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國兵器裝備集團 董事會秘書 這個職位牛逼嗎
中國兵器裝備集團董事會秘書,這個職位很厲害的,要比總經理秘書還牛逼,董事會秘書就是董秘,是公司高管了。作為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董秘由董事會聘任並對董事會負責,是上市公司與證券交易所之間的指定聯絡人。望採納我的回答。
Ⅱ 中國兵器裝備集團公司的法制建設
創新總法律顧問制度建設,結合實際在全行業推進總法律顧問制度。
總法律顧問制度是企業法律顧問制度的核心。中國兵器集團公司一直都非常重視總法律顧問制度建設。按照國資委加快推進以總法律顧問制度為核心的企業法律風險防範機制的要求,2005年中國兵器集團公司黨組決定率先在總部開始實施總法律顧問制度。同時,把推進總法律顧問制度在全行業的實施作為中國兵器集團公司法律工作的重中之重來抓,並確定了在具備條件的首批15家成員單位實施總法律顧問制度的三年工作目標。在中國兵器集團公司的領導下,在人力資源部大力支持下,各成員單位對此高度重視。截止目前,已有20家成員單位上報了總法律顧問制度實施方案,建立了總法律顧問制度,任命了一批總法律顧問、副總法律顧問或總法律顧問助理,超額完成三年目標進度,實施總法律顧問制度的成員單位的比例已超過40%。中國兵器集團公司企業總法律顧問隊伍建設實現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地歷史性突破,並取得重要進展。
在總法律顧問制度建設過程中,中國兵器集團公司不搞花架子、不走過場,而是結合中國兵器集團公司和成員單位的法制工作現狀和實際,堅持走專業化道路,形成了自己的特色。首先是嚴格專業資格,強調其專業性,要求總法律顧問、副總法律顧問和總法律顧問助理必須具備企業法律顧問資格。不具備企業法律顧問資格的人員原則上不得被任命為總法律顧問。其次是考慮到中國兵器集團公司成員單位法律工作人員的現狀和實際,除設置總法律顧問崗位外,還分別設立了副總法律顧問、總法律顧問助理兩個層級,為部分暫不具備條件設置總法律顧問的成員單位創造了開展的條件。三是緊緊堅持副總法律顧問、總法律顧問助理與總法律顧問同職同權,行使同等權利與職責。所有這些,增強了中國兵器集團公司總法律顧問制度的實效性,有效地發揮了總法律顧問制度在企業法制工作中的作用,有效地防止了總法律顧問制度建設流於形式走過場之弊,使各單位對這項制度作用的認識逐漸統一,為我們下一步全面展開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總法律顧問制度的建立,形成了由企業決策層主導、企業總法律顧問牽頭、企業法律顧問提供業務保障的法律顧問工作機制,逐漸改變了企業法律顧問機構參與企業經營管理程度低的局面,為促進企業依法經營、依法管理和依法決策都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創新法律制度體系建設,推動法律工作制度化規范化。
近幾年來,在多次組織全行業法律人員討論的基礎上,結合中國兵器集團公司的實際,經認真研究,完成了以《中國兵器裝備中國兵器集團公司法律事務管理辦法》為核心,以《中國兵器裝備中國兵器集團公司合同管理辦法》、《中國兵器裝備中國兵器集團公司法律顧問管理辦法》、《中國兵器裝備中國兵器集團公司成員單位重大法律糾紛管理辦法》、《關於進一步加快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建設有關問題的通知》等一系列基礎辦法為支撐和配套的法律制度體系建設,這些法律制度體系的制定和完善使得以合同管理管理為重心的中國兵器集團公司合同管理、法律工作流程管理、以總法律顧問制度為核心的法律隊伍建設、法律機構建設、重大訴訟案件管理等重大法律事務管理制度化、規范化,從而使各項法律工作有了制度保障。由於各項法律工作有了制度保障和制度依據後,反過來又推動了法律顧問和法律機構職責的法定化、法律顧問職業化、法律機構獨立化、法律事務管理信息化的進程。而法律顧問和法律機構職責的法定化、法律顧問職業化、法律機構獨立化、法律事務管理信息化的推進又進一步豐富和完善了法律制度體系的內容,形成良性互動。通過創新法律制度建設,法律制度體系的建立,改變了中國兵器集團公司各項法律工作無章可循,無規可依的局面,為中國兵器集團公司各項法律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打牢了企業防範法律風險的基礎性工作,對中國兵器集團公司法律風險的防範起到了長遠、有益的作用。 創新法律把關方式,從源頭上防範法律風險。
企業防範法律風險工作的重點是事前防範,為此,中國兵器集團公司創立了一整套合同及重大法律事項的法律審查把關機制。一是合同及重大法律事項的法律事先審查。中國兵器集團公司規定,凡是以中國兵器集團公司或企業單位名義對外簽署的重大合同,在簽署前必須交由各自法律顧問進行審查,未經法律審查把關,不得對外簽署;凡是擬上中國兵器集團公司辦公會研究的中國兵器集團公司總部及企業上報中國兵器集團公司總部的對外投融資、合資合作、資產重組、產權轉讓、公司上市、分立、合並、破產、清算等重大事項,上會文件中均需附有法律顧問出具的法律意見;二是合同及重大法律事項的二級法律審查把關。中國兵器集團公司要求,在對合同或重大法律事項進行法律審查時,先由法律顧問出具意見,再由總法律顧問審核把關並簽署,對企業上報中國兵器集團公司的重大合同及重大法律事項先由企業法律顧問先行把關,出具法律意見,再由中國兵器集團公司總部法律顧問進行再次進行法律審查,出具法律審查意見。三是法律顧問全程參與重大法律事項。在企業進行對外投融資、合資合作、資產重組、產權轉讓、招投標、公司上市、分立、合並、破產、清算等重大經濟活動中,法律顧問要盡可能全過程參與,在過程中預防法律風險。四是總法律顧問參加董事會、總經理辦公會等各類重大經營決策會議。總法律顧問直接參加董事會、總經理辦公會等各類重大經營決策會議,直接參與重大法律事項的決策,充分發揮總法律顧問在經營決策中的作用。五是依靠社會專業法律力量解決專業法律問題。對涉及專業性強及適宜由社會法律力量解決的諸如上市重組、資本運作、重大訴訟等各類法律問題,在充分發揮企業法律顧問作用的同時,也充分利用社會法律力量的優勢,加以解決。通過一整套合同及重大法律事項的法律審查把關機制的建立,中國兵器集團公司總部與企業之間法律工作人員的上下結合和企業內部法律顧問與社會法律力量的內外結合,實現了法律工作與企業經營管理的有效融合,法律部門與其他業務部門的有效融合,使法律把關有效地融入到生產經營和決策的各個環節和全過程,從而對經營管理活動及決策中的法律風險進行有效預防。
幾年來,企業法律顧問積極參與了對外投融資、合資合作、資產重組、產權轉讓、招投標、公司上市、分立、合並、破產、清算等重大經濟活動,並提供談判、協議起草、合同把關等法律服務。據不完全統計,僅中國兵器集團總部法律人員參加的中國兵器集團公司「龍騰工程」、「虎躍工程」、「金戈工程」和「063工程」,及重組濟南輕騎、重組天威中國兵器集團等重大資產重組及南方天合、GKN等資產重組、公司上市、對外投資、合資合作等重大法律事項數十起,涉及金額200多億元。還為中國兵器集團公司各部門及成員單位的其他重大法律事項先後出具法律意見450多份,有力地支持了中國兵器集團公司的改革和發展。
四、創新行業法律資源共享方式,形成了有效的法律協作連動機制。
針對中國兵器集團公司單個成員單位法律隊伍普遍較為薄弱,法律業務水平相對較低、不能很好適應企業發展需要的實際情況及全行業法律人員普遍缺乏必要的溝通、交流、協作的情況,同時考慮各企業在現有條件下不可能迅速增加法律隊伍數量、提高法律隊伍素質的現實,在有針對性地採取了修訂中國兵器集團公司協作組章程,重新劃分法律協作組,對協作組的功能、職責、進行了規范調整的基礎上充分利用法律協作組這一平台,對全行業法律資源進行整合,舉全行業的法律人員之力,在全行業內形成了有效的法律協作和連動機制。這主要表現以下三個方面,一是定期召集協作組會議,就中國兵器集團公司總部和成員單位法律制度建設、法律隊伍建設、專業培訓學習、重大法律事務處理、法律重大案件處理等問題以及國家新頒的法律法規進行研討、交流學習;二是總部與企業法律人員一起,通過分工協作,完成了近10萬字的《企業法律案例匯編》、30餘萬字的11類47個合同樣本的編寫工作。其中《企業法律案例匯編》的全部案例都是由企業法律人員提供和編寫,都是發生在各企業的真實案件。在編寫中,分析了每個案例法律風險所在和法律風險產生的原因,總結了經驗和教訓,提出了避免損失的途徑,具有一定啟發和借鑒作用。而47個合同範本都是總部和企業的法律工作人員通過共同分析和研究,根據企業的不同情況和實際需要,從眾多合同類型中選出來的,對企業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實用性。三是總部與企業之間,企業與企業之間實現了訴訟法律資源共享,不僅使案件勝訴,還節約了訴訟成本。僅中國兵器集團公司總部協助企業處理的案件就有10餘起,涉案金額近2億元人民幣。
自實施法律協作和法律工作連動機制以來,極大地提高了中國兵器集團公司法律隊伍的士氣和戰鬥力,提高了中國兵器集團公司法律隊伍的 凝聚力和向心力,提高了企業法律人員的法律素質和企業應對法律風險的能力、創新行業法律資源共享方式取得了明顯成效。 創新維權方式,較好地維護中國兵器集團公司權益。
由於原兵總為下屬企業擔保及原兵總商貿企業歷史遺留問題等原因,中國兵器集團公司成立後,先後爆發了20餘起直接起訴中國兵器集團公司的各類訴訟案件,導致中國兵器集團公司資產被查封,賬戶被凍結,資金被扣劃,嚴重影響了中國兵器集團公司的正常生產經營和軍品科研生產的正常進行,如不妥善處理將會導致嚴重後果。面對嚴峻的訴訟形式,我們沉著迎戰,冷靜應對,跳出了處理訴訟案件的老路子,針對不同類型案件採取不同的應對措施和應對手段,大膽地改變訴訟策略,採用新的全風險代理方式,最終成功地化解重大風險,為中國兵器集團公司免除擔保等各類債務數十億元。
一是緊緊依靠國家政策。針對「三線」搬遷案件,我們緊緊依靠國家政策,吁請國防科工委、國資委等上級國家機關協調最高人民法院,並促成最高人民法院委對已起訴的此類案件專門出台了司法通知(141號文),成功地中止了全部8起起訴中國兵器集團公司總部擔保案件的審理和執行。在此基礎上,又成功地促成國家有關部門出台了一系列的解決原軍工總公司為「三線」搬遷破產企業擔保問題的政策性文件,使中國兵器集團公司為「三線」搬遷破產企業擔保的數十億債務得以免除。
二是採用全風險代理方式,最大限度地激發社會律師的積極性,使中國兵器集團公司總部的數起訴訟案件在極其不利的情況下取得勝訴,為中國兵器集團公司總部保全了近億元的資產,挽回了近2億元的損失。
三是有效整合和利用全行業訴訟資源,節約了訴訟成本,提高了訴訟效率和效益。僅中國兵器集團公司總部就協助企業處理訴訟案件10餘起,涉及金額約2億元。
同時,還積極穩妥處理了看起來訴訟金額不大,但若處理不當,就可能產生連鎖反應,對中國兵器集團公司有較大的經濟損失或對中國兵器集團公司的聲譽和形象有直接損害的敏感案件,使中國兵器集團公司權益得到了最大限度地維護。 創新普法宣傳和培訓工作,全行業的法律意識和依法治企水平明顯提高。
幾年來,普法工作得到中國兵器集團公司領導高度重視,始終把法律的宣傳教育擺在中國兵器集團公司的重要工作議程。中國兵器集團公司制定了法制宣傳教育規劃,成立了中國兵器集團公司領導任組長普法領導小組。幾年來,根據全國普法辦和國資委普法辦的要求,結合中國兵器集團公司的實際特點,通過編輯普法刊物、宣傳普法知識、組織普法學習等形式開展法律宣傳和法律培訓活動,中國兵器集團公司的普法工作開展得有聲、有色、有影、有形。
Ⅲ 中國武器裝備製造業都有那幾家,怎麼都沒聽說過呢。
鋼鐵,銅,鈦等金屬資源,稀土,半導體等電子晶元,石油,電力等能源
Ⅳ 中國兵器裝備集團公司 級別
糾正概念。企業沒有級別。國務院國資委所屬央企中排名前53位的特大型央企的董事長、總經理、黨組書記等正職領導比照副部長級幹部管理。中國兵器工業總公司(正部級)拆分成兵裝集團和兵器集團兩大公司,據兵器集團一位領導講,現在兩大集團正職領導比照副部級管理。兵器集團的規模大於兵裝集團。唐登傑的個人級別為副部長級。
Ⅳ 中國兵器裝備集團公司怎麼樣啊
中國兵器裝備集團公司(簡稱兵裝集團,英文:China South Instries Group Corporation,英文縮寫:CSGC),又名中國南方工業集團公司(簡稱南方工業),屬於一個公司兩塊牌子。1999年7月1日根據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深化國防科技工業體制改革的重大決策, 在原中國兵器工業總公司的基礎上改組設立的(另一家為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現為中央直接管理的特大型國有重要骨幹企業、中央企業、國家計劃單列企業,是中國十大軍工企業之一。
中國兵器裝備集團公司是世界500強、中國企業30強企業。2012年中國企業50強第27位。
參考:中國兵器裝備集團公司網路
http://ke..com/view/173962.htm
Ⅵ 中國兵器裝備集團兵器裝備研究所 所長是誰
現任中國兵器裝備集團兵器裝備研究所所長是 王光華
Ⅶ 中國兵器裝備集團公司旗下有那些子公司
中國兵器裝備集團旗下目前擁有11家上市公司:
一、9家A股:長安汽車000625、中原特鋼002423、西儀股份002265、東安動力(即*st東安)600178、中國嘉陵600877、利達光電002189、江鈴汽車000550、湖南天雁(即ST輕騎)600698、天威保變(即*st天威)600550;
二、1家B股: 建摩B200054;
三、1家H股: 長安民生物流(股票代碼:HK01292)。
(7)建信信託起訴中國兵器裝備擴展閱讀:
中國兵器裝備集團有限公司是世界500強、中國企業30強企業。2012年中國企業50強第27位。2017年7月20日,《財富》世界500強排行榜發布,中國兵器裝備集團公司位列101位。
2016年8月,中國兵器裝備集團公司在2016中國企業500強中,排名第20。2017年7月12日,中國兵器裝備集團公司獲國資委2016年度經營業績考核A級。
2019年7月,位列《財富》世界500強榜單第367位。2019年9月,2019中國製造業企業500強榜單發布,中國兵器裝備集團有限公司位列第31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