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銀監會關於商業銀行進行信託投資業務的監管要求
傘形信託
B. 信託 監管部門 是什麼
信託的監管部門最早為人民銀行,現行的監管部門為銀監會,具體有銀監會非版銀司負責,當地銀監局落權實。
信託業號稱四大金融支柱之一,但長期以來,信託業缺乏權威的、行之有效的監管架構。無論是人民銀行時期還是現在的銀監會,具體管理信託公司的職能部門僅僅是非銀司下設的信託處。這種機構設置不能適應新時期信託業發展和監管的客觀需要,也與信託業的重要地位很不相稱。目前信託法規建設的滯後可能與信託監督管理機構在級別和人員配備上的嚴重不足存在直接關系。
C. 銀監會對信託產品審核的 四三二 標準是什麼
「四三二」規定,具體是指地產商必須「項目四證齊全、企業資本金達到回30%、開發商二級以上資質」。當時答銀監會還要求進行總量控制,穩中有降,並且對房地產信託業務進行「摸底」,下發《房地產信託業務風險監測表》,重申「事前審批」制度。
銀監會對房地產信託再次發力,下發《關於做好房地產信託業務風險監測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各地銀監局逐筆監測3個月以內到期信託項目的預期兌付情況,判斷兌付風險,並採取相應的措施,做到對房地產信託項目兌付風險「早發現、早預警、早處置」。
D. 信託公司都是銀監會直管嗎
除了外貿信託、中糧信託、英大信託、金谷信託、中信信託、中誠信託外,其他專信託歸屬屬地銀監局管
信託公司,在中國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根據《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規定設立的主要經營信託業務的金融機構。 信託公司以信任委託為基礎、以貨幣資金和實物財產的經營管理為形式,融資和融物相結合的多邊信用行為。信託業務主要包括委託和代理兩個方面的內容。前者是指財產的所有者為自己或其指定人的利益,將其財產委託給他人,要求按照一定的目的,代為妥善的管理和有利的經營;後者是指一方授權另一方,代為辦理的一定經濟事項。
E. 發行tot信託對信託公司有什麼要求,或者說達到什麼級別的信託公司可以發行tot
你好,你的問題來錯地方了,這里是收藏的版塊,不是你問的問題所在的版塊!難得有人知道並幫助你解決的!
F. 信託不是銀行業機構為什麼要受銀監會監管
信託的監管機構是銀監會,是由於其業務模式的本質決定的
1、信託的角色沒有承內擔起容管理人的角色,更多的為影子銀行,尤其是單一資金信託,充當了銀行表外的業務。
2、信託的業務多為信貸業務,尤其是政府平台及地產項目,是信託資產的主流
補充:信託的監管問題,一直是監管層比較頭痛的事,信託的主動管理能力不夠,資產證券化的業務也還沒完全起來,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G. 銀監會下發了《信託公司房地產信託業務風險提示的通知》,為什麼這么急啊
展恆理財認為以上監管政策均在情理之中,投資者應保持平和的心態,理性地對待。
首先,我們要了解監管部門出台新的監管精神的真正內因。我們先看一組數字,據統計,截至2010年10月31日,全國信託公司自營資產合計1351.4億元,負債合計179.96億元,所有者權益合計1171.44億元。管理的信託資產合計30103.71億元,已經跨越3萬億元大關,與2004年末2102億元的信託資產規模相比,在不到六年的時間里增長近15倍。顯然信託業這幾年快速發展,但與其相對應的風險管控卻相對滯後。與此同時信託行業經營模式多屬粗放型,有些規模較小的信託公司為尋求發展,積極擴張業務,對投資項目審核不嚴,濫竽充數的情況時有發生,極大擾亂了信託業持續快速發展。同時,當前國內經濟形勢比較復雜,通脹壓力較大,流動性相對過剩。在這種內外部共同作用下,監管層出台以上措施,主要目的也是規范信託業健康發展,防範流動性風險和系統性風險,這也符合當前國內經濟政策大方向,無可厚非。
其次,對於信託業中的房地產信託來說,監管層的調控力度更大。監管部門不僅把房地產信託業務的風險資本計提比例提高到3%(最高級),還專門發通知要求信託公司針對房地產信託的合規性風險檢查和自查。仔細想來,也能理解。自國家出台房地產調控新政以來,房地產公司的銀行融資渠道被掐得很死,眾多資金量緊張的地產公司紛紛湧向信託產品,為房地產公司贏得了一口喘息的機會。由於房地產信託產品收益率較高,接受范圍較大,因此發行速度很快(房地產信託產品規模占信託產品總規模的比率由年初的10.3%激增到三季度末的13.4%),但如此高的發行速度必然導致產品魚龍混雜,系統性風險也隨之增大。在這個時機,監管層出台針對房地產信託的相關政策也在情理之中,這也是配合國家調控房價的措施之一。
如此一來,我們是否能理解為監管層確實要掐死房地產信託呢?答案是否定的。我們承認監管層確實在打壓房地產信託,但卻並不是叫停,只是限制。投資者針對房地產信託保持謹慎的態度是必要的,房地產信託的整頓甚至整個信託業的轉型勢在必行,也許轉型過後,房地產信託會迎來更加彭勃的發展。
H. TOT信託產品有什麼優勢及風險
您好樓主,信託產品的優勢主要有:監管機構,銀監會管理,信託公司發行.銀臨會,管理全國銀行機構的.信託公司亦屬銀監會管理,而國家對於信託公司的限制,目前全國能發行信託產品的限制於68家,所以目前存在的68家信託公司實力都是比較強大,在發布產品時也會比較嚴謹。
但並不是說信託就無風險,主要風險有出現過某些項目由於營收問題導致的延遲兌付情況是有的,但從信託業發行至今,還未出現無兌付情況。如能幫以您,請採納謝謝。
I. 信託公司受政府部門監管嗎
信託公司是非銀行類金融機構,信託公司受銀監會監管。
1.信託公司發行的信託產品都要到銀監會報備。
2.銀監會對信託公司的監管主要體現在大的方向上,比如近期出台的一些政策,叫停了銀信合作,這種模式背後隱含巨大的隱性風險。再比如信託和地產的一些合作現在條條框框的規定也很多.信託公司的業務是在和監管制度磨合中創新和發展起來的。信安鑫融還不錯,你可以去了解一下。手打,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