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融資股權稀釋對創業公司來說重要不
甲乙二人建立了企業A,他們兩人的出資比例為6:4,則此時公司的股權結構為:
一年之後,天使投資人來了,雙方經過評估,認為企業價值80萬,天使願意投資20萬,且要求在自己入股前,公司先拿出20%的股份建立期權池。
此時:
甲所佔的股份為:60%×(1-20%)=48%
乙所佔的股份為:40%×(1-20%)=32%
公司的股權結構為:
天使投資人入股後,他的股份:20/(80+20)=20%
甲的股份:48%×(1-20%)=38.4%
乙的股份:32%×(1-20%)=25.6%
期權池:20%×(1-20%)=16%
⑵ 關於公司新項目,新股東入股的股權分配問題
貴公司在初創期(創業初期)是4、3、3的股權結構(就是各佔40%、30%、30%),你和A是投資方,股權比例相對較少,B不出錢但主管經營,核心力量在B方,佔有較大股份,這是正確的,不過有隱患,等下講。
現在有新項目,需要融資,就要涉及股權稀釋了。需要你和AB三方協商,這個需要擴展的部分是從哪一方去稀釋,整體上也有關聯的。簡單說,比如原來公司資產100萬,有100萬股,每股1塊錢,你和A各佔30%也就是各有30萬股,B有40萬股。現在需要融資,就是增資擴股,假設需要融資100萬,那麼再多發行100萬股,這個時候公司的資產達到200萬了,總共有200萬股的股權,那麼你和A的股權比例(持股比例)就變為:30萬股/200萬股=15%,B的持股比例為:40萬股/200萬股=20%,就是整體上都被稀釋了,持股比例下降了。
和新項目沾不沾邊?這要看新項目是否在原有的公司名下,如果原來的公司假設叫「得力」公司,這個新的項目歸在「得力」公司名下,那麼就像上面說的一樣,你和AB三個原始股東的股權都被稀釋。如果針對這個新項目成立另一家成為「未來」的子公司(注意不是分公司,分公司和子公司是不一樣的,如果設立子公司,那麼母公司享有子公司的股東權利),由其中一方來做股權稀釋,比如說「個別員工和朋友」是你的員工和朋友,那麼就從你的在母公司「得力」公司的持股部分來稀釋出去,和AB無關,這時候是你掌控了這個新的項目。當然,新項目還是要依靠B來運營,那麼還是規劃於B的名下比較好,就是「未來」這個子公司由B掌控,B在母公司「得力」公司的持股比例仍然是40%,你和A在母公司的持股比例依然分別為30%,但是B在子公司「未來公司」的股權設置可另外全新配置。
最後來說一開始的4、3、3股權結構的弊端。法律規定:
1.持股大於1%的人,享有公司事情的投訴權利;
2.持股大於10%的人,可召開臨時董事會、臨時股東會,甚至可請求法院解散公司!
3.持股大於三分之一,可享有重大決策否決權
4.持股大於二分之一,股權的轉讓需半數以上股東同意
5.持股大於三分之二,一手遮天!除了以上權利,還可修改公司章程!
在創業期,就是企業初創期,有決策的人持股建議不低於三分之二,現在你和A擁有30%,不超過三分之一(也就是低於33.3%),任何的決策都必須通過B來表決才可以,但是B的股權40%也很低,如果不成立子公司,大家的股權都被稀釋,稀釋到連持股比例低於三分之一的話,可能就被10%的持股比例的人綁架了!以後公司的大小事就不是由你們決定的了,持有10%股權的人一旦鬧事,還可以向法院申請解散公司!除非你股權眾籌很多人,每個人投資比例不超過1%(因為超過1%的持股比例就可以針對公司發生的某件事向法院提起訴訟),但可能面臨找不到那麼多人來眾籌的問題。如果一開始B擁有70%的股權,後面的不管有多少項目需要融資,由B來慢慢稀釋股權就可以了,而且還不擔心公司的控制權,你和A只是作為投資家,不參與運營,也不需要持股比例那麼多,只要公司內部協商分紅的機制就好了,比如股權低,但是年底分紅多也可以,另外擬定分紅協議就能夠實現。現在三個人股東的股權比例寫入了公司章程或者已蓋章的協議,就涉及到了法律的問題!
因此建議成立子公司,而且由B稀釋股權,最好是三人協商好之後再做定論。更多疑問,可咨詢華紳資本集團。華紳資本集團專注於企業商業模式優化、股權涉及、投融資、掛牌上市、企業資源整合。與您攜手共進!
⑶ 關於股權及融資後的稀釋問題
從理論上來講,您的這種稀釋方式是沒問題的,也就是說每一個股東的加入,都會導致原有股東全體的比例的縮小。但是從您的估值上來看,您的公司發展潛力應該不錯,那麼遲情況下,您的風頭可能會要求有反稀釋條款,並且要求有股權激勵預留的條款,甚至會要求優先投資的條款,那麼在這種情況下,那麼股權激勵的稀釋,可能會參考這些要素,變得稍微復雜一點,但是總體上來講,你們這個演算法和基本的邏輯,是沒有問題的。
⑷ 為什麼有些企業在融資過程中會被稀釋掉大量股權
融資帶來的股權稀釋的過程是怎樣的?
通常,一個不斷做大的公司在上市前往往需要4-5輪的融資。典型的情況下,企業根據融資輪數可以劃分為以下幾個階段:
1、初期
股東自己出注冊資本金,創始人自身要拿出部分股權分享給股東以及建立期權池。通過股權為紐帶,穩固內部管理。
2、天使輪——10%-20%股權
改革發展,天使投資人「看人下菜碟「。在初創期融資,比起規模更看重企業創始團隊、股權結構、內部組織架構等。擁有科學合理的股權結構的團隊,內部崩壞導致企業失敗的幾率較低,這是投資人所看重的。這個時期的融資在50-200萬左右
3、A輪融資——20%-30%股權
企業的商業模式、團隊的作戰能力被市場所檢驗是可行且有效的,企業已經實現初步盈利,VC會投出A輪,通常在500萬-1000萬左右,支持企業進一步的擴張、發展。
4、B輪融資——10%-15%股權
發展了一段時間,公司的經營狀況步入正軌,規模也在不斷的壯大。更多的投資方也會隨之而來,B輪融資的數目通常在2000萬-4000萬之間。
5、C輪融資——5%-10%股權
企業抵達C輪有一個條件:年營收達到2000萬以上,PE或者其他的展露投資者才會進一步的投資。這時的融資主要的作用是助推企業上市。
6、IPO融資
發展壯大,投資人要套現離場,企業上市,面向公眾進行更大范圍與規模的融資。這個時候,創始人的股權會稀釋得很低,但這時即使1%的股權所涵蓋的財富也大得驚人。
設立股權期權池帶來股權稀釋
期權池
期權池是在融資前為未來引進高級人才而預留的一部分股份,如果不預留,會導致將來進來的高級人才如果要求股份,則會稀釋原來創業團隊的股份,這會造成一些問題。如果融資前估值是600萬,而風險投資(vc)400萬,那麼創業團隊就有60%的股權,VC有40%。一般而言,現在的創業團隊把自己的20%預留給了未來的要引進的人才。
為了留住老員工和吸引新員工,公司會設立期權池,這也會稀釋原有股東的股份。每年,公司都要保證期權池占據一定的比例,來激勵員工們。員工們在加入公司初期,因為心裡清楚,公司其實是前途未卜,所以往往要求拿到較高比例的期權補償。而每一次給新員工發期權,公司創始人和部分老股東的股份就會被稀釋。
老員工和舊股東的期權稀釋過程
每一次新一輪的外部融資進來後,隨之而來的期權池的調整和新的投資者的權益都會使老員工和原有的投資者手裡的股份被同等的稀釋。不過可以肯定的是,員工手裡期權的價值反而是增加的。例如:一個員工在公司種子輪融資後加入時拿到了1%的期權,但是公司在A輪融資後,他手裡的期權只剩下0.6%。但公司的價值其實是在不斷增加的。
即便是公司創始人,經過了多輪融資和期權池調整後,最終手裡剩下的股權比例也大為減少。例如一個創始人在公司成立之初有60%-70%的股份,上市後可能手裡只有20%-30%的股份。
為了防止股權稀釋而導致控制權大大減少,創始人們可以採取特殊的股權設計,以起到類似Google,Facebook、京東的」雙層AB股股權結構」的效果,保證自己對公司的發展占據主導。京東的劉強東,只擁有16.2%的股權,卻能掌握80%的投票權。
即便是同一個職位,越往後加入公司,能拿到的期權越少。這是因為,除了因公司融資和增加期權池帶來的稀釋效應外,越往後加入公司的員工所需承擔的風險也在減少。「風險越大收益越大」,似乎是一個社會中普遍通行的法則。
公司通過設立期權池的方法給員工做股權激勵,雖然CEO自己手中的股份被稀釋掉一部分,但此舉留住了關鍵人才,且吸引了優秀的人才加入公司,長遠來看是值得的。如果吝惜股份,則較低的薪酬禮包吸引不了最好的員工,對公司的負面效應不小。
⑸ 如何對股權進行稀釋
根據你的提問,經邦咨詢在此給出以下回答:
定向增發、直接發行新股,等等,都可以稀釋原來的股票的股權。
每輪融資結束後,無論是創始人、員工還是投資人,你們的股權都會被同比稀釋。
創業公司在引進投資人的時候,風投向公司注入資金,相應獲得一定的股權。這既可以是創始股東將自己持有的股權份額轉讓給投資人;也可以是通過公司增資方式,例如,公司原來總股本100萬,兩位創始股東各佔50%,現在增加到200萬,其中增加的100萬由投資人認購,而各方共同約定:公司在增資後的總價值(不同於股本)為1000萬。因此,增資後的股權結構就變為:投資人持股10%(100萬除以1000萬),兩位創始股東持股均為45%,相比增資前,創始股東的股權各稀釋了5%。
創業公司在進行下一輪融資時,股權稀釋方法也同上,各創始股東、前一輪的投資人的股權均會相應稀釋。
以上就是經邦咨詢根據你的提問給出的回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經邦咨詢,17年專注股改一件事。
⑹ 創業公司融資股權如何稀釋
很多人並沒有意識到,他們在加盟公司時拿到的期權比例,並非最終公司上市時手中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隨著公司的不斷壯大,外部融資會不斷稀釋大家的股份。究竟最後能拿到多少公司股份,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公司的融資和期權池。 首先,創業者需要理解融資和股權轉讓的區別。
融資是企業融資,企業引入外部投資者的資金做大公司,投資人則拿到公司的一部分股權成為公司的新股東(即「增資入股」)。
而創始人轉讓出自己手裡的公司股權,其實質是股東的套現,股權轉讓的收益歸屬於股東個體而非公司,除非,該股東又將轉讓收益作為新的注冊資金再次投入公司,這樣的投入會導致公司股權結構的變化,與融資效果類似。
融資時,企業注冊資本增加,且原股東股權計稅成本不變;股權轉讓時,企業注冊資本不變,且原股東股權計稅成本調整。
融資帶來的股權稀釋
通常,一個不斷做大的公司在上市前往往需要4-5輪的融資。
典型的情況下,企業根據融資輪數可以劃分為以下幾個階段:
初期 :股東自己出注冊資本金
天使輪:改革發展,天使投資人「看人下菜碟「
A輪:經過基本驗證,具有可行性
B輪:發展一段時間,公司還可以
C輪:在前面的基礎上繼續發展,看到上市的希望
IPO:發展壯大,投資人要套現離場,大家都覺得該上市了。
第一輪天使輪融資在50萬-200萬之間。天使投資人也會拿走10%到20%的股權。接下來,公司的商業模式初步取得成效時,VC會投出A輪。A輪融資通常在500萬-1000萬間,同時拿走公司20%至30%的股份。下一輪(B輪)融資額進一步擴大,數目通常在2000萬-4000萬。當然了,公司要繼續發展壯大投資人們才會給錢。這時候,公司一般出讓10%到15%的股份。最後,公司進一步擴大,如果達到年營業收入2000萬以上,PE或其他戰略投資者會進一步投C輪,數額在5000萬左右。此時他們拿5%-10%的期權。
為了留住老員工和吸引新員工,公司會設立期權池,這也會稀釋原有股東的股份。每年,公司都要保證期權池占據一定的比例,來激勵員工們。員工們在加入公司初期,因為心裡清楚,公司其實是前途未卜,所以往往要求拿到較高比例的期權補償。而每一次給新員工發期權,公司創始人和部分老股東的股份就會被稀釋。
一個簡易的稀釋案例
例如:甲乙二人建立了企業A,他們兩人的出資比例為6:4,則此時公司的股權結構為:
老員工和舊股東的期權稀釋過程
每一次新一輪的外部融資進來後,隨之而來的期權池的調整和新的投資者的權益都會使老員工和原有的投資者手裡的股份被同等的稀釋。不過可以肯定的是,員工手裡期權的價值反而是增加的。例如:一個員工在公司種子輪融資後加入時拿到了1%的期權,但是公司在A輪融資後,他手裡的期權只剩下0.6%。但公司的價值其實是在不斷增加的。
即便是公司創始人,經過了多輪融資和期權池調整後,最終手裡剩下的股權比例也大為減少。例如一個創始人在公司成立之初有60%-70%的股份,上市後可能手裡只有20%-30%的股份。
為了防止股權稀釋而導致控制權大大減少,創始人們可以採取特殊的股權設計,以起到類似Google,Facebook的」雙層股權結構」的效果,保證自己對公司的發展占據主導。
如果公司資金鏈有問題,財務總是不順暢,那麼公司需要以相對較低的估值來融到更多的資金。這樣的話,老員工和原有股東的股份會被稀釋的更厲害。
風險越大,收益越大
期權的稀釋在員工的工作Offer上也能體現。以一個中級軟體工程師的offer為例。他在不同階段加入公司時,能夠拿到手的期權比例都是不同的。如果該工程師選擇在A輪融資前加入公司(此時公司有5-20個員工),那麼他大約拿0.27%的期權;如果該工程師等到公司快要B輪融資前加入(此時公司有20-50個員工),則他會拿到0.084%的期權。C輪融資之前加入公司的員工,可以拿到0.071%的公司期權。可以看到,即便是同一個職位,越往後加入公司,能拿到的期權越少。這是因為,除了因公司融資和增加期權池帶來的稀釋效應外,越往後加入公司的員工所需承擔的風險也在減少。「風險越大收益越大」,似乎是一個社會中普遍通行的法則。
捨得捨得,有舍才有得
公司通過設立期權池的方法給員工做股權激勵,雖然CEO自己手中的股份被稀釋掉一部分,但此舉留住了關鍵人才,且吸引了優秀的人才加入公司,長遠來看是值得的。如果吝惜股份,則較低的薪酬禮包吸引不了最好的員工,對公司的負面效應不小。
小結
一個股份逐漸稀釋的模型可以幫助你更好的理解這個過程。稀釋不一定是壞事。籌集資金,把公司進一步做大做強,能做到這一步的話,稀釋股份就很值得。公司持續的市值增加帶來的收益會遠高於出
⑺ 從天使輪到IPO,融資後股權稀釋怎麼算
首先要說天使輪到IPO的路徑,私募資金包括:天使輪、A輪、B輪、C輪……G輪(這是我目前已知的最長融資,滴滴融資准備進入H輪,未上市,市值已經到3000億人民幣,470億美元),有些公司在A輪後就著手IPO,一般正常公司會在C輪後,進入IPO輔導期。
公開募資:就是我們經常說的IPO,中國國內深證、上證、香港港通、美國紐交所、納斯達克
私募股權融資分為在VC階段(也就是天使階段,可以做天使輪和天使+輪)和PE階段(也就是投資機構階段),目前很多機構是不投天使輪的,為了避免風險,甚至不投A輪和B輪。
很多企業在融資過程中發生了股權稀釋的現象,那怎麼計算呢?在增資過程中,股權稀釋的原則是:LP和GP依據各自持有股份進行同比例稀釋,若GP不同意增資,根據股東決議按照增資金額對比市值溢價重新計算LP和GP的股份,GP按比例稀釋。
也有很多企業在融資之初就已經有詳細的方案可預防出現這種現象,如何在融資中避免股權稀釋。增資完成後,如果LP再次增加註冊資本,新股東(GP)增資前對公司的估值不應低於本次投資完成後的估值,以確保PE所持的公司權益價值不被稀釋。如公司再次增加註冊資本,新股東增資前對公司的估值低於公司投資後估值的,PE有權調整其在公司的權益比例,以保證權益價值不被稀釋;如果公司以低於本次投資後的估值再次增加註冊資本的,則將向PE進行現金補償。
⑻ 公司融資,股權稀釋可否不按等比例進行,有無相關法律
不能,公司法規定了同股同權,但是可以通過以下方式實現你的目的:
1、不直接增資,你可以自己先出資增資,然後再將股權轉讓給向對方;
2、股權轉讓的時候溢價轉讓,比如原來是1股1元,你轉的時候可以1:5溢價轉給對方,即1股5元,這樣你的表決權依然可以通過這種方式得到維護;
3、通過修改公司章程,公司法四十二條規定,表決權可以通過公司章程自行約定,即可以不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這里你就可以約定比如你的表決權大於出資比例。
當然這些方式都需要與對方進行談判。
⑼ 股權是如何在融資的過程中,被慢慢稀釋的
1.初期
股東自己出注冊資本金,創始人自身要拿出部分股權分享給股東以及建立期權池。通過股權為紐帶,穩固內部管理。
2.天使輪——10%-20%股權
改革發展,天使投資人「看人下菜碟「。在初創期融資,比起規模更看重企業創始團隊、股權結構、內部組織架構等。擁有科學合理的股權結構的團隊,內部崩壞導致企業失敗的幾率較低,這是投資人所看重的。這個時期的融資在50-200萬左右。
3.A輪融資——20%-30%股權
企業的商業模式、團隊的作戰能力被市場所檢驗是可行且有效的,企業已經實現初步盈利,VC會投出A輪,通常在500萬-1000萬左右,支持企業進一步的擴張、發展。
4.B輪融資——10%-15%股權
發展了一段時間,公司的經營狀況步入正軌,規模也在不斷的壯大。更多的投資方也會隨之而來,B輪融資的數目通常在2000萬-4000萬之間。
5.C輪融資——5%-10%股權
企業抵達C輪有一個條件:年營收達到2000萬以上,PE或者其他的展露投資者才會進一步的投資。這時的融資主要的作用是助推企業上市。
6.IPO融資
發展壯大,投資人要套現離場,企業上市,面向公眾進行更大范圍與規模的融資。這個時候,創始人的股權會稀釋得很低,但這時即使1%的股權所涵蓋的財富也大得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