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融資租賃業務的種類有哪些
種類:
(1)直接融資租賃
(2)經營性租賃
(3)出售回租
(4)轉租回賃
(5)委託租賃
(6)分成租賃
融資答租賃是指:
(1)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對供貨人的選擇,出資向供貨人購買租賃物件,並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則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擁有租賃物件的使用權。
(2)租期屆滿,租金支付完畢並且承租人根據融資租賃合同的規定履行完全部義務後,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的或者約定不明的,可以協議補充;
(3)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然不能確定的,租賃物件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
2. 可以將融資租賃公司分類為哪幾種麻煩簡要的說一下是根據什麼分的!
中國中小企業融資二十八種模式一、 國中小企業融資28種模式分為四大類2第一類:債權融資模式2第二類:股權融資模式2第三類:內部融資和貿易融資模式2第四類:項目融資和政策融資模式2二、 第一類——債權融資模式3(一) 第一種模式:國內銀行貸款3(二) 第二種模式:國外銀行貸款3(三) 第三種模式:發行債券融資3(四) 第四種模式:民間借貸融資3(五) 第五種模式:信用擔保融資4(六) 第六種模式:金融租賃融資4三、 第二類——股權融資模式4(一)第七種模式:股權出讓融資4(二)第八種模式:增資擴股融資5(三)第九種模式:產權交易融資5(四)第十種模式:杠桿收購融資5(五)第十一種模式:引進風險投資5(六)第十二種模式:投資銀行投資6(七)第十三種模式:國內上市融資6(八)第十四種模式:境外上市融資7(九)第十五種模式:買殼上市融資7四、第三類——內部融資與貿易融資模式8(一)第十六種模式:留存結余融資8 (二)第十七種模式:資產管理融資8(三) 第十八種模式:票據貼現融資8(四)第十九種模式:資產典當融資9(五) 第二十種模式:商業信用融資9(六)第二十一種模式:國際貿易融資9(七) 第二十二種模式:補償貿易融資9五、 第四類——項目融資和政策融資模式10(一) 第二十三種模式:項目包裝融資10(二) 第二十四種模式:高新技術融資10(三) 第二十五種模式:BOT項目融資10(四)第二十六種模式:IFC國際投資10(五)第二十七種模式:專項資金投資11(六)第二十八種模式:產業政策投資11六、 結束語111、中小企業融資模式的選擇運用112、 中小企業融資模式的組合運用113、中小企業融資模式的創新運用11一、國中小企業融資28種模式分為四大類第一類:債權融資模式 第一種模式:國內銀行貸款 第二種模式:國外銀行貸款 第三種模式:發行債券融資 第四種模式:民間借貸融資 第五種模式:信用擔保融資 第六種模式:金融租賃融資 第二類:股權融資模式 第七種模式:股權出讓融資 第八種模式:增資擴股融資 第九種模式:產權交易融資 第十種模式:杠桿收購融資 第十一種模式:風險投資融資 第十二種模式:投資銀行融資 第十三種模式:國內上市融資 第十四種模式:境外上市融資 第十五種模式:買殼上市融資 第三類:內部融資和貿易融資模式 第十六種模式:留存盈餘融資 第十七種模式:資產管理融資 第十八種模式:票據貼現融資 第十九種模式:資產典當融資 第二十種模式:商業信用融資 第二十一種模式:國際貿易融資 第二十二種模式:補償貿易融資 第四類:項目融資和政策融資模式 第二十三種模式:項目包裝融資 第二十四種模式:高新技術融資 第二十五種模式:BOT項目融資 第二十六種模式:I FC國際融資 第二十七種模式:專項資金融資 第二十八種模式:產業政策融資二、第一類——債權融資模式(一)第一種模式:國內銀行貸款1、定義:國內銀行貸款是指銀行將一定額度的資金及以一定的利率貸放給資金需求者,並約定期限付利還本的一種經濟行為。2、特點1)手續較為簡單2)融資速度較快3)融資成本較底4)貸款利息進入企業成本5)按期付利、到期還本(二)第二種模式:國外銀行貸款1、定義:國外銀行貸款,是指為進行某一項目籌集資金,借款人在國際金融市場上向外國銀行貸款的一種融資模式。2、特點1)國外商業銀行是非限制性貸款 不限貸款用途 不限貸款金額 不限貸款幣種2)國外商業銀行貸款利率較高 按國際金融市場平均利率計算 硬通貨幣利率低 軟通貨幣利率高3)國外商業銀行貸款看重貸款人的信譽 (三)第三種模式:發行債券融資1、定義:發行債券融資企業發行債券融資,是企業按照法定的程序,直接向社會發行債券融資的一種融資模式。 2、種類及特點1)短期企業債券(期限1年以內)2)中期企業債券(期限1至5年)3)長期企業債券(期限5年以上)4)企業債券具有流通性、收益性、償還性、安全性的特點(四)第四種模式:民間借貸融資1、定義:民間借貸融資是不通過金融機構而私下進行的資金借貸活動,是一種原始的直接信貸形式。2、民間借貸模式創新—個人委託貸款業務所謂個人委託貸款業務,是由個人委託人提供資金,銀行作為受委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貸款。3、個人委託銀行貸款的規定1999年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貸款通則》規定:委託貸款是由政府部門、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個人委託人提供資金,由貸款人(委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貸款。商業業銀行和信託投資公司都可以開辦委託貸款業務。 2002年1月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中國民生銀行正式開辦個人委託貸款業務。(五)第五種模式:信用擔保融資1、定義:信用擔保融資是介於商業銀行與企業之間以信譽證明和資產責任保證結合在一起的融資模式。2、特點 1)使原借、貸兩者關系變為借、貸、保三者關系2)信用擔保分散銀行貸款風險3)信用擔保分解企業融資困難4)信用擔保收取一定比例的擔保費用5)成功的信用擔保將實現企業、銀行、擔保機構「三贏」(六)第六種模式:金融租賃融資1、定義:金融租賃融資是以商品形式表現借貸資本運動的一種融資模式。2、特點1)由承租人指定承租物件,使用、維修、保養由承租人負責,出租人只提供金融服務。2)金融租賃以承租人佔用出租人融資金額的時間計算租金。3)租賃物件所有權只是出租人為了控制承租人償還租金的風險而採取的一種形式所有權,到合同結束時,根據合同協定可以轉移給承租人。4)金融租賃最少需要承租方、出租方、供物方三方當事人。
3. 融資租賃公司名稱核准時填寫所屬行業類別是金融業還是租賃業還是
融資租賃屬於服務行業,所以歸於租賃業比較合適。
4. 融資租賃的常見分類有哪些
直接租賃由三方當事人兩個合同構成的最普遍的一種形式。回租賃亦稱"售後回租",指承租人將自有設備的所有權賣給出租人,並在約定的租賃期限內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直至重新取得租賃物件所有權的交易,系承租人獲取流動資金的一種方式。轉租賃出租人A根據承租人的要求,先以承租人的身份從出租人B(多為境外公司)處租進物件,再以出租人的身份轉租給承租人的一種租賃方式。轉租人既不是出資方,也不是最終用戶,其實際作用是"信用中介人"。聯合租賃出租人有兩個以上的融資租賃(如受融資能力、資產結構及分散風險等因素影響)。 特點: 牽頭出租人負責與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其他出租人依照《聯合租賃協議書》給牽頭出租人支付牽頭費用;各出租人享受同樣條件的權益,按出資比例分配租金;如出現風險,則按出資比例各自承擔相應部分的責任。綜合租賃是將融資租賃與某些貿易形式(如補償貿易)結合起來的租賃形式,目前已越來越少。杠桿租賃是融資租賃的高級形式,適用於金額巨大、使用期長的資本密集型物件的長期租賃(如民航飛機的租賃)。其大致框架是:物件款項的20-40%由出租人籌措,出租人享有物件的所有權;物件款項的60-80%由銀行等金融機構提供無追索權的貸款,但需要出租人以租賃物件作抵押,以轉讓租賃合同作為擔保。
5. 租賃的基本分類包括哪些經營租賃和融資租賃如何劃分
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一般指金融租賃公司或信託公司)根據承租人(比如:xx實業)對供貨人或出賣人(比如:某xxx生產線的廠家)的選擇,從出賣人那裡購買租賃物(比如:某xxx生產線),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融資租賃的租金大致相當於以租賃物的購置金額為基數,按市場利率計算的本息合計值。從實質上講,融資租賃相當於分期付款購買。在融資租賃交易中,承租人對租賃物幾乎都要留購。在留購之前,租賃物的所有權暫時是出租人的。留購的金額一般是象徵意義的價格(比如100元)等,通過留購,出租人才能把租賃物的所有權轉給承租人。
融資租賃一般都有三方(出租人、承租人、供貨人)參與,至少由兩個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間的融資租賃合同、出租人和供貨人之間的購買合同)構成,是一種融資和融物為一體的綜合交易。購買合同的買方是出租人,但購買決策人是承租人。供貨人根據購買合同的約定,向承租人交貨。融資租賃是指:在租賃開始日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或最低租賃收款額現值,不小於租賃資產原帳面價值90%以上的租賃。(注意:這是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本質不同的地方)
經營租賃是一種短期租賃形式,它是指出租人不僅要向承租人提供設備的使用權,還要向承租人提供設備的保養、保險、維修和其他專門性技術服務的一種租賃形式(融資租賃不需要提高這個服務)。
經營租賃是:—項可撤消的、不完全支付的短期租賃業務(融資租賃不得隨意撤銷)。
6. 融資租賃的業務類型有哪些
種類襲:
(1)直接融資租賃
(2)經營性租賃
(3)出售回租
(4)轉租賃
(5)委託租賃
(6)分成租賃
融資租賃是指:
(1)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對供貨人的選擇,出資向供貨人購買租賃物件,並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則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擁有租賃物件的使用權。
(2)租期屆滿,租金支付完畢並且承租人根據融資租賃合同的規定履行完全部義務後,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的或者約定不明的,可以協議補充;
(3)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然不能確定的,租賃物件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
7. 融資租賃公司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融資租賃企業監督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促進我國融資租賃業健康發展,規范融資租賃企業的經營行為,防範經營風險,根據《合同法》、《物權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商務部有關規定,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融資租賃企業是指根據商務部有關規定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企業。
本辦法所稱融資租賃業務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活動。
融資租賃直接服務於實體經濟,在促進裝備製造業發展、中小企業融資、企業技術升級改造、設備進出口、商品流通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是推動產融結合、發展實體經濟的重要手段。
第三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具備與其業務規模相適應的資產規模、資金實力和風險管控能力。申請設立融資租賃企業的境外投資者,還須符合外商投資的相關規定。
第四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配備具有金融、貿易、法律、會計等方面專業知識、技能和從業經驗並具有良好從業記錄的人員,擁有不少於三年融資租賃、租賃業務或金融機構運營管理經驗的總經理、副總經理、風險控制主管等高管人員。
第五條 融資租賃企業開展經營活動,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章和本辦法的規定,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第六條 商務部對全國融資租賃企業實施監督管理。省級商務主管部門負責監管本行政區域內的融資租賃企業。
本辦法所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是指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
第七條 鼓勵融資租賃企業通過直接租賃等方式提供租賃服務,增強資產管理綜合能力,開展專業化和差異化經營。 第八條 融資租賃企業可以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的條件下採取直接租賃、轉租賃、售後回租、杠桿租賃、委託租賃、聯合租賃等形式開展融資租賃業務。
第九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當以融資租賃等租賃業務為主營業務,開展與融資租賃和租賃業務相關的租賃財產購買、租賃財產殘值處理與維修、租賃交易咨詢和擔保、向第三方機構轉讓應收賬款、接受租賃保證金及經審批部門批準的其他業務。
第十條 融資租賃企業開展融資租賃業務應當以權屬清晰、真實存在且能夠產生收益權的租賃物為載體。
融資租賃企業不得從事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受託發放貸款等金融業務。未經相關部門批准,融資租賃企業不得從事同業拆借等業務。嚴禁融資租賃企業借融資租賃的名義開展非法集資活動。
第十一條 融資租賃企業進口租賃物涉及配額、許可等管理的,應由購買租賃物方或產權所有方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融資租賃企業經營業務過程中涉及外匯管理事項的,應當遵守國家外匯管理有關規定。
第十二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建立健全財務會計制度,真實記錄和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第十三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當建立完善的內部風險控制體系,形成良好的風險資產分類管理制度、承租人信用評估制度、事後追償和處置制度以及風險預警機制等。
第十四條 為控制和降低風險,融資租賃企業應當對融資租賃項目進行認真調查,充分考慮和評估承租人持續支付租金的能力,採取多種方式降低違約風險,並加強對融資租賃項目的檢查及後期管理。
第十五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當建立關聯交易管理制度。融資租賃企業在對承租人為關聯企業的交易進行表決或決策時,與該關聯交易有關聯關系的人員應當迴避。
融資租賃企業在向關聯生產企業采購設備時,有關設備的結算價格不得明顯低於該生產企業向任何第三方銷售的價格或同等批量設備的價格。
第十六條 融資租賃企業對委託租賃、轉租賃的資產應當分別管理,單獨建賬。融資租賃企業和承租人應對與融資租賃業務有關的擔保、保險等事項進行充分約定,維護交易安全。
第十七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加強對重點承租人的管理,控制單一承租人及承租人為關聯方的業務比例,注意防範和分散經營風險。
第十八條 按照國家法律規定租賃物的權屬應當登記的,融資租賃企業須依法辦理相關登記手續。若租賃物不屬於需要登記的財產類別,鼓勵融資租賃企業在商務主管部門指定的系統進行登記,明示租賃物所有權。
第十九條 售後回租的標的物應為能發揮經濟功能,並能產生持續經濟效益的財產。融資租賃企業開展售後回租業務時,應注意加強風險防控。
第二十條 融資租賃企業不應接受承租人無處分權的、已經設立抵押的、已經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的或所有權存在其他瑕疵的財產作為售後回租業務的標的物。
融資租賃企業在簽訂售後回租協議前,應當審查租賃物發票、采購合同、登記權證、付款憑證、產權轉移憑證等證明材料,以確認標的物權屬關系。
第二十一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充分考慮並客觀評估售後回租資產的價值,對標的物的買入價格應有合理的、不違反會計准則的定價依據作為參考,不得低值高買。
第二十二條 融資租賃企業的風險資產不得超過凈資產總額的10倍。
第二十三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繳納各種稅款,嚴禁偷逃稅款或將非融資租賃業務作為融資租賃業務進行納稅。 第二十四條 商務部及省級商務主管部門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商務部有關規定,依法履行監管職責。
各級商務主管部門在履行監管職責的過程中,應依法加強管理,對所知悉的企業商業秘密應嚴格保密。
第二十五條 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通過多種方式加強對融資租賃企業的監督管理,對企業經營狀況及經營風險進行持續監測;加強監管隊伍建設,按照監管要求和職責配備相關人員,加強業務培訓,提高監管人員監管水平。
第二十六條 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建立重大情況通報機制、風險預警機制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及時、有效地處置融資租賃行業突發事件。
第二十七條 在日常監管中,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重點對融資租賃企業是否存在吸收存款、發放貸款、超范圍經營等違法行為進行嚴格監督管理。一旦發現應及時提報相關部門處理並將情況報告商務部。
第二十八條 省級商務主管部門要定期對企業關聯交易比例、風險資產比例、單一承租人業務比例、租金逾期率等關鍵指標進行分析。對於相關指標偏高、潛在經營風險加大的企業應給予重點關注。
商務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委託行業協會等中介組織協助了解有關情況。
第二十九條 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於每年6月30日前向商務部書面上報上一年度本行政區域內融資租賃企業發展情況以及監管情況。如發現重大問題應立即上報。
第三十條 商務部建立、完善「全國融資租賃企業管理信息系統」,運用信息化手段對融資租賃企業的業務活動、內部控制和風險狀況等情況進行了解和監督管理,提高融資租賃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和風險控制能力。
第三十一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當按照商務部的要求使用全國融資租賃企業管理信息系統,及時如實填報有關數據。每季度結束後15個工作日內填報上一季度經營情況統計表及簡要說明;每年4月30日前填報上一年經營情況統計表、說明,報送經審計機構審計的上一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含附註)。
第三十二條 融資租賃企業變更名稱、異地遷址、增減注冊資本金、改變組織形式、調整股權結構等,應事先通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外商投資企業涉及前述變更事項,應按有關規定履行審批、備案等相關手續。
融資租賃企業應在辦理變更工商登記手續後5個工作日內登錄全國融資租賃企業管理信息系統修改上述信息。
第三十三條 商務主管部門要重視發揮行業協會作用,鼓勵行業協會積極開展行業培訓、從業人員資質認定、理論研究、糾紛調解等活動,支持行業協會加強行業自律和依法維護行業權益,配合主管部門進行行業監督管理,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
第三十四條 融資租賃企業如違反我國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本辦法相關規定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由商務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8. 按審批機構不同劃分,融資租賃公司有哪些類型
按審批機構的不同進行劃分,我國目前存在三種類型融資租賃公司。
(1) 外商投資的融資租賃公司:由商務部(繼承原外經貿部)審批和 監管。
(2) 金融租賃公司:由銀監會(繼承中國人民銀行)審批和監管。
(3) 內資試點的融資租賃公司:由商務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試點。
9. 融資租賃的分類
簡單融資租賃
簡單融資租賃是指:由承租人選擇需要購買的租賃物件,出租人通過對租賃項目風險評估後出租租賃物件給承租人使用。在整個租賃期間承租人沒有所有權但享有使用權,並負責維修和保養租賃物件。出租人對租賃物件的好壞不負任何責任,設備折舊在承租人一方。
回租融資租賃
回租租賃是指設備的所有者先將設備按市場價格賣給出租人,然後又以租賃的方式租回原來設備的一種方式。回租租賃的優點在於:一是承租人既擁有原來設備的使用權,又能獲得一筆資金;二是由於所有權不歸承租人,租賃期滿後根據需要決定續租還是停租,從而提高承租人對市場的應變能力;三是回租租賃後,使用權沒有改變,承租人的設備操作人員、維修人員和技術管理人員對設備很熟悉,可以節省時間和培訓費用。設備所有者可將出售設備的資金大部分用於其他投資,把資金用活,而少部分用於繳納租金。回租租賃業務主要用於已使用過的設備。
杠桿融資租賃
杠桿租賃的做法類似銀團貸款,是一種專門做大型租賃項目的有稅收好處的融資租賃,主要是由一家租賃公司牽頭作為主幹公司,為一個超大型的租賃項目融資。首先成立一個脫離租賃公司主體的操作機構——專為本項目成立資金管理公司提供項目總金額20%以上的資金,其餘部分資金來源則主要是吸收銀行和社會閑散游資,利用100%享受低稅的好處「以二博八」的杠桿方式,為租賃項目取得巨額資金。其餘做法與融資租賃基本相同,只不過合同的復雜程度因涉及面廣而隨之增大。由於可享受稅收好處、操作規范、綜合效益好、租金回收安全、費用低,一般用於飛機、輪船、通訊設備和大型成套設備的融資租賃。
委託融資租賃
一種方式是擁有資金或設備的人委託非銀行金融機構從事融資租賃,第一出租人同時是委託人,第二出租人同時是受託人。這種委託租賃的一大特點就是讓沒有租賃經營權的企業,可以「借權」經營。電子商務租賃即依靠委託租賃作為商務租賃平台。
第二種方式是出租人委託承租人或第三人購買租賃物,出租人根據合同支付貨款,又稱委託購買融資租賃。
項目融資租賃
承租人以項目自身的財產和效益為保證,與出租人簽訂項目融資租賃合同,出租人對承租人項目以外的財產和收益無追索權,租金的收取也只能以項目的現金流量和效益來確定。出賣人(即租賃物品生產商)通過自己控股的租賃公司採取這種方式推銷產品,擴大市場份額。通訊設備、大型醫療設備、運輸設備甚至高速公路經營權都可以採用這種方法。其他還包括返還式租賃,又稱售後租回融資租賃;融資轉租賃,又稱轉融資租賃等。
經營性租賃
在融資租賃的基礎上計算租金時留有超過10%以上的余值,租期結束時,承租人對租賃物件可以選擇續租、退租、留購。出租人對租賃物件可以提供維修保養,也可以不提供,會計上由出租人對租賃物件提取折舊。
國際融資轉租賃
租賃公司若從其他租賃公司融資租入的租賃物件,再轉租給下一個承租人,這種業務方式叫融資轉租賃,一般在國際間進行。此時業務做法同簡單融資租賃無太大區別。出租方從其他租賃公司租賃設備的業務過程,由於是在金融機構間進行的,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只是依據購貨合同確定融資金額,在購買租賃物件的資金運行方面始終與最終承租人沒直接的聯系。在做法上可以很靈活,有時租賃公司甚至直接將購貨合同做為租賃資產簽訂轉租賃合同。這種做法實際是租賃公司融通資金的一種方式,租賃公司做為第一承租人不是設備的最終用戶,因此也不能提取租賃物件的折舊。轉租賃的另一功能就是解決跨境租賃的法律和操作程序問題。 直接融資
直接融資是資金供求雙方通過一定的金融工具直接形成債權債務關系,沒有金融機構作為中介的融通資金的方式。需要融入資金的單位與融出資金單位雙方通過直接協議後進行貨幣資金的轉移。直接融資的形式有:買賣有價證券,預付定金和賒銷商品,不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貨幣借貸等。直接融資能最大可能地吸收社會游資,直接投資於企業生產經營之中,從而彌補了間接融資的不足。
間接融資
間接融資是指擁有暫時閑置貨幣資金的單位通過存款的形式,或者購買銀行、信託、保險等金融機構發行的有價證券,將其暫時閑置的資金先行提供給這些金融中介機構,然後再由這些金融機構以貸款、貼現等形式,或通過購買需要資金的單位發行的有價證券,把資金提供給這些單位使用,從而實現資金融通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