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名詞解釋:特權信託
國內沒有搞「特權信託」基金
http://www.jijincom.com.cn/jijincom/jijinchangshi/20070930478.shtml
Ⅱ 信託是什麼意思
家族信託是一種長期理財方式,信託機構受個人或家族的委託,幫助處置家庭財產以版實現財富長期規劃權的目標。家族信託的資產所有權與收益權是分離的,委託人一旦把個人或家族的資產交給信託公司打理,其所有權就不再歸他本人,但相應的收益依然根據他的意願收取和分配。
Ⅲ 信託可以分為哪幾類
你好,信託主要分類:
貸款投資信託:向特定企業提供貸款
股權投資信託:以股權方式投資,通過向公司增資,持有公司部分或者全部股權。
權益投資信託:信託公司獲得特定權益(一般為股權或債權)以及相關從屬權力,受託人通過持有該表的權益並按照相關約定獲得清償後,實現信託計劃財產的增值。
組合投資信託:投資於某單一或者多個項目的集合資金信託。投資方式包括但不限於貸款、股權投資、權益投資等等。
其他:融資租信託、信貸資產受讓等等。
Ⅳ 信託的名詞解釋
信託是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進行管理和處分的行為。
信託(Trust)是一種理財方式,是一種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為,同時又是一種金融制度。信託與銀行、保險、證券一起構成了現代金融體系。信託業務是一種以信用為基礎的法律行為,一般涉及三方面當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託人,受信於人的受託人,以及受益於人的受益人。
(4)實物信託的名詞解釋擴展閱讀
原始的信託行為發源於數千年前古埃及的「遺囑託孤」。信託最早的文字記載是公元前2548年古埃及人寫的遺囑,其中指定其妻繼承財產,其子為受益人,並為其子指定了監護人。
從法律的角度講,信託源於羅馬法「信託遺贈」制度。《羅馬法》中規定:在按遺囑劃分財產時,可以把遺囑直接授予繼承人,若繼承人無力或無權承受時,可以按信託遺贈制度,把財產委託或轉讓給第三者處理。古羅馬的「信託遺贈」已形成了一個比較完整的信託概念,並且首次以法律的形式加以確定。
從操作的層面上說,現代信託起源於英國的「尤斯制」。
英國在封建時代,人們普遍信奉宗教,按照當時的基督教義,信徒「活著要多捐獻,死後才可以升入天堂」。這使得教會的土地不斷增多。
Ⅳ 按信託標的物的不同,信託可以分為哪幾類
信託分類繁多,以信託標的物為標准,信託可分為: 1. 資金信託: 信託標的物呈貨幣資金形態。其中,又可以按照資金的具體用途再分為信託貸款融資類信託(上國投的新上海國際大廈項目信託產品)、證券基金投資類信託(上國投的機構理財資金信託產品)以及股權投資類信託等。 2. 動產信託:信託標的物形態為動產實物,如工業設備、車輛、船隻等。 3. 不動產信託:凡是以土地、房產等地上定著物為標的物而設定的信託, 稱為不動產信託。。 4. 財產權信託: 是以財產權為信託標的物的信託。按照財產權的類別不同,又可以 劃分為股權信託、表決權信託等。 5. 知識產權信託:專利權信託、著作權信託等。近年來,由於銀行利率走低,信託理財逐漸成為市場熱點。投資者在購買信託理財產品時,需要注意以下幾點:其一,信託產品的盈利前景最關鍵。目前市場上的信託產品大多為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即事先確定信託資金的具體投向。因此,投資者在購買信託理財產品時要關注信託項目的好壞,如信託項目所處的行業、運作過程中現金流是否穩定可靠、項目投產後是否有廣闊的市場前景和銷路。這些都隱含著信託項目的成功率,關系著投資者的本金及收益是否能夠到期按時獲取。其二,考察信託項目的擔保情況。有銀行擔保或銀行承諾後續貸款的信託項目,其安全系數會高於一般信託項目,當然其收益會相對低一些。此外,對於有擔保的信託項目,投資者不能只看擔保方的資產規模,而要看擔保方的資產負債比例、利潤率、現金流和企業的可持續發展等因素。 其三,了解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一般情況下,投資於房地產、股票市場的信託項目風險略高,但其收益也相對較高;而投資於能源、電力等基礎設施的信託項目比較穩定,現金流量明確,安全性好但收益相對較低。因此,對於有養老需求或者是為子女籌備教育金的投資者,最好購買低風險、收益適中的信託產品。
Ⅵ 名詞解釋:信託儲蓄銀行 在線等
中國沒有這類銀行
Ⅶ 信託公司是什麼意思,請通俗解釋下
1.信託公司以信任委託為基礎、以貨幣資金和實物財產的經營管理為形式,融資和融物相結合版的多權邊信用行為。
信託公司是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而出現的。信託業務18世紀出現於英國。
2.投資對象:
國家及地方政府公債;
不動產抵押貸款;
公司債及股票等。
3.信託業務:
信託業務主要包括委託和代理兩個方面的內容,前者是指財產的所有者為自己或其指定人的利益,將其財產委託給他人,要求按照一定的目的,代為妥善的管理和有利的經營;後者是指一方授權另一方,代為辦理的一定經濟事項。
信託業務的關系人有委託人、受託人和受益人三個方面。轉移財產權的人,即原財產的所有者是委託人;接受委託代為管理和經營財產的人是受託人;享受財產所帶來的利益的人是受益人。
信託的種類很多,主要包括個人信託、法人信託、任意信託、特約信託、公益信託、私益信託、自益信託、他益信託、資金信託、動產信託、不動產信託、營業信託、非營業信託、民事信託和商事信託等。
信託業務方式靈活多樣,適應性強,有利於搞活經濟,加強地區間的經濟技術協作;有利於吸收國內外資金,支持企業的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
Ⅷ 什麼是類信託
類信託來是指基金子公司、證源券資管、私募等公司模仿信託制度的紅利優勢,發行的交易結構類似於信託的產品。
與信託產品的區別主要有:
一、發行機構
信託產品:信託公司
類信託產品:基金子公司(主要對比方)、證券資管、私募
二、產品收益
信託產品:目前多在7%-12%
類信託產品:達到9.5%-13%
三、兌付問題
信託產品:剛兌基本屬於約定俗成的行規
類信託產品:少有剛性兌付的規定
四、抵押情況
信託產品:主要以實物抵押為主,多重擔保和控股為輔,一般有三重以上的風險控制,如:土地抵押、第三方擔保、法人無限連帶擔保等。
類信託產品:更注重增資入股 ,抵押股權往往是其最主要的風控形式,有時候也有抵押實物。
五、投資門檻
信託產品:一般只有50個100萬元投資門檻以下的名額
類信託產品:200個100萬元投資門檻以下的名額
六、項目方向
信託產品:房地產、基建、工商企業等
類信託產品:房地產、基建類較多
七、投資方式
信託產品:多為銀銀行信託合作
類信託產品:銀行基金公司合作,少了銀信合作的監管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