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麼是銀行非標業務
銀行業務中說的「非標業務」:即非標准化債權資產。
1、非標准化債權資產是指未在銀行間市場及證券交易所市場交易的債權性資產,包括但不限於信貸資產、信託貸款、委託債權、承兌匯票、信用證、應收賬款、各類受(收)益權、帶回夠條款的股權性融資等。
2、非標這種東西,本質就是需要融資的公司通過券商或者信託或者有資質的其他機構,把融資需求包裝成一種產品,通過產品的銷售募集資金。而產品中可能是某種收益權質押,可以是信貸資產,可以是應收賬款等等資產。
3、法律要求規范商業銀行理財產品所有非標准化債權類投資,並設訂理財產品余額為35%的上限,且不得超過銀行上年度總資產的4%。
4、監管指向2012年以來,商業銀行理財直接或通過非銀金融機構、資產交易平台等間接投資於"非標准化債權資產"業務迅速增長潛在的風險隱患。
5、針對理財投資非標准化債權資產中存在之風險,銀監會重申一貫強調的,即每個理財產品與所投資資產(標的物)應做到一一對應,做到每個產品單獨管理、建賬和核算。
6、商業銀行應向理財產品投資人充分披露投資非標准化債權資產情況,包括融資客戶和項目名稱、剩餘融資期限、到期收益分配、交易結構等。理財產品存續期內所投資的非標准化債權資產發生變更或風險狀況發生實質性變化的,應在5日內向投資人披露。
(1)非標信託受益權擴展閱讀
2014年以來,監管層針對「非標」業務的監管新政頻頻出台,「非標」業務一度陷入被「圍堵」的境地。2014年5月,央行[微博]和銀監會等五部委聯合印發了《關於規範金融機構同業業務的通知》,銀監會還發布了《規范商業銀行同業業務治理的通知》,兩份文件在對銀行同業業務規模上限作出規定的同時,還對同業業務作出了重新劃分,並給出了操作規范。
同年12月,銀監會就理財業務監管辦法出台徵求意見稿,要求保本型理財產品和預期收益率型產品投資「非標」的,都應回表,提取風險撥備。
同年12月,銀監會就理財業務監管辦法出台徵求意見稿,要求保本型理財產品和預期收益率型產品投資「非標」的,都應回表,提取風險撥備。
Ⅱ 非標資產是什麼,怎麼理解
非標資產全稱非標轉化債權資產,是指未在銀行間市場及證券交易所市場交易的債內權性容資產,包括但不限於信貸資產、信託貸款、委託債權、承兌匯票、信用證、應收賬款、各類受(收)益權、帶回購條款的股權性融資等。
投資門檻較高,投資期限較長,在國內還未形成成熟的交易市場,以至於多數投資者對這類投資標的望而生畏,對於大眾所期望的低投資門檻、高流動性投資標的,非標資產項目顯然還難以達到。
Ⅲ 銀行理財新規的非標資產是什麼意思
非標資產就是非標准化債權資產是指未在銀行間市場及證券交易所市場交易的債權性資產。包括但不限於信貸資產、信託貸款、委託債權、承兌匯票、信用證、應收賬款、各類受(收)益權、帶回購條款的股權性融資等。
(3)非標信託受益權擴展閱讀:
受限管理
1、比例上限
銀監會在2013年3月27日下發的《關於規范商業銀行理財業務投資運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中指出,近期商業銀行理財資金直接或通過非銀行金融機構、資產交易平台等間接投資於「非標准化債權資產」業務增長迅速。
《通知》要求規范商業銀行理財產品所有非標准化債權類投資,並設訂理財產品余額為35%的上限,且不得超過銀行上年度總資產的4%,新規定2013年3月27日起生效。
2、名單制管理
監管指向2012年以來,商業銀行理財直接或通過非銀金融機構、資產交易平台等間接投資於「非標准化債權資產」業務迅速增長潛在的風險隱患。
針對理財投資非標准化債權資產中存在之風險,銀監會重申一貫強調的「堅持資金來源運用一一對應原則」,即每個理財產品與所投資資產應做到一一對應,做到每個產品單獨管理、建賬和核算。
「一一對應」是最重要的一條紅線。紅線之上,存量部分,即對於《通知》印發之前已投資但尚未達標的非標准化債權資產,銀監會規定,商業銀行應比照自營貸款,按照《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要求,於2013年底前完成風險加權資產計量和資本計提。同時,增量部分,如果無法達到相關要求,商業銀行應立即停止相關業務,直至達到規定要求。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非標准化債權資產
Ⅳ 什麼是非標資產,大概有哪些類型
非標資產的全稱是非標准債權資產,指未在銀行間市場和證券交易所市場交易的債權資產,同時銀行的理財產品所持有的非標資產是銀行體系的非標資產的一部分。早期的存在形式包括信託受益權、信託貸款和信用資產。近年來,非標准資產的存在形式不斷變化和擴大。例如,中國銀監會今年3月底發布的文件將投資於銀行理財產品的各類信貸資產稱為非標准資產。
非標資產包括的種類
非標准化債權資產是指未在銀行間市場及證券交易所市場交易的債權性資產,包括但不限於信貸資產、信託貸款、委託債權、承兌匯票、信用證、應收賬款、各類受(收)益權、帶回購條款的股權性融資等。
1、信貸資產。又稱為信貸業務或貸款業務。信貸在商業銀行的資產業務中是最主要的業務
2、信託貸款。指受託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將委託人存入的資金,按其(或信託計劃中)指定的對象、用途、期限、利率與金額等發放貸款,並負責到期收回貸款本息的一項金融業務。
3、委託債權。指有投資意願且有投資能力的投資者作為委託人,通過銀行、信託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等專業金融機構(即受託人)進行的對特定項目的固定收益類債權投資。
4、承兌匯票。指辦理過承兌手續的匯票。即在交易活動中,售貨人為了向購貨人索取貨款而簽發匯票,並經付款人在票面上註明承認到期付款的「承兌」字樣及簽章。付款人承兌以後成為匯票的承兌人。經購貨人承兌的稱「商業承兌匯票」,經銀行承兌的稱「銀行承兌匯票」。
5、信用證。指銀行根據進口人(買方)的請求,開給出口人(賣方)的一種保證承擔支付貨款責任的書面憑證。
6、應收賬款。指企業在正常的經營過程中因銷售商品、產品、提供勞務等業務,應向購買單位收取的款項,包括應由購買單位或接受勞務單位負擔的稅金、代購買方墊付的各種運雜費等
7、各類受(收)益權、帶回購條款的股權性融資
Ⅳ 非標資產.這個非標資產是什麼意思
非標資產的概念和分類
非標資產的全名為非標准債權資產,是相對於在銀行間市場或交易所流通的債券來講的,銀行通過銀行理財或同業業務等形式投資的類信貸資產都屬於非標准資產,不能在銀行間市場或交易所流通。非標資產較早的形式有信託受益權、信託貸款、信貸資產。近年來非標資產的存在形式不斷變化、擴充,2013年3月底出台的銀監會8號文,明確將非標資產做了定義:非標准化債權資產是指未在銀行間市場及證券交易所市場交易的債權性資產,包括但不限於信貸資產、信託貸款、委託債券、承兌匯票、信用證、應收賬款、各類受(收)益權、帶回購條款的股權型融資等。非標資產的業務形式有:銀信合作、票據雙買斷、同業代付、信託受益權轉讓、買入返售銀行承兌匯票同業償付、銀證合作。
Ⅵ 信託收益權屬於非標嗎
信託收益權一定是非標。
標准化金融產品是指通過證監會審批的嚴格按各項規定設立的理財產品。
你的問題是為了做信託產品拆分吧?
Ⅶ 什麼是信託受益權理財產品
信託受益權轉讓是指將信託受益的權利進行轉讓。信託受益權是信託合同中規定的關系人享受信託財產經過管理或處理後的收益權利。也包括信託合同結束時,合同中規定的關系人可享受信託財產本身利益的權利。信託受益權是指受益人請求受託人支付信託利益的權利,廣義的信託受益權中的受益人除有請求支付信託利益的權利外,還有保證信託利益得以實現的其他權利,如《信託法》規定的知情權、調整信託財產管理方法權、撤銷受託人違反信託的處分權、受託人的解任權。信託受益權具有以下特徵:其一,信託受益權屬於兼具物權和債權性質的財產權。信託受益權是受益人對信託享有的權利和利益,因此該權利首先必須是財產權。其二,信託受益權屬於可轉讓的財產權利。信託受益權的權利是通過轉讓質物實現的,因此能夠質押的權利應當滿足可轉讓的條件。
Ⅷ 為什麼要對非標資產進行監管
非標資產的全復名為「非標准化債制權資產」,是指未在銀行間市場及證券交易所市場交易的債權性資產。
標准化的融資渠道,如銀行貸款等,均是在一種相對明確、規范與公平的機制保護下進行的投融資過程,非標產品則是繞過銀行或債券審批管理部門,通過某個非標准化的載體,從而將投融資雙方銜接起來。
商業銀行應實現每個理財產品與所投資資產的對應,每個產品單獨管理、建賬和核算。單獨管理指對每個理財產品進行獨立的投資管理;
單獨建賬指為每個理財產品建立投資明細賬,確保投資資產逐項清晰明確;單獨核算指對每個理財產品單獨進行會計賬務處理,確保每個理財產品都有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等財務報表。
Ⅸ 如何開展信託受益權資產證券化
「信託受益權」指受益人在信託關系中所享有的享受信託利益的權利以及依據《信託法》與信託文件規定所享有的其他權利。信託受益權包括財產性權利和非財產性權利。財產性權利是信託受益權的主要內容,以受益人直接的經濟利益為核心,也是信託受益權的目的權利。非財產性權利是信託受益權的附屬內容,目的是監督受託人盡職管理和確保信託順利實施,包括知情權、信託財產管理方法調整的要求權、信託財產處分行為撤銷的申請權、受託人的解任權、信託財產損害的救濟權等,是信託受益權的工具性權利。
根據2013年3月15日中國證監會出台的《證券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管理規定》(以下簡稱「《管理規定》」)第8條,本規定所稱基礎資產,是指符合法律法規,權屬明確,可以產生獨立、可預測的現金流的可特定化的財產權利或者財產。基礎資產可以是單項財產權利或者財產,也可以是多項財產權利或者財產構成的資產組合。前款規定的財產權利或者財產,可以是企業應收款、信貸資產、信託受益權、基礎設施過往收益權等財產權利,商業物業等不動產財產,以及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財產或財產權利。
因此,「信託受益權資產證券化」就是以信託受益權為基礎資產,以其所產生的穩定現金流為償付支持,通過結構化的方式進行信用增級,在此基礎上發行資產支持證券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