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國信託方面的證書有哪些
你所指的是什麼證書?
是從事金融信託理財需要的學歷證書等等。
還是信託計劃所需要的一下相關條例。
四川信託·大連生態科技創新城核心區基礎設施建設貸款集合資金信託計劃
資金用途 :大連生態科技創新城核心區基礎設施建設。
受 托 人 :四川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收 益 率 :10.5% 無限制信託
還款來源 :政府委託建設款項的支付、股東調劑資金等
質押億達旗下兩家子公司100% 股權,以及地皮。
Ⅱ 我國信託按什麼分類
●根據資金運用不同
信託可分六大類
按照其信託計劃的資金運用方向,集合資金信託可分成以下六種類型。
證券投資信託,即受託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將信託資金按照雙方的約定,投資於證券市場的信託。它可分為股票投資信託、債券投資信託和證券組合投資信託等。如國元信託的「蕪湖縣建設投資債權轉讓信託計劃」。
組合投資信託,即根據委託人風險偏好,將債券、股票、基金、貸款、實業投資等金融工具,通過個性化的組合配比運作,對信託財產進行管理,使其有效增值。如中信信託的「國元農業基金一號信託」。
房地產投資信託,即受託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將信託資金按照雙方的約定,投資於房地產或房地產抵押貸款的信託。中小投資者通過房地產投資信託,以較小的資金投入間接獲得了大規模房地產投資的利益。如中融信託的「園丁房地產信託貸款項目信託」。
基礎建設投資信託,是指信託公司作為受託人,根據擬投資基礎設施項目的資金需要狀況,在適當時期向社會(委託人)公開發行基礎設施投資信託權證募集信託資金,並由受託人將信託資金按經批準的信託方案和國家有關規定投資於基礎設施項目的一種資金信託。如中鐵信託「綠洲13期鳳凰湖國際生態濕地公園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信託」。
貸款信託,即受託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將委託人存入的資金,按信託計劃中或其指定的對象、用途、期限、利率與金額等發放貸款,並負責到期收回貸款本息的一項金融業務。如新華信託的「梨園鎮磚廠村貸款信託」。
風險投資信託,受託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將委託人的資金,按照雙方的約定,以高科技產業為投資對象,以追求長期收益為投資目標所進行的一種直接投資方式。如西安信託的「閻良國家航空高技術收益權信託」。
在我國信託業中,使得信託機構的經營狀況發生惡化,不能按信託合同的約定支付信託收益和償還信託資金的原因有三方面:一是對融資者、承租人、被擔保人的資信情況,項目的技術、經濟和市場情況缺乏必要的調查研究;二是對擔保、抵押、反擔保的各項要件審查不細,核保不嚴,抵押物不實,缺少法律保護措施;三是在政府幹預下產生的非市場化業務。
Ⅲ 信託在我國基礎設施建設中如何發揮作用
信託公司是我國目前唯一能直接投資資本市場、貨幣市場和實業的金融機構,同時也是唯一能同時以貸款、投資、出租、出售等多種方式管理資產和融通資金的金融機構。信託公司可以比其他金融機構以更加靈活的方式參與基礎設施項目。 首先,信託公司可以利用自有資金以股權投資、發放貸款或融資租賃等方式直接參與基礎設施項目建設。 其次,信託公司可以充分發揮其特有的制度優勢和功能,通過發行信託產品或發起設立基礎設施產業基金等方式,吸引大量的社會資金參與到基礎設施建設領域。與此同時,對於投入運營、已經形成穩定現金流的基礎設施項目,信託公司可以根據項目的特點,應用資產證券化技術盤活存量資產,加速投資回收,更好地促進基礎設施建設的發展。 第三,信託公司可以與銀行、租賃公司等其他金融機構積極合作,優勢互補,在基礎設施建設中發揮更大作用。信託公司可以通過與銀行合作,實現資金的替換。基礎設施項目的前期可由信託公司發行信託產品籌集資金先介入項目,信託存續期滿後由商業銀行以信貸資金置換信託資金。對於銀行已經形成的基礎設施貸款,信託公司可以通過資產證券化技術幫助銀行進行變現,有效提高銀行信貸資產的流動性。信託公司可以與租賃公司積極合作,針對基礎設施項目建設中的設備租賃發行信託產品,為租賃公司解決資金問題,同時也可以將租賃公司已形成的租賃資產、租賃債權通過信託變現,加快租賃公司的資金周轉。
Ⅳ 政府基礎設施類信託業務的平台名單是啥意思
1、名單是指銀監會要求政府融資平台要實施名單制管理,不得對名單以外的平台公司授信。已經在名單中的平台公司分為「仍按平台管理類」和「退出類」兩種,區別是退出平台類要求平台公司已經改造成能夠商業化運作的一般公司。具體可參考銀監會2013年10號文。
2、對財政預算的要求是因為一些平台公司償還貸款本息的主要資金來源就是政府撥款,得證明政府拿得出這筆錢(還得起),並且也納入預算(願意還)。
3、政府文件方面,銀監會針對平台公司融資近年來每年都會有一個文件,有時自己發有時跟其他部委聯合發。近幾年的找來看下大體就有概念了。
建議留意一下《關於制止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融資行為的通知》(財預[2012]463號),是財政部、發改委、人行、銀監會一起發。
著重提到了「符合條件的融資平台公司因承擔公共租賃住房、公路等公益性項目建設舉借需要財政性資金償還的債務,除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定外,不得向非金融機構和個人借款,不得通過金融機構中的財務公司、信託公司、基金公司、金融租賃公司、保險公司等直接或間接融資。
(4)我國基礎設施信託擴展閱讀
信託公司通過發行信託計劃,募集資金參與投資市政工程、公共設施、水務系統、道路交通或者能源通信等基 礎設施項目,一般採用信託貸款、股權投資合作開發等方式。
融資主體往往是具有高信譽級別或擁有政府背景的大型企業集團,所投資項目也多為投資者較為熟知的,服務社會的重點工程,產品本身附有政府信用或銀行信用,能夠為投資者提供安全穩定的投資收益。
當前基礎設施類信託的主要特徵是:
規模較大。一般超億元,這與基礎設施行業性質相關。
期限較短。一般以1-3年為主。
項目運作透明。
信託受益人的收益可觀。收益上升,實際收益率達到甚至高於預期收益率,但仍低於其它領域。
一般具有較好的風險控制安排。如較強背景的信用擔保、信託財產回購安排、項目本身收益水平不足時大多有補貼條款的保障等風險控制安排。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基礎設施信託
Ⅳ 我國信託公司主要業務有哪些
信託公司的經營范圍包括:資金信託;動產信託;不動產信託;有價證券信託;其他回財產或財產權信託答;作為投資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發起人從事投資基金業務;經營企業資產的重組、購並及項目融資、公司理財、財務顧問等業務;受託經營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的證券承銷業務;辦理居間、咨詢、資信調查等業務;代保管及保管箱業務;法律法規規定或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業務。目前,我國信託公司業務開展已經涉及到領域主要包括:基礎設施、房地產、證券市場、礦產、能源、教育、藝術品、航空、醫療設備、林地、消費品等諸多領域。
Ⅵ 我國將加大對基礎設施領域補短板的金融支持嗎
伴隨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和服務實體經濟政策的不斷推進,我國近期貸款投放量和銀行處置不良規模「雙升」。據初步統計,7月新增人民幣貸款1.45萬億元,同比多增6237億元。上半年銀保監會調整貸款損失准備監管要求,鼓勵銀行利用撥備較為充足的有利條件,加大不良貸款處置核銷力度,共處置不良貸款約8000億元,較上年同期多處置1665億元,騰出更多信貸投放空間。
近期貸款投放明顯加快,據初步統計,7月新增人民幣貸款1.45萬億元,同比多增6237億元。指導銀行按照市場化原則,保障在建項目融資需求,加大對基礎設施領域補短板的金融支持。7月新增基礎設施行業貸款1724億元,較6月多增469億元。同時,信託貸款、委託貸款等表外融資變化也趨於平緩。銀保監會表示,下一步,銀保監會將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加強統籌協調,扎實細致工作,進一步疏通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最後一公里」,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質效。
Ⅶ 我國信託機構業務經營范圍主要有哪些
信託公司的法定經營范圍
信託公司可以向中國人民銀行申請經營下列部分或全部本外幣業務:
(1)受託經營資金信託業務,即委託人將其合法擁有的資金,委託信託投資公司按照約定的條件和目的,進行管理、運用和處分;
(2)受託經營動產、不動產及其他財產的信託業務,即委託人將自己的動產、不動產以及知識產權等財產、財產權,委託信託公司按照約定的條件和目的,進行管理、運用和處分;
(3)受託經營法律、法規允許從事的投資基金業務,作為投資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的發起人從事投資基金業務;
(4)經營企業資產的重組、購並及項目融資、公司理財、財務顧問等中介業務;
(5)受託經營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的國債、政策性銀行債券、企業債券等債券的承銷業務;
(6)代理財產的管理、運用和處分;
(7)代保管業務;
(8)信用見證、資信調查及經濟咨詢業務;
(9)以固有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10)公益信託業務;
(11)信託公司所有者權益項下依照規定可以運用的資金,可以開展同業拆放、貸款、融資租賃和投資等業務;
(12)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其他業務,包括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辦理的同業拆借業務等。
Ⅷ 基礎設施信託和工商企業信託哪個風險大
這個要落實到具體項目的。
基礎設施信託投資一般都有政府信用做背書。安全性肯定可以認可。除非政府還不起錢來。那才可能違約。
工商企業類信託融資對象是公司。存在的風險主要是經營風險。但是公司的信用有時候比政府信用可靠。
所以開頭才說要落實到具體項目具體分析,並不能說政府的項目就安全。企業的項目風險就大。具體項目具體分析。
Ⅸ 基礎建設信託的公司主要是干什麼
你這抄個問題怎麼回答呢?是信託公襲司的基建項目產品?還是信託公司?
基礎建設就是公共基礎設施類的 項目啊。信託公司本身就是一種融資渠道,融資成本比銀行高一些,融資方找信託公司融資,信託公司通過發行信託產品來募集資金。然後按照一定費用收取報酬和分配投資者收益。
Ⅹ 我國信託是怎樣分類的
一、以信託關系成立的方式為標准劃分
(一)任意信託
(二)法定信託
二、以信託財產的性質為標准劃分
(一)金錢信託
1.特定金錢信託
2.指定金錢信託
3.非指定金錢信託
(二) 有價證券信託
(三) 不動產信託
(四) 動產信託
(五) 金錢債權信託
三、以信託目的為標准劃分
(一)擔保信託
(二)管理信託
(三)處理信託
(四)管理和處理信託
四、以信託事項的法律立場為標准劃分
(一)民事信託
(二)商事信託
五、從委託人的角度對信託的劃分
(一)個人信託
1.生前信託
2.身後信託
(二)法人信託
1.附擔保公司債信託
2.動產信託
3.雇員受益信託
4.商務管理信託
5.其他
(三)個人與法人通用信託業務
1.不動產信託
2.公益信託
3.其他
六、以受託人承辦信託業務的目的為標准劃分
(一)營業信託
(二)非營業信託
七、從受益人的角度對信託的劃分
(一)自益信託
(二)他益信託
(三)私益信託
(四)公益信託
八、以信託涉及的地理區域為標准劃分
(一)國內信託
(二)國際信託
九、以業務范圍為標准劃分
(一)廣義信託
(二)狹義信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