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融資租賃公司設立條件有哪些
法律分析:各類融資租賃公司的設立條件:
1、金融租賃公司的設立條件為嚴苛,核心條件如下:
第一,要有符合規定條件的發起人,包括在中國境內外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商業銀行,在中國境內注冊的、主營業務為製造適合融資租賃交易產品的大型企業,在中國境外注冊的融資租賃公司以及銀監會認可的其他發起人;
第二,注冊資本為一次性實繳貨幣資本,低限額為1億元人民幣或等值的可自由兌換貨幣;
第三,有符合任職資格條件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並且從業人員中具有金融或融資租賃工作經歷3年以上的人員應當不低於總人數的50%;
第四,建立了有效的公司治理、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體系。
2、內資試點融資租賃公司的設立條件亦較為嚴苛,核心條件如下:
第一,低注冊資本金應達到17,000萬元;
第二,具有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
第三,擁有相應的金融、貿易、法律、會計等方面的專業人員,高級管理人員應具有不少於三年的租賃業從業經驗。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內資融資租賃企業登記時不需要履行前置審批程序,也無須實繳注冊資本。
3、外資融資租賃公司的設立條件相對較為寬松,核心條件如下:
第一,注冊資本不低於1,000萬美元;
第二,經營期限一般不超過30年;
第三,擁有相應的專業人員,高級管理人員應具有相應專業資質和不少於三年的從業經驗。
法律依據:《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 第七條 申請設立金融租賃公司,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銀監會規定的公司章程;
(二)有符合規定條件的發起人;
(三)注冊資本為一次性實繳貨幣資本,最低限額為1億元人民幣或等值的可自由兌換貨幣;
(四)有符合任職資格條件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並且從業人員中具有金融或融資租賃工作經歷3年以上的人員應當不低於總人數的50%;
(五)建立了有效的公司治理、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體系;
(六)建立了與業務經營和監管要求相適應的信息科技架構,具有支撐業務經營的必要、安全且合規的信息系統,具備保障業務持續運營的技術與措施;
(七)有與業務經營相適應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其他設施;
(八)銀監會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Ⅱ 融資租賃公司成立條件是什麼
融資租賃有限公司設立條件是: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2、注冊資本為一次性實繳貨幣資本,最低限額為1億元人民幣或等值的可自由兌換貨幣;3、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稱,住所;5、有符合規定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6、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三條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五)有公司住所。
Ⅲ 融資租賃公司設立需要什麼條件
融資租賃公司設立條件是,具備融資租賃公司的名稱、組織機構、住所、公司章程、股本總額和符合法定人數的股東等條件。且融資租賃公司要指定負責人或者委託代理人辦理公司的設立登記事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六條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或者募集的實收股本總額;
(三)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四)發起人制訂公司章程,採用募集方式設立的經創立大會通過;
(五)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六)有公司住所。
第七十八條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Ⅳ 融資租賃公司設立流程是什麼
法律分析:辦理公司名稱預先核准;向銀監會申請批准;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提交規定文件;開立銀行賬戶,申請納稅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十七條 設立公司應當申請名稱預先核准。
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准,或者公司經營范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項目的,應當在報送批准前辦理公司名稱預先核准,並以公司登記機關核準的公司名稱報送批准。
Ⅳ 融資租賃公司設立條件是什麼
法律分析:
融資租賃有限公司設立條件是:1、注冊資本為一次性實繳貨幣資本,最低限額為1億元人民幣或等值的可自由兌換貨幣;2、建立了有效的公司治理、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體系;3、銀監會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法律依據:《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
第七條 申請設立金融租賃公司,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銀監會規定的公司章程;
(二)有符合規定條件的發起人;
(三)注冊資本為一次性實繳貨幣資本,最低限額為1億元人民幣或等值的可自由兌換貨幣;
(四)有符合任職資格條件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並且從業人員中具有金融或融資租賃工作經歷3年以上的人員應當不低於總人數的50%;
(五)建立了有效的公司治理、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體系;
(六)建立了與業務經營和監管要求相適應的信息科技架構,具有支撐業務經營的必要、安全且合規的信息系統,具備保障業務持續運營的技術與措施;
(七)有與業務經營相適應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其他設施;
(八)銀監會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Ⅵ 設立融資租賃公司的流程是什麼
融資租賃公司的設立流程如下:
1、公司代表人依法申請名稱預先核准;
2、向銀監會申請批准;
3、提交相關材料;
4、依法設立的公司,發給《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公司憑此開立銀行賬戶,申請納稅登記。
【法律依據】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十七條
設立公司應當申請名稱預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准,或者公司經營范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項目的,應當在報送批准前辦理公司名稱預先核准,並以公司登記機關核準的公司名稱報送批准。
第二十五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憑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刻制印章,開立銀行賬戶,申請納稅登記。
《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金融租賃公司,是指經銀監會批准,以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為主的非銀行金融機構。
金融租賃公司名稱中應當標明「金融租賃」字樣。未經銀監會批准,任何單位不得在其名稱中使用「金融租賃」字樣。
Ⅶ 融資租賃公司設立需要哪些條件
融資租賃公司有以下設立條件:1、有符合任職資格條件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2、股東符合法定人數,按照公司章程規定認繳出資;3、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融資租賃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5、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條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准手續。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Ⅷ 融資租賃公司怎樣設立
法律分析:融資租賃公司這樣設立:1、核准名稱,確定公司類型、名字、注冊資本、股東及出資比例後,可以去工商局現場或線上提交核名申請。2、提交材料,核名通過後,確認地址信息等,在線提交預申請。在線預審通過之後,按照預約時間去工商局遞交申請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十七條 設立公司應當申請名稱預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准,或者公司經營范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項目的,應當在報送批准前辦理公司名稱預先核准,並以公司登記機關核準的公司名稱報送批准。
Ⅸ 融資租賃公司有什麼設立條件
金融租賃公司具有如下的設立條件:
1、必須具有符合規定條件的發起人;
2、注冊資本為一次性實繳貨幣資本;
3、有符合規定的公司章程;
4、有符合任職條件的董事等。
【法律依據】
《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第七條
申請設立金融租賃公司,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銀監會規定的公司章程;
(二)有符合規定條件的發起人;
(三)注冊資本為一次性實繳貨幣資本,最低限額為1億元人民幣或等值的可自由兌換貨幣;
(四)有符合任職資格條件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並且從業人員中具有金融或融資租賃工作經歷3年以上的人員應當不低於總人數的50%;
(五)建立了有效的公司治理、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體系;
(六)建立了與業務經營和監管要求相適應的信息科技架構,具有支撐業務經營的必要、安全且合規的信息系統,具備保障業務持續運營的技術與措施;
(七)有與業務經營相適應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其他設施;
(八)銀監會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Ⅹ 融資租賃公司設立條件是什麼呢
融資租賃公司設立應具備如下的條件:融資租賃公司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住所、公司章程、股本總額和符合法定人數的股東等。且融資租賃公司要指定負責人或者委託代理人辦理公司的設立登記事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六條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或者募集的實收股本總額;
(三)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四)發起人制訂公司章程,採用募集方式設立的經創立大會通過;
(五)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六)有公司住所。
第七十八條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