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綠色金融信貸政策中,項目融資「三同時」要求指什麼
根據我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八條規定: 「生產經營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設施投資應當納入建設項目概算。」
根據我國《職業病防治法》第十六條規定: 「建設項目的職業病防護設施所需要費用應當納入建設項目工程預算,並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根據我國2015年1月1日開始施行的《環境保護法》第四十一條規定: 「建設項目中防治污染的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防治污染的設施應當符合經批準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閑置。」
拓展資料
一、「三同時」制度是在中國出台最早的一項環境管理制度。它是中國的獨創,是在中國社會主義制度和建設經驗的基礎上提出來的,是具有中國特色並行之有效的環境管理制度。
「三同時」制度是我國環境保護工作的一個創舉,是在總結我國環境管理實踐經驗基礎上,被我國法律所確認的一項重要的環境保護法律制度。這項制度最早規定於1973年的《關於保護和改善環境的若干規定》,在1979年的《環境保護法(試行)》中做了進一步規定。
此後的一系列環境法律法規也都重申了「三同時」制度。1986年頒布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對「三同時」制度做了具體規定,1998年對《辦法》做了修改並新頒布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它對「三同時」制度做了進一步的具體規定。
二、綠色證券政策是指以上市公司環保核查制度和環境信息披露制度為核心,通過調控社會募集資金投向,遏制高能耗和高污染行業過度擴張,防範資本風險,並促進上市。
⑵ 什麼是綠色信貸
綠色信貸是指環保部、人民銀行、銀監會三部門為了遏制高耗能高污染產業的盲目擴張,於2007年7月30日聯合提出的一項全新的信貸政策,將通過金融杠桿來實現環保調控。
具體有:在金融信貸領域建立環境准入門檻,對限制和淘汰類新建項目,不得提供信貸支持;對於淘汰類項目,停止各類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並採取措施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從源頭上切斷高耗能、高污染行業無序發展和盲目擴張的經濟命脈,有效地切斷嚴重違法者的資金鏈條,遏制其投資沖動,解決環境問題,並通過信貸發放進行產業結構調整。
綠色信貸的本質在於正確處理金融業與可持續發展的關系。其主要表現形式為:為生態保護、生態建設和綠色產業融資,構建新的金融體系和完善金融工具。
其一,綠色信貸的目標之一是幫助和促使企業降低能耗,節約資源,將生態環境要素納入金融業的核算和決策之中,扭轉企業污染環境、浪費資源的粗放經營模式,避免陷入先污染後治理、再污染再治理的惡性循環;
其二,金融業應密切關注環保產業、生態產業等「無眼前利益」產業的發展,注重人類的長遠利益,以未來的良好生態經濟效益和環境反哺金融業,促成金融與生態的良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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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綠色金融信貸政策中,項目融資三同時要求指什麼
綠色金融信貸政策中,項目融資三同時要求指:
(1)生產經營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設施投資應當納入建設項目概算。
(2)建設項目的職業病防護設施所需要費用應當納入建設項目工程預算,並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3)建設項目中防治污染的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防治污染的設施應當符合經批準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閑置。
拓展資料:
1、 綠色金融是指金融業在經營活動中體現環保意識,在投融資行為中注重對生態環境的保護及對環境污染的治理、注重環境友好型產業的發展,通過金融業對社會資源的引導作用,促進經濟的可持續發展與生態的協調發展。
2、 綠色金融可以具體化為以下幾個內容:
(1)可再生能源。是指風能、太陽能、水能、生物質能、地熱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其中生物質能不包括通過低效率爐灶直接燃燒方式利用秸稈、薪柴、糞便等。
(2)清潔能源。指核能,對應《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的核力發電。
(3)節能服務行業。指基於合同能源管理機制運作,以提高能源效率為核心業務,通過為工業企業、政府辦公樓及商務寫字樓等實施節能改造項目,從客戶的節能收益中獲得利潤的專業化服務企業。
(4)環保產業。是指以防治環境污染、改善生態環境、保護自然資源為目的所進行的技術開發、產品生產、商品流通、資源利用以及工程承包等活動的產業。
⑷ 綠色債券融資的融資成本高嗎
綠色債券是指任何將所得資金專門用於資助符合規定條件的綠色項目或為這些項目進行再融資的債券工具。相比於普通債券,綠色債券主要在四個方面具有特殊性:債券募集資金的用途、綠色項目的評估與選擇程序、募集資金的跟蹤管理以及要求出具相關年度報告等。
新能源開發和節能減排等低碳項目初期投入大、短期回報不明顯及技術風險大的特徵使得目前市場投資動力和融資激勵不強,目前其投融資更多地是靠行政手段,而「綠色債券」的創新使得用市場的手段解決市場的問題成為了可能。
1、「綠色債券」的功能
從資金角度看,由開發性金融機構統一發行綠色債券籌資,並通過政策性貸款將資金分散到各項目使用的模式,較企業發行項目建設債券或商業信貸籌集項目資金而言更具成本優勢。從市場角度看,市場固有的盲目性、自發性和滯後性也使得投入大、短期收益不明顯的項日,通過市場推廣很容易出現所謂的「市場失靈」。「綠色債券」工具的運用則能有效降低投入成本,刺激企業部門加速新能源開發和節能減排技術運用推廣。
2、「綠色債券」運作機制
「綠色債券」的發行由開發性金融機構發行,委託一家或多家債券經理人向社會公眾和機構投資者(債券持有者)發售,所籌集的資金形成一個「綠色債券基金」,向特定的扶持對象(借款人)發放用於新能源開發和節能減排等低碳項目。為保持「綠色債券基金」具有穩定的現金流,借款人一般是採取分期的形式償還貸款,貸款利率則可以綜合社會效益、技術特徵及風險進行定價。
相對於其他融資方式來說是更低的,但需要的條件就要求更高些,額度也有限制。
比如國內信用證融資就成本更高,但需要的條件就低,額度可以達到大額。
⑸ 綠色金融是什麼意思
綠色金融是指為支持環境改善、應對氣候變化和資源節約高效利用的經濟活動,即對環保、節能、清潔能源、綠色交通、綠色建築等領域的項目投融資、項目運營、風險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務。
綠色金融可以促進環境保護及治理,引導資源從高污染、高能耗產業流向理念、技術先進的部門。當前我國綠色金融政策穩步推進,在信貸、債券、基金等領域都有長足發展。
從理論上講,所謂「綠色金融」是指金融部門把環境保護作為一項基本政策,在投融資決策中要考慮潛在的環境影響,把與環境條件相關的潛在的回報、風險和成本都要融合進日常業務中,在金融經營活動中注重對生態環境的保護以及環境污染的治理,通過對社會經濟資源的引導,促進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綠色金融就是金融機構將環境評估納入流程,在投融資行為中注重對生態環境的保護,注重綠色產業的發展。隨著人口增長、經濟快速發展以及能源消耗量的大幅增加,全球生態環境受到了嚴重挑戰,實現綠色增長已成為當前世界經濟的發展趨勢。在各國低碳經濟不斷發展的背景下,綠色金融遂成為全球多個國家著力發展的重點之一。
特點
與傳統金融相比,綠色金融最突出的特點就是,它更強調人類社會的生存環境利益,它將對環境保護和對資源的有效利用程度作為計量其活動成效的標准之一,通過自身活動引導各經濟主體注重自然生態平衡。它講求金融活動與環境保護、生態平衡的協調發展,最終實現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綠色金融與傳統金融中的政策性金融有共同點,即它的實施需要由政府政策做推動。傳統金融業在現行政策和「經濟人」思想引導下,或者以經濟效益為目標,或者以完成政策任務為職責,後者就是政策推動型金融。環境資源是公共品,除非有政策規定,金融機構不可能主動考慮貸款方的生產或服務是否具有生態效率。
⑹ 什麼是綠色金融,它包括哪些方面
為支持環境改善、應對氣候變化和資源節約高效利用的經濟活動,即對環保、節能、清潔能源、綠色交通、綠色建築等領域的項目投融資、項目運營、風險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務。
其核心就是利用各種政策傾斜,來降低綠色企業及環保項目的融資成本,實現可持續發展的目標。內容來源仲量聯行綠色金融投資成風口 打開長租公寓融資新思路。
(6)綠色融資貸款擴展閱讀:
現狀:
就現階段發展而言,人們對於「綠色金融」的關注點仍主要集中在銀行業,尤其是銀行的信貸業務方面,即「綠色信貸」。而從這個角度出發,「綠色金融」的發展歷史,可以追溯到上個世紀的70年代。
早在1974年,當時的聯邦德國就成立了世界第一家政策性環保銀行,命名為「生態銀行」,專門負責為一般銀行不願接受的環境項目提供優惠貸款。而2002年,世界銀行下屬的國際金融公司和荷蘭銀行,在倫敦召開的國際知名商業銀行會議上,提出了一項企業貸款准則。
這就是國際銀行業赫赫有名的「赤道原則」。這項准則要求金融機構在向一個項目投資時,要對該項目可能對環境和社會的影響進行綜合評估,並且利用金融杠桿促進該項目在環境保護以及周圍社會和諧發展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現「赤道原則」已經成為國際項目融資的一個新標准,全球已有60多家金融機構宣布採納「赤道原則」,其項目融資額約佔全球項目融資總額的85%。而那些採納了「赤道原則」的銀行又被稱為「赤道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