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抵押房產不得預售 國家有出台這樣的規定嗎
2月6日從重慶市國土房管局網站上了解到,近日,市國土房管局、人民銀行重慶營管部、市銀監局、市金融辦聯合發布了《關於進一步規范商品房預售許可審批和在建建築物抵押登記的通知》(下稱《通知》)。按照要求,從本月起,抵押房地產不得用於預售,預售商品房也不得用於抵押,此前與《通知》不一致的相關規定也將停止執行。
《通知》的具體規定有四點。一是抵押房地產不得用於預售。按照規定,開發企業依法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的,申請房屋及所佔土地不得抵押。同時,預售商品房所對應的土地使用權已抵押的,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前應注銷抵押權登記,注銷抵押權的土地面積應大於該建築物對應的土地面積。
二是預售商品房不得用於抵押。開發企業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後,應按照預售許可內容對外進行銷售,不能將已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的房屋用於抵押融資。同時,金融機構不得接受開發企業用已辦理預售許可的房屋作為抵押物。
三是規范在建建築物抵押登記。《通知》要求,開發企業申請辦理在建建築物抵押權登記時,只提交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主債權合同和抵押合同、房地合一圖、房屋測繪報告、登記申請書、申請人身份證明等材料。各登記機構不得把取得預售許可作為抵押融資前置條件,相關金融機構也不得要求在抵押融資時提供預售許可證。
四是做好土地抵押轉在建建築物抵押登記銜接工作。按規定,土地使用權已辦理抵押登記的,可在不注銷原抵押權的情況下,申請變更為已建成房屋連同所佔用土地的在建建築物抵押登記。
B. 商品房有預售證就可以辦貸款了嗎
有了預售證是可以辦理銀行按揭貸款購房的。
1,《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是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允許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機關是市國土房管局,證書由市國土房管局統一印製、辦理登記審批和核發證書。
2,開發商只有在取得了預售證的情況下才可以對外銷售房子,收取購房者的房款,未辦理出預售證收錢的屬於非法行為,法律不保障買賣雙方的權利的!
3,你可以電話咨詢當地房管局的工作人員,預售證是房管局負責審批頒發的,如果辦理出來了一是在售樓處會有展示,二是房管局有備案,他們會告訴你的,你可以放心的購買了!
C. 商品房預售備案登記解除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步驟:
商品房預售合同解除備案辦理
(一)受理、審查
提交材料:
1、商品房預售合同解除備案申請表(原件);
2、協議解除合同的,提交商品房預售合同的解除協議及商品房預售合同一式四份(原件);
3、法院或仲裁機構判決或裁決解除合同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或仲裁裁決書(復印件)及一份商品房預售合同(原件);
4、開發企業的授權委託書(原件)和受託人身份證件(復印件);
5、預購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預購人委託辦理的,還須提交經公證的授權委託書(原件)。
標准:1、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
2、房地產開發企業與預購人協商解除合同的,如預購房屋已辦理了貸款抵押登記的,應先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再辦理預售合同解除備案手續。
崗位職責及許可權:
按照受理、審查標准查驗申請材料。
符合標準的,並將申請資料轉決定、告知人員。
不符合標准但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不能當場更正的,向申請人出具《補正材料通知書》,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並將申請材料退回申請人。
申請事項不屬於本機關職權范圍的,向申請人出具《不予受理決定書》。
時限:即時
(二)決定、告知
標准:同受理、審查標准
崗位職責及許可權:
對申請事項作出決定,並告知申請人。
准予解除備案的,製作《辦理結果通知書》,並送達申請人。
不予解除備案的,製作《辦理結果通知書》,寫明理由和申請人享有的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並將《辦理結果通知書》和申請材料退回申請人。
時限:即時
D. 什麼是商品房預售登記備案,什麼是商品房預告登記
一、什麼是商品房預售登記備案?
(一) 商品房預售登記備案的目的:
在我國商品房預售過程中,開發房商與預購人簽訂了商品房預售合同之後,預購房屋的購房者就享有了房屋購買的債權,但實際上房屋仍由開發商佔有。開發商雖然負有在約定的時間轉移房屋所有權的義務,但當房屋價格不斷上漲的情況下,開發商很有可能將房屋賣給第三人,即出現一房多賣的情況。
為保護購房人的利益,保證商品房交易安全,維護商品房交易秩序,《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房地產管理法施行前房地產開發經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第27條規定:「預售商品房合同簽訂後,預購方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前,預售方未經預購方同意,又就同一預售商品房與他人簽訂預售合同的,應認定後一預售合同無效;如後一合同的預購方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可認定後一合同有效,但預售方給前一合同的預購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由此不難發現,雖有法律對於開放商違約時給與了購房者經濟上的救濟,但開發商的處分行為並未得到充分控制,購房者的交易目的並沒有實現。商品房登記預告的出現彌補了預售備案制度的不足。
二、 什麼是商品房登記預告?
(一)預告登記制度具有如下特點:
1、根據物權法定原則,預告登記制度作為我國《物權法》規定的不動產物權登記制度中的重要制度之一,其性質與法律效力均有明確規定;而我國對商品房預售登記備案制度並沒有明文規定。
2、預告登記制度是對權利人享有的物權請求權的登記,使其具有物權效力,具有合理性;而商品房預售登記備案制度是對商品房預售合同的登記,使其具有物權效力存在理論上的障礙。
3、預告登記制度是權利人根據私法行使私權的行為,是「意思自治」原則的體現,更好地體現了房地產市場的經濟性,提高了效率;而商品房預售登記備案制度是預售人依據公法進行的,具有行政強制性。
4、預告登記制度適用的范圍更為廣泛,依據《物權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只要是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或者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都可以按照約定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而商品房預售登記備案制度只適用於商品房預售。
(二)怎麼進行商品房登記預告:
1、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備案後,購房者可以和開發商在預售合同中合同約定預告登記。
2、約定後,購房者到房地產管理部門進行申請,經過受理審核後,由房產管理部門記載於登記簿,購房者交費後領取登記證明。
3、辦理登記預告需要提交的材料有:預告登記申請書;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已登記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以及當事人關於預告登記的約定;買受人單方申請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出賣人與買受人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對預告登記附有條件和期限的,買受人應當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其他必要材料。
辦理商品房登記預告一般需要10個工作日。登記費為80元。
在這里還要提醒大家,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後,如果開發商未按照約定申請預告登記,購房者可以單方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可以和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手續合並申請辦理。
E. 商品房預售登記備案是否取得物權
你的問題可以轉化為,在建工程是否享有物權?
《物權法》
本法所稱物權,是指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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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物權法定原則,物權只有上述幾種權利。
商品房取得預售登記的備案時,尚未進行所有權權屬登記(大產權確權),所以沒有取得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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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取得預售登記的備案時,一般處於建設狀態,屬於在建工程,只有不完整的所有權屬性「佔有、使用、收益、處分」,至少在使用、收益 方面不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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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在建工程抵押,實際上是將在建工程作為其土地使用權的附屬一並抵押的(見物權法)。所以在建工程在法律上並不是獨立的物(雖然有獨立價值)。
F. 商品房預售備案和預告登記的區別是什麼
預告登記和商品房預售登記備案的區別:
1、預告登記是民事制度。商品房預售登記備案制度是屬於行政管理制度;
2、預告登記的主體機關是唯一的,即房屋登記機構。而商品房預售登記備案的主體管理機構法律賦予了當地人民政府。它可以是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是房地產管理部門;也可以委託給房屋登記機構。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條
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的協議或者簽訂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後,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
預告登記後,債權消滅或者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九十日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
G. 什麼是商品房預售備案登記
一、商品房預售備案登記是購房戶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購房協議後,一個月內報房地產管理部門進行登記備案的程序,備案登記可以有效防止開發商一房二賣等情況,備案登記是進行稅費繳納,辦理房產證等前提條件,有些地方銀行按揭也必須是備案後方可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