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的區別是什麼
融資租賃與經營租賃的區別
1、作用不同
由於租賃公司能提供現成融資租賃資產,這樣使企業能在極短的時間,用少量的資金取得並安裝投入使用,並能很快發揮作用,產生效益,因此,融資租賃行為能使企業縮短項目的建設期限,有效規避市場風險,同時,避免企業因資金不足而放過稍縱即逝市場機會。經營租賃行為能使企業有選擇地租賃企業急用但並不想擁有的資產。特別是工藝水平高、升級換代快的設備更適合經營租賃。
2、兩者判斷方法不同
融資租賃資產是屬於專業租賃公司購買,然後租賃給需要使用的企業,同時,該租賃資產行為的識別標准,一是租賃期占租賃開始日該項資產尚可使用年限的75%以上;二是支付給租賃公司的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等於或大於租賃開始日該項資產帳面價值的90%及以上;三是承租人對租賃資產有優先購買權,並在行使優先購買權時所支付購買金額低於優先購買權日該項租賃資產公允價值的5%.四是承租人有繼續租賃該項資產的權利,其支付的租賃費低於租賃期滿日該項租賃資產正常租賃費的70%.總而言之,融資租賃其實質就是轉移了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某種意義來說對於確定要行使優先購買權的承租企業,融資租賃實質上就是分期付款購置固定資產的一種變通方式,但要比直接購買高得多。而對經營租賃則不同,僅僅轉移了該項資產的使用權,而對該項資產所有權有關的風險和報酬卻沒有轉移,仍然屬於出租方,承租企業只按合同規定支付相關費用,承租期滿的經營租賃資產由承租企業歸還出租方。
3、租賃程序不同
經營租賃出租的設備由租賃公司根據市場需要選定,然後再尋找承租企業,而融資租賃出租的設備由承租企業提出要求購買或由承租企業直接從製造商或銷售商那裡選定。
4、租賃期限不同
經營租賃期較短,短於資產有效使用期,而融資租賃的租賃期較長,接近於資產的有效使用期。
5、設備維修、保養的責任方不同
經營租賃由租賃公司負責,而融資租賃由承租方負責。
6、租賃期滿後設備處置方法不同
經營租賃期滿後,承租資產由租賃公司收回,而融資租賃期滿後,企業可以很少的「名義貨價」(相當於設備殘值的市場售價)留購。
7、租賃的實質不同
經營租賃實質上並沒有轉移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而融資租賃的實質是將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轉移給了承租人。
㈡ 什麼是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二者的根本區別是什麼
按合同法的說法,凡是租賃物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而向出賣人買來並出租給承租人的,就是融資租賃。按租賃會計准則的說法,融資租賃是指實質上轉移了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的租賃。該准則還規定,凡是在租賃期屆滿時,租賃資產的所有權一定轉移給承租人的,或者,屆時承租人有廉價購買租賃資產的選擇權的,或者,租賃期占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的大部分(不短於75%)的;或者,承租人所付的全部租金折現到起始日的數值不小於租賃資產購置成本的90%的,或者,該租賃資產只適合於該承租人使用的,只要符合其中一條,就都是融資租賃。可見,從經濟實質而不是法律關系來剖析,融資租賃無異於承租人用出租人提供的抵押貸款購買所需的資產,或是出租人對承租人的分期付款銷售。
融資租賃的經濟實質不是從法律關系來剖析,融資租賃無異於承租人用他人(這里是出租人)提供的抵押貸款購買所需的資產。國外也有稱融資租賃為「變相的分期付款銷售」的。意思是說,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類似於買受人向出賣人的分期支付貨款。
融資租賃交易至少涉及三方當事人,即租賃公司、出賣人和用戶企業。在融資租賃交易中,在租賃公司和用戶企業之間是各以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身份訂立融資租賃合同。在租賃公司同租賃物提供者之間是各以出賣人和買受人的身份訂立買賣合同(或具有買賣合同性質的其它契約性文件,例如,「所有權轉讓協議」之類)。
在融資租賃交易中,出租人既不向承租人交付租賃物(實物交付),也不向承租人提交貨物提取單或貨物發票之類的所有權憑證(名義交付),總之,出租人無任何交付責任。貨物(租賃物)的交付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就租賃物的購買問題,租賃公司也可以委託它人(包括承租人)購買。當租賃物是租賃公司委託它人購買時,租賃公司同被委託者之間是委託代理關系,後者是租賃公司在購買中的代理人。買賣合同的價款由租賃公司提供,買賣合同項下的貨物的所有權歸租賃公司。租賃公司當然仍將是租賃物的所有權人。
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的說法,凡是並非融資租賃的租賃,就是經營租賃。
二者根本區別在於,融資租賃的出租人基本上不承擔租賃物的余值風險,而經營租賃的出租人則一定要承擔租賃物的余值風險。
㈢ 什麼叫經營租賃與融資租賃有什麼不同請通俗簡單的說明一下。
經營租賃和融資租賃區別如下:
1、工作的性質不同
經營租賃主要是一些事務性的工作。人事部門負責招待領導的決策。
而融資租賃則包含戰略性的工作和事務性的工作,批准作用的組織、領導會計機構或會計人員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
2、職責不同
經營租賃負責本單位財產物資的統一管理,每年進行一次健全保管、領用、維護、賠償、報廢、報損以及人員調動交接制度,保證賬物相符。
而融資租賃負責組織編制本單位資金的籌集計劃和使用計劃,並組織實施。資金的籌集計劃和使用計劃要結合本單位的經營預測和經營決策以及生產、供應、銷售、勞動、技術措施等計劃,按年、按季、按月進行編制,
並根據企業的經濟核算責任制將各項計劃指標分解下達落實,督促執行。根據生產經營發展和節約資金的要求,組織有關人員,合理核定資金定額,加強資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果。根據管用結合和資金歸口分級管理的要求,擬定資金管理與核算實施辦法,並組織有關部門貫徹執行
3、考核內容不同
經營租賃主要考核能否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憲法、法律、法令,是否具備工作人員應有的道德品質、是否具有做好本職工作的業務技能,以及必備的文化知識和實際工作能力。
而融資租賃主要考核,出勤情況、學習成績和工作態度,完成任務的數量、質量、效率等。
4、內容不同
經營租賃分為發票管理、供應商管理、支票管理、賬齡分析等。
而融資租賃分為核算范圍、例題核算、審計程序、科目設置、會計處理。
5、作用不同
經營租賃主要是用來存錢、取錢、轉賬的公司賬戶;
而融資租賃用來辦理包括提現和發放員工工資福利等在內一切符合法律法規的結算,而一般存款賬戶只能辦理一般的結算業務,不能提取現金和發放員工工資福利。
6、性質不同
經營租賃可辦理轉賬結算和現金繳存,不可以辦理現金支取。。
融資租賃可以隨時存入或取出資金,但是取出資金必須通過公司轉賬支票轉入公司基本賬戶中,然後再通過公司現金支票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