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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基金

發布時間:2022-01-19 10:32:34

㈠ 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存在的主要問題是什麼

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的幾種運作模式比較
自1998年開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試點以來,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迅速發展,呈現以下趨勢。
資金來源多元化。中小企業擔保基金有政府財政資金、企業會員基金、企業互助基金、民間投資,以及政府財政資金與其他來源資金的合作基金。
擔保機構性質和組織形式多樣化。從擔保機構組織形式看,有政府管理部門所屬的事業單位、國有股份制公司、私營股份制公司和各種基金的管理公司等;從機構性質看,有非營利的政策性擔保機構,也有以盈利為目的商業性擔保機構,還有政策性與商業性擔保業務混業經營的擔保機構。
出現擔保品種多樣化和機構多功能化的苗頭。中小企業擔保機構中有單純提供貸款擔保的機構,也有集投資與擔保功能於一身的投資擔保公司;有的僅為企業提供信用擔保,也有的同時為企業和個人提供信用擔保等。
目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分散出資,規模過小。許多地方政府按縣區設立擔保基金,有些基金只有幾百萬;大部分企業互助基金規模小,很難得到銀行的信任。
二是資金來源單一,缺乏資金補償機制。大部分地區的中小企業擔保基金以政府財政資金為主,只有少數地區有民營擔保機構,有些民營擔保公司也從事中小企業擔保業務。地方財政擔保基金大部分是一次性的,缺少資金補償機制;民間資本主要是私募,在國內上市比較困難。
三是缺乏專業隊伍。由於過去專業擔保機構少,近兩年擔保機構擴張迅速,擔保專業人才短缺。不少地方政府出資的擔保機構是由政府官員擔任,不熟悉擔保業務;一些分散的企業互助基金因缺乏專業人才管理和運作,難以開展擔保業務。
四是擔保基金的運用問題。現行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管理辦法規定,擔保資本金的運用只能存入銀行和購買國債。在目前低利率的情況下,存入銀行是為了保證資本金安全性,但不能實現增值。實際上,由於銀行存款不能增值,許多機構已經採取各種方式在資本市場上運用資本金,甚至有的機構靠資金運作而不是擔保業務來養活隊伍。
五是政府幹預。盡管中小企業擔保管理辦法中都提出要減少行政干預,實行公司化運作,但是,有一些地方政府認為,我出的錢就要我說了算。因此,部分地區仍然存在領導定項目,擔保公司擔保的問題,決策失誤造成呆壞賬,拖垮擔保機構。
六是政府財政資金不能滿足廣大中小企業融資的需要。由於中小企業量大面廣,而且需求是多種多樣的,僅靠政府出資的政策性擔保機構遠遠不能滿足中小企業的需要。即使在美國、日本等政府出資規模較大的國家,政策性擔保的貸款額也不超過中小企業貸款余額的10%.因此,中小企業擔保不能僅靠政策性擔保,還要發揮民間資本和商業擔保的作用。
七是缺少對擔保機構的法律規范。我國1995年頒布了擔保法,但是該法是規范擔保行為而不是規范擔保機構的。1998年開展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試點以來,國家經貿委和財政部分別發布了有關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的管理辦法,但是主要針對政策性擔保機構,適用范圍比較窄,不夠完善。目前,國內已經有多種形式的擔保機構,因此,迫切需要規范擔保機構的法律。
二、典型模式的比較分析
(一)模式一:各級財政建立共同基金,委託專業機構管理
上海市採取各級財政出資建立財政預算安排的共同擔保基金,集中委託專業機構管理的模式。上海市中小企業擔保基金是市、區縣兩級財政共同出資7個億。其中,市財政局出資4億元,20個區縣財政共出資3億元。同時,一部分區縣還建立了小規模財政擔保基金作為共同擔保基金的補充,為一些微型小額貸款提供擔保。目前,上海市財政共同基金是全國最大規模的財政出資的中小企業擔保基金。
上海市財政共同基金採取以下管理和運行機制:一是委託專業擔保機構運作和管理共同基金。由於專業擔保業務在我國還處於發展的初級階段,擔保專業人才短缺。為了利用專業人員,實現政企分開,市財政局委託中國經濟技術投資擔保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投保上海分公司」)管理和運作共同擔保基金,政府與專業擔保公司簽訂委託管理協議。
二是建立出資人之間的利益和風險分攤機制。擔保基金的決策以擔保公司為主。區縣政府負責提供被擔保企業的資信證明,具有擔保項目的推薦權和否決權;中投保上海分公司最終決定是否擔保。市財政部門基本不參與擔保項目的決策過程,主要負責制定擔保基金管理和運作規則,與受託擔保機構簽訂合同,通過規范共同基金的運作機制來實現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目標。擔保責任由市財政與區縣財政共擔,並突出了市財政對高新技術企業的扶持。當發生擔保代償時,對一般中小企業,市財政和區財政各承擔50%的責任;對高新技術企業,市財政擔負60%的代償責任,企業所在的區縣財政承擔40%的責任。根據市區縣各自承擔的風險比例分配擔保費收入,盈餘部分提取壞賬准備金。
三是市財政局與中投保上海分公司簽訂委託管理協議。《上海市小企業貸款信用擔保資金委託管理協議》中明確規定,中投保上海分公司作為擔保資金的日常管理機構,具有以下幾方面主要職責:中投保上海分公司以政府的產業政策為導向,支持中小企業發展,不以盈利為目的;嚴格按照上海市財政局制定的《關於小企業貸款信用擔保管理的若干規定》和經批準的年度工作計劃規范操作擔保業務,接受上海市財政局的稽核、監督和檢查;負責具體實施經上海市財政局批準的有關資金增值部分的分配和虧損彌補、核銷呆賬和壞賬、變更資金規模的方案,並接受其稽核、監督和檢查。
四是擔保審批程序規范透明,防止政府行政性干預。中投保上海分公司的中小企業擔保審批程序是:第一步,企業向銀行申請貸款;第二步,銀行審查貸款要求。銀行有意貸款者,但需要擔保的報給擔保公司;第三步,按企業所在區縣分別考核企業的信譽。由於大部分中小企業都是縣區企業,企業所在縣區財政局分管部門負責審查企業的納稅和財務情況,區縣財政局根據審查結果簽署同意推薦或不推薦意見。第四步,擔保公司進行綜合平衡,決定是否給予擔保。第五步,擔保公司與貸款銀行簽訂保證合同。隨著擔保業務的開展,擔保公司和銀行的經驗增加,為了規范和簡化擔保程序,方便中小企業,擔保程序進行了改進。一方面,擔保項目審查方式發生變化。由原來的財政、擔保公司和銀行分別審查,轉變為授信擔保和專項信用擔保。另一方面,放鬆了反擔保規定,由過去50萬以下的免除反擔保,提高到200萬元以下免除反擔保。但有些區縣對部分企業要求提供反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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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中小企業融資取得了哪些成果

當前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的渠道
(一)內部融資渠道
內部融資是指企業通過一定的方式在資金內部進行資金的融通,是企業長期融資的一個重要來源,一般來說,主要是由流動資金和沉澱資金構成。目前我國中小企業的內部融資主要有合夥入股、直接投資等形式。由於我國中小企業大多是私營企業或民營企業,私營企業在創業階段幾乎完全依靠自籌資金,初始資金都來源於主要的業主。民營企業無論是在初創時期還是在發展時期,都高度依賴自由資金融資。
(二)外部融資渠道
外部融資是指不同資金持有者之間的資金流通,其范圍既可以限於國內,又可以擴展到國外。主要有借款、企業之間擔保融資等,從企業競爭和發展來看,在國際資本市場全面開展外部融資將是中小企業融資的一種趨勢。外部融資對企業的資本形成具有高效性、靈活性、大量性和集中性的特點。隨著企業生產經營規模的不斷擴大,內源融資無法滿足企業的需要時,外源融資將成為企業擴大的主要融資手段。從實際情況來看,外源融資也是我國中小企業的主要融資渠道,尤其是以加工業務為主的企業。

二、我國中小企業目前融資渠道存在的問題
(一)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狹窄
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狹窄、單一,直接融資比例比較低。一般的中小企業的融資比例較多地集中於來自銀行的間接融資,只有少數的融資來源於直接融資,而且我國對中小企業上市融資的條件很高,一般的中小企業很難達到上市的標准,而中小企業自有資金的缺乏,也制約了中小企業的發展。
同時商業銀行出於自身的考慮,很少向中小企業提供長期性融資。企業為了滿足長期資金周轉的需要而不得不採取短期貸款多次周轉的辦法,從而增加了企業的融資成本。因此,由於中小企業的發展主要依賴內部融資和銀行貸款的方式進行融資,融資渠道的狹窄和單一極大地制約了企業的快速發展和做大做強。
(二)融資結構不合理
在中小企業主要依賴內部融資和借款融資的情況下,各種融資方式沒有達到一個科學合理的比例結構,形成了結構性失衡。在各種融資方式中資金的利用也不合理。如向銀行貸款時,由於銀行很少提供長期信貸,所以針對銀行融資應主要解決短期流動性短缺的問題,但是在現實中,中小企業最迫切需要的是用來進行中長期投資發展的中長期資金,單一的銀行貸款融資使得中小企業難以得到發展急需的中長期資金,而其他融資渠道也難以提供其發展需要的資金,所以我國的中小企業普遍缺乏長期穩定的資金來源,嚴重的還會使企業在經營中由於資金鏈的斷裂而破產。
(三)融資成本過高
融資成本是指企業取得和佔有資金的代價,包括籌資費用和用資費用,前者是企業在資金籌集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費用,後者是指企業因使用資金而向其提供者支付的報酬。由於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的狹窄、單一和融資結構的不合理,使得中小企業融資只能藉助於銀行和內源融資,其在融資時無法根據自己的經營特點和融資渠道的特點選擇適合自己資金需求的融資方式,並且由於在借款過程中的手續問題,借款過程時間過長,而且部分企業還要面臨高額的招待費用,因此在資金供給與資金需求間的融資的結構性失衡決定了中小企業融資的復雜性大,融資成本高。

三、我國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存在缺陷的原因
(一)中小企業自身存在的問題
首先,中小企業規模小,技術含量低,不能形成自身的競爭優勢和持續發展的能力,抗風險能力較差,經營環境發生變化就可能對中小企業的效益造成嚴重影響。
其次,中小企業財務管理不規范,理財薄弱也影響了其融資渠道。一方面,中小企業制度不規范,缺少精通財務管理的專業人員,有些企業出於不同目的准備了不同的財務報表,讓銀行無法弄清其真實的財務狀況,不敢發放貸款。另一方面,中小企業財務管理中往往缺乏嚴密的資金使用計劃,在投資發展方面,往往不考慮外源融資數量,而將營運資金盲目用於固定資產投資,這必然會增加企業的經營風險;在收益分配上,長遠打算不夠,積累不夠。
(二)以銀行為主的金融機構制度不完善
銀行從規避風險、提高經濟效益的角度出發,不願意給中小企業、尤其是中小民營企業發放貸款。我國銀行目前是以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為主體,國有商業銀行由於規模大,機構多,審批程序固定,分攤在每一筆信貸業務的固定成本幾乎是不變的,而貸款收益卻隨金額、利率的變化而變化,因此,從成本收益的情況分析,國有銀行自然傾向於大客戶、大金額的貸款業務。從業務操作流程上看,傳統的信貸體系主要是為大客戶的長期大額信貸業務而設計的,不能很好地滿足中小企業短期、小額、次數多的貸款要求。
(三)信用擔保體系不健全
擔保公司是企業和銀行之間的服務性中介機構,可以有效地分擔銀行的貸款風險。從市場經濟發達國家看,建立擔保機構是有效解決中小企業融資的關鍵環節,在欠發達地區,中小企業貸款擔保機構發育緩慢。目前擔保機構在解決我國中小企業融資方面的作用有限,並且地區之間也不平衡。
由於資金來源比較單一,大部分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公司以政府財政資金為主,只有少數地區設立民營的擔保公司。現在許多銀行不願意給中小企業提供貸款,其中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擔保規模較小,沒有補償機制。再者,銀行和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權利和義務不對等。在擔保風險的分擔上,協作銀行往往只享受權利而不願承擔義務或少承擔義務,即要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承擔100%的風險;在保證方式選擇上,協作銀行則要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信用擔保機構處於被動地位。

㈢ 怎麼圍繞可持續發展 寫中小企業融資

目前各地實行和創新出來的中小企業融資方式主要有以下12種:

1. 綜合授信
即銀行對一些經營狀況好、信用可靠的企業,授予一定時期內一定金額的信貸額度,企業在有效期與額度范圍內可以循環使用。綜合授信額度由企業一次性申報有關材料,銀行一次性審批。企業可以根據自己的營運情況分期用款,隨借隨還,企業借款十分方便,同時也節約了融資成本。銀行採用這種方式提供貸款,一般是對有工商登記、年檢合格、管理有方、信譽可靠、同銀行有較長期合作關系的企業。

2. 信用擔保貸款
目前在全國31個省、市中,已有100多個城市建立了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這些機構大多實行會員制管理的形式,屬於公共服務性、行業自律性、自身非盈利性組織。擔保基金的來源,一般是由當地政府財政撥款、會員自願交納的會員基金、社會募集的資金、商業銀行的資金等幾部分組成。會員企業向銀行借款時,可以由中小企業擔保機構予以擔保。另外,中小企業還可以向專門開展中介服務的擔保公司尋求擔保服務。當企業提供不出銀行所能接受的擔保措施時,如抵押、質押或第三方信用保證人等,擔保公司卻可以解決這些難題。因為與銀行相比而言,擔保公司對抵押品的要求更為靈活。當然,擔保公司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往往會要求企業提供反擔保措施,有時擔保公司還會派員到企業監控資金流動情況。

3. 買方貸款
如果企業的產品有可靠的銷路,但在自身資本金不足、財務管理基礎較差、可以提供的擔保品或尋求第三方擔保比較困難的情況下,銀行可以按照銷售合同,對其產品的購買方提供貸款支持。賣方可以向買方收取一定比例的預付款,以解決生產過程中的資金困難。或者由買方簽發銀行承兌匯票,賣方持匯票到銀行貼現。

4. 異地聯合協作貸款
有些中小企業產品銷路很廣,或者是為某些大企業提供配套零部件,或者是企業集團的鬆散型子公司。在生產協作產品過程中,需要補充生產資金,可以尋求一家主辦銀行牽頭,對集團公司統一提供貸款,再由集團公司對協作企業提供必要的資金,當地銀行配合進行合同監督。也可由牽頭銀行同異地協作企業的開戶銀行結合,分頭提供貸款。

5. 項目開發貸款
一些高科技中小企業如果擁有重大價值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初始投入資金數額比較大,企業自有資本難以承受,可以向銀行申請項目開發貸款。商業銀行對擁有成熟技術及良好市場前景的高新技術產品或專利項目的中小企業以及利用高新技術成果進行技術改造的中小企業,將會給予積極的信貸支持,以促進企業加快科技成果轉化的速度。對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建立穩定項目開發關系或擁有自己研究部門的高科技中小企業,銀行除了提供流動資金貸款外,也可辦理項目開發貸款。

6. 出口創匯貸款
對於生產出口產品的企業,銀行可根據出口合同,或進口方提供的信用簽證,提供打包貸款。對有現匯賬戶的企業,可以提供外匯抵押貸款。對有外匯收入來源的企業,可以憑結匯憑證取得人民幣貸款。對出口前景看好的企業,還可以商借一定數額的技術改造貸款。

7. 自然人擔保貸款
2002年8月,中國工商銀行率先推出了自然人擔保貸款業務,今後工商銀行的境內機構,對中小企業辦理期限在3年以內信貸業務時,可以由自然人提供財產擔保並承擔代償責任。自然人擔保可採取抵押、權利質押、抵押加保證三種方式。可作抵押的財產包括個人所有的房產、土地使用權和交通運輸工具等。可作質押的個人財產包括儲蓄存單、憑證式國債和記名式金融債券。抵押加保證則是指在財產抵押的基礎上,附加抵押人的連帶責任保證。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期償還全部貸款本息或發生其他違約事項,銀行將會要求擔保人履行擔保義務。

8. 個人委託貸款
中國建設銀行、民生銀行、中信實業銀行等商業銀行相繼推出了一項融資業務新品種——個人委託貸款。即由個人委託提供資金,由商業銀行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一種貸款。辦理個人委託貸款的基本程序是:1.由委託人向銀行提出放款申請。2.銀行根據雙方的條件和要求進行選擇配對,並分別向委託方和借款方推介。3.委託人和借款人雙方直接見面,就具體事項和細節如借款金額、利率、貸款期限、還款方式等進行洽談協商並作出決定。4.借貸雙方談妥要求條件之後,一起到銀行並分別與銀行簽訂委託協議。5.銀行對借貸人的資信狀況及還款能力進行調查並出具調查報告,然後借貸雙方簽訂借款合同並經銀行審批後發放貸款。

9. 無形資產擔保貸款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有關規定,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等無形資產都可以作為貸款質押物。

10. 票據貼現融資
票據貼現融資,是指票據持有人將商業票據轉讓給銀行,取得扣除貼現利息後的資金。在我國,商業票據主要是指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這種融資方式的好處之一是銀行不按照企業的資產規模來放款,而是依據市場情況(銷售合同)來貸款。企業收到票據至票據到期兌現之日,往往是少則幾十天,多則300天,資金在這段時間處於閑置狀態。企業如果能充分利用票據貼現融資,遠比申請貸款手續簡便,而且融資成本很低。票據貼現只需帶上相應的票據到銀行辦理有關手續即可,一般在3個營業日內就能辦妥,對於企業來說,這是「用明天的錢賺後天的錢」,這種融資方式值得中小企業廣泛、積極地利用。

11. 金融租賃
金融租賃在經濟發達國家已經成為設備投資中僅次於銀行信貸的第二大融資方式。金融租賃是一種集信貸、貿易、租賃於一體,以租賃物件的所有權與使用權相分離為特徵的新型融資方式。設備使用廠家看中某種設備後,即可委託金融租賃公司出資購得,然後再以租賃的形式將設備交付企業使用。當企業在合同期內把租金還清後,最終還將擁有該設備的所有權。通過金融租賃,企業可用少量資金取得所需的先進技術設備,可以邊生產、邊還租金,對於資金缺乏的企業來說,金融租賃不失為加速投資、擴大生產的好辦法;就某些產品積壓的企業來說,金融租賃不失為促進銷售、拓展市場的好手段。

12. 典當融資
典當是以實物為抵押,以實物所有權轉移的形式取得臨時性貸款的一種融資方式。與銀行貸款相比,典當貸款成本高、貸款規模小,但典當也有銀行貸款所無法相比的優勢。首先,與銀行對借款人的資信條件近乎苛刻的要求相比,典當行對客戶的信用要求幾乎為零,典當行只注重典當物品是否貨真價實。而且一般商業銀行只做不動產抵押,而典當行則可以動產與不動產質押二者兼為。其次,到典當行典當物品的起點低,千元、百元的物品都可以當。與銀行相反,典當行更注重對個人客戶和中小企業服務。第三,與銀行貸款手續繁雜、審批周期長相比,典當貸款手續十分簡便,大多立等可取,即使是不動產抵押,也比銀行要便捷許多。第四,客戶向銀行借款時,貸款的用途不能超越銀行指定的范圍。而典當行則不問貸款的用途,錢使用起來十分自由。周而復始,大大提高了資金使用率。

㈣ 請教,中小型企業融資渠道和技巧

中小在促進我國增長、提供服務、解決就業等方面發揮了突出作用,已成為國民經濟和中不容忽視的重要組成部分。但中小企業發展中的制約因素嚴重阻礙了其健康發展,更不利於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針對中小企業融資環境差、融資難,有人提出組建民營銀行,即增量改革,專門為中小企業服務(林毅夫2000;江其務,2001);有人提議國有銀行民營化,即存量改革,建立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加大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支持(劉佩2000);也有人主張通過企業債券市場(邱華炳,2000)、股票市場,尤其是二板市場(王國剛,2001;陳曉紅,2001)為中小企業籌集資金。不管是選擇建立民營銀行的增量改革方案,還是選擇國有銀行民營化的存量改革方案,亦還是選擇建立企業債券市場、二板市場的方案,適應民營經濟發展所帶來的經濟結構的變化,與時俱進,我國深化銀行改革勢在必行。就目前我國國情來看,筆者認為在建立完善的社會信用體系,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的基礎上,整合現有金融資源,通過國有銀行改革、創新,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緩解中小企業的融資困境。

一、從信用缺失角度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的選擇
界對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已有了許多成果,涉及到中小企業自身資本金少、規模小、管理模式、經營機制落後、倒閉比率高等因素,涉及到現有金融體系中小銀行不能滿足、國有大銀行不願融資的體制的原因,有政府政策支持力度不夠的原因,有制度不完善的制約,有缺乏為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機構的因素,也有當前資本市場排斥中小企業籌資的原因(梁峰,2000)。筆者認為,這些研究成果對揭示制約中小企業融資的因素有現實意義。同時認為,在信用已成為經濟生活核心的今天,在當前經濟形勢下,一方面中小企業需要資金發展壯大時融資困難,另一方面國有商業銀行沉積了大筆資金繳存中央銀行、轉存上級行、過買國債或通過不正當渠道流入股市投機,造成我國投資需求不足、進而消費需求和總需求不足,為什麼呢?簡單一句話,就是信用缺失梗阻了資金的流動。信用的缺失是導致中小企業融資難得關鍵(黃飛鳴,2003)。
對我國企業融資來說,中小企業與大企業相比信息不透明程度高,信息基本上是內部化的,在信用缺失條件下,銀行通過一般的渠道很難獲得中小企業的信息,對中小企業貸款與大企業相比成本要高的多。同時,中小企業在無序的惡性競爭中產生的失信,令銀行不敢對其提供資金支持,雖然中小企業中也有不乏信譽卓越的,但是在信用缺失的條件下,銀行很難將其與其它企業甄別出來,從而導致中小企業向國有銀行融資困難。
中小企業融資環境差、融資難制約著中小企業的進一步發展,在中小企業對國民經濟的貢獻日益突出的今天,這一問題也制約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因此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成為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重要課題。針對這一問題,林毅夫(2000)和江其務(2001)等提出組建民營金融機構,專門為中小企業服務,也有學者提議對國有銀行進行民營化改革,增加其對中小企業的支持。這些改革十分必要,但有一點應注意:民營銀行也好,國有銀行民營化也好,它們首先都應是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的現代銀行,安全性、流動性、盈利性是它們經營的基本原則,在市場化的經營機制下,任何一家銀行選擇融資對象時,只能以企業的發展狀況、盈利能力、資金償還能力和信譽狀況為標准。企業的成份是國有還是民營,只能說明企業的產權結構。一家民營銀行會因為一些國有企業的效益好、信譽佳而向其大量貸款;一家國有銀行也會因為有些民營企業經濟效益好、信譽佳而向這些民營企業提供信貸資金。因此,國內紛紛炒作的關於放鬆私人投資者和民營企業進入金融業組建所謂民營銀行的建議,並不一定能夠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在建立合理高效的法人治理結構和規范化的市場運營機制以後,具有規模經濟優勢的國有銀行完全能夠滿足我國中小企業的資金供給,其前提是必須有一個完善的信用制度和信用體系。這可以從近年中央銀行連續八次下調存貸款利率、兩次下調存款准備金率、多次下調准備金存款利率,而商業銀行「惜貸或懼貸」、「繳存和轉存」准備金等行為上反映出來。缺乏完善的信用體系,使銀行在選擇貸款企業時,很難獲取該企業的信用狀況記錄和相應的信用擔保,為了避免信用風險,銀行就謹慎貸款。
對邱華炳(2000)提出發展企業債券市場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這需要修改我國現行法律對企業債券發行主體僅限於國有企業的規定,允許中小型為主的民營企業發行債券融資,以解決其發展的資金瓶頸。這不失為一副良方。但是,一個企業發行債券融資,首先要取得投資者的認可,否則債券會發不出去。而要取得投資者的認可,作為發債主體的企業要有按時還本付息的能力和意願。除了發債企業的資產負債狀況、投資收益、現金流量分布良好外,企業的信用狀況、守信程度如何對取得投資者認可更為重要。在目前信用缺失的前提下,這一方案尚不具有可行性。
對王國剛(2001)和陳曉紅(2001)提出的利用擬設立的二板市場為中小企業籌資服務的設想,從擬定的二板市場上市門檻:注冊資本不少於100萬元,有形資產不低於800萬元,主營業務收入和利潤遞增幅度不低於30%來看,將把絕大多數中小企業擋在二板市場之外;能具備上述條件的中小企業,向銀行貸款是不會很難的。即使通過二板市場中小企業籌資可行的話,在二板市場籌資成本之高也不是其理想的選擇(從運行最為成功的美國NASDAQ市場的籌資費用高達籌資額13%-18%,且最低不少於30萬美元,可想像我國擬設立的二板市場籌資成本),除非是像大量上市公司在主板市場抱著圈前的目的。從發達國家二板市場的功能定位為風險投資者提供退出場所和為上市公司繼續發展壯大融資來看(林毅夫,2001),如果像股票主板市場那樣,以更為寬松的條件為企業上市圈錢的話,有另外設立二板市場的必要嗎?即使中小企業在二板上是融資可行的話,層層的上市申請、核准,沒有良好的信用紀錄能行嗎?所以,筆者認為,在目前信用體系尚沒完善狀態下,二板市場尚不是中小企業融資的理想場所。
可見,信用缺失使銀行對中小企業「惜貸、懼貸」,導致中小企業融資困難;使通過企業債券市場、二板市場解決中小企業資金不足問題的方案不具有現實可行性。因此,建立完善的信用制度和信用體系是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的必要前提,而使人們對未來有長期良好的穩定性預期,是構件信用體系的關鍵(黃飛鳴,2003)。在此基礎上,根據有「中小企業王國」之稱的的做法,整合現有銀行資源,通過銀行信貸渠道能夠很大程度上緩解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問題。二、借鑒經驗,整合銀行資源解決中小融資
(一)台灣中小企業融資狀況
中小企業是台灣40多年來快速增長的主力軍。在台灣中小企業的資金來源主要有三:一般銀行、中小企業融資輔導體系和民間借貸市場。台灣一般銀行多屬公營,與大陸國有商業銀行相似,在業處於壟斷地位。根據楊雅慧(1993)等人的,中小銀行70%以上的資金為中小企業提供貸款,但在中小企業總信貸融資來源中尚不足三成,並且多年以來沒有提高;而一般銀行用30%左右的資金對中小企業的融資就佔到了中小企業整個信貸融資來源的70%以上,且從1981-1998年呈逐年上升趨勢。可見在台灣一般銀行是中小企業最主要的資金來源。這可能是因為在金融自由化、國際化的,金融市場日益開放與發達,大企業更多地從本土和境外資本市場籌集所需資金。從中小企業的銀行借款結構看,短期借款比率高達85%以上,足見銀行貸款主要是用來滿足中小企業短期流動資金不足的需要。從銀行貸款方式看主要是抵押貸款和擔保貸款。
(二)國內中小企業融資狀況對照
1,國有及其他商業銀行仍然是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的主渠道。
目前國內企業資金來源中通過銀行貸款間接融資約70%,通過資本市場發行股票或債券直接融資不到10%,自有資金比例也就20%左右;尤其是中西部經濟發展相對落後地區,中小企業由於基礎比較薄弱,自有資金的比重仍然較低,對銀行的依賴程度較大。但長期以來,我國傳統的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的利潤,不是被用於職工分配,就是被國家調走或創辦新企業,早已形成銀行提供全額流動資金的供給制局面,甚至在新建企業投資中全部為銀行貸款的情況亦不乏見,企業成了做無本生意。這種過分依賴銀行的習慣心理,目前甚至連民營企業也承襲下來,通過銀行來實現「小錢辦大事」的期望值非常之高。目前全國中小企業的資產負債率平均在70%左右(民營企業比較低),也就是說,企業所有者權益只佔資產總額的30%。自有資金中如果再扣除掉抵押貸款時的折扣,企業真正能夠通過這種途徑得到的貸款是非常有限的。由此可見目前中小企業融資難有相當大的誇大成分,有相當多的中小企業主「好大」的虛誇成分。
2,抵押貸款和擔保貸款已經成為中小企業貸款的主要方式,但存在抵押難。
為減少銀行的不良資產,防範金融風險,自1998年以來各商業銀行(含各類中小金融機構)普遍推行了抵押、擔保制度,純粹的信用貸款已經很少,抵押貸款和擔保貸款已經成為中小企業貸款的主要方式。但目前這一信貸方式對想獲得資金的中小企業存在相當大難度。一是中小企業可抵押物少,抵押物的折扣率高。目前抵押貸款的抵押率,土地、房地產一般為70%,機器設備為50%,動產為25%~30%,專用設備為10%。二是評估登記部門分散、手續繁瑣、收費高昂。企業資產評估登記要涉及土地、房產、機動車、工商行政及稅務等眾多管理部門,而且各個部門都要收費、收稅,如果再加上正常貸款利息,所需費用幾乎與民間借貸利率相近,普通中小企業難以承受。三是資產評估中介服務不規范,還屬於部門壟斷服務,對抵押物的評估往往不按市場標准准確評估,隨意性很大。評估登記的有效期限短,經常與貸款期限不匹配,企業為此在一個貸款期限內要重復進行資產評估登記,重復交費。
3,中小企業的信貸可獲得性存在兩極分化。
作為經營風險的銀行,本就應是錦上添花,而非雪裡送炭。資信質量高的優質中小企業,越來越成為各金融機構爭奪的對象。各金融機構紛紛實行客戶經理制度和「黃金客戶」制度,建立綠色通道,改善金融服務,加大對其授信額度。這部分企業的貸款需求能夠得到及時足額滿足,甚至各家銀行紛紛壓低利率競相爭貸。而一些有發展潛力而目前狀況並不十分好的中小企業,由於銀行方面尚缺乏識別能力,往往受到冷落。至於那些效益差的中小企業,大部分由於看不準好的項目和產品,即使它們對銀行提出貸款申請,也會因不符合貸款條件而無法獲得銀行貸款。就一般而論,商業銀行對貸款安全性的要求是非常之高的,要求本金必須償還,只要有一個企業收不回本金,其他幾個貸款項目利息都收回也彌補不了損失。如果說風險基金、風險投資公司可以有90%的失誤率,普通投資銀行可以有10%的失誤率,那麼商業銀行的失誤率就不能超過1%,因為風險基金、風險投資公司可以從較高的回報中彌補較高的失誤,而商業銀行的存貸利差不過百分之二、三,1%的損失就差不多沖掉了該項業務的一半毛利,銀行就會虧損。
(三)整合銀行現有資源、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
從發達市場經濟國家中小企業的資金來源看,來自企業自身的利潤和折舊約佔60%,來自銀行的不過20%,其餘則是從證券市場及民間渠道獲得的。而居民個人資產中,80%是實物資產,20%才是金融資產。也就是說,整個資金中只有少部分進了銀行,並通過商業銀行的信貸這一比較狹窄的渠道進入企業,且僅限於企業短期周轉使用。企業有較大比例的自由資本,通過抵押貸款相對就十分便利。這與商業銀行要求極高的安全性的特徵是相吻合的。反觀我國,居民絕大部分金融資產都進了各類商業銀行,其中大部分又為國有銀行所掌握,而可供銀行安全流出的渠道顯然又太窄,銀行被動集中了全社會的風險。這與資金所要求的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動性多樣化組合的特點是不相符的。
因此,為要真正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從長遠看必須分流銀行過多集中的資金,讓更多的社會資金從票據市場、債券市場、股票市場、櫃台交易、產權交易市場以及鼓勵個人、家庭興辦產業實體等渠道直接進入中小企業而不只是銀行一個通道。當前要解決的是適當擴大貸款抵押率,完善信用、擔保體系,通過內部改革,整合現有銀行資源對那些有發展潛力而目前經營狀況不好的中小企業提供資金支持。
在中小銀行數量少,不能滿足中小企業融資需要、在國有大銀行因對中小企業融資程序成本、信息成本高,而不願提供資金支持的情況下,銀行體制增量改革和存量改革都十分必要,但更主要的還是由持有大量可用資金的國有商業銀行根本改變其經營機制,並設計出適合中小企業融資的信貸產品。Berger和Udell(1998)研究發現,在英、美等國,中小企業通常用透支或授信貸款等銀行信貸方式滿足流動資金的需要。國外的經驗表明,傳統的銀行貸款仍是中小企業的最重要的外部融資渠道。此外,根據Bernanke和Blinder(1992)研究結果:銀行貸款在貨幣政策傳導過程中起著重要的作用,通過銀行貸款解決中小企業資金不足、融資困難,可提高我國貨幣政策作用效果。因此,借鑒國外經驗,結合我國實際,筆者認為以下金融工具比較適合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如貸款限額、備用貸款承諾、循環貸款、搭橋貸款、資產支撐貸款、票據融資、貼息貸款、信用卡透支和金融租賃等。

㈤ 中小企業融資的研究背景、目的及意義

1.1.1課題背景 截至2010年底,我國中小企業數己達到6100多萬戶,佔全國企業總數的99.8%,中小企業創造的最終產品和服務價值、出口總額和上交稅收分別佔全國的58.5%、68.3%和50.2%,並提供了城鎮就業人口75%以上的就業機會並吸納了75%以上農村轉移出來的勞動力,最近,國務院專門就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出台了措施,可見中小企業的健康發展對我國的經濟發展及和諧社會的構建有著相當重要的作用和意義。 其實即使是在發達國家,中小企業的作用也非常突出。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隨著國際經濟一體化及新經濟革命的深入,發達國家都在積極動手扶持中小企業的發展與研究。美國政府將中小企業稱為「美國經濟的脊樑」,里根總統曾指出:「中小企業是我們自由經濟制度的心臟和靈魂」。日本經濟學家認為,「沒有中小企業的蓬勃發展,就沒有日本的繁榮」。歐盟從1994年便開始實施大力支持中小企業研究與開發工作的《第四個科技發展研究框架計劃》,當時的預算已達123億歐洲貨幣單位,1997年又提出了發展中小企業新戰略的政策報告。德國把中小企業的發展看作是「國民經濟的支柱」。我國的台灣省也把中小企業當作是「台灣地區經濟的中堅力量和柱石」。以美國未來學家《大趨勢》作者奈斯比特為首的革新者,更是提出了世界經濟規模越大,則中小企業經濟實體越有力量的理論。然而,從世界經濟發展來看,各國中小企業在發展中都暴露出一些深層次的問題,其中融資難問題是限制中小企業發展的關鍵問題,無論是在發達國家還是在發展中國家,各國政府官員、經濟學家、管理學家都把它提升到戰略高度給予重視。 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中小企業在融資方面需要面對的困難更多。這是因為,我國的中小企業不僅要面對一般的融資問題,即直接融資缺口和間接融資缺口的問題,而且需要面對具有中國特色的特殊問題,即所有制歧視、社會信用文化匾乏、法製法規的不健全及公司治理結構極不完善等深層次的問題。 就直接融資而言,我國的資本市場尚不發達,目前僅有主板市場,適用於中小企業的創業板市場籌劃近10年之久,卻仍未出台,另外,債券市場雖己啟動,但中小企業希望從債券市場上融得資金,並不容易,我國中小企業第一隻集合債券—「07深中小債」於2007年11月14日甫在深圳正式發行,發行總額為10億人民幣,這是我國首隻由中小企業捆綁發行的債券。目前第二隻集合債券中關村7家高新技術中小企業集合債券尚處於籌備階段。綜上所述,我國中小企業想通過資本市場融資,實屬不易。 就間接融資渠道而言,我國中小企業間接融資渠道狹窄,過渡依賴於銀行。但是,己經走上商業化道路的商業銀行在向企業提供貸款時,基於貸款安全性考慮,更可能對廣大中小企業實行「信貸配給」。與經濟的多層次相對應,金融機構體系也應是多層次的。然而,這種對應在我國正處於一種斷層和缺失。在現行金融體制中,像國外那樣為中小企業服務的中小企業服務中心、貸款擔保組織、貸款擔保基金、中小企業同業協會等中小金融機構還沒有真正建立起來,給中小企業的融資造成一些障礙。 1.1.2課題意義 在我國緩解中小企業融資困境是一項綜合性的社會工程。在這項工程中,政府、銀行、中小企業自身都應該積極參與。政府應該為中小企業融資創建良好的法律環境和市場環境,構築全方位、多層次的市場融資體系,並盡量為中小企業提供財政及稅收優惠政策;銀行應深化制度改革,完善金融企業制度,創新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暢通中小企業融資渠道;而中小企業本身應努力提高自身素質,增強內在融資能力,因地制宜的選擇融資途徑。 綜上,鑒於中小企業在我國經濟中的重要地位,客觀分析中小企業融資的現狀與問題,深入分析問題的成因,並提出有效的解決辦法,對我國漸進式改革的平穩推進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㈥ 融資擔保公司的收費標准有哪些政策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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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信用擔保是市場經濟發展的產物。當前,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業存在著規模較小、抗風險能力弱等問題。因此,通過積極創新信用擔保機構的設立形式,擴大擔保機構的資金來源;建立健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外部監管體系;健全再擔保制度,完善風險分散機制等措施,來解決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所面臨的一系列問題,更好地發揮信用擔保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作用。

(中經評論·北京)提供信用擔保是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一種手段,為此,各國政府特別是經濟發達國家的政府都將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作為一項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重大社會經濟政策。初具規模的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業對提升中小企業的信用能力和解決其信貸缺口問題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由於大部分的擔保機構資本金較小,抗風險能力弱,擔保規模不夠用,再加上現有信用制度尚不健全,擔保機構已無法滿足越來越多的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因此,解決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所面臨的風險問題,進一步發展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業,建立完善的中小信用擔保制度,對解決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和推動中小企業健康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信用擔保的涵義及其功能

(一)信用擔保的涵義

信用擔保,也稱信用保證,是指由專門機構面向社會提供的制度化的保證。信用擔保作為一種特殊的中介活動,是一種信譽證明和資產責任保證結合在一起的中介服務活動,它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各種交易活動對信用和社會性風險管理的客觀要求。信用擔保的涵義包含三個要點:一是由專門機構提供的擔保,而不是一般法人、自然人提供的擔保;二是這種擔保是制度化的擔保,即指它是在一定的政策、法律、制度、規則框架安排體系之中的,是一種標准化、規范化的業務;三是面向社會提供的擔保,不是對內部關聯機構或雇員提供的擔保。

(二)信用擔保的功能

信用擔保實際上是一種專業擔保,專業擔保具有經濟杠桿的屬性。當專業擔保為政府利用時,就成為貫徹特定經濟政策的工具。經濟杠桿的屬性是信用擔保最重要的屬性,它能夠引導社會資源、生產要素的流向,對社會資源、生產要素的動態過程或者說是對資金融通和商品流通等提供保障。
這種屬性直接由信用擔保的放大功能體現。放大倍數是擔保機構所提供的擔保額與其承擔擔保風險的擔保資金或資產的比例。一般來說,擔保放大比例越高,其對社會做的貢獻越大。同時,擔保放大比例越大,擔保機構所要承擔的風險就越大,這就需要擔保機構具備更高的風險控制和風險管理能力(劉新來,2003)。擔保機構的擔保能力不是一個簡單的常數,而是隨著擔保機構各方面因素的變化而變化的。因此,擔保放大倍數並不是越大越好。在擔保機構社會貢獻率、擔保機構風險承受能力、債權人、債務人認可度之間存在著一個平衡點。過高或過低地確定擔保放大比例,都會對擔保機構的經營和發展帶來不利的影響。

二、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業的現狀

(一)中小企業信用擔保

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是指通過政府財政出資(或以其為主要出資人),組建信用擔保機構(基金),為中小企業向金融機構貸款提供專門化的信用保證,它是信用擔保機構以一定的財產(或資金)為基礎約定的保證債務的履行和保障債權人實現債權的各種手段和措施。其基本職能是通過信用保證的方式,為中小企業與金融機構之間架起一座橋梁,為中小企業貸款難和金融機構懼貸解決後顧之憂。

(二)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業現狀

從1992年開始,我國確立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資源配置由計劃轉向市場,企業成為社會經濟活動的主體,國家信用逐步從一般經濟活動領域退出。信用擔保已經成為法律所規定的經濟政策的制度化措施。尤其是近幾年,在國家有關部門的推動下,以財政資金來源為支撐,主要為中小企業服務的擔保機構在全國普遍設立(李敏,2004)。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業在市場經濟中的作用毋庸置疑。但由於多種原因,制約了其本身的進一步發展,主要問題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1、規模較小、出資分散、風險較大。地方政府按縣區設立擔保基金,決定了擔保機構的小規模和大數量。有的基金只有幾百萬,大部分企業互助基金規模較小,很難得到銀行的信任。截至2006年底,全國已設立各類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3366家,累計擔保總額8051億元,機構數量還在加速擴張,機構數量如此超常、無序地增長。其背後必然隱藏著巨大的風險。
2、擔保品種貧乏,擔保功能薄弱,期限集中於短期。擔保品種基本上局限於流動資金,鮮有設備、技術改造之類的長期貸款擔保。累計擔保責任金額僅為可運用擔保資金總額的2.5倍,沒有起到應有的放大作用。目前我國多數擔保貸款的期限一般是3個月至半年,最長不超過1年,數額不超過200萬元。國際上,多數國家都對中小企業的長期銀行貸款提供擔保,所以擔保期限較長,一般都在2年以上。最長的是美國,其擔保期限長達17年,擔保品種也很豐富,包括創業貸款、票據貼現、科技開發貸款、設備貸款和技術改造貸款等。
3、政府不適當地干預和政策的不連續。我國目前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是在各級政府的直接支持下建立的,如果政府行為得不到制約,政府就可能會以出資人身份不適當地干預擔保業務活動,信用擔保就會重蹈政府幹預貸款的覆轍,出現各種形式的指令陸擔保。雖然政府提出要減少行政干預,實行公司化運作,但是領導說了算、領導定項目造成呆壞賬的現象還廣泛存在(廖艷群,2007)。另外,信用擔保機構又離不開政府的支持,尤其是資金上的支持。如果政府對中小企業的政策發生調整,或者減少對擔保機構的資金注入,擔保機構就難以為存。
4、信用擔保機構內部管理不規蒞。我國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出現時間不長,沒有一套現成的可供借鑒的模式,只好參考國外的經驗並結合國情自己摸索。目前,內部管理問題主要表現為兩個方面。內部管理不規范、不科學,大部分尚未建立起現代企業治理機制。從業人員素質低,專業人才匱乏。人才匱乏是困擾擔保機構發展的普遍問題。由於擔保機構擴張很快,但擔保專業人員增長很慢,擔保業務運作與開發顯現出了人才不足狀況。擔保機構的擔保品種設計和開發、擔保風險的控制都需要專業技術、專家隊伍和經驗來實現。如工程履約擔保,為控制風險,需要按工程進度和開發商的履約信譽分階段擔保,動態地對擔保階段內的風險因素作出預測,重新審視擔保條款等。

三、發展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業的策略

(一)積極創新信用擔保機構的設立形式,擴大擔保機構的資金來源

一是自上而下創建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國家級信用擔保機構重點對科技含量高、風險大、對國民經濟有較大影響的高科技中小企業提供支持,而地方性擔保機構則對本轄區內的中小企業進行重點扶持。二是不斷創新擔保機構的設立形式,如政府獨資、政府控股和會員制等。

(二)建立健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外部監管體系

1、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銀行等部門組成擔保監督委員會,對擔保機構進行監督。擔保機構要規范運作,防範風險,應採取公司制的形式,對目前一時尚難採用公司制的擔保機構,應逐步規范,在條件成熟時改制為有限責任公司。各級政府出資的中小企業擔保機構,應一律納入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並實行市場化運作。各級政府不得指令具體擔保行為,不能幹預具體項目的決策,不得操作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具體業務。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要與財政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密切配合,各司其職,依照法律、法規對擔保機構進行有效的指導、監督和管理。
2、建立信用擔保行業協會,形成行業行為規范,加強行業自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發展不僅需要政府的監督管理、政策扶持,還需要擔保業協作和自律。協會要依據中小企業擔保的體系建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制定行業准則和業務規范,監督擔保機構依法運作。通過培訓、信息融通、信用評估、研討交流等指導擔保機構開展業務。通過行業自律,逐步規范業務操作、行業協作、交流信息,樹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行業的社會公信力。

(三)健全再擔保制度,完善風險分散機制

1、逐步建立全國和省級的再擔保機構,對擔保機構開展一般再擔保和強制再擔保業務,有效地分散擔保風險。同時,再擔保機構還可以進行再擔保,即再擔保機構將已承保風險通過再擔保的方式向全國性再擔保公司再次轉保出去,這樣通過多層次轉保,使擔保機構最後承擔的風險被最大限度地轉移。
2、建立政府補償機制,保證擔保機構有穩定的補充資金。中小企業擔保基金規模不能太小,不能過於分散,只有達到一定規模,才能抵禦風險(梅強、譚中明,2002)。政府部門應樹立這樣一種觀念,只要貸款擔保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擔保機構規范操作,不存在人情擔保,那麼政府擔保補償金支出越大,企業獲得的銀行有效貸款就越大,對地方社會經濟的發展越有利。
3、建立貸款銀行、受保企業與擔保機構的共擔風險機制。防止銀行放鬆對借款人的審查,要通過合理的擔保比例來增強銀行的貸款責任。因此,除了確定適當的擔保比例,在貸款銀行與信用擔保機構之間合理分擔風險外,信用擔保機構還應定期審查貸款銀行的擔保貸款業績。同時,還要強化中小企業的風險責任,如強制要求中小企業主要管理者以個人財產提供反擔保品,以此來約束主要管理者的經營行為。
4、開展聯合擔保,分散擔保風險。兩家或兩家以上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對某些擔保額度偏大或異地項目開展聯合擔保,可以分散部分風險,並有利於對項目的監管,增進了機構間交流,實現了共同發展。

(四)建立規范的法人治理結構與決策程序

擔保機構應建立規范的法人治理結構和規范的領導體制與決策程序,注意控制擔保決策中可能出現的潛在風險。要合理設置內部機構,建立一套科學的規章和管理制度,規范業務操作程序。內部組織機構之間要建立相互制衡機制,同時具有良好的外部約束和相互牽制機制。目前應強調按經濟規律自主決策,項目選擇上應杜絕行政命令擔保和人情擔保,擔保對象要體現扶優扶強,不搞扶貧濟困。要重點防範道德風險,要建立監事會和內部審計機構並保持其許可權的獨立性。要保證決策的透明度和信息傳遞的及時性,加強信息反饋系統的建設。

(五)規范擔保基金的運用,實現資本金的保值增值

規范擔保基金的運用,實現擔保基金的保值增值是政府有關部門,也是每一個法人化管理和市場運作的擔保機構共同面對的問題。與其讓擔保機構私下到資本市場上運作資本金,還不如明確規定允許擔保機構按照合理投資組合,在保證其流動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實現資本金的保值增值。
除此之外,造就一支高素質的職業隊伍。擔保風險的高發性與不確定性,勢必要求擔保機構管理層和員工應具有很高的業務素質。管理層人員應具有一定的風險管理經驗,對擔保風險和經營環境應有充分的認知和判斷能力。同時,要建立一支具有高度責任心,並具備財務、管理、法律、投資等專業知識與從業經驗的員工隊伍。

四、關於加快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制建設的建議

加快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制的建設,必須依靠政府的力量。未來幾年,在各級政府的推動下,以中小企業、企業經營者、擔保機構為主體,以信用登記、信用徵集、信用評估和信用發布為主要內容的信用擔保制度建設將會加快,社會公眾的信任度和信息可信度將會得到提高,滿足中小企業擔保機構需求的信用服務市場將逐步建立。

(一)明確政府擔保基金的扶持重點

要明確享受擔保的中小企業的規范和性質。享受擔保的中小企業范圍不能過寬,政府擔保基金的主要對象是沒有業績的創業企業,抵押品不足、但有前途的企業,或者是能夠正常經營但有暫時困難的企業。根據我國中小企業發展現狀,現階段政府擔保基金應重點扶持解決就業、技術進步和開拓國際市場的企業或項目。因為各地中小企業發展不平衡,各地方政府可能在中央政府確定的大原則下,因地制宜地確定擔保重點。

(二)建立科學高效的管理信息系統

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應利用現代信息處理和通訊技術,建立科學高效的管理信息系統,使決策管理層能夠及時了解、掌握國家有關方針、政策、行業發展現狀和趨勢,以及本單位的各種會計、統計數據和其他經營管理信息,從而保證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各項決策和業務經營活動建立在充分的信息支持基礎之上。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管理信息系統應當做到信息來源廣泛、處理迅速、傳遞快捷、反饋及時,特別應注意信息的預測功能,適時調整業務經營方針和發展策略。

(三)加強中小企業擔保機構的規范管理和監督

中小企業擔保機構不是金融機構,不能從事融資活動。同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具有一定的政策性,又不同於一般的保險業。為了保證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健康發展,國家應明確授權一個政府部門管理和監督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主要是對擔保機構的資格、擔保機制、擔保程序、收費標准等進行規范和管理。

五、結語

目前我國中小企業在發展過程中遇到的最大困難之一是融資難,而融資難的最大障礙是信用擔保難。因此,可以認為,信用擔保作為聯系銀行與中小企業的橋梁和紐帶,必將成為解決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的突破口。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業在我國是一項全新的事業,它在理論上還不成熟,實踐上剛剛起步,深入研究和探討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的制度、業務規范等問題,對於推動這個行業的健康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 改革與戰略, 黎敏,李新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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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中小型企業融資的方法有哪些

你好,投 融 界 里中小企業融 資的主要方法:
1、科技含量高的產業或者優勢產業可以申請政府基金。
2、如果你想創立的是科技型中小企業,可以申請創新基金。
3、如果你的網路項目新穎、前景誘人,那你可以尋求風險投資。
4、天使投資,就是VC。雖然在初期一個好的VC可遇不可求,但這也是一種方法。
5、你可以申請中小企業擔保貸款。如果你在浙江、福建、廣東、北京、上海,阿里貸 款是你最好的選擇,擔保人也不難找。
6、典當融 資。如果你非常想創業,並且看好創業項目的前景,那麼把房產、私家車、貴重物品典當,是最快獲得現金的方法,可以孤注一擲。
7、通過入股的方式吸引投資人。
8、向親朋好友借錢。
以上是我所知道的。

㈧ 一般基金是如何建立和操作融資的

到目前為止,中國在工商注冊的中小企業已超過1000萬家,佔全國企業總數的%,中小企業對GDP和財政收入的貢獻分別達60%和40%,為社會提供了84%的就業機會。但與我國中小民營經濟的快速發展相比,中小民營經濟的融資現狀與其地位的不匹配性已成為中小民營企業發展過程中的主要沖突。據海通證券研究所數據顯示,80%的中小企業缺乏資金,30%的中小企業資金十分緊張。

現狀

我國中小民營企業的資金來源主要通過三個方面:銀行貸款;政府扶持;企業自身。

(1)銀行貸款

從銀行方面看,雖然中小企業對銀行較為依賴,但其從銀行得到貸款份額較少,很多中小民營企業即使有好的項目也難以獲得銀行貸款。上海中小民營企業的長期資金來源中銀行貸款比重僅佔6%。金融機構的信貸資金主要投向是大型國有企業,較多的中小民營企業由於很難得到銀行貸款,有時不得不求助於民間高利借貸,由此引起了眾多的債務糾紛。從企業方面看,中小民營企業的融資成本較高。貸款加息等體現了中小民營企業在融資方面存在著體制性的障礙,另一方面也說明了中小民營企業經營業績總體不佳與融資信用度低。另外,雖然各地都出台了《關於中小民營企業貸款信用擔保管理的若干規定》,並安排了中小民營企業貸款信用擔保資金。但是由於擔保人資產抵押及企業自身信用擔保的苛刻條件,使較多的中小民營企業難以享受到政策的優惠。據調查,目前按中小民營企業貸款信用擔保現行的規定辦理貸款的戶數與金額,與中小民營企業貸款的實際需求差距甚遠。

(2)政府扶持

國際上,政府扶持的手段主要有財政補貼、政府采購、稅收優惠、信用擔保、風險投資、金融服務等。就我國而言,前三項運用較多,下面將就這幾點進行詳細論述。財政補貼是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經國家或地方科委、專家組評估確屬技術先進但短期有虧損的中小企業、處於創業階段的科技型中小企業以及創新領域的中小企業,政府可以給予相當於投資額一定比例的津貼或補助,以增加投資者的信心。對於符合國有資產投資方向的產業部門,政府可以直接對屬於此類產業的中小企業進行資本投入,或者以股東的身份參與企業。無論哪種形式的財政補貼,均是國家給予中小企業的直接資金支持,有直接性、權威性、實效性的特點。但是由於制度因素的缺失,造成了中小企業對國家財政的過分依賴,市場的調節作用降低,中小企業的功能發揮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抑制。

政府采購政策實質上屬於保護型的扶持政策。通過政府采購,擴大中小企業的市場份額,從而達到擴大生產、促進發展的目標。通過公開發布的政府采購招標信息,規范的招投標程序,科學、嚴格的評審制度等等,為中小企業公平參與政府采購領域創造平等參與競爭的前提條件,給予中小企業更多的、更加公平的機會。由於這是一項傾斜性的產業扶持政策,在具體操作上嚴格遵循一定的原則,所以就需要一系列量化標準的出台,以保證政策的透明性和公開性。在實際操作中,更應避免「多頭管理」和「地方保護主義」的存在,確保政策實施到位。稅收優惠是各國支持和保護中小企業發展、增強中小企業融資能力的通行做法。我國現行企業所得稅採用的統一比例稅率33%,而目前世界上很多國家都採用差別稅率,即中小企業低稅率、大企業高稅率的政策,減輕中小企業的不合理負擔。尤其對高新技術中小企業,對其利潤再投資部分可實行稅收抵免政策。對與高新技術相關的中小企業適當減征營業稅,對中小企業科技人員給予適當的個人所得稅減免。

資本市場體系的設立和金融改革的深入,需要依靠政府扶持建立一套完善的風險投資機制,減少中小企業的資本缺口。建設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是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的內在要求和必然選擇,而建中小企業板塊則是建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首要環節和切入點,不僅有利於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而且可以完善資本市場功能,進而提升我國資本市場的綜合競爭力。信用擔保政策是由政府牽頭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基金,開辟穩定的資金來源。發展為以社會、企業為主要資金來源的擔保體系。信用擔保機構的形式有政府出資組建擔保組織,銀行提供配套專項貸款,其運作方式可以採用委託政府選定的商業銀行或投資公司管理和組建政策性金融擔保機構進行;二是由政府、企業共同出資組建的擔保機構,實行會員制的運作模式。雖然政府出面為企業擔保的有效性仍值得商榷,但無論哪種擔保政策,均會在一定程度上增加銀行的壞賬負擔,需要一個制度框架對其進行規范。

(3)企業自身

中小企業以自身為核心的融資可以分為內源融資和外源融資兩部分,內源融資通過內部職工持股、盈餘公積金的合理使用等實現,外源融資主要有股票融資和債券融資,下面將主要闡述一下股票融資。國內資本市場的不完善和私募市場的不健全,是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重要原因。目前,滬深兩市僅有上市公司1285家,遠遠不能滿足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新建立的中小企業板塊作為滿足高成長型中小企業和創業型企業融資需求的平台,其獨特的引導、示範和催化功能,對於促進中小企業持續、健康成長將發揮無可比擬的作用。同時,中小企業板塊既是注重上市公司的成長性、講求上市公司質量的市場,也是培育創業理念、催生創業機制的市場。然而,由於我國中小企業的數量龐大,即使深圳交易所短期內「速成」,使中小企業板上市的公司數量達到100家以上,對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也只是「杯水車薪」。所以說在相關法律和上市規則不作大幅修改的前提下,已上市或擬上市的中小企業,都稱得上是中小企業中的「大企業」,就目前情況而言,中小企業中做大的企業融資困難通過上市得到緩解,成為中小企業融資的一大特點。但絕大部分中小企業難以通過資本市場融資獲取發展所急需的資金,「私募」等其他直接融資渠道因為法律等原因也未能緩解中小企業融資困難。

原因

從中小民營企業主要的三個融資渠道出發究其根源,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原因:

1.中小民營企業貸款籌資難

長期以來,中小民營企業獲得銀行貸款較難。具體而言,一是近幾年來,國有商業銀行貸款戰略和方式發生變化。根據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導向,包括貸款在內的社會資金主要用於基礎設施建設和國有大中型企業三年脫困任務,中小民營企業受到冷落。為加入WTO做准備,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確立了面向大企業、大城市的「兩大」戰略,中小民營企業未被列為貸款重點。二是基層金融系統對貸款實行連帶責任制,對貸款責任人實行連帶責任制度,加上基層銀行授權、授信不足,給中小民營企業的貸款帶來一定困難。三是中小民營企業資本收益不相稱,影響到銀行貸款的積極性。銀行給中小民營企業貸款額度一般較小,且手續繁瑣,業務量大,費時費力,業務成本高。加上貸款利率受到政策調控限制,與貸給國有大中企業的利率差別不大,利潤小而風險大。因而銀行往往給幾十家中小民營企業的貸款額抵不上給一家大中企業的貸款多,省時省力,風險小。四是為防範金融風險,金融系統中對中小民營企業的貸款方式作了重大調整,由過去基本上是信用貸款改為抵押貸款或擔保貸款。中小民營企業資產規模小,企業發展急需資金,通常沒有有效資產做貸款抵押或質押,無法提供銀行通常需要的足夠的擔保。五是中小民營企業信息缺失也是銀行向中小民營企業放貸和投資的障礙。另外,現代企業尚未完全建立起來,其財務制度建設與經營管理不規范,對銀行的決策易產生誤導。據中國農業銀行調查,80%的中小民營企業,財務報表不真實或沒有財務報表,中小民營企業利息回收率為43%。可見一些中小民營企業信用觀念淡薄、經營管理不規范已成為制約自身發展,導致籌資貸款難。

2.政府對中小民營企業的政策支持本身存在操作性的不足

近年來中國人民銀行在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過程中,為加強和改進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1998年6月,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關於進一步改善對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意見》,要求四大國有商業銀行成立中小企業信貸部,以加強對中小企業的支持;要求民生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和城鄉信用合作社在支持中小企業和鄉鎮企業發展中發揮主導作用。1999年底,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關於加強和改進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指導意見》,在金融服務體系、貸款評估、貸款條件等方面作出了新的規劃和指導。但是中國人民銀行尚缺乏有效手段引導金融機構加強和改進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所提出的政策措施大都是原則性的指導意見,對處於商業化、市場化轉變過程中的各金融機構的約束力明顯不足。因此,落實這些政策尚需要一些時間。

前國家經貿委作為中小企業的主管部門,近年來在中小企業方面的工作重點之一,就是進行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試點。1999年6月,國家經貿委發布《關於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試點的指導意見》。截至2000年10月底,全國一共有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省級或市級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試點,從各地的實踐看,信用擔保體系建設在提高中小企業信用,保障銀行的債權安全,改善中小企業貸款難的狀況,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等方面確實會發揮積極和重要的作用。但是,從具體操作來看,仍有如下主要問題:一是過度控制風險造成擔保效率低下;二是缺乏再擔保機構以及地方政府擔保能力弱;三是擔保機構不獨立與行政干預;四是共擔風險與調動銀行積極性不夠;五是行業自律與市場准入規則不完善;六是信用與互助擔保、商業擔保的分工不合理;最後也是最根本的問題,是如何建立和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創造守信的市場環境。引導社會資本投資中小企業的稅收政策尚不明確。一些創業投資業發達的國家和地區,都制定了創業投資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如英國將創業投資企業視為「投資管道」,免徵所得稅,對投資者實行稅收抵扣。但我國至今還沒有形成統一的引導社會資本投資中小企業的稅收激勵政策。

3.企業自身的融資渠道沒有打開

中小企業不熟悉國際融資渠道和國際化融資的規范時限、文件資料要求;不清楚自身資本需求、選擇和潛在的融資費用;不了解海外證券交易市場的運行規則等等均制約著其融資渠道的拓展。在內部融資方面,中小企業還缺乏一套完善的融資管理機制,對各種新的內部融資方法缺乏必要的認識,運用較少,再加上企業規模、融資渠道的限制,使得內部融資的發展十分緩慢。從股票市場來看,創業板發行市盈率偏低,融資成本較高,加大了企業籌資成本。而大部分受融資難困擾的中小企業,還不符合國內市場上的盈利標准。另外,抵押擔保是中小企業融資的主要手段,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發展呈現多樣化趨勢,但蘊含較大風險。從債券市場來看,中小民營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務融資渠道基本封閉。目前國家每年都發行一部分企業債務,但是現行公司法、證券法及有關部門法律條文嚴格規定了公司債券的發行主體及發行條件,面對門檻過高的債市,中小民營企業只能望而卻步。有時,中小民營企業會求助於一些民間「金融組織」,以高出正常利率10%-40%的利率籌資。這一方面加大了企業的籌資成本,另一方面不利於政府和金融監管部門對金融市場的監督管理。

途徑

為盡快消除我國中小民營企業融資渠道和種種障礙,促進經濟健康發展,以上述三個方面為核心展開,有如下的途徑:

1.建立中小企業金融體系

(1)設立專門的中小企業銀行,處理中小企業的存貸款事宜,提高中小企業資金運用的效率和專業性。條件成熟時,還可組建地方性的中小企業發展政策性銀行,專門落實對中小企業的政策性扶持。商業性中小企業銀行,可由城市合作銀行、城鄉信用合作社改制而來,充分發揮地方性的非國有銀行金融機構對當地經濟情況比較了解的優勢。同時,加快金融網點的鋪設,提高中小企業獲得金融服務的便利性。從目前已有的一些中小金融機構來看,因普遍缺乏政策性融資權,在其政策環境、體制結構、經營管理、自身發展等方面都存在一些問題,整體經營狀況不佳,沒有很好地起到為中小民營企業服務的作用,影響了對中小民營企業的支持力度。

(2)充分利用創業板市場。雖然目前內地的創業板市場已具雛形,但發展尚不完善,而香港的創業板市場發展成熟,為新興的中小企業,特別是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提供了重要條件。符合該市場上市要求的中小企業,尤其是高科技企業,可考慮到香港的創業板市場上市。

2.政府要建立和完善支持中小民營企業發展的經濟金融政策體系,發揮中小民營企業在經濟發展中的作用政府在緩解中小企業融資困難過程中應做到:降低中小企業貸款風險和交易成本。如重新考慮不適合服務中小客戶的規章制度,關注相關的抵押法規以降低風險、制定對創新發展必需的政策、法律和規章制度框架;增強金融機構服務中小企業的能力。如促進專業貸款技術的革新,使金融機構能夠低成本的評估中小企業信用,對服務中小企業的金融機構提供培訓和技術支持;提高金融市場的競爭壓力。如降低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貸款要求等。具體來看:

(1)各級政府要建立專門服務管理中小民營企業發展的機構,專門研究並負責對中小民營企業的管理和扶持,包括利用政府資金向中小民營企業,特別是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調整產業結構及經濟布局的中小民營企業、高科技企業提供貸款擔保,向高科技的中小民營企業提供投資基金。

(2)建立中小民營企業貸款擔保基金和信用保險基金,完善中小民營企業貸款風險緩沖機制。一方面充分挖掘動產擔保資源潛力,債務人一旦不能還貸,債權人無須通過訴訟便可直接拍賣質物;另一方面實行憑訂單貸款,山東、江蘇搞脫水蔬菜加工的企業,只要有訂單,銀行考察屬實後,就可以辦理貸款手續,這確是一種既便捷、風險又較小的貸款方式。

(3)鼓勵商業銀行綜合運用各種金融工具,向中小民營企業提供承兌、貼現、轉賬、財務管理、信息服務等新型金融服務,使其享受與大中型企業同等待遇。企業間資金拆借、「三來一補」、賣方信貸、賒購等均是理想選擇。

(4)制定有效引導社會資本投資中小企業的稅收政策。盡快出台具體辦法,運用稅收優惠政策,鼓勵創業投資企業增加對中小企業特別是中小高新技術企業的投資。同時鼓勵企業和個人向中小企業發展基金進行捐贈,准予捐贈支出按稅法規定在稅前扣除。

3.企業自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適度發展股份融資

新的《證券法》對包括股市和債市在內的直接融資市場准入採取核准制,為中小民營企業打開了通道。創業板市場的建立使中小民營企業有了一個特定的市場融資渠道,和使其股權得以便利流動場所,為一部分中小民營企業的股權融資、股權交易和流動提供方便。為此,中小民營企業要加強自律,建立有效的法人治理機制,改善經營管理,增強經營能力,完善風險控制制度,加大信息披露力度,增強企業運作透明度,促進企業建立規范、完善的現代企業制度。

㈨ 中小企業融資管理的具體措施有哪些

企業面臨著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一直困擾著廣大中小微企業發展。目前我國中小型企業的主要融資渠道有兩種:分別是自有資本和民間資本融資和銀行或金融機構的債務融資。

企業面臨著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一直困擾著廣大中小微企業發展。目前我國中小型企業的主要融資渠道有兩種:分別是自有資本和民間資本融資和銀行或金融機構的債務融資。而分析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原因主要還是這兩個原因,一個是內部原因:中小企業治理結構不完善、信用狀況不佳以及中小企業的資金需求特點決定其融資成本高。另一個,金融市場的建設在不斷改進和完善以及多年來政府習慣於用行政手段干預金融等外部環境因素也是導致融資難的原因之一。

融資前的兩大准備:摸清家底,設計商業計劃書

第一步:先進行初步的了解。需要對資產負債情況及狀態信用情況,以及已經動用過的融資手段及嘗試過的手段但未成功的原因進行一個了解。

第二步:對症下葯,量身定做方案。

商業計劃書如何寫?

一份優秀的商業計劃書是融資成功的敲門磚,是成功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融資計劃書不能吸引住資金方,融資註定失敗。那麼設計商業計劃書時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對於投資人所關心的問題做方方面面的詳盡陳述,力求客觀、中肯、清晰、簡明。基本內容主要包括企業簡介、主營業務(產品及服務)的技術特徵、市場潛力及佔有策略、公司管理、財務分析、融資計劃及企業發展規劃、合作方式和條件、投資者的收益及退出方式等方面。

融資方案設計的核心問題:風控+回報

融資方案的設計通常需要考慮以下因素:確定性、政策可行性、公司治理、融資規模、融資成本、資本結構、時間要求。核心的兩個問題:「風控+回報」。如何設計這兩點,是方案成功的本質。

編輯於 2017-04-19 · 著作權歸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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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融資過程中,尤其到了簽訂協議時,尤其需要避免協議中的雷區。

㈩ 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是什麼

中小企業的「融資難」是由多種原因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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