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關於融資性擔保公司的責任准備金是多少
好像是注冊資金的百分之四十吧,不確定,僅供參考。
『貳』 有關擔保公司計提兩項准備金能否稅前扣除的問題
擔保公司提取的擔保賠償准備金和短期擔保責任准備金能稅前扣除,但要滿足一些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現就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有關稅前扣除政策問題通知如下:
一、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按照不超過當年年末擔保責任余額1%的比例計提的擔保賠償准備,允許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同時將上年度計提的擔保賠償准備余額轉為當期收入。
二、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按照不超過當年擔保費收入50%的比例計提的未到期責任准備,允許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同時將上年度計提的未到期責任准備余額轉為當期收入。
三、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實際發生的代償損失,符合稅收法律法規關於資產損失稅前扣除政策規定的,應沖減已在稅前扣除的擔保賠償准備,不足沖減部分據實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擔保賠償准備金是指融資擔保機構按有關規定提取的擔保賠償准備金。擔保賠償准備是根據擔保業務低收益、高風險行業,為確保企業的償付能力,擔保企業應從每年提取風險准備金,用以彌補由於發生周期較長、後果難以控制的大額代償而導致的重大虧損。
稅前扣除主要指所得稅稅前扣除項目,包括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稅前可以扣除的項目。稅前扣除是指在計算所得稅時的說法,這是會計法與稅法有差異的地方。會計處理時,實際發生的費用開支是入了賬的。在計算繳納所得稅時有些不允許在稅前列支的費用,就要將利潤調增。
此外,不允許稅前扣除的費用開支是要交所得稅的,稅前扣除項目主要包括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實際發生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叄』 擔保公司擔保賠償准備金計提比例
《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
第三十一條 融資性擔保公司應當按照當年擔保費收入的50%提取未到期責任准備金,並按不低於當年年末擔保責任余額1%的比例提取擔保賠償准備金。擔保賠償准備金累計達到當年擔保責任余額10%的,實行差額提取。
『肆』 融資擔保公司的 提取擔保賠償准備金
准備金只要為10萬
『伍』 我們公司是一家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公司,計提的擔保賠償准備是否可以在本年度匯算清繳時稅前列支
在扣除標准內的可以列支。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小企業融資(信用)擔保機構有關准備金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22號)第一條規定,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融資(信用)擔保機構按照不超過當年年末擔保責任余額1%的比例計提的擔保賠償准備,允許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同時將上年度計提的擔保賠償准備余額轉為當期收入。
『陸』 擔保公司中營業費用計提了賠償准備金和短期責任准備金,年末轉入本年利潤,但在資產負債表中也體現,對嗎
這樣做正確。營業費用已經包含了准備金,在未分配利潤裡面就少了20萬,未分配利潤會反映在資產負債表。擔保公司屬於金融類企業,所得稅有專門的文件規定的,按文件計算
『柒』 融資擔保公司一般風險准備金2013年如何提取
這個你直接問銀行不是來得更加准確么?
『捌』 金融企業投融資擔保公司已計提了未到期准備和賠償准備金,還需要計提壞賬准備嗎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根據國家七部委2010年3月11日聯合下發的《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按第十三條中的規定提取未到期責任准備金及擔保賠償金:
一般情況下,未到期責任准備金是按擔保收入的50%提取,擔保賠償准備金是按年末的擔保責任余額的千分之一計提,一般風險准備金是按凈利潤的5%計提。
1、未到期責任准備金按不超過當年擔保費收入的50%提取,列入營業費用。每月計提,年終結算,不得超過,允許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同時將上年度計提的未到期准備金余額專為當期收入。
借(-):營業費用-短期責任准備
貸(+):未到期責任准備
2、擔保賠償准備金是按當月的擔保責任余額的千分之一計提,當月計提,即以月末在保余額計提,月末要列出在保單位和對應擔保余額,作為計提依據。允許在所得稅前扣除,列入營業費用,擔保賠償准備金累計到達擔保責任余額的10%後,實行差額提取。
借(-):營業費用-擔保賠償准備(長期責任准備)
貸(+):擔保賠償准備金
3、年終稅後利潤中按5%提取一般風險准備金,用於擔保賠付。一般風險准備金累計達到擔保余額10%後,實行差額提取。按第2條和本條提取的風險准備金累計達到注冊資本金30%以上的,超出部分可轉增資本金。
借(-):利潤分配-提取一般風險准備
貸(+):一般風險准備
企業用風險准備彌補虧損時,
借(-):一般風險准備
貸(+):利潤分配-提取一般風險准備
4、實際發生的代償損失,應依次沖減已在稅前扣除的擔保賠償准備金和在稅後利潤中提取的一般風險准備金,不足沖減部分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借(-):一般風險准備
擔保賠償准備
未到期在責任准備
貸(+):銀行存款
『玖』 擔保機構提取未到期責任准備金、擔保賠償准備金的比例是多少,依據什麼提取,涉及的相關文件
根據《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一條
融資性擔保公司應當按照當年擔保費收入的50%提取未到期責任准備金,並按不低於當年年末擔保責任余額1%的比例提取擔保賠償准備金。擔保賠償准備金累計達到當年擔保責任余額10%的,實行差額提取。差額提取辦法和擔保賠償准備金的使用管理辦法由監管部門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