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Boo.BTO.TOB.運作模式的含義是什麼
1、BOO:Building-Owning-Operation,即建設一一擁有一一經營。承包商根據政府賦予的特許權,建設並經營某項產業項目,但是並不將此項基礎產業項目移交給公共部門。
2、BTO:Build To Order,即建設—轉讓—經營。產品按照客戶訂單生產,按照用戶的需求製作。還可指業務轉型外包。
3、TOB:Take Over Bid,要約收購 。指收購人為了取得上市公司的控股權,向所有的股票持有人發出購買該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購要約,收購該上市公司的股份。在英國被稱為Take over bid,在美國則被稱為Tender offer。
(1)bto融資模式擴展閱讀:
除上述模式外,在運作模式中的英文縮寫有以下幾個:
1、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工程總承包。指公司受業主委託,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建設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等實行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承包。通常公司在總價合同條件下,對其所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費用和進度進行負責。
2、PMC:Proction Material Control,生產及物料控制。指對生產計劃與生產進度的控制,以及對物料的計劃、跟蹤、收發、存儲、使用等各方面的監督與管理和呆滯料的預防處理工作。
3、TQM:Total Quality Management,全面質量管理。指一個組織以質量為中心,以全員參與為基礎,目的在於通過顧客滿意和本組織所有成員及社會受益而達到長期成功的管理途徑。在全面質量管理中,質量這個概念和全部管理目標的實現有關。
4、IFB:Invitation for Bid,投標邀請書。為所有供應商報價提供他們最佳方案的平等的機會。IFB只有在滿足以下條件時才可以使用:已經清楚地定義了規范書和工作種說明書(Statement Of Work);采購金額足夠大;法規或企業規程條例強制的要求;其他方法不適合。
因為正式的招標流程對采購方和供應方來說都是花費比較高的,所以當其他方法可以提供必要的信息時,就不應該使用IFB方法。
5、SOW:Statement Of Work,工作說明書。合同的附件之一,具有與合同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工作說明書以契約性文件的形式進一步明確了顧客的要求和承製方為實現顧客要求必須開展的工作。
它使產品的管理和質量保證建立在法律依據之上,成為合同甲方(顧客)對乙方(承製單位)進行質量監控的有力工具。
❷ Bto B模式
好像是從網路上起的概念,意思是企業對企業進行業務往來。比如,為企業牽線搭橋做生意;為企業提供服務等。與B TO C,C TO C可以參照著看就更容易理解了。
❸ 項目融資有哪些模式
項目融資模式內容:產品支付
產品支付是針對項目貸款的還款方式而言的。借款方式在項目投產後直接用項目產品來還本付息,而不以項目產品的銷售收入來償還債務的一種融資租賃形式。在貸款得到償還以前,貸款方擁有項目的部分或全部產品,借款人在清償債務時把貸款方的貸款看作這些產品銷售收入折現後的凈值。產品支付這種形式在美國的石油、天然氣和采礦項目融資中應用得最為普遍,其特點是:用來清償債務本息的唯一來源是項目的產品:貸款的償還期應該短於項目有效生產期;貸款方對項目經營費用不承擔直接責任。
項目融資模式內容:融資租賃
融資租賃是一種特殊的債務融資方式,即項目建設中如需要資金購買某設備,可以向某金融機構申請融資租賃。由該金融機構購入此設備,租借給項目建設單位,建設單位分期付給金融機構租借該設備的租金。融資租賃在資產抵押性融資中用得很普遍,特別是在購買飛機和輪船的融資中,以及在籌建大型電力項目中也可採用融資租賃。
項目融資模式內容:BOT融資
BOT融資方式是私營企業參與基礎設施建設,向社會提供公共服務的一種方式。BOT方式在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稱謂,我國一般稱其為「特許權」。以 BOT方式融資的優越性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減少項目對政府財政預算的影響,使政府能在自有資金不足的情況下,仍能上馬一些基建項目。政府可以集中資源,對那些不被投資者看好但又對地方政府有重大戰略意義的項目進行投資。BOT融資不構成政府外債,可以提高政府的信用,政府也不必為償還債務而苦惱。其次,把私營企業中的效率引入公用項目,可以極大提高項目建設質量並加快項目建設進度。同時,政府也將全部項目風險轉移給了私營發起人。
第三,吸引外國投資並引進國外的先進技術和管理方法,對地方的經濟發展會產生積極的影響。BOT投資方式主要用於建設收費公路、發電廠、鐵路、廢水處理設施和城市地鐵等基礎設施項目。
BOT很重要,除了上述的普通模式,BOT還有20多種演化模式,比較常見的有:BOO(建設-經營-擁有)、BT(建設-轉讓)、TOT(轉讓-經營-轉讓)、BOOT(建設-經營-擁有-轉讓)、BLT(建設-租賃-轉讓)、BTO(建設-轉讓-經營)等。
項目融資模式內容:TOT融資
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是「移交——經營——移交」的簡稱,指政府與投資者簽訂特許經營協議後,把已經投產運行
❹ 工程建設投融資模式有哪幾種
工程建設投融資模式:
1、產品支付:借款方式在項目投產後直接用項目產品來還本付息,而不以項目產品的銷售收入來償還債務的一種融資租賃形式。在貸款得到償還以前,貸款方擁有項目的部分或全部產品,借款人在清償債務時把貸款方的貸款看作這些產品銷售收入折現後的凈值。
2、融資租賃:是一種特殊的債務融資方式,即項目建設中如需要資金購買某設備,可以向某金融機構申請融資租賃。由該金融機構購入此設備,租借給項目建設單位,建設單位分期付給金融機構租借該設備的租金。
3、BOT融資:BOT融資方式是私營企業參與基礎設施建設,向社會提供公共服務的一種方式。BOT方式在我國一般稱其為「特許權」。
4、TOT融資:TOT是移交—經營—移交,政府與投資者簽訂特許經營協議後將己經投產運行的可收益公共設施項目移交給民間投資者經營,憑該設施在未來若干年內的收益一次性地從投資者手中融得一筆資金來建設新的基礎設施項目;特許經營期滿後,投資者再把該設施無償移交給政府管理。
5、PPP融資模式:PFI模式和PPP模式是最近幾年國外發展得很快的兩種民資介入公共投資領域的模式,雖然在我國尚處於起步階段,但是具有很好的借鑒的作用,也是我國公共投資領域投融資體制改革的一個發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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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模式的內涵:
1、PPP是一種新型的項目融資模式。PPP融資是以項目為主體的融資活動,是項目融資的一種實現形式,主要根據項目的預期收益、資產以及ZF扶持的力度而不是項目投資人或發起人的資信來安排融資。
2、PP融資模式可以使更多的民營資本參與到項目中,以提高效率,降低風險。這也正是現行項目融資模式所鼓勵的。ZF的公共部門與民營企業以特許權協議為基礎進行全程合作,雙方共同對項目運行的整個周期負責。
3、PPP模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證民營資本「有利可圖」。私營部門的投資目標是尋求既能夠還貸又有投資回報的項目,無利可圖的基礎設施項目是吸引不到民營資本的投入的。
4、PPP模式在減輕ZF初期建設投資負擔和風險的前提下,提高城市軌道交通服務質量。在PPP模式下,公共部門和民營企業共同參與城市軌道交通的建設和運營,雙方可以形成互利的長期目標,更好地為社會和公眾提供服務。
❺ BTO經營模式的具體內容是什麼
BUILD TO ORDER,即產品按照客戶訂單生產,按照用戶的需求製作。這是由Intel領頭的一個大規模的計劃,這種攜帶型系統通常允許系統集成商根據客戶的要求,加入處理器、內存和硬碟以實現按需求生產,可以升級,可以定製,並且以後還將過渡到機型外殼和顏色也自由選擇。整款機器將是完全在Intel構架上組裝完成,使用Intel的Mobile移動處理器、使用Intel的晶元組主板。 BTO(Build—Transfer—Operate)即建設—轉讓—經營,項目的公共性很強,不宜讓私營企業在運營期間享有所有權,須在項目完工後轉讓所有權,其後在由項目公司進行維護經營。BOT演變的一種投資方式。 BTO(business transformation outsourcing):要具備迅速的、靈活的應對市場變化的按需商務模式,就要求企業自身進行企業變革(商務變革)。但由於企業變革相當困難,而且還伴隨著風險,因此最近產生了把這種變革委託出去的需求,專業承包企業也就應運而生了。把這個商務的變革或把其商務委託給外部的想法,就是BTO,商務轉化外包。 BTO分管理財務業務BTO、人事機能BTO、供應業務BTO以及顧客服務業務BTO等。
❻ 項目融資有哪些模式及其特點
項目融資模式:boo(buildownoperate)即建設擁有經營。項目一旦建成,項目公司對其擁有所有權,當地政府只是購買項目服務。boot(buildownoperatetransfer)即建設擁有經營轉讓。項目公司對所建項目設施擁有所有權並負責經營,經過一定期限後,再將該項目移交給政府。blt(buildleasetransfer)即建設租賃轉讓。項目完工後一定期限內出租給第三者,以租賃分期付款方式收回工程投資和運營收益,以後再行將所有權轉讓給政府。bto(buildtransferoperate)即建設轉讓經營。項目的公共性很強,不宜讓私營企業在運營期間享有所有權,須在項目完工後轉讓所有權,其後在由項目公司進行維護經營。
❼ 融資模式
項目融資是近些年興起的一種融資手段,是以項目的名義籌措一年期以上的資金,以項目營運收入承擔債務償還責任的融資形式。形式有很多,也比較靈活,至於趨勢,每一種模式都有適用的領域和趨勢:
產品支付
產品支付是針對項目貸款的還款方式而言的。借款方式在項目投產後直接用項目產品來還本付息,而不以項目產品的銷售收入來償還債務的一種融資租賃形式。在貸款得到償還以前,貸款方擁有項目的部分或全部產品,借款人在清償債務時把貸款方的貸款看作這些產品銷售收入折現後的凈值。產品支付這種形式在美國的石油、天然氣和采礦項目融資中應用得最為普遍,其特點是:用來清償債務本息的唯一來源是項目的產品:貸款的償還期應該短於項目有效生產期;貸款方對項目經營費用不承擔直接責任。
設備使用協議
是一種特殊的債務融資方式,即項目建設中如需要資金購買某設備,可以向某金融機構申請融資租賃。由該金融機構購入此設備,租借給項目建設單位,建設單位分期付給金融機構租借該設備的租金。融資租賃在資產抵押性融資中用得很普遍,特別是在購買飛機和輪船的融資中,以及在籌建大型電力項目中也可採用融資租賃。
BOT融資
BOT模式是指國內外投資人或財團作為項目發起人,從某個國家的地方政府獲得基礎設施項目的建設和運營特許權,然後組建項目公司,負責項目建設的融資、設計、建造和運營。BOT融資方式是私營企業參與基礎設施建設,向社會提供公共服務的一種方式。BOT方式在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稱謂,我國一般稱其為「特許權」。以 BOT方式融資的優越性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減少項目對政府財政預算的影響,使政府能在自有資金不足的情況下,仍能上馬一些基建項目。政府可以集中資源,對那些不被投資者看好但又對地方政府有重大戰略意義的項目進行投資。BOT融資不構成政府外債,可以提高政府的信用,政府也不必為償還債務而苦惱。其次,把私營企業中的效率引入公用項目,可以極大提高項目建設質量並加快項目建設進度。同時,政府也將全部項目風險轉移給了私營發起人。第三,吸引外國投資並引進國外的先進技術和管理方法,對地方的經濟發展會產生積極的影響。BOT投資方式主要用於建設收費公路、發電廠、鐵路、廢水處理設施和城市地鐵等基礎設施項目。
BOT很重要,除了上述的普通模式,BOT還有20多種演化模式,比較常見的有:BOO(建設-經營-擁有)、BT(建設-轉讓)、TOT(轉讓-經營-轉讓)、BOOT(建設-經營-擁有-轉讓)、BLT(建設-租賃-轉讓)、BTO(建設-轉讓-經營)等。
TOT融資
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是「移交——經營——移交」的簡稱,指政府與投資者簽訂特許經營協議後,把已經投產運行的可收益公共設施項目移交給民間投資者經營,憑借該設施在未來若干年內的收益,一次性地從投資者手中融得一筆資金,用於建設新的基礎設施項目;特許經營期滿後,投資者再把該設施無償移交給政府管理。
TOT方式與BOT方式是有明顯的區別的,它不需直接由投資者投資建設基礎設施,因此避開了基礎設施建設過程中產生的大量風險和矛盾,比較容易使政府與投資者達成一致。TOT 方式主要適用於交通基礎設施的建設。
最近國外出現一種將TOT與BOT項目融資模式結合起來但以BOT為主的融資模式,叫做TBT。在TBT模式中,TOT的實施是輔助性的,採用它主要是為了促成 BOT。TBT有兩種方式:一是公營機構通過TOT方式有償轉讓已建設施的經營權,融得資金後將這筆資金入股BOT項目公司,參與新建BOT項目的建設與經營,直至最後收回經營權。二是無償轉讓,即公營機構將已建設施的經營權以TOT方式無償轉讓給投資者,但條件是與 BOT項目公司按一個遞增的比例分享擬建項目建成後的經營收益。兩種模式中,前一種比較少見。
長期以來,我國交通基礎設施發展嚴重滯後於國民經濟的發展,資金短缺與投資需求的矛盾十分突出,TOT方式為緩解我國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資金供需矛盾找到一條現實出路,可以加快交通基礎設施的建設和發展。
PPP融資模式
PFI模式和PPP模式是最近幾年國外發展得很快的兩種民資介入公共投資領域的模式,雖然在我國尚處於起步階段,但是具有很好的借鑒的作用,也是我國公共投資領域投融資體制改革的一個發展方向。
PPP(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即公共部門與私人企業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礎設施的一種項目融資模式。在該模式下,鼓勵私人企業與政府進行合作,參與公共基礎設施的建設。
其中文意思是:公共、民營、夥伴,PPP模式的構架是:從公共事業的需求出發,利用民營資源的產業化優勢,通過政府與民營企業雙方合作,共同開發、投資建設,並維護運營公共事業的合作模式,即政府與民營經濟在公共領域的合作夥伴關系。通過這種合作形式,合作各方可以達到與預期單獨行動相比更為有利的結果。合作各方參與某個項目時,政府並不是把項目的責任全部轉移給私人企業,而是由參與合作的各方共同承擔責任和融資風險。這是一項世界性課題,已被國家計委、科技部、聯合國開發計劃署三方會議正式批准納入正在執行的我國地方21世紀議程能力建設項目。
PFI融資模式
PFI的根本在於政府從私人處購買服務,目前這種方式多用於社會福利性質的建設項目,不難看出這種方式多被那些硬體基礎設施相對已經較為完善的發達國家採用。比較而言,發展中國家由於經濟水平的限制,將更多的資源投入到了能直接或間接產生經濟效益的地方,而這些基礎設施在國民生產中的重要性很難使政府放棄其最終所有權。
PFI項目在發達國家的應用領域總是有一定的側重,以日本和英國為例,從數量上看,日本的側重領域由高到低為社會福利、環境保護和基礎設施,英國則為社會福利、基礎設施和環境保護。從資金投入上看,日本在基礎設施、社會福利、環境保護三個領域僅佔英國的7%、52%和1%,可見其規模與英國相比要小得多。當前在英國PFI項目非常多樣,最大型的項目來自國防部,例如空對空加油罐計劃、軍事飛行培訓計劃、機場服務支持等。更多的典型項目是相對小額的設施建設,例如教育或民用建築物、警察局、醫院能源管理或公路照明,較大一點的包括公路、監獄、和醫院用樓等。
ABS融資模式
即資產收益證券化融資(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它是以項目資產可以帶來的預期收益為保證,通過一套提高信用等級計劃在資本市場發行債券來募集資金的一種項目融資方式。具體運作過程是:(1)組建一個特別目標公司。(2)目標公司選擇能進行資產證券化融資的對象。(3)以合同、協議等方式將政府項目未來現金收入的權利轉讓給目標公司。(4)目標公司直接在資本市場發行債券募集資金或者由目標公司信用擔保,由其他機構組織發行,並將募集到的資金用於項目建設。(5)目標公司通過項目資產的現金流入清償債券本息。
很多國家和地區將ABS融資方式重點用於交通運輸部門的鐵路、公路、港口、機場、橋梁、隧道建設項目;能源部門的電力、煤氣、天然氣基本設施建設項目;公共事業部門的醫療衛生。供水、供電和電信網路等公共設施建設項目,並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❽ 論述項目融資的模式
lzjqnsgkqv4571822806 項目融資是近些年興起的一h種融資手2段,是以0項目的名義u籌措一v年期以7上k的資金,以4項目營運收入y承擔債務償還責任的融資形式。形式有很多,也k比0較靈活,至於x趨勢,每一q種模式都有適用的領域和趨勢,不a好說整體上a的趨勢,剛好做過一z些相關研究,總結一c下y吧: 產品支a付產品支u付是針對項目貸款的還款方4式而言的。借款方1式在項目投產後直接用項目產品來還本付息,而不l以7項目產品的銷售收入q來償還債務的一z種融資租賃形式。在貸款得到償還以6前,貸款方2擁有項目的部分6或全部產品,借款人t在清償債務時把貸款方1的貸款看作這些產品銷售收入n折現後的凈值。產品支e付這種形式在美國的石油、天x然氣8和采礦項目融資中8應用得最為5普遍,其特點是:用來清償債務本息的唯一g來源是項目的產品:貸款的償還期應該短於y項目有效生產期;貸款方8對項目經營費用不k承擔直接責任。 融資租賃是一t種特殊的債務融資方4式,即項目建設中0如需要資金購買某設備,可以3向某金融機構申請融資租賃。由該金融機構購入l此設備,租借給項目建設單位,建設單位分8期付給金融機構租借該設備的租金。融資租賃在資產抵押性融資中6用得很普遍,特別是在購買飛c機和輪船的融資中4,以0及d在籌建大n型電力h項目中7也z可採用融資租賃。 BOT融資 BOT融資方5式是私營企業參與p基礎設施建設,向社會提供公2共服務的一a種方3式。BOT方1式在不e同的國家有不r同稱謂,我國一u般稱其為3「特許權」。以6BOT方0式融資的優越性主要有以3下p幾l個m方5面:首先,減少6項目對政府財政預算的影響,使政府能在自有資金不z足的情況下p,仍0能上w馬r一m些基建項目。政府可以1集中2資源,對那些不x被投資者看好但又r對地方5政府有重大e戰略意義a的項目進行投資。BOT融資不e構成政府外債,可以8提高政府的信用,政府也t不s必為0償還債務而苦惱。其次,把私營企業中7的效率引1入h公1用項目,可以3極大k提高項目建設質量並加快項目建設進度。同時,政府也a將全部項目風3險轉移給了u私營發起人i。第三e,吸引4外國投資並引4進國外的先進技術和管理方2法,對地方0的經濟發展會產生積極的影響。BOT投資方6式主要用於m建設收費公7路、發電廠c、鐵路、廢水7處理設施和城市地鐵等基礎設施項目。 BOT很重要,除了t上n述的普通模式,BOT還有40多種演化3模式,比4較常見1的有:BOO(建設-經營-擁有)、BT(建設-轉讓)、TOT(轉讓-經營-轉讓)、BOOT(建設-經營-擁有-轉讓)、BLT(建設-租賃-轉讓)、BTO(建設-轉讓-經營)等。 TOT融資 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是「移交——經營——移交」的簡稱,指政府與t投資者簽訂7特許經營協議後,把己n經投產運行的可收益公2共設施項目移交給民間投資者經營,憑借該設施在未來若干f年內6的收益,一e次性地從7投資者手7中4融得一v筆資金,用於h建設新的基礎設施項目;特許經營期滿後,投資者再把該設施無t償移交給政府管理。 TOT方3式與bBOT方3式是有明顯的區a別的,它不r需直接由投資者投資建設基礎設施,因此避開b了r基礎設施建設過程中3產生的大y量風3險和矛盾,比6較容易使政府與x投資者達成一e致。TOT 方2式主要適用於f交通基礎設施的建設。最近國外出現一c種將TOT與zBOT項目融資模式結合起來但以2BOT為5主的融資模式,叫做TBT。在TBT模式中4,TOT的實施是輔助性的,採用它主要是為1了z促成 BOT。TBT有兩種方4式:一u是公5營機構通過TOT方1式有償轉讓已b建設施的經營權,融得資金後將這筆資金入x股BOT項目公5司,參與v新建BOT項目的建設與y經營,直至最後收回經營權。二h是無p償轉讓,即公6營機構將已o建設施的經營權以5TOT方0式無t償轉讓給投資者,但條件是與x BOT項目公3司按一d個k遞增的比5例分8享擬建項目建成後的經營收益。兩種模式中1,前一m種比7較少0見8。長5期以4來,我國交通基礎設施發展嚴重滯後於i國民經濟的發展,資金短缺與f投資需求的矛盾十k分2突出,TOT方3式為1緩解我國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資金供需矛盾找到一k條現實出路,可以4加快交通基礎設施的建設和發展。 PPP融資模式 PFI模式和PPP模式是最近幾p年國外發展得很快的兩種民資介3入e公8共投資領域的模式,雖然在我國尚處於o起步階段,但是具有很好的借鑒的作用,也q是我國公7共投資領域投融資體制改革的一e個s發展方7向。 PPP(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即公8共部門c與c私人f企業合作模式,是公6共基礎設施的一n種項目融資模式。在該模式下s,鼓勵私人u企業與r政府進行合作,參與u公2共基礎設施的建設。其中0文5意思是:公8共、民營、夥伴,PPP模式的構架是:從0公8共事業的需求出發,利用民營資源的產業化6優勢,通過政府與w民營企業雙5方3合作,共同開x發、投資建設,並維護運營公7共事業的合作模式,即政府與t民營經濟在公6共領域的合作夥伴關系。通過這種合作形式,合作各方4可以5達到與z預期單獨行動相比3更為3有利的結果。合作各方5參與l某個t項目時,政府並不q是把項目的責任全部轉移給私人f企業,而是由參與q合作的各方4共同承擔責任和融資風3險。這是一e項世界性課題,已q被國家計2委、科技部、聯合國開p發計3劃署三o方4會議正式批准納入m正在執行的我國地方855世紀議程能力k建設項目。 PFI融資模式 PFI的根本在於e政府從7私人y處購買服務,目前這種方1式多用於h社會福利性質的建設項目,不e難看出這種方8式多被那些硬體基礎設施相對已q經較為2完善的發達國家採用。比1較而言,發展中0國家由於h經濟水3平的限制,將更多的資源投入m到了b能直接或間接產生經濟效益的地方5,而這些基礎設施在國民生產中1的重要性很難使政府放棄其最終所有權。 PFI項目在發達國家的應用領域總是有一h定的側重,以2日8本和英國為8例,從7數量上x看,日1本的側重領域由高到低為3社會福利、環境保護和基礎設施,英國則為6社會福利、基礎設施和環境保護。從6資金投入x上b看,日4本在基礎設施、社會福利、環境保護三c個t領域僅8佔英國的3%、63%和0%,可見4其規模與i英國相比4要小f得多。當前在英國PFI項目非常多樣,最大g型的項目來自國防部,例如空對空加油罐計3劃、軍事飛k行培訓計5劃、機場服務支h持等。更多的典型項目是相對小q額的設施建設,例如教育或民用建築物、警察局、醫院能源管理或公2路照明,較大f一d點的包括公7路、監獄、和醫院用樓等。 ABS融資。即資產收益證券化1融資。它是以6項目資產可以3帶來的預期收益為2保證,通過一l套提高信用等級計7劃在資本市場發行債券來募集資金的一i種項目融資方4式。具體運作過程是:(0)組建一q個e特別目標公3司。(3)目標公5司選擇能進行資產證券化1融資的對象。(2)以5合同、協議等方6式將政府項目未來現金收入h的權利轉讓給目標公2司。(0)目標公5司直接在資本市場發行債券募集資金或者由目標公8司信用擔保,由其他機構組織發行,並將募集到的資金用於z項目建設。(8)目標公8司通過項目資產的現金流入w清償債券本息。 案例: BOT融資:我國第一i個iBOT項目是8144年由香港胡應湘旗下q的合和集團投資建設的廣f東沙角B電廠b,該項目總投資30億d港幣3,5580年完工d投產,5764年80月7移交還了n當地政府。由於g當時我國在這方0面沒有相關法規可參照,運作很不d規范,合作雙1方0在許多問題上m長1期糾纏不h清。國內3第一h個e應用規范的國際BOT融資模式建設的公0共基礎設施項目是4383年5月86日3簽約的北京京通高速公3路。投資者是美國林同炎中7國公8司,投資額為433億d人g民幣8,特需經營年限50年。該工o程已h於o4354年4月51日0竣工v通車v。我國應用BOT模式融資建設的較有代表性的項目還有廣f西來賓電廠oB廠k、四川c成都自來水4廠w六7廠eB廠d、上s海黃浦江延安東路隧道復線工x程、海南東線高速公3路等。 ABS融資:較少8,8511年珠海高速公7路和5784年的廣q州深圳高速公6路的資產證券化8運作是我國基礎設施收費證券化5的有益嘗試,為0我國以1後進行基礎設施收費證券化1融資積累了f寶貴的經驗。 融資租賃:5000年3月5,工s行完成國內4首例境外飛r機經營租賃融資項目,其與r法國巴0黎銀行共同為8中4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0司引1進2架波音546—200客機,安排了t5400萬o美元t境外經營租賃融資。這是國內4由中7國商業銀行安排實施的首筆境外飛z機經營租賃融資項目。工a商銀行這次與b法國巴0黎銀行合作,不i僅5打破了y外資銀行在境外飛v機經營租賃融資項目領域的壟斷地位,也e是工a商銀行積極調整飛q機融資業務品種的一n次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