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國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融資方式有什麼不同,為什麼
民營企業 民營企業的概念在經濟學界有不同的看法。一種看法是民營企業是民間私人投資、民間私人經營、民間私人享受投資收益、民間私人承擔經營風險的法人經濟實體。
另一種看法是指相對國營而言的企業,其按照其實行的所有制形式不同,可分為國有民營和私有民營兩種類型。實行國有民營企業的產權歸國家所有,租賃者按市場經濟的要求自籌資金、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私有民營是指個體企業和私營企業。
還有一種觀點認為,應該以企業的資本來源和構成定義。企業的資本以民間資產(包括資金、動產和不動產)作為投資主體,即可稱之為「民營企業」。「民營」是具有強烈中國特色的詞彙,從狹義說,民間資產特指中國公民的私有財產,不包括國有資產和國外資產(境外所有者所擁有的資產)。因此,民營企業是指:在中國境內除國有企業、國有資產控股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以外的所有企業,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合夥制企業、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從企業的經營權和控制權的角度看,含義小部分國有資產和(或)外商投資資產、但不具企業經營權和控制權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亦可稱之為「民營企業」。
我國民營企業界定從廣義上看,民營只與國有獨資企業相對,而與任何非國有獨資企業是相容的,包括國有持股和控股企業。因此,歸納民營企業的概念就是:非國有獨資企業均為民營企業。
從狹義的角度來看,「民營企業」僅指私營企業和以私營企業為主體的聯營企業。「私營企業」這個概念由於歷史原因不易擺脫歧視色彩,無論是私營企業的投資者、經營者、雇員或者有意推動私營企業發展的社會工作者,都傾向於使用中性的「民營企業」這個名稱,這就使「民營企業」在許多情況下成為私營企業的別稱,而本文也認同這種說法。本文的民營企業的界定主要是在於它的狹義的含義。
所有的非公有制企業均被統稱為民營企業。在《公司法》中,是按照企業的資本組織形式來劃分企業類型的,主要有:國有獨資、國有控股、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夥企業和個人獨資企業等。按照上面對民營企業內涵的界定,除國有獨資、國有控股外,其他類型的企業中只要沒有國有資本,均屬民營企業
民營不等於私營,民營化也不能等於私有化。現在國外有部分學者把民營化等同於私有化,認為是同一概念,是不對的。我們完全可以按照其內涵和外延的不同而把二者區分清楚。
私營經濟是專指有僱傭勞動關系的經濟成分,即具有資本主義性質的私營企業。從法律上說,私營企業是指由自然人投資設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僱傭勞動為基礎的營利性經濟組織。而私有經濟,則是非公有制經濟,現實中它包括個體經濟、私營經濟、外資經濟三部分。
民營或民營經濟,則不是一個所有制概念。它是從經營層次上說的,指的是以民為經營主體的經濟。與民營或民營經濟相對應的概念只能是國營或官營。因此,只要不是國有國營或官辦的經濟,全都是民營或民營經濟。在民營經濟中,既包括全部私有制經濟,也包括除了國有國營以外的其它公有制經濟,例如鄉鎮企業,合作社經濟,以及社區所有制經濟,社團所有制經濟,基金會所有制經濟,等等。
所以,兩者完全不一樣,民營是從經營機制上說的,私營是從產權說的,後者受到相關法律保護,前者以前只是存在於學術理論上的說法,盡管實際運行中人們常說這個,但在工商部門是沒有民營的統計口徑的。只是在科技部門有民營科技企業的統計而已。國家近期才出台了相關政策保護和規範文件。從歷史上說,民營這個概念以後會消失,不具有法律地位,除非以後約定俗成,給它更嚴格的法律地位。正因為如此,我們國家現在在這個問題上才顯得混亂和模糊。
從狹義的角度來看,「民營企業」僅指私營企業和以私營企業為主體的聯營企業。「私營企業」這個概念由於歷史原因不易擺脫歧視色彩,無論是私營企業的投資者、經營者、雇員或者有意推動私營企業發展的社會工作者,都傾向於使用中性的「民營企業」這個名稱,這就使「民營企業」在許多情況下成為私營企業的別稱,而本文也認同這種說法。本文的民營企業的界定主要是在於它的狹義的含義。
「民營」是非常具有中國特色的一個詞彙,它是在中國經濟體制改革過程中產生的,並且曾經非常流行。而現實卻很有諷刺意味,概念流行的民營企業,並沒有相應的法律地位。我國先後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等,這些法律對相應的企業在各方面都做了具體的法律規定,基本上涵蓋了現階段我國各種類型的企業,但沒有「民營企業」。什麼是民營企業呢?所有的非公有制企業均被統稱為民營企業。在「公司法」中,是按照企業的資本組織形式來劃分企業類型的,主要有:國有獨資、國有控股、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又分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合夥企業和個人獨資企業等。按照上面對民營企業內涵的界定,除國有獨資、國有控股外,其他類型的企業中只要沒有國有資本,均屬民營企業。
民營企業與民間企業區別
民營企業是從經營權方面而言的,是將民間的個人、私營和合作企業的經營機制引入國有或民有企業;而民間企業則是指散布於城鎮、鄉村的規模較小、技術水平較低、由民間人士投資經營的企業,一般多是個體、私營、合夥或合作性企業,也有認為民間企業即非國有企業的。兩者最根本的區別在於民營企業只強調經營機制,不管所有權屬公還是屬私;而民間企業既強調所有權屬私,又強調經營機制的私營特點。
[編輯本段]私營企業概述
根據國家統計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劃分企業登記注冊類型的規定》(1998年8月28日,國統字〔1998〕200號)第九條規定:「私營企業是指由自然人投資設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僱傭勞動為基礎的營利性經濟組織。包括按照《公司法》、《合夥企業法》、《私營企業暫行條例》規定登記注冊的私營有限責任公司、私營股份有限公司、私營合夥企業和私營獨資企業。」
私營獨資企業是指按《私營企業暫行條例》(1988年6月25日,國務院第4號令發布)第七條第一款規定:「獨資企業是指一人投資經營的企業。」即由一名自然人投資經營,以僱傭勞動為基礎,投資者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企業。
私營合夥企業是指按《合夥企業法》或《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的規定,由兩個以上自然人按照協議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負盈虧,以僱傭勞動為基礎,對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企業。
私營有限責任公司是指按《公司法》、《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的規定,由兩個以上自然人投資或由單個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責任公司。另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自然人出資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登記注冊和監督管理問題的通知》(1994年11月18日,工商個字〔1994〕第325號)第六條規定:「凡由自然人為主申請,自然人出資額占注冊資本51%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其登記注冊和監督管理適用上述規定(按照私營企業管理)。」
⑵ 我國民營企業融資問題採取的措施有哪些
民營中小企業融資現狀分析
近幾年來,國務院出台_『一系列支持中小民營企業進行產品結構調
整和技術改造的政策,這些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緩解r部分中小民營企業
目前融資難問題.但由於種種因素的影響.中小民營企業融資仍受到諸
多限制,其融資難的問題並未得到解決,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l直接融資方面:資本市場為中小民營企業提供的融資渠道有限,
門檻過高.中國資本市場結構尚存在一定的缺陷,證券市場門檻高,創業
投資體制不健全,加上民營企業規模小,承擔不起股票發行的費用,也不
易取得公開發行上市的資格等自身弱點,不利於民營中小企業的融資.
中小企業板固然為中小企業提供了一條通過資本市場進行融資的途徑,
但並不會成為上千萬家中小企業最主要的融資渠道:至於發行債券,目
前發行的重點建設債券和地方企業債券,利率固定,期限較長,主要用於
進行資本密集型大規模項目的投資,帶有政府主導壟斷的推動型色彩,
一般民營企業難以進入,況且並不適合作為中小民營企業的融資手段.
中小企業難以通過資本市場公開籌集資金.當前,我國金融市場已形成
股票類、貸款類、債券類、項目融資類、財政支持類六大融資方式,但這些
塒中小民營企業的開放程度很低,除少量信貸資金外,民營企業很難通
過債權和股權融資的渠道獲取資金.由於國內資本市場准入的門檻高,
加上管理日趨規范,中小民營企業已很難像資本市場建立初期那樣靠虛
虛實實的「捆綁上市」獲得上市資格,中小民營企業更被政策性地排斥在
資本市場之外,無法到資本市場直接融資.二板市場的建立和發展只是
風聲大、雨點小,多數高科技型中小民營企業仍難以籌措發展所需的資
金.而可為廣大中小型企業提供融資服務的地方證券交易市場和風險資
本市場則尚未列一t-_議事日程,這類小型資本市場的缺失,使中小民營企
業失去了直接融資的主要渠道.絕大多數民營企業的中長期投資,主要
靠民間借貸市場、私募股本、企業互保加債轉股等非正規、小范圍的集資
或股權融資取得,此類融資規模小、成本高、風險大,使投資缺乏穩定性
⑶ 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研究
一、背景簡介
隨著我國國有企業改革的不斷深入與非國有經濟部門的蓬勃發展,中小企業在經濟運行中所發揮的巨大作用日益顯現。在經濟轉型背景下,由於金融體制、機制和政策、社會信用體系等諸多方面因素的制約,中小企業的發展客觀上存在許多其自身難以克服的經濟、制度以及法律等方面的矛盾和問題。在這些難題中,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作為一個普遍性的難題,更是首當其沖。融資困難已經成為制約我國中小企業發展的主要「瓶頸」。如果這個問題無法得到解決,將嚴重製約中小企業乃至國民經濟的發展。
二、中小企業發展階段
中小企業是指經營規模中等以及中等以下的企業,是相對於大企業而言的。目前,世界上一些國家和地區對中小企業的界定尚沒有一個統一的標准。企業融資是以企業為資金融入者(即企業是資金融入主體)的融資活動,它是指企業從自身生產經營現狀及資金運用情況出發,根據企業未來經營與發展策略的要求,通過一定的渠道和方式,利用內部積累或向企業的投資者及債權人籌集生產經營所需資金的一種經濟活動。
任何一個企業從提出構想到企業創立、發展、成熟,存在一個成長的生命周期,一般分為種子期、創建期、生存期、擴張期、成熟期。不同發展階段的企業對融資的要求不同,不同階段所需的資金有不同的特點。
(一)種子期的融資特點。在這個時期,創業者需要投入相當數量的資金進行研究開發,或者對自己的創意進行測試或驗證。因此,種子期所需的資金並不多,投資主要用於新技術或新產品的開發、測試。
(二)創建期的融資特點。創建期的企業需要著手籌建公司,把研製的產品投入試生產,因此需要一定數量的「門檻資金」。只靠創業者的資金往往是不能支持這些活動的,並且由於沒有過去的經營記錄和信用記錄,從銀行申請貸款的可能性也甚小。因此,這一階段的融資重點是創業者需要向新的投資者或機構進行權益融資。
(三)生存期的融資特點。生存期的企業需要大力開拓市場,推銷產品,因此需要大量資金。由於股權結構在公司成立時已確定,再想利用權益融資一般不易操作,因此,此階段的融資重點是充分利用負債融資。
(四)擴展期的融資特點。進入擴展期後,企業的生存問題已基本解決,企業擁有較為穩定的顧客和供應商以及比較好的信用記錄,取得銀行貸款或利用信用融資相對比較容易。但企業發展非常迅速,原有資產規模已不能滿足需要。為此,企業必須增資擴股,注入大量新的資本金。
(五)成熟期的融資特點。在成熟期,企業已有自己比較穩定的現金流,對外部資金需求不像前面的階段那麼迫切。成熟期的工作重點是完成企業上市的工作。
三、中小企業融資難原因分析
(一)內部積累少。主要指中小企業缺乏內部積累能力,內源融資不足。隨著我國中小企業的不斷成長、改革的推進及其內部分配體制的調整,企業可支配的財力逐漸增大,但真正用於生產發展的卻很少。企業在利潤分配中普遍存在著「重消費、輕積累」的短期化傾向,缺乏長期經營思想,自身積累意識淡薄,很少從企業發展角度自留資金來補充經營資金之不足。
(二)內部制度不規范。在種子期、創建期、生存期,大多數中小企業的內部制度還不完善。初建時還沒有管理經驗,在外界產生的影響不足以很容易地得到資金。種子期企業就需要投入資金購買材料,在企業管理制度方面,需要一套合理的財務制度。在融資方面,企業缺乏正式的企業規劃和融資規劃,缺乏對企業自身的了解,過分追求短期目標,很少考慮企業的長期發展戰略。即便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對企業的項目感興趣,當問及企業產品、市場、未來計劃等問題時,難以提供出一份真實描述企業的文件,不能給投資者提供一份好的資金使用計劃,影響了企業的融資能力。
(三)初建期資信度不高。在創立和發展期,我國中小企業在信用方面存在很大問題。由於企業剛建不久,資金不充裕,在各方面也缺少經驗。初建期,中小企業固定資產少,流動資產變化快,無形資產難以量化,經營規模小,流動資金少,難以形成較大的、穩定的現金流量,因而在需要融資以補充流動資金時,相關部門不得不懷疑其到期的償債能力。這是導致銀行難以放貸的主要原因之一,也很容易導致銀企間較高的信息不對稱,增加了企業的融資成本和銀行授信成本。
(四)金融體系方面。隨著改革的深入,銀行對基層分支機構的信貸審批權集中到上級審批,部分銀行甚至收到了一級分行。這樣一來,中小企業在向銀行申請貸款時,往往會受到一些阻礙。例如,在提出申請貸款到真正拿到貸款的時間加長,各項審批嚴格了,審批時間也變長了。同時,審批否決率大幅提高,使得企業都不願意費盡周折去申請無結果的貸款,因而也無法激勵管理者、信貸人員去開拓信貸市場,同時許多商業銀行規定信貸員「誰貸款,誰負責」,即誰貸的款由誰負責催收,不能清收的由信貸員負責,對於按時收回本息和多發放有效貸款缺少獎勵措施,而對出現的呆賬、壞賬對信貸員懲罰。由於內部激勵機制的不完善,銀行信貸管理人員為避免承擔責任,基本放棄了那些風險大但有更高收益預期的項目,從而進一步限制了中小企業的貸款。
(五)政府方面。近年來,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實行「抓大放小」,商業銀行實行「雙優」、「雙大」信貸戰略,即集中有限資金,優先支持優勢產業、優質客戶和大企業、大項目,而對中小企業卻沒有具體的政策支持。雖然有《中小企業促進法》但也只是一個大的框架,沒有具體扶持我國中小企業的優惠措施。國有大中型企業可以享受掛賬停息、呆賬准備等優惠政策,同時大企業資金周轉困難政府也會出面與銀行進行調解和協商,而中小企業則無法享受同等待遇。
可以說,政府的政策和制度是中小企業生存的土壤,是中小企業發展壯大的重要影響因素。造成中小企業融資難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中小企業融資缺乏法律的支持和保護,從政府的角度來講,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立法是最為關鍵和重要的。信用法制不健全使一些地方政府、部門和企業的經濟行為缺乏剛性約束。針對中小企業,沒有健全的信用擔保體系的法律、法規,失信者認為有空可鑽、有利可圖,利益驅動又導致中小企業信用機制日益弱化,由失信走向無信,使守信者機會成本更高。
(六)市場信用擔保體系方面。由於種種原因,中小企業自身風險相對較高,沿用一般的信用評價體系,中小企業多為貸款風險較大的對象,而其貸款筆數多、金額小,銀行很難針對其特點設計符合其要求的貸款。而規范的中介服務機構例如專門的信用擔保機構,為中小企業向金融機構提供專門化的信用保證,一方面可降低銀行貸款風險,一方面中小企業也可及時獲得所需資金。而我國這樣的中介機構嚴重不足,我國為中小企業擔保的中介機構剛剛起步,且分布零散,沒有形成體系,大多數擔保服務機構規模較小、資金實力不強,無法發揮降低風險和轉移風險的作用。
⑷ 我國民營企業融資難表現在哪些方面
民營企業因為發展的基礎都是單個個體或者家庭作坊的組織模式,企業的各種報表和帳目都比較混亂,個人和企業的資金使用相互交叉,組織結構也都不規范,大部分都是裙帶關系的結合,企業的決策也都基於老闆的個體決定,這樣就使得企業的信譽、持續盈利能力、帳目規范管理等離正規的銀行,擔保公司,律師事務所,會計事務所等要求的規范化運作管理的目標相去甚遠,使得銀行和其它的資本實體不敢也不願意將資金借貸給中小企業,目前中國政府所作出的對於中小企業融資最有效的措施就是中小企業私募債,要求企業凈資產一億元,屬於(高科技企業、三農企業或者有自主創新能力的企業),擁有兩個完整會計年度報表,有較強的持續盈利能力,償債能力,(能力強募集的額度相應就大)要求經營活動現金流為正且保持良好水平,資產負債率不高於75%,一般募集的資金額度不超過企業凈資產的60%,目前發行的票面利率一般是9%,擔保費用在2%,證券公司的承銷費用在1%,期限一般是三年(這個也就是中小企業私募債比銀行貸款強的優勢,期限長),發行的債券要採取財產抵/質押擔保或者第三方擔保,目前中小企業私募債試點放開的區域有:上海,北京,天津,浙江,江蘇,湖北,廣東,山東這幾個區域,如不再此區域內的可採取變更注冊地或者在上述區域設立子公司由子公司發債。需要准備的材料主要是你的兩個年度的會計報表和營業執照復印件,股東表決通過發行私募債的決議,會計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的審計報告,擔保公司的擔保協議,這些基本都可以交給證券公司(我們)來做,他們有上下游的資源幫你把這些資料完善,目前會計事務所的費用一般是30萬,律師事務所的費用是10萬,證券公司的承銷費用是1%,擔保公司的擔保費用是2%,票面利率是9%,企業的發行成本在13%左右。
⑸ 我國民營企業融資難及對策
關於有效緩解中小企業
融資難問題的提案
中小企業在我市經濟發展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截止2010年,全市中小企業(含個體工商)達9.3萬戶,其中企業1.3萬多戶,涉及到農、工、商、運、建、服等行業,從業人員達36萬人,佔全市就業人數的70.5%,實現增加值433億元,佔全市增加值66.54%,成為全市吸納就業、促進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主力軍。
但是,我市中小企業總體以勞動密集型產業居多,競爭十分激烈,企業利潤留存極為有限,自我積累嚴重不足,特別是今年以來,由於緊縮的貨幣政策,使「先天不足」的我市中小企業更加「雪上加霜」,普遍感到流動資金周轉困難,資金鏈斷裂,出現了停產、半停產現象,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問題亟待解決。
一、中小企業融資難的主要原因
(一)中小企業自身內部原因導致中小企業融資難。
1、中小企業經營風險大、銀行借貸風險高。我市的中小企業大多為勞動密集型產業,企業的規模相對較小、科技含量不高、管理水平低下,很少有自主創新,大多是跟隨和模仿,打的都是價格戰,在產業鏈中處於下游。這就使得中小企業在經濟一體化的今天面臨的競爭日益激烈、風險不斷加大。大多數中小企業的行業壁壘都比較低、缺乏技術含量,對資金的要求也不高,創業者大多為農民出身,整體素質不高,這就使得中小企業在同類產品中存在著殘酷的價格競爭。這種競爭浪費了巨大的資源,並且使得中小企業的產品品種單一、質量低下,難以做出品牌,走自主創新之路,這就使得銀行面臨的借貸風險比較高,更加深了中小企業融資的難度,形成了一個惡性循環。
2、中小企業信用等級低。我市中小企業普遍信用等級低下。信用是一種資源,是企業的無形資產,在市場經濟中,信用己成為市場交易的基本准則,而現在許多地區都沒有具體的規范中小企業信用的法律或法規。因此導致一些中小企業信用狀況不良,這些問題都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我市中小企業的信用形象,使得銀行惜貸。
3、中小企業財務信息可信程度低。中小企業相對於管理比較規范的大企業來說,財務制度不健全、會計信息不真實,更有甚者存在兩本賬。由於中小企業的交易靈活、有些時候不需要發票及轉賬,因此賬務信息難以控制,又由於我國的稅務監督力度不夠,也給中小企業會計信息不真實提供了便利。中小企業大多為民營家族式的中小企業,這就使得會計信息造假在組織上得以保障。並且會計信息的造假成本非常之低,以至於很少有企業因此而受到政府部門的重罰。銀行的金融機構在向中小企業提供信貸支持時,為了降低其信貸風險,往往要求中小企業進行抵押貸款,這樣就限制了中小企業的發展。那些信譽良好、經營正規的中小企業也不能獲得與大企業一樣的待遇,融資遭遇瓶頸,有時則不得不通過民間融資。
4、中小企業的管理水平相對低下。中小企業管理一般都存在家族式、經驗式管理,粗放經營和用人為親等現象比較突出,經營者往往無暇顧及企業的長遠發展及規劃。
(二)金融創新不足直接制約了中小企業融資。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支持力度不夠,從表面看是銀行受信貸經營機制的約束,存在慎貸、惜貸傾向,而深層原因是受信貸規模、信貸投向、資金的安全性與盈利性、績效考核標准等影響。一是信貸政策不配套。銀行經營堅持風險平衡原則,在目前受信貸規模的限制,可供信貸資金已十分緊張,銀行信貸投向的基本原則是「抓大放小」,考慮是資金的安全性與盈利性,加上銀行業的績效考核標准單一,只將安全性和盈利性作為績效考核的主要指標,在這種情況下,銀行當然會首選生產經營穩定、利潤有保證的大中型企業,而對那些有發展潛力,但要冒一定風險的微小企業支持力度自然減弱。二是貸款擔保方式不靈活,創新不足。擔保是銀行為防止信息不對稱與道德風險,保障信貸資產安全性的手段,也是銀行進行商業化運作的客觀要求。但在目前中小企業普遍難以達到擔保條件的情況下,銀行缺乏有針對性的解決措施。三是商業化的經營機制客觀上制約了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投入。銀行普遍實行「集中管理,集約經營」,信貸權集中上收,基層行的授信額度減少,申報環節增加,審批時間延長。推行貸款責任人和終身追究制度,基層信貸人員開發中小企業客戶積極性不高。四是缺乏中小企業信用評估標准。對中小企業的信用等級評定主要以大企業的標准和指標作為參照,還沒有建立起適應中小企業特點的信用評級制度。
(三)政策執行不到位是中小企業融資難關鍵。中小企業的扶持政策,國家和省已經出台了一系列相關政策,但由於絕大部分政策都是粗線條的,而中小企業的融資矛盾是復雜的,再加上具體各級執行者對政策理解的偏差或行為上的不主動,使政策執行難以到位。
二、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對策和建議
中小企業融資難不是單方面的因素影響,而是多方面的系統因素影響,因此,需要政府、企業、銀行及社會各方面協調配合,採取積極措施,共同化解。
(一)中小企業要增強自我發展能力和信用觀念。自我發展能力和信用觀念是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最終解決融資難問題的根本出路。中小企業要通過改善經營管理,增加經濟效益,改進生產技術,提高企業核心競爭能力和持續發展能力,逐步增強對信貸資金的吸引力。要認識到誠實守信是增加中小企業貸款,融洽銀企關系最好的辦法,堅持誠信守信,提高資信度,依靠良好的信用、真實的信息贏得銀行的信任和支持。
(二)金融機構要改善金融服務,加大對中小企業支持力度。首先,確保所有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小企業貸款的平均增長速度不能低於整個銀行業的貸款平均增長速度。對小企業貸款的增長實行單獨的考核。其次,所有商業銀行要設立專門為中小企業服務的專營性機構,並實行獨立核算,獨立審批,獨立激勵。第三,商業銀行切實建立支持小企業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六項機制」 包括:風險定價的機制、獨立核算的機制、高效審批的機制、激勵約束機制、專門的人員培訓和違約信息的通報機制。以確保小企業金融服務在可持續的基礎上發展。第四,落實授信盡職指引和風險補償。只要銀行按規定做了信貸的審核管理,做了貸前的企業經營財務的盡職調查後發放貸款,由於市場或者其他突發因素造成的貸款不能及時償還,銀監部門對經辦人可免於追究責任,政府部門要建立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資金,給予一定比例風險補償,解除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的後顧之憂。第五,放寬抵押資產的范圍。推廣採用企業無形資產、股權、項目權益、商業匯票、應收賬款等多種抵押方式,積極探索解決集體土地使用權流轉和抵押制度。第六,發展適合中小企業特點的貿易融資。對企業在真實貿易背景下的交易過程中的存貨、應收款項、預付帳款等可向銀行申請融資,比如出口信用證打包貸款、出口押匯、存貨質押、應收帳款質押等。
(三)政府部門要大力推進中小企業信用建設。政府應在信息供給、改進服務、創造環境等方面為中小企業發展提供支持,大力宣傳信用觀念,重塑社會信用秩序,優化社會信用環境。建立中小企業的信用體制和服務體系,向企業提供技術開發、人才培訓、信息咨詢等方面的服務,提高中小企業的綜合素質。建立中小企業信用信息平台,公開不良信用記錄,逐步實現中小企業信用監督的社會化。加強法制建設,嚴厲打擊逃廢銀行債務的行為,為創造良好的信用環境提供法律保障。
(四)進一步培育和完善信用擔保市場。建立和完善擔保機構的行業准入、風險控制和損失補償機制。增加對擔保公司的資金投入,提升其擔保能力。鼓勵建立多層次、多形式的中小企業擔保機構,鼓勵民間資本或有條件的企業投資創辦民營擔保機構,政策上給予扶持。鼓勵中小企業聯合出資,建立聯保、互保性質的擔保機構,降低銀行的貸款風險。加強對中小企業擔保機構的監管。
(五)建立健全社會服務體系。建立和完善包括中小企業服務中心、產權交易、信用評級、審計服務等旨在為中小企業服務的中介組織。加強對中小企業會計制度、內控制度、財務規劃等方面的輔導培訓,為中小企業發展培訓人才。建立適應中小企業特點的信用評估體系,有效規范中小企業信用評估和中介機構的徵信行為。
⑹ 中小企業融資的研究背景、目的及意義
1.1.1課題背景 截至2010年底,我國中小企業數己達到6100多萬戶,佔全國企業總數的99.8%,中小企業創造的最終產品和服務價值、出口總額和上交稅收分別佔全國的58.5%、68.3%和50.2%,並提供了城鎮就業人口75%以上的就業機會並吸納了75%以上農村轉移出來的勞動力,最近,國務院專門就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出台了措施,可見中小企業的健康發展對我國的經濟發展及和諧社會的構建有著相當重要的作用和意義。 其實即使是在發達國家,中小企業的作用也非常突出。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隨著國際經濟一體化及新經濟革命的深入,發達國家都在積極動手扶持中小企業的發展與研究。美國政府將中小企業稱為「美國經濟的脊樑」,里根總統曾指出:「中小企業是我們自由經濟制度的心臟和靈魂」。日本經濟學家認為,「沒有中小企業的蓬勃發展,就沒有日本的繁榮」。歐盟從1994年便開始實施大力支持中小企業研究與開發工作的《第四個科技發展研究框架計劃》,當時的預算已達123億歐洲貨幣單位,1997年又提出了發展中小企業新戰略的政策報告。德國把中小企業的發展看作是「國民經濟的支柱」。我國的台灣省也把中小企業當作是「台灣地區經濟的中堅力量和柱石」。以美國未來學家《大趨勢》作者奈斯比特為首的革新者,更是提出了世界經濟規模越大,則中小企業經濟實體越有力量的理論。然而,從世界經濟發展來看,各國中小企業在發展中都暴露出一些深層次的問題,其中融資難問題是限制中小企業發展的關鍵問題,無論是在發達國家還是在發展中國家,各國政府官員、經濟學家、管理學家都把它提升到戰略高度給予重視。 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中小企業在融資方面需要面對的困難更多。這是因為,我國的中小企業不僅要面對一般的融資問題,即直接融資缺口和間接融資缺口的問題,而且需要面對具有中國特色的特殊問題,即所有制歧視、社會信用文化匾乏、法製法規的不健全及公司治理結構極不完善等深層次的問題。 就直接融資而言,我國的資本市場尚不發達,目前僅有主板市場,適用於中小企業的創業板市場籌劃近10年之久,卻仍未出台,另外,債券市場雖己啟動,但中小企業希望從債券市場上融得資金,並不容易,我國中小企業第一隻集合債券—「07深中小債」於2007年11月14日甫在深圳正式發行,發行總額為10億人民幣,這是我國首隻由中小企業捆綁發行的債券。目前第二隻集合債券中關村7家高新技術中小企業集合債券尚處於籌備階段。綜上所述,我國中小企業想通過資本市場融資,實屬不易。 就間接融資渠道而言,我國中小企業間接融資渠道狹窄,過渡依賴於銀行。但是,己經走上商業化道路的商業銀行在向企業提供貸款時,基於貸款安全性考慮,更可能對廣大中小企業實行「信貸配給」。與經濟的多層次相對應,金融機構體系也應是多層次的。然而,這種對應在我國正處於一種斷層和缺失。在現行金融體制中,像國外那樣為中小企業服務的中小企業服務中心、貸款擔保組織、貸款擔保基金、中小企業同業協會等中小金融機構還沒有真正建立起來,給中小企業的融資造成一些障礙。 1.1.2課題意義 在我國緩解中小企業融資困境是一項綜合性的社會工程。在這項工程中,政府、銀行、中小企業自身都應該積極參與。政府應該為中小企業融資創建良好的法律環境和市場環境,構築全方位、多層次的市場融資體系,並盡量為中小企業提供財政及稅收優惠政策;銀行應深化制度改革,完善金融企業制度,創新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暢通中小企業融資渠道;而中小企業本身應努力提高自身素質,增強內在融資能力,因地制宜的選擇融資途徑。 綜上,鑒於中小企業在我國經濟中的重要地位,客觀分析中小企業融資的現狀與問題,深入分析問題的成因,並提出有效的解決辦法,對我國漸進式改革的平穩推進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⑺ 金融危機對我國民營企業融資的影響
淮安市統一戰線創新工作思路引導民營企業應對金融危機
本報訊去年以來,為積極應對金融危機的影響,我市統一戰線不斷創新工作思路,積極採取多種舉措,為全市民營企業發展提供服務,促進民營企業化危為機,贏得了良好的社會反響。
市委統戰部精心組織各民主黨派、工商聯採取舉辦專題培訓班、以會代訓、走出去考察學習等形式,組織非公經濟人士學習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提升民營企業家的政治和政策的把握能力。去年,市委統戰部先後舉辦了民營企業管理人員培訓班、非公經濟代表人士法律知識培訓班、經濟形勢報告會等教育培訓活動,還組織市直、縣區企業家代表共32人赴青島進行了為期一周的培訓,增強了民營企業把握機遇、控制風險、創新發展的能力。
隨著民營經濟的快速發展,其資金短缺、融資難、發展後勁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解決企業融資難已成為民營經濟發展的迫切需要。為此,市總商會作為市銀企合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創新「擔保商會模式」,通過擔保商會為民營企業融資搭建平台。作為以經濟界人士為主的淮安民建,積極動腦筋、想辦法,通過組織會員興辦擔保公司的辦法,組建了淮安市信聯咨詢擔保有限責任公司,積極開展為民營企業提供貸款擔保、實物資產監管、項目投資、信息咨詢、代理會計記賬等業務,努力幫助民營企業解決「融資難」問題。
為了更好地發揮統一戰線優勢,幫助民營企業做大做優做強,市各黨派、工商聯相繼開展了各類服務企業活動。市民建從2008年7月起,組織實施了「服務會員企業1+3對接活動」。在民建淮陰工學院支部的搭橋牽線下,淮陰工學院計算科學系、經管學院與淮安市仁和工貿有限公司、南京吳良材眼鏡淮安分店等民建會員企業簽訂協議,建立學生實習和就業基地,促進企業技術升級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民革、民盟、民進等民主黨派市級組織,立足自身的實際,積極為民營企業開展服務。市工商聯(總商會)依託商會平台,千方百計地開展經貿服務。去年以來先後組織會員企業家參加了在西安召開的第十二屆中國東西部合作與投資貿易洽談會、在南京召開的2008年中國·南京重大項目投資洽談會和在上海金山區召開的「相約海濱·長三角區(縣)市工商聯聯誼會金山會議」。以淮安市民營企業法律服務中心為平台,積極主動地向會員開展維權咨詢、協調關系等方面的工作,去年全市各級工商聯為會員企業提供維權服務,減少經濟損失近1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