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融資租賃的房屋是否交房產稅
對於融資租賃房屋的情況,由於租賃費包括購進房屋的價款、手續費、借款利息等,與一般房屋出租的「租金」內涵不同,且租賃期滿後,當承租方償還最後一筆租賃費時,房屋產權要轉移到承租方,這實際上是一種變相的分期付款購買固定資產的形式,所以在計征房產稅時應以房產余值按1.2%稅率計算徵收。對融資租賃房屋租賃期內房產稅的納稅人,由當地稅務機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國稅函發[1993]368號)
⑵ 納稅人以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提供的融資租賃服務是否可以適用簡易計稅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明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有專關勞務派遣服務、收費屬公路通行費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47號)文件規定:「三、其他政策
(三)一般納稅人2016年4月30日前簽訂的不動產融資租賃合同,或以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提供的融資租賃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
四、本通知規定的內容,除另有規定執行時間外,自2016年5月1日起執行。」
⑶ 融資租賃的房屋是否交房產稅
房產稅的特點:1、房產稅屬於財產稅中的個別財產稅,其征稅對象只是房屋;2、徵收范圍限於城鎮的經營性房屋;3、區別房屋的經營使用方式規定征稅辦法,對於只用的按房產計稅余值徵收,對於出租、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稅。
(1)對投資聯營的房產,在計征房產稅時應予以區別對待。共擔風險的,按房產余值作為計稅依據,計征房產稅;對收取固定收入,應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計繳房產稅。
(2)對融資租賃房屋的情況,在計征房產稅時應以房產余值計算徵收,租賃期內房產稅的納稅人,由當地稅務機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3)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時,如中央空調設備已計算在房產原值之中,則房產原值應包括中央調設備;舊房安裝空調設備,一般都作單項固定資產入賬,不應計入房產原值。
⑷ 出租房屋稅是怎麼收取的
房地產如何徵收之房產稅的依據
1房產稅的征稅依據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從價計征,一種是從租計征。下面我們就來詳細了解一下這兩種不同方式的征稅情況:
2從價計征——按照房產余值征稅,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30%後的余值計算繳納。在這里,所扣除的比例具地域性特徵,是有房產所在地的政府根據當地情況進行不同程度的比例扣除。
補充:房產原值,包括與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種附屬設備或一般不單獨計算價值的配套設施。主要有:暖氣,衛生,通風等,納稅人對原有房屋進行改建、擴建的,要相應增加房屋的原值。
3從租計征——按照房產租金收入計征,房產出租的,則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
註: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徵收的依據;投資聯營的房產,則需區別對待;共擔風險的,按房產余值作為房產稅徵收依據;收取固定收入,則以出租房租金收入為房產稅徵收依據。
對融資租賃房屋的房產稅徵收依據,以房產余值計算徵收,在租賃期內房產稅徵收依據則由當地稅務機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END 房地產如何徵收之房產稅的徵收方式1在現階段,我國房產稅徵收主要實行因地制宜的房產稅徵收方式: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實行差別化的比例稅率。
END 房產稅如何徵收之房產稅的徵收時間1個人住房的房產稅繳納:原有房產用於生產經營的,則從生產經營之月開始繳納房產稅;自建房屋的,則從建成次月起;納稅人委託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從辦理驗收手續的次月起;購置商品房的,則從屋交付使用次月起;購置存量房的,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開始繳納房產稅。
2出租房的房產稅繳納:出租、出借房產,自交付出租、出借房產的第二月開始;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自建商品房的,則從房屋使用或交付的第二月起,繳納房產稅。
END 房產稅如何徵收之房產稅的稅率1按房產余值徵收的,年稅率為1.2%
2按房產出租租金徵收的,稅率為12%,對於個人按市場價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於居住的,則可暫減按4%的稅率徵收房產稅。
END 房產稅如何徵收之房產稅的徵收計算1從價計征的房產稅:應納稅額=應稅房產原值×(1-扣除比例)×年稅率1.2%
2從租計征的房產稅:應納稅額=租金收入×12%
3個人出租住房的房產稅: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4%
END 房產稅如何徵收之房產稅的徵收期限1房產稅實行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的徵收方法,具體納稅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END 房產稅如何徵收之房產稅的徵收地點1房產稅在房產所在地。若房產不再統一地方的,則需按房產的坐落地點分別在當地房產稅務機關繳納。
END 房產稅如何徵收之房產稅的納稅申報納稅人應按照條例的有關規定,及時辦理納稅申報,並如實填寫《房產稅納稅申報表》。
房產稅如何徵收之房產稅徵收的優惠對象1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免徵房產稅。但上述免稅單位的出租房產不屬於免稅范圍。
2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房產免徵房產稅。但如學校的工廠、商店、招待所等應照章納稅。
3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房產免徵房產稅。但經營用的房產不免。
4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免徵房產稅。但個人擁有的營業用房或出租的房產,應照章納稅。
5對行使國家行政管理職能的中國人名銀行總行所屬分支結構自用的房地產,免徵房產稅。
6從2001年1月1日起,對個人按市場價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於居住的,可暫減按4%的稅率徵收房產稅。
7經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房產。
⑸ 營改增後,企業出租自有房屋需交納什麼稅
營改增後,企業出租自有房屋需交納稅如下:
一、增值稅
企業出租房屋取得的收入按「現代服務—租賃服務」繳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稅率為11%。小規模納稅人按5%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1、一般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2、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的不動產,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後,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3、一般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後取得的、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的不動產,應按照3%的預征率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後,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4、小規模納稅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動產(不含個人出租住房),應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5、納稅人出租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的不動產,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後,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6、2018年12月31日前,公共租賃住房經營管理單位出租公共租賃住房,免徵增值稅。
7、軍隊空餘房產租賃收入,免徵增值稅。
二、房產稅
1、企業出租房屋,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稅率為12%。
2、無租使用其他單位房產的應稅單位和個人,依照房產余值代繳納房產稅。
3、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按市場價格向個人出租用於居住的住房,減按4%的稅率徵收房產稅。
4、對按政府規定價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業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向職工出租的單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門向居民出租的公有住房;落實私房政策中帶戶發還產權並以政府規定租金標准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等,暫免徵收房產稅。
5、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對公共租賃住房免徵房產稅。
三、印花稅
企業出租房屋簽定的租賃合同屬於財產租賃合同,需按規定繳納印花稅,稅率為0.1%。稅額不足1元,按1元貼花。
四、企業所得稅
1、企業出租房屋取得的收入須按規定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2、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約定的承租人應付租金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如果交易合同或協議中規定租賃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條規定的收入與費用配比原則,出租人可對上述已確認的收入,在租賃期內,分期均勻計入相關年度收入。
相關稅收優惠政策
1、對公共租賃住房建設期間用地及公共租賃住房建成後佔地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在其他住房項目中配套建設公共租賃住房,依據政府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按公共租賃住房建築面積占總建築面積的比例免徵建設、管理公共租賃住房涉及的城鎮土地使用稅。
2、對公共租賃住房經營管理單位免徵建設、管理公共租賃住房涉及的印花稅。在其他住房項目中配套建設公共租賃住房,依據政府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按公共租賃住房建築面積占總建築面積的比例免徵建設、管理公共租賃住房涉及的印花稅。
3、對公共租賃住房經營管理單位購買住房作為公共租賃住房,免徵契稅、印花稅;對公共租賃住房租賃雙方免徵簽訂租賃協議涉及的印花稅。
4、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轉讓舊房作為公共租賃住房房源、且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徵土地增值稅。
5、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捐贈住房作為公共租賃住房,符合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的,對其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6、對符合地方政府規定條件的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從地方政府領取的住房租賃補貼,免徵個人所得稅,
7、對公共租賃住房免徵房產稅。公共租賃住房經營管理單位應單獨核算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收入,未單獨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徵房產稅優惠政策。
⑹ 租用的房屋,為何稅務要求交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的徵收對象是使用者還是建造者
這兩稅的納稅人都要分情況而定的:
土地使用稅納稅義務人:
(一)土地使用稅由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或個人繳納;
(二)擁有土地使用權的納稅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實際使用人納稅;
(三)土地使用權未確定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由實際使用人納稅;
(四)土地使用權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別納稅。
房產稅納稅義務人:
(一)產權屬國家所有的,由經營管理單位納稅;產權屬集體和個人所有的,由集體單位和個人納稅。
(二)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納稅。
(三)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納稅
(四)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亦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納稅。
(五)無租使用其他房產的問題。納稅單位和個人無租使用房產管理部門、免稅單位及納稅單位的房產,應由使用人代為繳納房產稅。
所以,土地使用稅一般情況下由所有權人交納,但因承典糾紛和存在權屬糾紛的由實際使用人交納.
房產稅,一般情形下也是所有權人交納.但因權屬糾紛未清的由實際使用人或管理人交納,房產出租的,由收取租金的單位或個人交納;無租使用免稅單位的房產,由使用單位繳納!
2、(1)房產稅的計稅依據與稅率
按照房產余值征稅的,稱為從價計征;按照房產租金收入計征的,稱為從租計征。
一、計稅依據
1、從價計征
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30%後的余值計算繳納。
扣除比例由當地政府規定。
房產原值:應包括與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種附屬設備或一般不單獨計算價值的配套設施。主要有:暖氣,衛生,通風等
納稅人對原有房屋進行改建、擴建的,要相應增加房屋的原值。
還應注意以下三點問題:
(1)對投資聯營的房產,在計征房產稅時應予以區別對待。共擔風險的,按房產余值作為計稅依據,計征房產稅;對收取固定收入,應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計繳房產稅。
(2)對融資租賃房屋的情況,在計征房產稅時應以房產余值計算徵收,租賃期內房產稅的納稅人,由當地稅務機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3)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時,如中央空調設備已計算在房產原值之中,則房產原值應包括中央調設備;舊房安裝空調設備,一般都作單項固定資產入賬,不應計入房產原值。
2.從租計征:
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二、稅率
(1)按房產余值計征的,年稅率為1.2%;
(2)按房產出租的租金收入計征的,稅率為12%。但對個人按市場價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於居住的,可暫減按4%的稅率徵收房產稅
應納稅額的計算
1.從價計征的計算
從價計征是按房產的原值減除一定比例後的余值計征,其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稅房產原值×(1-扣除比例)×年稅率1.2%
2.從租計征的計算
從租計征是按房產的租金收入計征,其公式為:
應納稅額=租金收入×12%
沒有如前所述的換算問題。
(2)土地使用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以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范圍內的土地為征稅對象,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規定稅額對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徵收。其稅額標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確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間。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期繳納。具體單位稅額各地差異較大,請咨詢您所在地地方稅務局。
⑺ 融資租賃房屋,以房屋的余值作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是指租出的房屋按照余值計稅 稅率為1.2%
⑻ 融資租賃納稅人關注哪些涉稅問題
1 提供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如何確定增值稅銷售額?稅率是多少?
財稅〔2013〕106號文件附件2《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規定,經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或者商務部批准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試點納稅人,提供除融資性售後回租以外的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以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匯借款和人民幣借款利息)、發行債券利息、保險費、安裝費和車輛購置稅後的余額為銷售額。
財稅〔2013〕106號文件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
2 從事有形動產融資性售後回租服務,如何確定增值稅銷售額?稅率是多少?
財稅〔2013〕106號文件附件2《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規定,經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或者商務部批准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試點納稅人,提供有形動產融資性售後回租服務,以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動產價款本金,以及對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匯借款和人民幣借款利息)、發行債券利息後的余額為銷售額。
財稅〔2013〕106號文件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
3 從事融資租賃的納稅人可以享受什麼稅收優惠?
財稅〔2013〕106號文件附件3《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規定,經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或者商務部批准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試點納稅人中的一般納稅人,提供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在2015年12月31日前,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商務部授權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和國家經濟技術開發區批準的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試點納稅人中的一般納稅人,2013年12月31日前注冊資本達到1.7億元的,自2013年8月1日起,按照上述規定執行;2014年1月1日以後注冊資本達到1.7億元的,從達到該標準的次月起,按照上述規定執行。
因此,符合上述規定的從事融資租賃的納稅人可以在2015年12月31日前,享受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
4 企業通過融資性售後回租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發生的融資利息可以直接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嗎?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13號規定,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租賃期間,承租人支付的屬於融資利息的部分,作為企業財務費用在稅前扣除。
5 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的行為,是否需要征稅?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13號規定,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的行為,不屬於增值稅和營業稅徵收范圍,不徵收增值稅和營業稅。
6 企業通過融資性售後回租方式取得固定資產,根據相關規定需向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企業開具普通發票,企業該行為是否屬於銷售行為,是否需要計算收入?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13號規定,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時,資產所有權以及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報酬和風險並未完全轉移。根據現行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規定,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的行為,不屬於增值稅和營業稅徵收范圍,不徵收增值稅和營業稅。根據現行企業所得稅法及有關收入確定規定,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人出售資產的行為,不確認為銷售收入。
因此,企業通過融資性售後回租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向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企業出售資產的行為,即使根據相關規定開具普通發票後,也不屬於稅收上的銷售行為,在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上都不確認為銷售收入。
⑼ 租金收入,繳納房產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什麼時候
自交付出租、出借房產之次月起。
房產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具體規定如下:
1、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
2、購置存量房,自辦理房屋權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
3、出租、出借房產,自交付出租、出借房產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
4、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
(9)融資租賃房屋納稅人擴展閱讀
從租計征的房產稅,是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稅率為12%。對投資聯營的房產,在計征房產稅時應予以區別對待。
共擔風險的,按房產余值作為計稅依據,計征房產稅;對收取固定收入,應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計繳房產稅。對融資租賃房屋的情況,在計征房產稅時應以房產余值計算徵收,租賃期內房產稅的納稅人,由當地稅務機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時,如中央空調設備已計算在房產原值之中,則房產原值應包括中央空調設備;舊房安裝空調設備,一般都作單項固定資產入賬,不應計入房產原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