業務。
主要包括以下五點:
(一)信託業務類:信託存款、信託貸款、信託投資、財產信託等。
(二)委託業務類:委託存款、委託貸款、委託投資。
(三)代理業務類:代理發行債券和股票、代理收付款項、代理催收欠款、代理監督、信用簽證、代理會計事務、代理保險、代保管、代理買賣有價證券等。
(四)租賃業務類:直接租賃、轉租賃、代理租賃、回租租賃等。
(五)咨詢業務類:資信調查、商情調查、投資咨詢、介紹客戶、金融業務咨詢等。
(4)應屆生去信託公司干什麼活擴展閱讀:
信託的作用
1、代人理財的作用,拓寬了投資者的投資渠道
規模效益,信託將零散的資金巧妙的匯集起來,由專業投資機構運用於各種金融工具或實業投資,謀取資產的增值;專家管理,信託財產的管理的運用均是由相關行業的專家來管理的,具有豐富的行業投資經驗,掌握先進理財技術,善於捕捉市場機會,為信託財產增值提供重要保證。
2、聚集資金,為經濟服務
由於信託制度可有效地維護、管理所有者的資金和財產,它具有很強的籌資能力,為企業籌集資金創造了良好的融資環境,更為重要的是它可以將儲蓄資金轉化為生產資金,可有力的支持經濟的發展。
3、規避和分散風險的作用
由於信託財產具有的獨立性,使得信託財產在設立信託時沒有法律瑕疵,在信託期內能夠對抗第三方的訴訟,保證信託財產不受侵犯,從而使信託制度具有了其他經濟制度所不具備的風險規避作用。
⑤ 信託公司是干什麼的
信託公司委託和代理兩個方面的業務。
主要包括以下五點:
(一)信託業務類:信託存款、信託貸款、信託投資、財產信託等。
(二)委託業務類:委託存款、委託貸款、委託投資。
(三)代理業務類:代理發行債券和股票、代理收付款項、代理催收欠款、代理監督、信用簽證、代理會計事務、代理保險、代保管、代理買賣有價證券等。
(四)租賃業務類:直接租賃、轉租賃、代理租賃、回租租賃等。
(5)應屆生去信託公司干什麼活擴展閱讀:
義務責任:
⑴、受託人應當遵守信託文件的規定,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處理信託事務;受託人管理信託財產,必須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
⑵、受託人除依照合同約定取得報酬外,不得利用信託財產為自己謀取利益。受託人違反合同約定,利用信託財產為自己謀取利益的,所得利益歸入信託財產。
⑶、受託人不得將信託財產轉為其固有財產。受託人將信託財產轉為其固有財產的,必須恢復該信託財產的原狀;造成信託財產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⑷、受託人不得將其固有財產與信託財產進行交易或者將不同委託人的信託財產進行相互交易,但信託合同另有規定或者經委託人或者受益人同意,並以公平的市場價格進行交易的除外。受託人違反規定,造成信託財產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⑥ 信託公司是干什麼的具體的
一、信託公司也是一種金融機構,但是信託公司和銀行不同,信託公司不能吸收存款。信託公司可以通過設立一些信託計劃募集資金,然後把募集到的資金投資於一些工業、農業建設項目(如高速公路建設項目、房地產建設項目等)。投資者可以和信託公司簽訂信託計劃合同,把資金交給信託公司,投資於某個信託計劃項目,信託公司承諾給多少利息,多長時間歸還本金。到時信託公司會把利息和歸還的本金直接打到投資者的銀行帳戶上。
二、《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第八條 設立信託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公司章程;
(二)有具備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入股資格的股東;
(三)具有本辦法規定的最低限額的注冊資本;
(四)有具備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任職資格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與其業務相適應的信託從業人員;
(五)具有健全的組織機構、信託業務操作規程和風險控制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七)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6)應屆生去信託公司干什麼活擴展閱讀
信託公司,在中國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根據《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規定設立的主要經營信託業務的金融機構。 信託公司以信任委託為基礎、以貨幣資金和實物財產的經營管理為形式,融資和融物相結合的多邊信用行為。
信託業務的關系人有委託人、受託人和受益人三個方面。轉移財產權的人,即原財產的所有者是委託人;接受委託代為管理和經營財產的人是受託人;享受財產所帶來的利益的人是受益人。信託的種類很多,主要包括個人信託、法人信託、任意信託、特約信託、公益信託、私益信託、自益信託、他益信託、資金信託、動產信託、不動產信託、營業信託、非營業信託、民事信託和商事信託等。
⑦ 去信託行業工作怎麼樣
能去大平台,抄第一份工作最好襲還是去大平台,各項機制完善,對於應屆生有保護作用,資源會更多接觸也更廣。大平台里很多項目是別人找過來的,不要自己辛苦去到處跑資源。如果沒有選擇,能入行最重要,跳槽有很多的機會,跨行業跳,非常的難。
⑧ 信託公司主要從事什麼工作
其實就是貸款公司,籌集資金然後放貸給有需要的人,賺取中間的利差。
⑨ 信託公司干什麼的具體有什麼業務
信託,是一種資金運用形式,作為金融四大支柱行業之一,是唯一可以橫跨貨幣市場、資本市場、實業產業,是最具靈活,也是目前最具吸引的高端理財之一。根據信託資金投向,有證券市場私募信託,房地產信託、股權信託、基建信託,等等,PE和VC也可以以信託的形式設立。根據收益類型,可以分為固定收益類、和浮動收益類,結構化類。
信託產品是由信託公司發行的,投向特定項目的理財產品,多為固定收益類產品,目前年化收益類多在8%-12%,優點是:低風險高收益,缺點是:1、100萬起步,門檻較高。2、期限一般為1-2年,期間變現能力差。
信託產品作為高瑞理財產品,收益高、穩定性好,是信託類理財產品的主要特點。信託計劃產品一般是資質優異、收益穩定的基礎設施、優質房地產、上市公司股權質押等信託計劃,大多有第三方大型實力企業為擔保(房地產類還會增設地產、房產做抵押),在安全性上是一般的浮動收益理財產品無法比較的。
⑩ 信託公司是做什麼業務的
委託和代理兩個方面的業務。主要包括以下五點:
(一)信託業務類:信託存款、信託貸款、信託投資、財產信託等。
(二)委託業務類:委託存款、委託貸款、委託投資。
(三)代理業務類:代理發行債券和股票、代理收付款項、代理催收欠款、代理監督、信用簽證、代理會計事務、代理保險、代保管、代理買賣有價證券等。
(四)租賃業務類:直接租賃、轉租賃、代理租賃、回租租賃等。
(五)咨詢業務類:資信調查、商情調查、投資咨詢、介紹客戶、金融業務咨詢等。
(10)應屆生去信託公司干什麼活擴展閱讀:
《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第十六條,信託公司可以申請經營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本外幣業務:
(一)資金信託;
(二)動產信託;
(三)不動產信託;
(四)有價證券信託;
(五)其他財產或財產權信託;
(六)作為投資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發起人從事投資基金業務;
(七)經營企業資產的重組、購並及項目融資、公司理財、財務顧問等業務;
(八)受託經營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的證券承銷業務;
(九)辦理居間、咨詢、資信調查等業務;
(十)代保管及保管箱業務;
(十一)法律法規規定或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第十七條,信託公司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開展公益信託活動。
第十八條,信託公司可以根據市場需要,按照信託目的、信託財產的種類或者對信託財產管理方式的不同設置信託業務品種。
第十九條,信託公司管理運用或處分信託財產時,可以依照信託文件的約定,採取投資、出售、存放同業、買入返售、租賃、貸款等方式進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信託公司不得以賣出回購方式管理運用信託財產。
第二十條,信託公司固有業務項下可以開展存放同業、拆放同業、貸款、租賃、投資等業務。投資業務限定為金融類公司股權投資、金融產品投資和自用固定資產投資。
信託公司不得以固有財產進行實業投資,但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條,信託公司不得開展除同業拆入業務以外的其他負債業務,且同業拆入余額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20%。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條,信託公司可以開展對外擔保業務,但對外擔保余額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50%。
第二十三條,信託公司經營外匯信託業務,應當遵守國家外匯管理的有關規定,並接受外匯主管部門的檢查、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