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扶貧貸款的扶貧貨款的措施與建議
(一)分業經營是解決扶貧貨款的政策性與商業性經營的長久之策
從國外政策性銀行經營和我國三大政策性銀行運行的實踐經驗來看,扶貧貸款理應劃歸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管理和經營。原因之一,扶貧貸款屬農業政策性業務,符合政策性銀行業務范疇,並且過去是由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管理和經營,它有其管理和經營的基礎與經驗。原因之二,目前,糧食價格放開後,農業發展銀行的業務縮小,有時間和精力來管理扶貧貸款,適宜國家對農業發展銀行業務整合。原因之三,中國農業銀行作為國有商業銀行不應該承擔政策性業務的義務,尤其是目前商業銀行「減員增效」、「整體上市」任務迫在眉睫,扶貧貸款目前狀況無疑是其經營包袱和負擔,不利於農業銀行的發展。原因之四,扶貧貸款由農業發展銀行經營和管理後,在貸款項目的選擇、貸款資金的組織、貸款後續管理、貸款風險的彌補等方面將更專業化、規范化,便於提高扶貧貸款的信貸質量、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二)完善扶貧貨款風險保障體系是當務之急
扶貧貸款的風險是扶貧貸款存在最嚴重的問題,這也是當前扶貧貸款質量低下的一個重要原因。
①建立我國農業保險公司,或者在現有保險公司業務中增加農業保險險種,擴大農業保險的業務范圍,一方面增加農戶和企業對貸款項目的信心,同時為防範貸款風險提供保障。②設立政府事業型擔保公司,專門負責對包括農業政策性貸款在內的各項政策性銀行貸款的擔保業務,以免減少貸款投向盲目性,達到減少貸款風險目的。③設立股份制的擔保公司,為政策性銀行的貸款提供商業性擔保。④建立公司+農戶的會員機制,要求以農產品加工的企業為龍頭,農戶向企業人股,成為企業會員,公司為農戶貸款擔保,使公司與農戶之間建立不可撤銷的有經濟利益的契約關系,改變過去公司十農戶運做過程中公司不管農戶,農戶不支持公司互不管狀態。
(三)對扶貧貸款及項目實行政策扶持
既然扶貧貸款是一項政策性、社會性強的扶貧,作為政府應該給予多方面的政策傾斜和經濟。
1、貧困地區,在產業和貸款項目選擇上,不能一概使用扶貧貸款,對於一些社會公益性的貸款項目,特別是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應該由國家財政撥款支持建設。
2、稅收是調節經濟職能的重要手段,在貧困地區實施扶貧發展過程中,理應發揮稅收對扶貧的杠桿作用,特別是在扶貧貸款支持的貸款項目中要實行減稅政策。主要包括:對設在貧困地區的企業特別是扶貧貸款支持的企業,企業所得稅實行兩年免徵、三年減半徵收;對為保護生態環境,退耕還生態林、草產出的農業特產品收人,在十年內免徵農業特產稅;對在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建設用地免徵耕地佔用稅;對貧困地區內資鼓勵企業、外商投資鼓勵企業及優勢產業的項目在投資總額內進口自用技術設備,除國家規定不予免稅的商品外,免徵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對銀行扶貧貸款業務應免交營業稅、所得稅。
3、改變貼息辦法。銀行對信貸單位按常規利率收息,財政部門將貼息直接補給承貸單位。改變過去財政貼息不及時足額到位而影響經營行的經營效益。
4、採取積極措施,化解扶貧貸款中的不良貸款。
首先,提高扶貧貸款呆賬准備金比例,增強銀行自身消化能力。其次建立財政擔保基金和資本金撥補制,對扶貧貸款形成的呆、壞賬和虧損按年給予彌。再次,對以上措施仍不能消化的,按法定程序實行剝離或核銷。
(四)加強對扶貧貸款的立法保障
在扶貧貸款的運做過程中,既要體現國家對貧困地區的扶貧優惠政策的實施,又要保證扶貧貸款的保本微利,防止扶貧貸款成為救濟款、財政補貼款從而失去貸款扶貧的實際意義。這一方面要提高承貸主體對扶貧貸款項目的認識。另一方面要通過立法的形式而不是一個部門的規定來規范信貸主體、承貸主體、地方政府、財政部門在扶貧貸款中各負其責,從而加強對扶貧貸款資金的完整、貸款風險的防範、貸款項目合法性和貸款利益的保護。真正做到依法貸款經營,依法扶貧致富。
㈡ 產業扶貧有哪些措施
產業扶貧需要做好以下的措施:
1、創新體制機制,為產業扶貧保駕護航。
注重發揮政策效應,加強政策銜接,把本次制定出台的一系列農村綜合幫扶政策用足、用活、用好,並及時加以評估完善,將實施效果好的政策制度化,形成長效機制。
2、因地制宜,創新開發特色產業。
我國貧困地區資源稟賦千差萬別,貧困戶經營能力和脫貧需求也不盡相同,精準扶貧要「因地制宜」,具體到各縣區、鄉鎮,更要「因組制宜、因戶制宜」,要充分考慮到當地的自然資源、文化資源、人力資源等,在當地培養和集聚一批懂經營、會管理的帶頭人,保障薄弱地區的長遠發展。
3、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契機創新發展有機農業。
針對我國農業產業結構不夠合理、農產品安全性評價不高、國際競爭力差等狀況,貧困地區可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契機,在退耕還林的基礎上,減輕土地負荷度,降低農葯化肥施用量,以質取勝,以有機取勝。
(2)扶貧產業融資意見建議擴展閱讀:
在產業扶貧的過程中的注意事項:
1、產業扶貧需要遵循市場規律,讓市場主體唱主角。盡管扶貧部門對貧困戶進行「保姆式」幫扶,但並不意味著非得包攬每個環節。在百家池村,合作社在技術推廣、生產資料購買、產品銷售等環節已完全市場化。
2、產業扶貧在以入股、補貼等形式引入市場主體後,確保資金的扶貧用途乃是題中之義。扶貧資金入股合作社後,扶貧部門對資金的流向、使用明細實行全程監管,以保證款項能切實用在扶貧事業上。如果監管缺位,無疑將造成扶貧資金變相挪用,偏離產業扶貧的初衷。
3、選擇產業化項目,需堅持因地制宜,避免求快貪功、盲目跟風的心態,盡量選擇風險低、收益穩的項目,不能為追求高效益而將扶貧資金投入到市場風險較大的項目。只有在產業適宜、風險可控的情況下,才能像百家池村一樣實現貧困戶、合作社和扶貧部門的「三贏」局面。
㈢ 產業扶貧應注意什麼
1、增強貧困戶發展農業產業扶貧的能力。在農業產業扶貧過程中,只有重視農民的資金、農業經驗積累,發揮其發展農業產業積極性等,才能使其具有持續脫貧的能力。如果只重視幫扶期間的脫貧,過多實施入股分紅的不勞而獲包辦式脫貧方式,忽略其自身發展農業產業能力,在幫扶結束幫扶機制、力度減弱時,加上沒有駐村工作隊的耳提面命,許多貧困戶重新返貧不難想像。打鐵還需自身硬,在幫助貧困戶脫貧過程中,增強貧困戶發展農業產業能力是工作重點。
2、注重貧困戶選擇某種農業產業的自主性。統一農業產業與分散農業產業各有好處,統一農業產業的好處是通過規模效應減少成本,在生產、銷售過程中均具有一定優勢,但是缺點是雞蛋都放在一個籃子里,承受風險能力下降,一旦某種農產品市場價格不佳,那麼大面積生產該農產品的貧困戶馬上身處窘境。而分散農業產業生產正好相反,生產多種農產品,承受風險能力增強,失之東隅收之桑榆。尤其是相關產業產品不具有突出市場優勢的情況下,更要避免當地政府引導農產業一擁而上,過去在實行市場經濟初期,這樣因為政府引導農民種養什麼,種養什麼的例子比比皆是。
3、減少政府部門在農業產業中的銷售干預。在精準扶貧過程中,為了達到貧困戶增收脫貧的成效,在貧困戶生產農產品面臨價格低迷或者滯銷時,有些地方政府部門積極作為,聯系貧困戶打開市場銷路,有時甚至利用政府資源達到推銷農產品的目的。這樣做法的初衷很好,但是只是權宜之計,不足為法。只有尊重市場規律,才能真正讓農業產業健康發展。
㈣ 農業投融資存在問題都有哪些
一、當前財政對農業投資存在的主要問題
隨著經濟的發展,國家財政收入大幅度增加,對農業的投入也有較快增長。2006年,我國財政農業投資總額達到3172.97億元,比 1978年的150.66億元增長了 20.06倍,比1990年增長了9.31倍。財政農業投資增加不僅直接促進了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穩定發展,也間接地帶動了銀行信貸資金、企業農業投資、農村集體以及農戶農業投資的不斷增加,形成了我國農業投資主體多元化、資金來源多渠道、投資方式多樣化的新格局。但需要指出的是,目前我國政府財政農業投資存在著缺乏平穩增長機制、投資結構不合理、投資管理體制有缺陷等諸多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
(一)財政對農業投資體制不健全
1.財政農業投資體制存在多頭管理問題
目前,政府農業投資渠道比較多,其中僅屬於建設性財政撥款投入的就有農業基本建設投資(含國債資金)、農業綜合開發資金、扶貧以工代賑資金、專項財政扶貧資金和財政部門直接安排支援農村生產、扶持農業產業化、農村小型公益設施建設等。由於這些不同渠道的投資分屬不同部門管理,存在著多頭審批和條塊分割、相互之間協調不夠等問題,不僅造成資源分散、難以形成合力,而且在使用方向、實施范圍、建設內容、項目安排等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重復建設問題。
2.財政對農業投資資金管理效率低下
一是預算管理弱化。一方面,法定預算常常因某些人為因素而未經法定程序進行調整、變更;另一方面,預算項目資金被隨意進行再分配、再調整,導致資金不能及時、足額到位,影響了財政資金導向作用的發揮,也不能很好地實現政府的農業發展規劃。
二是追蹤監管反饋差。財政支農工作的主要內容往往是分資金、下指標,但財政農業投資資金追蹤監管反饋工作始終不能制度化、規范化。
三是財政對農業投資資金到位率低。在現行體制下普遍存在著中間環節多、資金在途時間長的問題。財政農業投資資金預算執行緩慢且年度內支農資金支出不平衡等問題相當突出。
四是財政對農業投資資金經常被擠占、挪用。財政困難資金調度無力的地方政府通常擠占財政農業投資資金發放工資、彌補公用經費不足等。此外,由於某些農業專項工程多頭管理,多頭組織所帶來的財政農業投資資金分散、管理職能肢解等問題也十分嚴重。
(二)財政對農業投資力度不足、波動性強
目前,雖然國家財政用於農業的支出總量不斷增長,但增速波動性較大,且財政農業投資占國家財政總支出的比例呈徘徊下降趨勢。
從財政農業投資占財政總支出的比重看,從1978年的13.43%,逐漸下降至2006年的7.85%。其間,雖然某些年份這一比重有所反彈,但30年來的變化總體上呈現下降趨勢。
從政府財政對農業投資增長的波動來看,高速增長的年份為 2004年,達33.24%,但1999年財政農業投資比上年下降了5.98%。其他不同年份財政農業投資的增長率差異也較大,反映了財政農業投資增長的穩定性比較差,不利於農業的發展。
不僅如此,農業投資的增長也並未達到《農業法》規定的「政府財政農業支出的增長要高於同期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的要求,即使達到了《農業法》所規定的每年用於農業的支出不得低於經常性財政收入增長的要求,國家對農業的支持總量仍是低水平的。
(三)財政對農業投資結構不合理
一是財政對農業投資主要用於支援農村生產支出和主要用於農林水氣象部門事業費,而用於農業基本建設、農業科技和農村基礎設施的投入比重低。2006年,支農支出達到2161.35億元,所佔比重為68.12%;而農業基本建設支出、農業科技三項費用分別只有 504.28億元、21.42億元,所佔比重僅為15.89%和0.68%。農業科研投入下降,使得農業科技貢獻率低,不利於農業長遠發展;農業基本建設投入不足,使得農業基礎設施脆弱,抵禦自然災害能力不強;土壤質量越來越差,綜合肥力下降,水土流失面積越來越大。
二是在財政對農業基本建設投資中,用於大中型帶有社會性的水利建設比重較大。農民可以直接受益、與農業生產直接相關的中小型基礎設施建設的比重較小,從而對農業經濟增長貢獻弱。
三是財政對農業投資的地區投向不平衡。由於財政對農業投資中地方政府所佔比重在80%以上,地方政府財力差異直接影響財政農業投資的地區結構。一般來說,東部沿海地區由於經濟發達,財政實力比較強,因此,在我國農業投資總量中佔了「大頭」。廣大西部地區由於經濟落後、財力不濟,農業得不到財政的多大支持,從而使之.與東部地區農業發展的差距越拉越大。
四是財政對農業發展的間接支持多於直接支持。一般來說,發達國家在動用財政資金支持農業發展的過程中,主要是對農業投資者進行直接收入補貼,以提高農業投資微觀主體的投資效益,激勵農業投資主體的投資行為。但是,我國長期以來卻實行的是對農業間接支持的財政投資方式。如,政府通過撥款,支持農業事業單位為農民提供科技示範、病蟲疫病防治服務;通過修路引水、培訓指導等開發式扶貧,為貧困地區創造最基本的生產和生活條件,幫助脫貧致富等,對農戶等農業投資主體的直接收入補貼比較少,從而影響農戶的農業投資積極性,財政農業投資的效率也比較低。
㈤ 如何發揮扶貧資金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1、圍繞培育和壯大特色優勢產業,支持扶貧對象發展種植業、養殖業、民族手工業和鄉村旅遊業;承接來料加工訂單;使用農業優良品種、採用先進實用農業生產技術等。
2、圍繞改善農村貧困地區基本生產生活條件,支持修建小型公益性生產設施、小型農村飲水安全配套設施、貧困村村組道路等,支持扶貧對象實施危房改造、易地扶貧搬遷等。
3、圍繞提高農村扶貧對象就業和生產能力,對其家庭勞動力接受職業教育、參加實用技術培訓給予補助。
4、圍繞幫助農村扶貧對象緩解生產性資金短缺困難,支持貧困地區建立村級發展互助資金,對扶貧貸款實行貼息等。
5、圍繞編制、審核扶貧項目規劃,實施和管理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和項目而發生的項目管理費。
(5)扶貧產業融資意見建議擴展閱讀
國家扶貧資金分配的基本依據是:省、自治區、直轄市本年度貧困人口數量和貧困程度、扶貧資金使用效益、地方配套資金落實比例。下一年度各項扶貧資金的安排,由財政部、國家計委、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分別提出初步意見,經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平衡。
提出統一的分配方案,報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審定並於年底一次通知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扶貧資金管理部門根據統一的分配方案,分別按照程序及時下達具體計劃,撥付資金。
㈥ 從經濟發展對我國政府扶貧的合理建議
1、官方文件層面的任務要求:1)十八屆三中全會出台的文件《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如「對限制開發區域和生態脆弱的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取消地區生產總值考核。」;「建立公共資源出讓收益合理共享機制。完善慈善捐助減免稅制度,支持慈善事業發揮扶貧濟困積極作用。」以及"健全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部分和"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等。2)《關於創新機制扎實推進農村扶貧開發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13〕25號);3)《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年》等。
2、扶貧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攻堅戰的重點,也是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補短板之舉。精準綜合扶貧是扶貧的總方向,扶貧開發與」三農工作「結合,與城鎮化、信息化、科技化同步共進,包括社保制度改革、財稅體制改革旅遊開發、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省直管縣和轄區市、政府市場透明購買基本教育服務、物流產業發展、大數據動態政務工具、統計創新改革等具體改革部署。
3、補充的建議:
1)整合社會救助、人口信息等資料庫資源,建立同富信息化分平台,納入基層治理。
2)鼓勵各種基金、保險公司、互聯網金融資本加入扶貧工作,與家庭農場、農村合作社在產業鏈、創新鏈共建共創共享發展。
㈦ 扶貧政策和項目需要改進的地方建議是什麼
改進的問題
1、深度貧困問題依然突出。
截至2018年9月,全國仍有670多個貧困縣沒有摘帽,其中有23個地市州貧困人口超過30萬,5個地市州超過50萬,特別是西藏、四省藏區、南疆四地州和四川涼山州、雲南怒江州、甘肅臨夏州「三區三州」貧困發生率高達14.6%。
2、剩下的貧困人口脫貧難度較大。
截至2017年年底,因病、因殘致貧人口分別占貧困人口總數的42.3%、14.4%,65歲以上貧困老人佔17.5%,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佔96.6%。特別是一些貧困群眾等靠要思想嚴重,陳規陋習尚未根本轉變。
隨著貧困人口總數減少,內生動力不足的貧困人口佔比從2015年底的11.3%上升到2017年底的13.2%,越往後脫貧難度越大。
建議:
1、聚焦深度貧困地區攻堅。
對深度貧困村著力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培訓創業致富帶頭人,吸引本土人才迴流,打造「不走的工作隊」,培育壯大集體經濟。
2、提高精準扶貧的精準度有效性。
在精準識別方面,要繼續完善建檔立卡,確保應納盡納、應退盡退,加強數據共享和數據分析,為宏觀決策和工作指導提供支撐。
(7)扶貧產業融資意見建議擴展閱讀:
消除貧困、改善民生、逐步實現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是我們黨的重要使命。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成功走出一條中國特色扶貧開發道路,使7.4億農村貧困人口成功脫貧,為實現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打下了堅實基礎。
脫貧攻堅制度體系日趨完善。圍繞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全面深化扶貧領域改革創新,逐步建立起脫貧攻堅責任體系、政策體系、投入體系、動員體系、監督體系和考核體系,為脫貧攻堅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㈧ 社會保險扶貧工作意見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一是從戰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認識扶貧開發的重大意義,切實增強抓好扶貧開發攻堅的責任感和主動性。
消除貧困、改善民生、實現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總書記深刻指出,「十三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關鍵在於補齊「短板」,其中必須補好扶貧開發這塊「短板」;扶貧開發貴在精準,重在精準,成敗之舉在於精準。要以超常之舉堅決打贏扶貧開發攻堅戰,讓貧困地區群眾住上好房子、過上好日子、養成好習慣、形成好風氣。這些重要論述和要求,科學回答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大現實問題,深刻闡明了做好扶貧工作的極端重要性,清晰指明了新階段扶貧開發的主攻方向。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一定要站在政治、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充分認識新階段扶貧攻堅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始終把扶貧攻堅作為全市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最大、最急、最緊的民生工程,作為農村經濟發展的大邏輯來抓,牢固樹立「打硬仗、打勝仗」的理念,以時不我待、只爭朝夕的責任感、緊迫感,以背水一戰、決戰決勝的堅定決心,堅決打贏扶貧開發攻堅戰,奮力奪取脫貧致富奔小康的全面勝利。
打贏扶貧開發攻堅戰,最根本的就是要緊緊圍繞「2365」發展布局,緊扣總體取向,按照「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總要求,盯住制約貧困地區發展的重點問題特別是最突出的民生難題,以「釘釘子」精神一項一項加以解決,讓群眾看得見、感受得到扶貧成效,使貧困地區年年都有新變化。一要切實強化醫療衛生服務精準到人。二要切實強化住房保障精準到戶。三要切實強化教育扶貧精準到學生。四要切實強化產業脫貧精準到戶。五要切實強化基礎設施扶貧精準到村社。六要切實強化文明素養提升精準到人。
打好扶貧開發攻堅戰,必須充分挖掘運用各種資源條件和有利因素,既要抓住重點問題集中攻堅,更要從政策機制層面著手破題、提供保障。要按照中央、省委決策部署,緊扣宜賓實際,構建更有力度、更為配套、更加開放的政策支撐體系,確保實現精準扶貧、精準脫貧。
一要完善扶貧投入機制,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二要推動金融服務創新,拓寬融資渠道。三要健全社會保障體系,強化政策托底功能。四要加大統籌力度,整合各類資源要素。五要打破區劃界限,創新連片扶貧模式。六要加強人才支撐,提供智力服務。
扶貧攻堅事關人民群眾福祉,事關率先崛起、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大局,是一項重大而緊迫的任務。各級各部門必須加強領導、求真務實、真抓實干,加大工作力度,狠抓責任落實,切實把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各項部署落到實處,確保扶貧攻堅各項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