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融資租賃的特點都是什麼
融資租賃特點:
1、融資租賃是一項至少涉及三方當事人(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貨商),至少由兩個合同(買賣合同和租賃合同)構成。
2、擬租賃的設備由承租人自行選定,出租人只負責按用戶的要求,給予融資便利,購買設備,不負擔設備缺陷、延遲交貨等責任和設備維護的義務;承租人也不得以此為由拖欠或拒付租金。
3、全額清償,即出租人在基本租期內只將設備出租給一個特定的用戶,出租人從該用戶收取的租金總額應等於該項租賃交易的全部投資及利潤,或根據出租人所在國關於融資租賃的標准,等於投資總額的一定比例,如80%。換而言之,出租人在一次交易中就能收回全部或大部分該項交易的投資。
4、 對於承租人來說,融資租賃屬於資產負債表內的科目,租賃設備應在承租人的資產負債表中反映,因此是由承租人對設備計提折舊的。設備的保險、保養、維護等費用及過時風險均由承租人負擔。
5.設備所有權與使用權長期分離。設備的所有權在法律上屬於出租人,設備的使用權在經濟上屬於承租人。
6.基本租期結束時,承租人一般對設備擁有留購、續租或退租三種選擇權。
7.不可解約性。對於承租人而言,租賃的設備是承租人根據其自身需要而自行選定的,因此承租人不能以退還設備為條件而提前中止合同。對於出租人而言,因設備為已購進產品,也不能以市場漲價為由提高租金。總之,在一般情況下,租期內租賃雙方無權中止合同。
❷ 融資租賃的優點站在出租人角度看都有哪些
一、融資租賃的優點
融資租賃主要有以下幾個優勢:
1、融資租賃門檻低。
2、融資租賃能延長資金融通期限,加大中小企業的現金流量。
3、融資租賃可以改善中小企業的財務狀況,提高中小企業的融資能力。
4、融資租賃有利於中小企業利用外資,引進國外先進技術。
5、與銀行貸款相比,融資租賃是以物為載體的融資,可根據客戶的實際要求進行相應的變動,因此融資方式更為靈活
二、站在出租人角度
1、以租促銷,擴大產品銷路和市場佔有率;銷售對於中小企業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成功銷售i才能實現利潤。越來越多的企業希望擴大租賃而不是一味地通過直接出賣來實現銷售。這樣做的好處是,大大地降低了購買的門檻,擴大了客戶購買力
2、保障款項的及時回收,便與資金預算編,簡化財務核算程序;明確租賃期間的現金流量,利於資金安排。
3、簡化產品銷售環節,加速生產企業資金周轉。
4、更側重項目的未來收益。「融物」特徵,決定了租賃的資金用途明確,
承租人無法把款項移作他用,出租方更側重於項目未來現金流量的考察,從而使一些負債率高,但擁有好的項目的承租企業也能獲得設備融資。
5、降低直接投資風險。
❸ 融資租賃是利好還是利空
融資租賃只是一項公司業務而已。談不上利空....
❹ 大力發展融資租賃對企業有什麼好處
1、為企業解決資金瓶頸,特別是化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的一個重要途徑。
對企業即承租人而言,融資租賃給予承租人選擇設備類型和廠家的自主權,掌握設備隨時更新的主動權,這在新技術發展迅速的今天有利於降低承租人技術更新、設備無形損耗加劇的風險;融資租賃使承租人無需一次支付巨額資金購買設備,而是按期支付租金,這可以降低承租人在固定設備上的資金投入,把資金投向收益率更高的其他資產,提高資金的使用率和收益率;融資租賃的標的物通常是技術含量高,價格高昂的設備(如醫療設備、信息處理設備,飛機等),大部分需要進口,由出租人購買則可以避免承租人的利率、匯率風險;最後,因融資租賃有租賃標的物作為擔保,它的手續要比銀行貸款簡單。
大企業如此,中小企業也一樣。在融資困難的情況下,中小企業通過融資租賃的方式,只需少量資金就可以取得所需的先進技術設備,然後邊生產、邊還租金,大大緩解了大部分中小企業面臨的技術改革中的資金緊張問題,促進了中小企業設備的更新換代。」
2、為投資者提供一個具有更高收益的安全投資渠道。
對投資者即出租人而言,租賃設備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在租期內是分離的,這有利於融資租賃風險的鎖定、分擔和控制,若承租人無法按期支付租金,出租人可收回租賃設備,並依據與供貨人的回購協議處理設備,因此是一種安全的投資方式。
3、使融資租賃可以真正發揮其有別於銀行等機構的獨特作用。
租賃公司根據你選定的設備生產廠商,同廠家簽訂購買合同,並從銀行融資向生產廠商全款購買,然後再出租給你,當你所付租金到達合同額時,設備產權轉移給你。與傳統的銀行按揭方式相比,融資租賃,多了個租賃公司,正是這多出來的中間環節,給銀行和用戶帶來了好處。銀行不再是面對眾多分散的用戶而是相對集中的租賃公司,這既為用戶以較少的投入而迅速獲得設備使用權提供了便利,又為銀行及其資金提供了一條安全的放款通道。
4、對供貨商而言,融資租賃是一種促銷方式。
融資租賃可以擴大其產品的銷售范圍,提高市場競爭力。
5、降低風險。
任何一項投資都是有風險的,融資租賃的風險來源於許多不確定因素,是多方面並且相互關聯的,在業務活動中充分了解各種風險的特點,才能全面、科學地對風險進行分析,制定相應的對策。通過融資租賃公司可以降低了貸款人和出租人的風險。
❺ 融資租賃的利與弊
融資租賃業務比較好操作,從申請到提取租賃物時間比較快,時間成本比較少,且對於資信的要求不如銀行貸款那麼高,租期可從半年到五年不等。還可以運用加速折舊來美化財務報表。
缺點是相較貸款來說,費用可能會略高一些。
❻ 融資租賃公司有哪些好處
(1)解決融資渠道
在我國租賃業的歷史上,用租賃方式解決融資渠道曾經是承租人的首要動機,至今仍舊是其主要動機之一。20世紀80年代及20世紀90年代初期表現為取得外匯資金。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後,表現為解決資金短缺。
(2)改進現金管理
如果實行現代企業制度,租賃方式將給承租人企業的現金管理帶來很多好處。在融資租賃中,對設備可以全額支付,一般不需要預付款。在經營租賃中,因為設備存在余值,承租人實際支付的費用比全額購買設備時的費用小。因為還租日期固定,有利於承租人的資金計劃。
(3)利於設備在技術上的更新換代
租賃方式不僅用於解決承租人的資金渠道,而且廣泛用於承租人避免設備技術陳舊的風險。為此,使用的租賃方法是使租賃期限和設備的技術適用期限一致;由出租人設定設備的余值,承租人只支付為其融資的部分。這種方法可以對設備升級換代;對設備以舊換新,保持技術領先。出租人不僅可以融資購買新設備,也可以融資收購老設備。租期結束後,承租人對設備有三種選擇方案:退還設備、續租和留購,使在選擇設備的技術水準上,有一定的靈活性。即使是退還設備,承租人也節省了處分設備時所遇到的麻煩和費用。
(4)可以開展表外融資
適用於經營租賃。在經營租賃方式中,租賃資產不計入承租人的財務報表,承租人支付的租金也只作當期損益處理。經營租賃對承租人來講,是一種表外融資。其好處是:
1)改進承租人企業的利潤:在租賃期限的期初,經營租賃的費用低於融資租賃的費用。經營租賃只發生租金,而融資租賃要由承租人對租賃資產計提折舊(一般用於還租),此外還要支付租金利息(利隨本減)。
2)提高資產回報率:ROA(資產回報率)= 凈利潤/總資產。在總資產和負債均不增加的情況下,承租人通過租賃取得設備的使用權,而租金計入當期損益。凈收益得到提高,因而資產回報率得到提高。
3)改善財務報表表現:除了資產回報率以外,承租人財務報表的其他一些比率也能得到改善。
4)避免出現擱淺資產:設備在自然壽命期內技術上落後,不能用又必須提折舊,如果處分設備,企業必然出現虧損,該設備成為擱淺資產。通過租賃方式(合同中含升級條款、退還條款、更新條款等)可以避免出現擱淺資產。
(5)允許加速折舊
我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於1996年4月7日發布的財工字[1996]41號文「關於促進企業技術進步有關財務稅收問題的通知」的主要內容是:國有和集體所有的工業企業如果在技術改造中使用融資租賃方式增添設備,允許加速折舊。折舊年限:按租賃期限和國際規定的折舊年限的孰短原則,但最短不得短於3年。
(6)靈活
客戶從銀行取得貸款,條件是非常嚴格的。而採用租賃方式能給承租人帶來很多靈活與方便。主要的靈活是還租方式的靈活。根據設備的用途、會計核算的需要和收入方式,有多種靈活還租的方式,具體由租賃當事人雙方根據情況「量體裁衣」,例如:
1)租金先少後多(step-up):大多根據項目的性質決定。
2)租金先多後少(step-down):大多根據收入情況決定。
3)租金放假(rent holidays):設備的使用有「假期」,設備的收入也有「假期」,例如設備每年要停運3個月。故租金也要放3個月的「假」。
4)跳躍式還租(skipped rent payments):對於農業機械的租賃,租金來源是農民的現金收入,而農民的收入是季節性的。因此,農業機械的租賃採用和農民的現金流相匹配的還租方式。
5)共享式(enjoy together):根據承租人的某關鍵經營指標的某一比例設定租金,經營狀況好時多還,不好時少還。
(7)方便
租賃業務使承租人得到很多方便:
1)融資和融物一步到位。
2)對製造商(出租人)起控製作用:特別是廠商租賃的情況。按合同約定,設備出了問題而廠商不認真解決時,承租人可以拒付租金。
3)避免了承租人對設備的處分問題:在租賃交易中,出租人承擔處分設備的負擔、費用和風險,使承租人的負擔大為減輕。
❼ 「融資租賃」能給企業帶來多大好處
「借雞下蛋,賣蛋買雞」
在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完全凸顯後,11月19日,商務部、稅務總局以及工商總局在天津召開全國融資租賃試點企業座談會。目前,商務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已核准北京、天津等14個省市37家企業開展融資租賃業務試點。試點企業累計簽訂融資租賃合同金額約200億元,業務涉及航空、電力、公交、煤炭、醫療等眾多領域。
對於融資租賃,南京一位業內人士昨天給記者打了個形象的比喻:融資租賃就是「借雞下蛋,賣蛋買雞」。
如果你剛創辦了一家小企業,需要一台設備,可這台設備的價錢較高,而手頭上現有資金不夠的情況下怎麼辦?那麼,融資租賃就能很好的解決這個問題。租賃公司根據你選定的設備生產廠商,同廠家簽訂購買合同,並從銀行融資向生產廠商全款購買,然後再出租給你,當你所付租金到達合同額時,設備產權轉移給你。與傳統的銀行按揭方式相比,融資租賃,多了個租賃公司,正是這多出來的中間環節,給銀行和用戶帶來了好處。銀行不再是面對眾多分散的用戶而是相對集中的租賃公司,這既為用戶以較少的投入而迅速獲得設備使用權提供了便利,又為銀行及其資金提供了一條安全的放款通道。
租賃物多為大型機械
「租賃並不是什麼新鮮事物,工程機械行業中的租賃公司也已經多如牛毛,但這些公司大都是經營著租賃行業中傳統租賃范疇的實物租賃業務,然而將租賃和金融相結合的現代租賃業代表——融資租賃已經越來越多地吸引著人們的注意。」徐工集團一位人士告訴記者。
據他稱,徐工融資租賃起步於上世紀八十年代初期,經過十多年的發展,開
始逐步步入正軌。作為國內工程機械行業龍頭企業,徐工集團近年來經營取得較快發展的同時,積極拓展新的領域。為抓住工程機械租賃市場機遇,提高市場競爭力,2007年8月徐工集團投資4500萬元成立租賃公司,2008年6月增資到17000萬元。徐工租賃於2008年7月開始融資租賃資質申請工作;2008年8月將申請報告遞交到國家商務部,並接受了商務部和稅務總局的盡職調查;2008年10月商務部和稅務總局批准並下發文件。根據徐工集團發展規劃,徐工租賃公司2008年融資租賃規模將達3.5億元,2009年計劃15億元,2012年達到50億元。
能有這樣的信心,是因為設備買不如租的觀念正逐漸深入人心。他給記者講了這樣一件事情:在四川發生地震後,中交橋梁技術有限公司擬購買十八米橋檢車,是根據四川省政府要求,在二個月之內用於四川災區的所有橋梁的檢測,時間緊,任務重。十八米橋檢車是隨車起重機公司生產的專用於橋梁檢測的高端產品,該產品單位價值高。而該客戶此次購買該設備由於時間緊迫,資金沒有籌措到位,有心辦理銀行按揭貸款來購買,但該貸款目前只對個人客戶,並不針對於企業,怎麼辦?就在客戶憂心重重時,徐工租賃融資租賃部人員給客戶介紹了新型的銷售模式——以租代售。即在對客戶進行嚴格的資質評審後,客戶先行支付設備總額一定比例的首付款後,既可以實現該設備的使用,並在以後的一定期限內逐月償還租金,期滿後,設備所有權轉移。在充分的對該客戶進行資質評質評審確定等級標准可行後,公司與用戶簽訂以租代售合同、設備的保險、合同的公證、等等,諸多的手續一天之內辦妥,第二天,披戴紅綢的橋檢車就奔赴災區。
據中國設備租賃專業委員會會長覃業竣介紹,目前工程機械設備的采購,40%~50%是用來租賃的,個別設備比例可以達到70%。如果按照年800億元采購額計算,用來租賃的設備至少320億元,比金融租賃全行業總資產200億元還多120億元。事實上,設備租賃的利潤率是非常高的,有的設備半年就可以收回投資,最長的也就一年半,而一般設備的經濟使用壽命最少在五年以上,工程機械設備壽命就更長了。
能解企業燃眉之急
在采訪中記者還了解到,在2007年時,江蘇金融租賃有限公司斥資數億元,「買」了海航集團旗下中國新華航空有限責任公司的一架波音737系列飛機。跟一般「買賣關系」不同,這架飛機未來幾年內的使用權仍歸新華航空。若此期間新華航空能把購機錢及利息還給江蘇金融租賃有限公司,那麼飛機的產權也將還給新華航空。這其實就是融資租賃。
此項目具體承辦者、江蘇金融租賃有限公司業務二部經理介紹,在企業融資方式中,主渠道是通過銀行貸款,用「融資租賃」的比較少。而實際上對那些融資是用於添置大型設備的企事業單位而言,「融資租賃」更「劃算」。
大企業如此,中小企業也一樣。「融資租賃能在一定程度上幫中小企業解決資金壓力。假如某工廠手上有業務訂單,卻沒有足夠的資金增加設備,這時,工廠可以讓融資租賃公司出資來購買設備,工廠則以支付租金的形式向融資租賃公
司租用設備,分期付款。在此之前,雙方約定好付款年限和付款方式,也可以協商滿年限後設備的產權是否轉移。通過這種形式進行融資,工廠不會因資金壓力用不起設備而停產,同時,也不必在短期內承受高額設備購買費用,在很大程度上減輕了中小企業的融資負擔。對生產企業來說,購買一台設備付出的成本很高,而以融資租賃的形式使用設備,租賃費用還可以作為費用支出進行抵稅。」南京這位業內人士道出了融資租賃的關鍵所在。
他還給記者講了這樣一個例子:2004年北京新奧混凝土有限公司和北京新航建材有限公司因為參與奧運、地鐵、首都機場三期建設等重大工程建設,急需添加價值6000萬的建築運輸設備。這么多資金從何而來,傳統的方法都已經用遍了,仍然沒有效果,萬般無奈的時候,找到了北京國際信託投資有限公司,雙方達成了這樣的協議:北京國際信託公司出資從北京中聯建設機械租賃公司「購買」7台混凝土輸送泵,60台混凝土攪拌車,租給北京新奧和北京新航使用。6000萬元融資項目得到了圓滿的解決。
嘗到融資租賃甜頭的一位民企負責人說,「在融資困難的情況下,中小企業通過融資租賃的方式,只需少量資金就可以取得所需的先進技術設備,然後邊生產、邊還租金,大大緩解了大部分中小企業面臨的技術改革中的資金緊張問題,促進了中小企業設備的更新換代。」
企業如何辦融資租賃
南京財經大學江蘇產業發展研究院融資租賃研究中心負責人認為,融資租賃為企業帶來的是一種資本運作的思想。企業要做強做大,迅速發展,必須要藉助資本市場的力量,要整合各種有效的資源,純粹空手套白狼的神話是不存的,但我們常說的「借船出海,借雞生蛋」卻是實實在在存在的,通過與融資租賃公司的合作,租用其設備,以解決發展過程中擴大產能的迫切需要。
企業如何利用融資租賃?據了解,不管什麼租賃,本質上都是在約定的時間內,以支付租金的方式使用他人資產。租賃物件必須由租賃公司購買後才能出租。融資租賃物件采購的選擇權在承租企業。
要了解租賃公司對潛在的承租企業有什麼要求,這樣企業才知道自己是否具備使用租賃物件的條件。首先要讓租賃公司了解企業的基本情況,法律的主體資格、經營狀況;其次是工程的盈利性和資金回收的保障;三是承租企業的對租賃物件使用的擔保實力。比如工程機械融資租賃的特點是:大部分承租人都是個體經營者,他們需要有足夠的家產作為無限連帶責任擔保來確保租金的償還;四是要有30%左右的租賃保證金,租賃公司不會為一分錢都沒有的企業做融資租賃。
項目運作的第一步就是項目評估。主要根據溝通的情況對潛在承租企業信用、擔保能力、經營能力和還款能力進行評估。項目評估是建立在項目真實調查的基礎上。所有的事態必須有可靠、權威、公正的憑據證明,一般的估計和口頭許諾不能作為評估的依據。第二步是簽訂買賣合同。第三步是簽訂租賃合同。在這個環節需要確定的是項目所需要的前期費用是否備足,必要的手續是否齊全。在資金為到位前,所有的合同都是開口合同(有條件生效)。尤其是有些設備是從國外進口,還享受減免稅待遇,在沒有辦理完進口許可手續前,所有的合同不能正式生效。這既是業務操作環節,也是風險控制環節。租賃合同生效前還需要辦理債權文書公證手續。這個程序是風險控制的重要環節。一旦承租人違約不能還租金,租賃公司可以不經過訴訟程序直接進入法院執行程序。
❽ 經營租賃和融資租賃有什麼區別實踐中有什麼側重、優劣
9月27日 18:48 看看這篇文章!可不是我寫的哦!
現行《企業會計制度》和《企業會計准則-租賃》中都出現了「未確認融資費用」賬戶,但是,兩者對「未確認融資費用」賬戶並未作進一步的解釋,因此,在會計實務上容易造成認識的混淆和操作上的不便。筆者認為,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對「未確認融資費用」賬戶作進一步認識。
一、「未確認融資費用」賬戶的產生
《企業會計准則-租賃》第8條和第9條規定了承租人在融資租賃條件下租賃開始日應進行的會計處理。在租賃開始日,企業融資租賃資產超過企業資產總額30%時,承租人通常應當將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原賬面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兩者中的較低者作為租入資產的入賬價值,將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長期應付款的入賬價值,並將兩者的差額記錄為未確認融資費用。
顯然,這只是未確認融資費用產生的分錄表現,即租入資產的入賬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的差額,而其實際的經濟意義源於融資租賃的成立與確認。將一項租賃交易確認為融資租賃,意味著在實質上將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從出租方轉移給了承租方,這時對於承租方而言,無論是從會計處理還是從經濟實質上,都將此項資產視同自有資產,可以認為,承租方購買了該項融資租賃資產。承租方通過一次交易達到了既融資又融物的目的。
但是如果承租方不選擇這種方式,而是通過資本市場向其他金融機構直接融資和借貸來獲得必要的資金,然後再通過商品市場購買所需的資產,即通過兩次交易也能達到融資和融物的目的。不過這樣的話承租方就必須償還所借本金及其產生的利息,這是顯而易見的。因此,我們可以將未確認融資費用視為承租方必須向出租方支付的因融資而產生的利息,因為融資租賃本身就包含了融資的目的。
二、「未確認融資費用」賬戶的性質
《企業會計制度》在「會計科目名稱和編號」部分將「未確認融資費用」作為資產類科目,但在《企業會計制度》「會計報表編制說明」和《企業會計准則-租賃》指南中,卻都同時規定:在編制報表時,對「長期應付款」項目,應根據「長期應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額,減去「未確認融資費用」科目期末余額後的金額填列。顯然,這里出現了前後矛盾:如果將「未確認融資費用」規定為資產類科目,那麼應將其餘額列示在報表的資產項目中,而不應從「長期應付款」項目中抵減;如果從報表列示的角度說它是負債(備抵)類科目,那麼就沒有必要將其規定為資產類科目。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知道「未確認融資費用」賬戶所反映的內容,是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所發生的應在租賃期內各個期間進行分攤的未實現的融資費用,換一個角度,我們可將其理解為由於融資而應承擔的利息支出在租賃期內的分攤。盡管如此,對於承租方來說,「未確認融資費用」 既不是在未來預期可以為其帶來一定的經濟利益流入的項目,更不是其在期初已經支付待到以後期間攤銷的待攤或者遞延項目,所以,將「未確認融資費用」作為資產類科目是沒有道理的。但是如果從會計分錄形式看,它首次確認出現在會計分錄的借方,而且後來攤銷時轉到了「財務費用」科目的借方,這樣就具備了資產類科目的外在形式。
同時,「未確認融資費用」賬戶也不符合傳統財務會計模式配比機制下的負債類科目的性質,這一點僅從會計分錄形式就可以說明。但是如果把「未確認融資費用」理解為尚未支付而應預提的待到以後分攤的財務費用,那麼,它就具有負債(備抵)類科目的內容。從這個角度出發,也就不難理解在編制報表時,對「長期應付款」項目,「應根據『長期應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額,減去『未確認融資費用』科目期末余額後的金額填列」了。因此,筆者贊同對「未確認融資費用」作雙重理解,即資產類科目的形式、負債類科目的內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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