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企業如何通過土地融資
近年來,以土地使用權抵押為融資條件的信貸業務發展十分迅速,這一融資形式不僅為企業、個人提供了急需的發展資金,也提高了銀行資金的利用效率,對促進房地產業和整個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據《2009年中國國土資源公報》統計,截至2009年年底,全國 84個城市土地抵押面積 21.7萬公頃,抵押貸款 2.59萬億元,比上年分別增長 30.9%和 42.8%。然而,土地抵押貸款業務的過度擴張使銀行在共享房地產業利潤的同時,也承擔了巨大的金融風險。
土地抵押貸款的兩大風險
從國內外各類理論研究和實踐探討成果來看,土地抵押貸款的風險一般可以分為內部風險和外部風險。內部風險主要是因土地評估、抵押、貸款和登記等業務流程的不規范導致的風險,如違規辦理抵押登記、違規放貸、騙貸、虛高評估土地價值等;外部風險主要因為宏觀經濟波動導致的風險,如宏觀經濟波動導致土地市場萎靡、土地貶值等。筆者認為,外部風險屬於宏觀風險,存在綜合性及不確定性,如糧食安全、地震自然災害等公共危機都可以導致風險產生,而且此類風險主要由中央政府負責調控。因此,本文以研究內部風險為主。
據中國人民銀行統計有關資料顯示,擔保信貸作為最常見的一種擔保貸款形式,在我國信貸總量中佔80%以上。土地抵押貸款風險主要存在於土地抵押貸款業務辦理過程中的兩個主要主體:土地登記機構和銀行,對應地,筆者將土地抵押貸款的風險歸納為以下兩方面:
風險一:土地登記機構違規辦理土地抵押登記的風險
一是依法不能抵押的土地辦理了土地抵押登記手續。《物權法》、《擔保法》規定不能抵押的各類土地,如農村宅基地、公益性用地等。
二是未取得土地使用證辦理土地抵押登記手續或違規依出讓金繳納比例辦理分割登記並抵押的。
三是未經相關權利人同意辦理土地抵押登記手續的。如土地權利存在異議登記、預告登記,未經當事人同意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共有土地未經全部共有人同意辦理抵押登記;鄉鎮企業建設用地未經集體經濟組織同意辦理抵押登記等。
四是土地權利存在查封、預查封的或存在土地違法的辦理土地抵押登記。如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後抵押的。
五是為了土地抵押融資需要,一宗土地辦理多個土地權利證書,導致重復發證的。如儲備用地,可能存在儲備范圍內原土地權利尚未注銷,就辦理了儲備用地登記發證並抵押。
六是同一宗土地不按照規定,依抵押登記申請先後順序辦理抵押登記,擅自改變土地抵押順位的。
風險二:銀行違規放貸的風險
第一,銀行擅自擴大放貸比例。如有關政策規
定儲備用地抵押貸款率為70%、首套房屋個貸30%等,而銀行則擴大比例放貸。
第二,銀行違背產業政策放貸。如對落後、淘汰產業,「三高一資」(高成本、高污染、高能耗、資源型)產業放貸。
第三,銀行虛高土地價值放貸。(土地價值無論是依評估機構評估或借貸雙方當事人認定均需銀行認可確定)。
第四,銀行不審慎地延長貸款周期放貸,導致貸款周期結構不合理,比如中長期貸款過多。
第五,銀行降低貸款利率放貸。如一些城市儲備用地抵押貸款利率較同期市場利率至少下浮10%。
第六,銀行違背房地產調控政策放貸。
第七,銀行超出土地權利使用期限放貸。
第八,銀行超過信貸審批許可權放貸。
第九,非金融機構違規放貸。
第十,其他情形。如貸前、貸中和貸後沒有履行監管職責等。
除上述風險外,同一宗土地重復放貸的,順位靠後的抵押權人可能無法受償,風險較大;土地或房屋單一抵押,因登記機構的不統一,可能房屋抵押後土地未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當事人憑土地權利證書再次抵押,造成重復抵押風險;依據地方政府或人大擔保函等無效文件放貸的情形,也是產生土地抵押貸款風險的重要因素。
實踐中需高度關注的兩大風險域。目前,從實踐來看,儲備土地抵押和農村集體土地抵押風險值
得高度關注。
風險域一:儲備土地抵押
據國土資源部統計,截至2009年年底,全國84個重點城市儲備土地抵押3547億元,佔84個城市土地抵押金額的14%,2009年新增土地抵押貸款中有1/5流向儲備土地抵押,儲備土地抵押貸款
超過工業用地抵押貸款。作為地方政府融資平台的主要形式,儲備土地抵押有以下幾個問題值得高度重視:
一是在儲備用地辦理土地登記和抵押登記過程中,登記操作與《土地登記辦法》以及土地證書填寫的有關要求不符,可能存在法律風險。目前,針對儲備土地登記及抵押登記辦理沒有明確的依據和規范。實踐中,地方將儲備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上使用權類型填寫為「政府儲備」、土地用途填寫為「儲備用地」、土地使用期限不填寫,這與《土地登記辦法》以及土地證書填寫的關要求均不符,如土地分類中根本沒有「儲備用地」一類,一旦進入訴訟或其他司法程序,極有可能因土地登記不規范敗訴。
二是在政府儲備土地中很多「綠地」、「道路」等代征地一並打包由儲備機構收儲,在儲備土地抵押貸款過程中,這些代征地並沒有剝離出來,而是一並抵押。但這些代征地將來都是公益性事業用地,不可能通過招拍掛供出,也不會有土地出讓收益,因此將這些土地一並抵押貸款明顯存在風險。
三是目前儲備機構融資渠道比較單一,僅僅依靠儲備用地抵押,還款來源主要是土地出讓收益,存在較大外部風險。儲備用地抵押不僅涉及面積大,而且貸款金額高。如,北京市2009年累計實現儲備土地投資1165億,涉及地面積約1.8萬公頃。在此規模下,一旦土地市場出現波動,土地需求下降、價格下跌,儲備土地無法供出,土地出讓收益無法保障,儲備機構將無法按時還款,資金鏈條斷裂,金融風險凸顯。
四是各類商業銀行對儲備用地抵押放貸意願強烈,有可能降低貸款門檻放貸,導致金融風險。儲備用地是最穩定保值的擔保品之一,有政府作後盾,且規模大,放貸收益較高,各類商業銀行都願意放貸,甚至降低門檻放貸,出現了違規低息、超規模放貸等現象,容易引發金融風險。
風險域二:集體土地抵押
對於集體土地抵押問題,《物權法》、《擔保法》雖然沒有明確集體土地不能作為抵押,但明確規定只有兩種情形可以抵押:一是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荒地等農村土地,依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國務院的有關規定,其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抵押;二是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其佔用范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一並抵押。光地不能抵押,必須連同土地上的房屋建築一起抵押。
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明確提出了建立現代農村金融制度。擴大農村有效擔保物范圍以後,金融機構紛紛在農村開展了集體土地的抵押融資試點和嘗試,尤其是以農村房屋、宅基地抵押為主要內容的嘗試受到全社會的關注。根據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房地產轉讓、抵押時,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抵押。一旦以農村房屋、宅基地抵押的抵押權實現時,集體土地卻無法實現處置,其擔保的債權無法實現,成為不良資產,無疑是巨大的金融風險。
防範風險,確保土地「借=貸」
土地抵押貸款的金融風險主要表現在兩方面:一是銀行違規放貸風險(包括中介機構違規評估土地價值風險);二是土地登記機構違規登記風險。從目前的理論研究和實踐經驗來看,出於制度約束和職業道德,上述風險單一出現的機會較小。但是,除法律法規外,上述兩個部門的部門規章或政策文件的部門局限性等,一旦一方違規,另一方在不熟悉他方政策或者沒有職責遵守他方部門規章和政策文件的情況下,違規土地抵押登記貸款便會產生,風險也隨之而來。因此,防範風險的主要辦法應是加強涉及土地抵押貸款各方主體的溝通和協調,建立聯手防範金融風險的新機制。
積極推進相關信息的對接與共享,構建土地、銀行和證券聯手防範金融風險的新機制。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土地資本化的方式、節奏和規模呈現多樣、快速和擴大的趨勢,土地與信貸、證券的關系越來越密切。建議國土資源部、銀監會和證監會加強溝通合作,將包括土地抵押監測數據在內的土地登記基本信息、上市房地產企業資金和用地情況、房地產企業信貸和用地情況等數據對接共享,實現以土地為基礎的土地資本化全方位、全過程監管,構建土地、銀行和證券聯手防範金融風險的新機制,化解政府融資平台矛盾,更加有效地防範金融風險。
土地登記部門加強土地登記資料公開查詢服務,銀行加強貸前、貸中和貸後土地登記資料的查詢和全過程監管,實現土地登記資料、放貸政策信息對接和共享。
Ⅱ 房地產項目融資需要哪幾證
1、融資主體企業基本五證一卡:
(1)企業營業執照
(2)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
(3)企業稅務登記證
(4)企業銀行基本戶開戶許可證
(5)企業貸款卡
2、房地產項目融資資料
(1)房地產開發資質證書
(2)用於融資的房地產項目的《土地證》
(3)用於融資的房地產項目的《用地規劃許可證》
(4)用於融資的房地產項目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5)用於融資的房地產項目的《建築施工許可證》
(6)用於融資的房地產項目的《預售證》
Ⅲ 房地產融資形式主要有哪些內容
銀行融資(也就是開發貸款,需要施工證)
如果企業有辦法(比如足夠的貸款額度和質押物),可以做土地的一般抵押貸款(僅需要土地證)
上市公司發行股票(股權融資)
上市公司發行債券(債券融資)
股權轉讓或者增加股東資本金注入(股權融資)
收取客戶的預付款(訂金)
收取客戶的房款(交房前)
施工單位的工程款墊資(屬於短期拆借)
民間借貸或者企業間拆借
上面的都是合法的,不合法的就多了
Ⅳ 項目融資所需資料
房地產項目融資所需資料清單
一、項目沿革及現狀說明(即項目來龍去脈及目前狀況說明);
二、項目已經取得的權屬證明、相關批准文件及許可證照(包括成交確認書、土地出讓合同等);
三、項目公司、母公司、關聯公司的所有制形式、股權結構及其他重要介紹;
四、項目主要經濟技術指標及規劃設計方案、項目工程總平面圖及效果圖等;
五、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定位報告、項目營銷策劃書(有則提供);
六、項目投資估算及成本費用估算;
七、項目建設周期和項目開發進度計劃;
八、項目開發需要的資金總額,資金缺口及需要解決的資金量;
九、本次融資計劃、資金使用用途等;
十、本次融資若採用資金借貸合作方式,擬借款期限?可承擔最高借款年利率?可用於融資的擔
保機構、抵押物或質押物及其價值?
十一、本次融資若採用股權合作方式,投資方最高可占股權比例?投資方可否參與開發?投資退出方式?(包括合夥開發等其他方式)
十二、希望投資商參與管理的方式及程度設想;
十三、項目前期發生的主要費用及用途明細表(到目前為止運作該項目所發生的費用);
十四、項目土地款支付情況說明(需提供支付證明);
十五、項目公司前期的資金來源明細及說明;
十六、項目公司及母公司的主要負債及或有負債情況;
十七、項目有無抵押、擔保或質押情況說明(包括有無優先權及任何第三方主張權利的情況);
十八、項目公司及母公司最近三年財務審計報告、最近一個月的財務報表復印件(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現金流量表等);
十九、項目公司主要往來銀行及最近五個月銀行對帳單;
二十、外匯登記證及《貸款卡》復印件、貸款卡列印信息、貸款合同(上述資料有則提供);
二十一、項目已簽訂的重大合同,項目已確定的相關合作單位(如設計、施工、監理等);
二十二、拆遷補償方案、補償合同、拆遷許可證、拆遷工作進程及問題(有則提供);
二十三、公司營業執照、法人代碼證(或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開發資質證書復印件;
二十四、公司章程、公司主要內部管理制度(主要是財務及決策控制制度),公司組織架構及部門職能說明;
二十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技術總監及其他重要高管的身份證明及個人簡介;
二十六、項目公司及母公司的歷史開發業績說明及目前正在運作的房地產項目介紹;
二十七、項目已享受及將可享受的優惠政策(有則提供);
二十八、在當地與本項目其有可比性的相關項目簡介及市場資料;
二十九、能夠展現和說明項目特點、優勢的有關文件及資料;
三十、 項目融資所需的其他資料。
Ⅳ 地產項目向銀行申請融資,需要准備哪些資料
大家好,我是老徐,一個在努力奮斗的金融民工,請大家關注我,共同探討財經問題!
地產項目向銀行申請融資時,銀行對於地產項目融資的資料要求時比較高的,地產項目融資在所有的融資中是比較繁瑣的一種融資方式,需要提供的資料會比較復雜,辦理周期也會比較長,需要地產企業做好配合。在房產項目向銀行申請融資時,大致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總體來說,地產項目貸款是非常復雜的,不僅提供的資料多,而且整個流程也比較長,需要花費較多的精力來應對。
Ⅵ 什麼是融資用地
一、土地融資,是金融行業中的經營模式之一,其實質是將土地作為信用抵押,以獲取資金維持經營的一種模式,其已經成為國際通用的金融模式。
二、融資用地不等於賣地。
土地融資起源於1998年實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行條例》賦予了我國地方政府出讓土地的權力,使地方政府可將土地出讓以獲得土地出讓金、土地稅費等收入,並將其作為地方財源的政策支持。
在地方財政收入遠遠滿足不了城市化快速發展需求、土地管理新政策的大背景下,地方政府土地融資則順運而生。
(6)地產土地融資的資料擴展閱讀
內部融資方式包括:
(1)企業自有資金:包括企業設立時各出資方投入的資金,經營一段時間後從稅後利潤中提取的盈餘公積金,資本公積金(主要由接受捐贈、資本匯率折算差額、股本溢價等形成)等資本由企業自有支配、長期持有。
自有資金是企業經營的基礎和保證,國家對房地產企業的自有資本比例有嚴格要求。開發商一般不太願意動用過多的企業的自有資金,只有當項目的贏利性可觀、確定性較大時,才有可能適度投入企業的自有資金。
(2)預收賬款:是指開發商按照合同規定預先收取購房者的定金,以及委託開發單位開發建設項目,按雙方合同規定預收委託單位的開發建設資金。對開發商而言,通過這種方式可以提前籌集到必需的開發資金。其中預購房款主要指購房者的個人按揭貸款,是我國房地產企業開發資金的重要來源。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房地產融資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投融資規劃
Ⅶ 什麼是土地融資
土地抵押是目前各種融資類項目的核心風控措施之一,由於抵押土地的類型各異(包括出讓地、劃撥地、儲備地等),處置方式也不盡相同,故對土地抵押問題的探討就顯得極為必要。
一、土地抵押的客體是土地使用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八條的規定: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所以,我國的土地從所有權的角度講,分為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八十四的規定:土地所有權不得抵押。所以,目前我們所講的土地抵押,實質上是指土地使用權的抵押。
二、具體的土地使用權能否抵押取決於法律規定
根據土地所有權的不同,土地使用權首先被分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和集體土地使用權,法律對兩者有著明顯的區分,從而形成了所謂的土地二元結構。
1、國有土地使用權
國有土地使用權包括國有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和國有土地承包經營權。所謂的國有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是指在國有土地上從事房屋和其他地上物建設的權利。所謂國有土地承包經營權,包括家庭承包經營權和國有四荒地土地承包經營權。
上述建設用地使用權根據取得方式和權力內容的不同,又可以進一步細分為出讓土地使用權、劃撥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依據招拍掛或者協議方式取得,有一定的期限和用途限制,可以依法轉讓、抵押,是目前最為自由的土地使用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及《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第五條、第六條的規定,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指特定的國有企業或者公共事業單位、機關等,以無償的方式從國家取得土地使用權,該類土地使用權,權利主體具有特殊性,權利本身沒有期限的限制,但是土地使用權不得私自轉讓和抵押,其抵押,須經土地主管部門同意和審批,並且在實現抵押權時,需要補交土地出讓金。
國有土地用於農業用途的,土地使用人取得的土地使用權被稱為國有土地承包經營權,其權利內容與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沒有區別。根據《物權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百八十四條,家庭承包經營權,至少耕地的家庭承包經營權,被允許轉讓,但嚴禁抵押。四荒地的承包經營權,則可以自由轉讓和抵押。
Ⅷ 房地產項目融資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1、企業營業執照
2、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
3、企業稅務登記證版
4、企業銀行基權本戶開戶許可證
5、企業貸款卡
6、房地產開發資質證書
7、用於融資的房地產項目的《土地證》
8、用於融資的房地產項目的《用地規劃許可證》
9、用於融資的房地產項目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10、用於融資的房地產項目的《建築施工許可證》
11、用於融資的房地產項目的《預售證》
12、 公司簡介,股東簡介, 商業計劃書
13、融資計劃書(融資額度,年限,重點突出抵押物,還款來源),近三年的報表
Ⅸ 房地產融資需要哪些材料
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章程、貸款卡、公司法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公司組織機構代碼證、公司稅務登記證、土地證、表明具體的抵押物,抵押物狀況、詳細的用款計劃(重要)以及還款來源(重要)、近年的財務報表~
Ⅹ 房地產項目融資的資料可以到哪去找
這個簡單啊,投融界的資訊欄目里就有很多講解房地產項目融資的資料,你可以去找找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