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三類股東股權家族信託上市審查重點有哪些
摘要 通過分析近年來家族信託在境內資本市場的實踐案例,我們注意到家族信託在IPO、重組上市、已上市公司破產重整及已上市公司股東財富規劃環節均已有先例,市場監管的認可度有一定的發展和突破,但家族信託因具體情況面臨的監管強度、接受度和披露程度方面有所不同。
2. 股權也可納入家族信託嗎
當然可以,而且家族信託的優勢就在這里。不僅能夠裝入現金,更能夠裝入股權、財產權等等資產。
3. 一分鍾看懂什麼是家族信託
看門狗財富為您解答。
家族信託在美國已經有幾百年的歷史了,在中國香港也十分流行。在中國大陸家族信託還屬於新鮮事物,但隨著年齡的增長那些大陸的頂級富豪也由原來的創富階段過渡到了現在的守富階段,加上近年來中國一直在研究遺產稅的實施,我相信家族信託很快就會步入大眾的視線。家族信託主要以資產的隔離保護和傳承為主要目的,在美國它基本算是富豪家族的標配了。家族信託有避稅、財富傳承,財產隔離和穩定企業的功能。
避稅。主要是遺產稅。委託人可以通過信託將財富轉移給受益人。在法律上納入了信託的財產不屬於委託人所有,所以也就自然不在遺產的范疇,遺產稅也不必繳納。
財富傳承。老話說富貴傳家,不過三代。在國外,那些頂級富豪通過家族信託可以保證家族資產傳承百年。著名的開創了標准石油公司的洛克菲勒就是運用了家族信託使自己龐大的家族資產從1934年延續至今。
財產隔離。資產一旦委託給信託機構後,信託財產和其他財產之間就會築起一道隔離牆,使委託人在面對公司破產,離婚等情況的時候免於被清算和拆分。
穩定企業發展。因為信託有隔離的功能,明智的企業家會將自己企業的股權裝入信託資產中,防止因離婚等其他變故而造成股權的分離,上市公司還會造成股票價格動盪危及公司利益。
4. 在長安信託通過家族信託專戶做資產配置,相較客戶本人做資產配置有哪些好處
你在長安信託設立家族信託,不僅可以在家族信託專戶中實現全市場境內外優質資產的全面配置,還能夠免預約排隊,優先選擇長安信託的優質信託產品以及長安信託外采引入的產品。另外,長安信託還會給家族信託客戶提供全面的投資顧問服務,以便於客戶及時把握投資配置大勢。
5. 股權類家族信託:誰的股權
當然是設立人的股權。
一般是這樣的:一個土豪,設立一個家族信託。這個家族信託持有現在土豪擁有的公司的股權。這樣的設計有一個好處。能夠把土豪公司的股權直接剝離給信託公司來管理。這樣一來,可以避免家族內部出現裂痕(最典型的就是離婚)的時候,能夠很好的處置資產。保證相關受益人的權益不受損失。
6. 世界名人中有哪些人在設立了家族信託
NO.1 比爾·蓋茨疑以慈善捐款規避遺產稅
2010年,比爾·蓋茨和沃倫·巴菲特發起的「捐贈誓言」活動在歐洲國家遭到質疑和批評,許多德國富豪拒絕跟隨他們的步伐捐出財產。 帶頭的德國漢堡船運巨頭彼得·克雷默表示 : 富豪捐身家承諾、、於將應該繳稅的錢捐出去,令富人凌駕於國家之上,影響公眾利益
按照美國的法律,如果富豪要把遺產給子女,聯邦政府會從中抽掉過半的遺產稅。 事實上,許多美國富豪都以慈善捐款的手段規避遺產稅。 歐洲媒體也對此次活動大潑冷水,很多評論都表示美國富豪與其參加「捐贈誓言」行動承諾捐款,「不如按時交稅」
NO.2 喬布斯遺孀被收高額遺產稅
蘋果公司前董事長、、聯合創始人史蒂夫·喬布斯辭世後,名下至少三座房產置於信託機構名下,這一舉動使得喬布斯的巨額財產數額和分配成為謎團,喬布斯擁有 555 萬股蘋果股票 ( 市值大約 20.5 億美元 ) 及 1.38 億股迪士尼股票 ( 價值大約 47.4 億美元 ) 雖然在喬布斯去世後,其遺產被交由一個信託基金管理,以避免遺囑認證稅,但其稅率仍然高達 15% 喬布斯的遺孀收到的資本收益稅賬單高達 8.67 億美元,這是她出售喬布斯持有的迪士尼和蘋果公司近 70 億美元股票的稅金。 這些稅金的繳納日期截止到 2013 年,過期稅率將從 15% 上調至 20% 而且到期之後,還可能被額外增收 3.8% 的收益稅
NO.3李嘉誠分家
2012年 5 月, 84 歲的華人首富李嘉誠正式向媒體公布了自己的財產分配方案。 按照李嘉誠的分配方案,李澤鉅將得到超過 40% 的長江實業及和記黃埔的股權,以及加大最大的能源公司赫斯基 35% 股權,這三塊業務約有2000 億港元。 而對於小兒子,李嘉誠也絲毫沒有吝嗇,李澤楷得到的現金相當於現在資產的數倍。 港媒稱,從分配的公平性角度來說,李嘉誠兩個兒子分到的財產無論是實物還是股票、、現金,從數量上來說,應該是旗鼓相當的。 此外,李嘉誠還表示要留足資產給他的「第三個兒子」——李嘉誠慈善基金會。 李嘉誠在自己身體還很健康的時候,就向社會公布了其財產安排,令股民和社會沒有受到不必要的沖擊,也沒有引來不必要的爭論
NO.4林心如婚前財產做信託
早在2012年 3 月,身價上億的林心如明確表示,如果她要結婚將會先把財產信託。 此言一出,頓時引起媒體和業內人士的大膽猜測,影視娛樂明星的帶頭效應或會使得婚前財產信託「浮出水面」。 在國外及港台地區,個人在婚前將自己的個人財產交予信託已經不是新聞,但是在國內,「婚前財產信託」這樣的處置渠道尚未成型
NO.5梅艷芳防揮霍立遺囑信託
一代歌後梅艷芳香消玉殞已 13 年,卻依然無法從人們的視線中遠去,與她有關的新聞時不時還會占據各大媒體的大幅版面,其中,她的上億遺產尤其令人關注
梅艷芳生前知道母親覃美金不善理財且喜揮霍,如果把財產一下子全給母親,擔憂母親會一次性把遺產花盡,或被別有居心的人騙走。 因此,梅艷芳選擇了遺囑信託,將近億財產委託給專業的機構打理,信託基金每月支付 7 萬港元生活費給母親,一直持續到她去世
但梅媽對女兒遺囑不滿,認為自己應該獨得遺產,一度質疑梅艷芳生前成立的信託基金是否有效,認為梅艷芳簽訂遺囑時,正在醫院住院,健康逐步變差,懷疑她是在精神不佳的情況下,在遺囑及信託基金上簽名的。 梅艷芳億元遺產官司持續了 5 年,但最後法院的判決是梅媽敗訴,梅艷芳生前遺囑有效
NO.6吳亞軍家族信託
列支敦斯登與瑞士之間似乎並沒有明顯的國界,跨過一條栽滿鮮花的小道,看到點綴王冠的徽章,就來到了這個阿爾卑斯山中的小城。 這兒,聚集了歐洲大部分頂級的信託公司
不過,在英國和法國之間,還有一個飄逸著薰衣草香氣的小島,這個名為澤西島的英國皇室屬地,基金業規模高達 1967 億英鎊(約合 1.9 萬億元人民幣),聚集了全球頂級的信託公司
也許你很難相信,遠在萬里之遙的中國「歷任」首富,都和這個小島有不解之緣 2009 年女首富張茵,這個以回收廢紙發家的紙業大王,通過島上的法巴信託公司( BNP Paribas Jersey Trust Coporation Limited )設立了 3 只家族信託
吳亞軍, 2011 年的中國女首富,這個優雅而嫵媚的女人通過匯豐國際信託公司設立了家族信託。 當然,作為一家老牌的英資銀行,匯豐幾乎在每個享有寬松金融法案的小島上都有分支,也包括信託公司
除了澤西外,還有開曼群島、、百慕大群島,甚至模里西斯。 每天,駐扎在繁華都市的信託管理人,都將無數的文件和資金輸往這些小島。 信託管理人的要求也許並不高,免稅可以讓他們節省大量的中間成本,低廉的管理費也可以讓他們賺取多一點的利潤。 富豪們的要求也許更簡單,每年的回報率不需要多高,只要穩重且有保障
NO.7洛克菲勒家族信託
最早的信託見於十字軍東征時期,那時人們因為遠征,而將自己的財產轉托給信任的人照管。 後來這一方式逐漸固定,也有不少人選擇將自己的財產轉給牧師代為經營
刑成介紹說,國外幾乎不存在國內現有的信託公司的模式,國外的大型信託公司多為銀行經營的信託公司,比如說匯豐國際信託、、。 用益信託的分析師李暘則告訴記者,國外的普遍做法是直接將律師設為受託人
大型的財閥家族擁有自己的律師、、會計師,也有自己專門的信託機構。 掌握著寶馬的科萬特家族就有自己專屬的信託機構,家族財產都由這個公司打理,家族成員定期領取收益。 該機構在香港成立了投資分支機構,同時也是大陸 PE 公司九鼎投資旗下一隻基金的 LP之一。
美國總統幾代更迭,洛克菲勒家族的王朝卻始終未變。 洛克菲勒家族組建了自己的信託公司來打理家族成員的私人財產
洛克菲勒家族的興起源於石油,第一代創始人約翰洛克菲勒創立了標准石油,在上個世紀初贏得了十數億美元的身家,成為那個年代數一數二的世界富豪。 他的遺產通過信託的方式被傳承
到他兒子那一代,一共設立了五個信託
洛克菲勒中心大樓在曼哈頓市中心,在這棟大樓的最頂層是一個不為外人所知的機構。 在這個大套間辦公的正是幫洛克菲勒家族打理財產的工作人員。 他們管理者洛克菲勒集團 90% 的股權
NO.8 SOHO中國潘石屹、、張欣家族信託
並不是每一個家族都富可敵國,可以設立自己獨立的信託公司。 以巴克萊、匯豐、大型銀行為代表的公司解決了大部分無力擁有自己專門機構卻需要金融指導的家族的問題
國內富豪在自己的公司中構建信託架構也是多通過銀行系信託公司
SOHO中國在香港上市,實際控制人張欣與潘石屹對公司的控股正是通過信託來實現。 信託的受託人是匯豐國際信託,合計持有 SOHO 中國超過 60% 的股權,信託受益人是張欣
公司上市之後為了履行披露義務,股東的信息都會呈現於投資者的面前,但是如果通過信託來持股則能最大限度地保護股東的隱私。 通常招股書或者公司財報上顯示的只有信託的成立人和受託人,除非信託受益人在董事會或者高管名單中,否則受益人的信息不會出現在財報中
以上述 SOHO 中國為例,公司財報中顯示張欣是信託受益人,但是這只信託是否還有其他受益人以及收益比例如何則無從得知
NO.9 家族信託
•開曼和澤西島上的信託
兩大女首富選擇海外信託,香港大部分信託匯豐操辦,富人們選擇信託,就是選擇一地的法律體系
明亮的落地玻璃外,是維多利亞港淺綠的海景,不時有幾只海鷗從天空掠過
這里是法國巴黎銀行( BNP )位於香港金融中心的總部會議室。 當然,這家在英屬澤西和盧森堡都設有大型信託公司的跨國銀行,還擁有更加神秘的 VIP 客戶室。 房間布置幽雅,牆上是畫風前衛的油畫,米黃色的小幾上,淺藍色的瓶中插著鮮花。 你可以很悠閑的坐在寬大的沙發上,而你的銀行顧問會詳細地向你解釋各種繁復的程序
事實上,多年以來,內地和香港富豪都願意委託類似法巴這樣的跨國銀行打理他們的財富。 一種選擇是信託
•神秘的信託島
也許你沒有想到,那些在地球儀上都難以看清的小島竟承載了眾多富豪的財富
在香港,匯豐國際信託有限公司操刀了其中大部分家族信託
龍湖地產的董事長吳亞軍出生於重慶,可是龍湖地產的注冊地在開曼群島上。 這是一種常見的運作方式,將公司注冊地選擇在海外離岸金融中心上
龍湖地產的股東名單中有「絲質信託」。 其中的蔡氏家族信託以及 Silver Sea Asset Limited 是控股股東 Silver Sea 的受託人是匯豐國際信託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45.465% 股權。 這是一隻全權信託。 全權信託指受託人可以在委託人的意願指導下自行決定信託財產的分配方式、財產的管理運作方式、。 信託的設立人與監管人是吳亞軍,受益對象則包括吳亞軍在內的其他若幹家族成員
吳亞軍今年只有 48 歲,這個優雅而又嫵媚的女人做過記者, 1993 年開始涉足房地產業, 1995 年創建了重慶龍湖地產有限公司 2008 年,龍湖地產在香港上市。 吳亞軍的個人財富一度超過楊惠妍,成為內地女首富
吳亞軍現在是龍湖地產的董事會主席。 公司上市之後,為了避免家族企業的弊病,吳亞軍的丈夫蔡奎辭去了在公司的所有職務,只保留了股權。 吳亞軍家族的另一隻家族信託為蔡氏家族信託,持有龍湖地產 30.25% 股權
除了實際控制人通過信託持股外,公司其他高管的股權激勵也是通過信託實現。 上市之前,公司高管,房晟陶、邵明曉、人通過 Long Faith Trust 持有公司股權,受託人也是匯豐國際信託有限公司。 上市之後,吳亞軍給公司約 550 名員工設計了股權激勵計劃,這一部分股權轉入一隻名為 Fit All Trust 的信託之中
一樣是事業有成的商界木蘭,張茵與吳亞軍的操作方式不盡相同
1957年,張茵在東莞出生。 她的創業之路始於香港 27 歲時,張茵辭掉了當時薪資豐厚的工作,隻身前往香港做起了廢紙回收的生意
1990年她移民美國,也將生意建議不拓展 10 年之後,她的公司成為美國最大的廢紙回收商
為了進一步拓展產業鏈,張茵在東莞設立了玖龍紙業,開始了自己的造紙之路 2006 年,玖龍紙業在香港上市,那一年,張茵登頂胡潤百富榜
張茵在股權的信託架構中顯得低調與審慎。 張茵一共設立了四隻家族信託。 其中通過 The Northern Trust Company of Delawcere 設立了 YC 2006Family Irrevocable Trusr ,持有玖龍紙業 29.706% 股權
張茵又通過了澤西島上的一家信託公司 BNP Paribas Jersey Trust Coporation Limited 設立了三隻家族信託,分別是劉氏家族信託、、張氏家族信託以及金巢信託。 她一個兒子的名字作為信託受益人出現在股東名單中,另一個兒子是特別受益人,但是名字並未出現在股東名單里。 張茵自己有 7 個弟弟妹妹以及 2 個兒子
•內地罕見的遺產信託
事實上,龍湖地產與玖龍紙業並不孤單,在香港上市的許多內地民營企業都選擇了信託持股,例如永達汽車、、阿里巴巴、寶信汽車、
並不是只有企業家才能選擇家族信託的方式來傳承財富,對於一般高凈值人群來說,信託亦是遺產傳承的方式之一,只是這種方式在大陸尚不多見
已經逝世的香港明星沈殿霞在去世前,將約一億港幣的資產交給信託管理人打理,避免剛剛二十齣頭的女兒不善打理龐大資產的狀況的出現
沈殿霞找到的信託管理人包括前夫鄭少秋以及生前好友,如果她女兒要動用遺產,需要經過管理人的一致審核
梅艷芳的處理方法則更為直接,她將接近一億港元的遺產交給匯豐國際信託有限公司打理,信託受益人只有她母親一人。 梅艷芳的母親目前每個月固定從匯豐國際信託有限公司處領取 10 萬港元生活費,直至去世
但是,不久之後,梅艷芳母親將匯豐國際信託有限公司訴至法院,稱遺產被謀奪,最終撤訴
7. 什麼叫信託基金,把股份放進去是什麼意思
信託基金也叫投資基金,是一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投資方式。指通過契約或公司的形式,藉助發行基金券(如收益憑證、基金單位和基金股份等)的方式,將社會上不確定的多數投資者不等額的資金集中起來,形成一定規模的信託資產,交由專門的投資機構按資產組合原理進行分散投資,獲得的收益由投資者按出資比例分享,並承擔相應風險的一種集合投資信託制度。
信託基金資金運用方式主要為貸款,股權投資較少,而且有不斷萎縮的趨勢。即使在僅有的股權投資項目中,信託公司基本並不參與目標公司的具體經營管理,所採取各種控制措施,例如派駐董事,委任財務總監,修改章程等,目的是要防範資金風險。
股權投資項目的結束方式主要依靠第三方購回股權,,目標公司分紅與清算的情形基本未曾出現,也不可能等待IPO。這種回購型股權投資屬於變相的債權融資。股權投資之所以較少出現,因為該方式有致命缺陷,即在短期(1-2年)內第三方今後購回存在很大不確定性,退出渠道不暢,風險較大,信託公司也就不再願意採用。
信託期限較短,基本為1-2年。由於信託合同數量的限制,信託公司為了募集足額資金,只得尋找企業機構客戶,而企業機構客戶的資金往往都是短期的。我國的社保基金理事會等大型機構雖然有長期資金,但目前不能購買信託基金。另外,貸款信託無法開發成長期理財品種。
8. 一個信託基金控股(銀行信託或家族信託)的企業,這個信託基金最大股權受益人只有一人(就是信託基金控股
(股份最大受益人)。而其他股權受益人(也許是堂親表親),他們在企業如果乾的比信託基金最大股權受益人好的話,會不會引發信託基金控股權之爭啊?其實這個問題有點小白,但是職業經理人好像沒這問題!
9. 家族信託的好處和優勢有哪些
一、信託可實現家族財富風險的全面隔離在英美法系,一旦設立信託,委託人就要將信託財產轉移到受託人名下,但受託人只享有信託財產普通法意義上的所有權,受益人享有衡平法上的所有權。我國《信託法》雖未明確規定所有權的轉移,但承認了受託財產的獨立性。《信託法》第十五條規定:信託財產與委託人未設立信託的其他財產相區別。第十六條規定:信託財產與屬於受託人所有的財產(以下簡稱固有財產)相區別,不得歸入受託人的固有財產或者成為固有財產的一部分。經過設計後,信託財產也可以獨立於受益人,信託財產及收益不因受益人的行為、負債、意外導致損失。信託財產具有獨立性,從而避免因為財產混同、債權人追索和姻親奪產等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風險。
二、信託可以滿足家族財富管理和傳承的多元需求
1、通過信託架構可以實現家族各類資產的管理和傳承。常見的家族資產有現金、保險金、房產、股權和其他實物資產等,以上全部標的都可以轉移到信託名下進行管理和傳承。
2、通過信託架構可以實現稅收籌劃。將家族財富納入信託架構進行管理,可以規避我國將來推出的遺產稅。
3、信託可以實現家族財富的個性化分配和傳承。信託合同可以根據委託人意願設立,根據信託目的的需要靈活確定受益人和信託利益的分配時機、方式、類型和數額等內容,並通過受託人實現中長期的權益分配。
三、信託可以滿足家族企業治理和持續發展需求將家族企業的股權及其他全部財產轉移到信託名下 ,可以保持家族企業的同一性和完整性,避免由於子女分家導致家族財富縮水和企業競爭力下降的情況。
1、通過家族憲章建立家族與家族企業的治理架構。
2、對家族成員進入家族企業及管理層進行規制,對家族人才制定有針對性的選拔和培養制度。
3、對非家族成員進入家族企業的管理層進行制度激勵,有利於家族企業聚攏人才,實現家族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四、信託具有保密性、連續性與穩定性對委託人信息高度保密一直以來是離岸地信託的突出優勢。近年來隨著美國的《海外賬戶納稅合規法案》,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的《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標准》的推出,使得美國稅務居民和各國非稅務居民的信託存款賬戶信息的保密性有所弱化。信託的連續性與穩定性是指已成立的信託不因委託人或受託人的存續而影響其有效,即使受託人在信託存續期間破產,由於信託財產具有獨立性,信託財產也不作為受託人的破產財產進行清算,可以委託新的受託人繼續管理。在通過遺囑方式設立信託的情況下,即使被指定的受託人拒絕接受信託或者沒有能力擔任受託人,也不影響遺囑設立信託的效力,此時,只要遺囑沒有相反的規定,應當按照信託法規定的方法另選他人擔任受託人。
拓展資料
信託在家族財富管理和傳承中的局限性
1、對受託人的誠信度及管理能力要求較高我國缺乏信託文化傳統,沒有產生和培養英美等國受託人的文化、宗教及法律制度的土壤環境。我國雖然引進營業信託制度,但信託公司一直是依靠其銀監會的特許金融牌照,從事的是「第二銀行」以及發行具有中國特色「次級債」業務。對於從事家族資金信託要求風險較小、長期回報穩定的業務、股權信託管理業務、不動產信託管理業務、藝術品和收藏品管理業務以及家族事務管理業務,信託公司則很少涉及,缺乏管理經驗。信託公司之外的其他機構和個人,在短時間內,取得委託人的信任和認可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2、對設立信託的法律支持環境要求較高信託法律關系的穩定性取決於信託法律環境是否成熟,信託制度是否完善,信託對設立地的立法環境要求較高。英美等國的信託法律環境非常完善,英屬維爾京群島、開曼群島、百慕大群島等離岸地具有寬松、完善的信託立法環境,這些國家和地區成為企業家和高凈值人士設立信託的首選區域。在我國境內設立信託,除資金信託外,尚面臨股權信託、不動產信託因信託登記問題而不能有效設立以及信託稅收制度不明晰的難題。另外,與信託發達國家相比,我國還欠缺一部《受託人法》或者《受託人條例》對受託人的行為進行規制,欠缺大量的家族信託設立實例及豐富的法院判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