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摩根盛通好不好
摩根盛通企業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2011年,業務涉及商學培訓、風投對接、天使投資及上市輔導等領域。
其中商學培訓主要包括金融知識普及、投融資及上市培訓、總裁智慧和中華文化傳播等方面。摩根盛通的服務網點已經從廣東拓展至全國九大重點省份及直轄市,業務范圍覆蓋全國。
摩根盛通是摩根盛通企業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品牌。
❷ 摩根盛通的企業願景
摩根盛通的精神:敬業報國、追求卓越
摩根盛通的使命:協助100家企業成功上市,為打造民族品牌而奮斗終生
摩根盛通的願景:讓五星紅旗插遍全球各地的證券交易所,讓祖國更強大
❸ 公司上市後,老闆融資好幾個億,老闆拿錢就走,把公司都不要了,上市公司不就是騙局嗎
個別公司犯法,不能指整個股市是騙局。違法人終會被追究法律責任。這也是投資風險。
❹ 上市企業怎麼融資
當今社會企業融資活動是企業經營過程中的重要內容,作為上市公司,資金來源主要包括內源融資和外源融資兩種。內源融資主要是指公司的自有資金和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的資金積累部分,是在公司內部通過計提折舊而形成現金和通過留用利潤等而增加公司資本;外源融資包括向金融機構借款和發行公司債券的債權融資方式;發行股票、配股及增發新股的股權融資方式以及發行可轉換債券的半股權半債權的方式。簡而言之,三種融資方式分別是增發、配股和可轉換債券。按照融資時否需要中介機構劃分,上市公司融資可分為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直接融資包括IPO,增發股票(增發,配股),公司債券,可轉債,分離交易可轉債,權證等。間接融資包括銀行等金融機構借款,其他機構或個人借款。《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條上市公司的定義本法所稱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依據】
《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實施本解釋第二條規定所列行為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的規定,以集資詐騙罪定罪處罰。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一)集資後不用於生產經營活動或者用於生產經營活動與籌集資金規模明顯不成比例,致使集資款不能返還的;(二)肆意揮霍集資款,致使集資款不能返還的;(三)攜帶集資款逃匿的;(四)將集資款用於違法犯罪活動的;(五)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返還資金的;(六)隱匿、銷毀賬目,或者搞假破產、假倒閉,逃避返還資金的;(七)拒不交代資金去向,逃避返還資金的;(八)其他可以認定非法佔有目的的情形。集資詐騙罪中的非法佔有目的,應當區分情形進行具體認定。行為人部分非法集資行為具有非法佔有目的的,對該部分非法集資行為所涉集資款以集資詐騙罪定罪處罰;非法集資共同犯罪中部分行為人具有非法佔有目的,其他行為人沒有非法佔有集資款的共同故意和行為的,對具有非法佔有目的的行為人以集資詐騙罪定罪處罰。
❺ 上市公司融資得到的錢給誰
上市公司融資所得資金,會分別計入股本和資本公積中,是上市公司的資產來源。
明德天盛是由深諳中國資本市場的上市公司高管、券商保代,實戰經驗豐富的企業戰略與管理顧問,資深的投融資、法律、財務專家以及一定的政府資源背景的人士共同創設,專注於擬上市公司的私募股權投資和戰略性投行服務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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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摩根盛通這家公司和摩根史丹利和摩根大通有關系嗎是否構成商標侵權
Morgan稱號的金融機構以前都是約翰摩根控制的摩根集團下屬的,後來由於美國大蕭條後出的反壟斷法被分割,現在比較出名的是摩根斯坦利(Morgan Stanley)和J.P.Morgan,摩根大通是J.P.摩根和大通曼哈頓銀行合並的產物,摩根大通是個全能金融集團,而摩根斯坦利是專業的投資銀行。從規模上來比,摩根大通和摩根斯坦利顯然不是一個數量級的。
摩根大通也就是JP MORGAN CHASE,是由原JP摩根銀行和大通曼哈頓銀行合並而成。摩根大通銀行是其在中國的注冊名稱。而且去年年底已經與美國排名第四的美一銀行合並(bank one)合並了。不過即使在沒合並的時候,以商業銀行業務論其也是美國第一的商業銀行。
摩根斯坦利是一家大型的資本投資公司。摩根大通(JP Morgan Chase&Co)為全球歷史最長、規模最大的金融服務集團之一,由大通銀行、J.P.摩根及富林明集團在2000年完成合並。J.P.摩根早先作為一家英國的商人銀行由JohnPierpontMorgan的父親在倫敦建立,在19世紀末20世紀初期,公司對包括美國鋼材、通用電器以及美國電話電報等一些知名企業最初的建立構造及融資起了重大作用。